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應回過頭來,滿臉的輕慢不耐煩神,口中帶著幾諷刺道:“餘老爺還有什麼話囉嗦?在下洗耳恭聽。”
不會怎的,餘司務又是一氣衝到腦門,隨即還是冷靜下來了。今天目的是激怒對方,卻屢屢被對方氣到,這實在不應該。
前兩板斧沒起到用,還有第三板斧,餘司務板起臉,厲聲喝道:“你懂不懂規矩?無論你過往是什麼份,此時就是歸街道廳管轄的差役!差役就要有差役的樣子,難道還要本教導你麼!”
“在下還真不知道有什麼規矩?”
餘司務立刻祭起吹求疵大法,繼續喝道:“你還問規矩在哪裡?就說你上所穿,綾羅綢緞也是你的份所該穿的麼?這樣的袍袖下襟,也像是差役所該有的麼?”
方應低頭看了看,“餘大人的意思,是在下回去換了服?”
“不必了!”餘司務站了起來,“汛期急,本這就要去宣武門外西河督工。行水岔道淤積嚴重,疏通人手短缺,你跟著本一同走罷!”
方應愕然,幾乎不敢相信。原本以爲對他這樣的面人,當差也有優待,大抵是安排爲書吏之類角。卻沒想到,這餘司務竟然直接讓他去當苦力。讓一個曾經中過會元,進過翰林,混過科道的清流人去當苦力?這簡直挑戰大明朝的傳統三觀。
餘司務走了幾步,卻見方應一不,便吼道:“你耳朵聾了?進了這個門,規矩就是我說了算!不要拿你過往的資歷來顯擺。你以爲你天生優越,人人都該讓你三分麼?”
話說出來很解氣,餘司務忍不住又多說幾句:“不要以爲這世道就是衆星捧月都圍繞著你,照應你是義,不照應你是本分!本又不是你那不懂事的父母。沒有縱容你的義務!”
聽到父母二字,方應從驚訝中回過神來,終於忍不住發了,一個箭步衝上前去,劈手揪住餘司務,二話不揮拳就打。
看著高高舉起、在眼中越來越大的拳頭。餘司務毫無反抗的作,反而毅然用臉去迎接。他心中只泛起一個念頭,五十兩或者更多的銀子到手了。
說時遲那時快,短短片刻方應便將“毫無反抗之力”的餘司務放翻在地上,繼續拳打腳踢。此時街道廳衙門裡沒有別人攔著。方應打得煞是痛快。
八十兩了,再堅持堅持是不是可以一百兩?餘司務心裡還在糾結著,正當此時聽到大門口傳來一聲暴喝:“住手!”
方應停住手去,卻見到個勁裝大漢不知何時站在門裡,後還有五六個隨從。便皺眉問道:“你是何人,敢管閒事?”
那大漢答道:“吾乃西城兵馬司捕頭,帶領甲夫巡街路過此,便看你毆打吏!”隨即也不等方應在說什麼。這捕頭揮手下令:“現行毆打吏,先將這行兇人犯拿下!”
方應大怒,稍有智商和商的人都能看得出來。這捕頭絕對不是恰好路過,天下哪有如此巧合的事!
再說在京師地面當捕頭,哪有不問是非來頭,就敢捉拿人犯的?一個敢於天化日之下,在衙門裡手毆打員的人,用腦子想想就知道肯定不是平常人。正常況下,一個捕頭敢於連來歷都不問。便當場捉拿?
所以方應百分之一百確定,今天絕對是有人設圈套。故意引自己甕。前面有餘司務故意尋釁,後面有兵馬司捕頭甕中捉鱉。
而且方應還能料想到,對方肯定不止設下一種圈套,自己躲開這個就有另一個,假如自己不吃挑釁,老老實實跟著去工地,那也有別的圈套等著自己。
方應便上前道:“在下方.......”那捕頭擺擺手打斷了方應道:“在京師捉人,沒有不想方設法套關係的。我只問你,你可有?還是監?”
方應搖搖頭,他確實不是也不是太監。那捕頭便道:“那就沒什麼可說的了,跟我們走一遭!除非兵馬司管不到你的份,只要你是民籍,就得服管!”
方應冷笑道:“閣下不必對在下份裝糊塗,當真不肯通融一二?”那捕頭很正直的答道:“若隨便一人都要通融,那還怎麼辦案!”
幾個甲夫涌上來按住方應,方應猛然一甩手,那捕頭道:“你還想反抗差麼!”方應咬牙切齒道:“很好,我跟著你們走就是!”
那捕頭鬆了一口氣,目標還是落在了自己手裡,看來這事也不算太難辦......
此後方應因爲毆打他人,被兵馬司捕頭捉拿獄,登時引起了軒然大波。方應蹲監獄也不是第一回了,但這次和以前下詔獄可不一樣。蹲詔獄是榮耀,是士人的勳章,可是因爲行兇傷人被抓進普通監牢候審,這算什麼?
有巡城史礙於快馬加鞭前往營救時,卻被兵馬司告知,已經將方應轉移到順天府大獄裡了。
消息再傳出來,頓時讓人到方應兇多吉。因爲在京城司法權的衙門不外乎都察院、刑部、大理寺、順天府、錦衛鎮司這幾,而其中的順天府據說是首輔萬安一系的地盤。
所以方應進了順天府大牢,怎麼可能討得了好?更別說方應是在行兇現場被當場捉拿,又不再備“刑不上大夫”的資格,如果嚴格遵照“毆打吏”的律例置,肯定是審問判刑了,和其他沒有背景的平民百姓一樣。
上次方應打了人,搬出“議功”這條來救命,這次難道還想故技重施?但問題是,議功的前提是你要有“大夫”份,而且功績還要被方(也就是天子)所承認,而現如今的方應顯然不太備條件。
說到底方應如今就是個平民份,名聲再大也要看別人買不買賬,別人買賬,方應自然可以士人待遇。但遇到不買賬的,是把他當百姓對待,這名聲毫無作用。()
ps:是不是覺得方應有點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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