大約是當時的場景歷歷在目,哭了起來,了桌上的紙巾眼淚,難過的說道:“鐺鐺太可憐了……它從來不咬人,也不會,為什麼會有人這樣對它……”
慕紫抿抿,等對方的緒稍平復,問道:“后來呢?”
“老當時不住,暈過去了,我送去醫院,然后報了警,附近餐館的老板認識帶走鐺鐺的人,但是沒用……警察隨便問了幾句話,就把他放了!本不抓他!”
說到這里,大學生還很氣憤,恨恨的說道:“我氣不過,就把鐺鐺的照片,和那個男人的照片一起發網上了!”
“發網上了?”慕紫愕然。
公民的個人信息法律保護,網民無權在網絡上公開他人的個人信息,否則即為侵權。
“現在已經刪除了。”大學生嘲諷的笑了笑,“他把我告了,不但要刪照片,還賠了他三千塊錢,呵……他踩死別人的狗,不用負任何責任,我發個照片卻要被告。”
慕紫沉默了會兒,問:“鐺鐺的照片有備份嗎?”
“嗯,我手機里就有。”翻了翻手機,過來給慕紫看。
慕紫看清,臉立時白了幾分。
偏開視線,捂住口,只覺得空氣也好似渾濁了幾分,令人作嘔。
和之前看到的小狗截然不同,白的發整個兒被浸了,全紅的黃的錯著,模糊,慕紫竟不敢細看。
以前見過更恐怖的尸,此刻不敢看,并非因為小狗死狀凄慘,而是想到了那個可憐的……絕的老人!
——昏迷后醒來,步履蹣跚的撿回自己的狗,將穿腸爛肚仔細好,再洗去發上粘稠的漿與黏,然后輕輕梳,慢慢梳,讓它變得和生前一樣干凈漂亮……
做這些事的時候,老太太是否一邊做,一邊哭?
想為自己的狗討回公道。
……公道?
公道只有對方愿意支付的五百塊錢,以及嗤之以鼻的冷嘲:“老糊涂了吧?那只是一條狗而已!”
只是一條狗而已……
事實上,當慕紫剛剛聽說這個案子的時候,也是這麼想的。
一條狗而已,有必要嗎?
慕紫深深呼吸,將紛思緒在心底,盡量聲音平靜的吩咐保鏢:“把照片存下來。”
隨后出一個微笑,朝那位大學生出手:“今天謝謝你。”
兩人握手,大學生問:“真的不需要我出庭嗎?”
保鏢護送離開咖啡館,那大學生追出來,再次問道:“會贏嗎?”
慕紫半開玩笑的回道:“不管能不能贏,我都不能慫啊。”
司徒慕紫要給一條狗打司。
新聞很快找到了新熱點,記者們的筆桿子蠢蠢,只等著庭審那日如何大寫特寫。
關注有兩面,褒獎聲與罵聲都不會。有人期盼再次一鳴驚人,以滿足人們對天才律政佳人的幻想;也有人期盼從高云之上跌下,最好摔個狗啃泥,反正看熱鬧不
司徒衍自然也知道了這件事。
他打電話問慕紫:“為什麼你每次接手的案子,都這麼……不正常?”
慕紫沉默,片刻后反問他:“檢察院里的案子,有正常的嗎?”
案子,意味著違法。
違法,意味著非正常行為。
殺人放火搶劫殺人,這種案子難道正常嗎?
慕紫覺得,自己只是做了理所應當的事,是人們的偏見,將妖魔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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