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要寫這個故事?
因為我永遠不會忘記我的好朋友對我說:“X,沒有人會相信我被自己的男朋友強暴。”
那一年只有十九歲,虛歲,正值高考,不知道怎麼辦,只會整夜整夜地哭。
說真的,我一點都不想知曉別人的,更何況這是個不好的事。
在我眼里,是近乎完的孩,順直的長發,有一雙水靈黑亮的眼睛,家境富裕,清純麗,難得的還懂事,偶爾的一點小任,也是小孩的可嗔。這樣的孩招嫉妒,可偏偏讓人覺得,就該被命運寵,是如此好的孩。
但也是,在認識許久,對我說了這個。
在純白如紙的年紀,喜歡上一個男孩,很喜歡很喜歡。
那時,是學校有名的孩,重點高中的校花,用現在的說法,神。有很多人追,但沒一個人追到,除了的初。我并不敢細問當年的細節,時隔多年,鼓起勇氣跟我說時,仍有淚。
真的很喜歡他吧。要知道,一直是個好學生,讓爸媽放心的乖孩。如果不是心了,不會犯早這條高線。
那時候,高中生沒像今天人人一部手機,家在城里,沒住宿,每天晚上都跟他講很久的電話。后來爸爸有所察覺,拿剪刀把房里的電話線剪了,父倆還大吵了一架,冷戰了很久。
曾經很抱怨的父親,曾經很抱怨的閨,閨說男孩并不如想象的那麼好,曾經很真誓地喜歡過一個人。
年時是不會說的,只說喜歡,可喜歡上一個男孩,就會幻想,幻想考同一所大學,幻想將來一直和他在一起。
后來,就是這樣第一次喜歡上的男孩強暴了。
我真的不想用這個字眼,很傷人,就像往的傷口再灑一次鹽。可這就是事實,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句話,沒人會相信你的,沒人會相信你會被自己的男朋友強暴。
別人會問,那不是你男朋友嗎,怎麼能算強?
誰也不敢說,包括自己的父母,只會整夜整夜地哭。
高考的最后沖刺階段,班里的同學都在備考,白天裝作什麼事都沒有,晚上回到家就躲在臥室里,睡不著,害怕,流眼淚。那一年,虛歲十九,但法律上講,并未滿十八周歲,績下,高考勉強考上二本,逃離了原先的城市。
沒再提過他,因為誰也很不愿意承認,自己的初是那樣的一個人吧。得到的第二天,他到宣揚,XX你們誰也沒追到,我追到了,的第一次就是跟我。
說真的,真的不想打下這些字。到現在為止我也想不明白,一個善良溫的孩,為什麼要到這樣的傷害。
戰戰兢兢,那段日子,每天都擔心流言傳到父母耳中,害怕同學的眼,忍別人的非議。
不過我可以告訴你們的是,過去了。
現在很好,依舊堅強麗大方,我依舊認為值得獲得世間的一切好。
我講的就是這樣一個故事,但又不單單是的故事,這篇文里有很多我邊孩的影子。
我講公平和傷害,我分是非和對錯。
關于傷害,有人息事寧人,當作屈辱封鎖,有人歇斯底里,魚死網破。
我要寫一個瘋子,眼里容不下一粒沙,一定要分個對和錯。
就像一只刺猬,一點都不可,但一生都在尋找,尋找那個能讓出最一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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