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什麼新看法嗎,偵探先生?”兩個警察問陳亦可。
“對了,你們能告訴我那個巡警的姓名和地址嗎?就是那個發現尸的巡警,我想和他談談。”
“他秦凱,地址是凱旋花園前路藍灣里院46號。”一個警察看著自己的記事本念道。
陳亦可記下了地址,說:“咱們走吧,老,找那位巡警去。”又轉頭對兩位警察說:“告訴你們幾件非常有用的事:首先,這是謀殺,兇手是個高超過1.8米的中年男人,還著一印度雪茄,鞋子是皮方頭靴,但是腳偏小;還有就是,他和死者是一起坐一輛四馬車來到這里,但是拉車的只有一匹馬,馬的右邊前蹄的馬蹄鐵是新的,剩下三只馬蹄鐵都是舊的。另外還有!兇手面應該很紅潤,右手上面的指甲很長。這不過只是一些表象,有可能你們會派上一點用場吧。”
兩個警察尷尬地對視了一眼,面懷疑地笑了笑。其中一個警察問:“你說是謀殺,那他是怎麼殺的呢?”
陳亦可簡潔地說出兩個字:“毒殺。”然后向門外走去,剛走到門口,又回頭對那個警察說:“在德語里,墻上的文字是‘復仇’的意思,所以你就不用在人名的意思上浪費心思了。”
陳亦可說完便轉走了,只留兩位警察傻傻地愣在原地。
之后,陳亦可戴著尋川來到一電話亭打了一個電話,然后便前往了那個秦凱的巡警的住。
“直接取證比什麼都重要,”陳亦可自信地說,他這句話不知道從哪里學來的,“雖然我對此案早就有了一個定論,但該查的還是要查清楚才行。”
“我到很奇怪,老張”尋川有點疑的問,“你對剛才描述的那些細節真的有十足的把握嗎?你該不會是假裝的吧?!”
陳亦可回答道:“我那是非常有把握。我給你解釋解釋。首先,我一到案發現場附近,就發現馬路邊有兩道深深的馬車的車印,于是馬上斷定肯定是昨天晚上留下的。因為,除了昨晚下過雨,之前每天都是晴天。還有那個地上馬蹄印,4個馬蹄印中,有一個馬蹄印比其他三個馬蹄印要清楚得多,說明這只腳的馬蹄鐵是新換不久的。另外,依據警察說的,到今天早上為止路上沒有馬車經過的,所以可以斷定,這輛馬車昨晚一定在那里停留過。綜合這些,我知道,就是這輛馬車把那兇手和死者送到了案發現場。”
尋川一下子明白了:“經過你這麼一說,好像真的非常簡單。話說,那個人的高你又怎麼知道的呢?”
“這個啊,世上八九的人高都是可以通過步幅來計算的,雖然計算方法很簡單,但在這個況,從頭到尾一一跟你說也沒太大的用。我只需要告訴你,我是從房子外頭的泥土地和房子里頭的灰塵測量出來的。而且,我還發現了一個絕對的證據——那面墻上的字離地剛好1.83米左右。一般人在墻上寫字,多半會寫在與自己視線高度差不多的地方。怎麼樣,是不是很簡單!”
尋川又說:“還有你說的那個兇手的年齡?”
陳亦可答道:“你這麼想,一個老頭兒能輕輕松松一步過1米3左右的水坑嗎?剛剛那門前花園里就有個這麼寬的水坑,這個穿方頭靴子的人是直接就這麼過去的,穿靴子的人卻是從水坑側面繞過去的。這些從水坑邊上的腳印就能看出來。我不過是運用了一篇文章里提到的觀察和推理的方法。還有疑問嗎,老?”
“切,那還有雪茄和所謂的指甲長!你又怎麼解釋!”
“我以前曾經沒事研究過雪茄煙灰。無論是名牌還是便宜貨,我只要看一眼就能認出來。我當時收集了一些落在那間空屋地板上的煙灰,那些煙灰的特征只有某種雪茄才有,就是很深,呈起伏狀。至于指甲的長度,我用放大鏡觀察過墻上的字,是有人用食指沾著寫的,但他在寫的時候刮掉了墻上的末,如果那個人指甲不長是不會這樣的。所以說,這些細節正好現了一個的偵探觀察和推理能力,和那兩個呆頭警察不一樣!”
尋川似乎還有點不死心,有點想打破砂鍋問到底的覺:“那你有是怎麼知道他的面很紅潤呢?”
“哦!這個啊!這個的話我就推測相對的大膽了一點,不過我對自己有信心!現在你還是別追究這個問題了行不。”
尋川用食指撓了撓自己的額頭說道,“你說有兩個人!那這兩人是怎麼進屋的?那個車夫呢?兇手是怎麼給死者下毒的?目前看來不像是為了錢財,那兇手的目的是什麼?四周的跡誰的?那枚式金戒指又是什麼況?最重要的是,兇手在墻上寫下所謂復仇的文字有何意圖?還是特麼德文的。這一些的問題之間到底有什麼關系啊?”
陳亦可有點驚嘆尋川能一下子問出這麼大異端問題還把他們總結在一起,說道:“你會總結的嘛!簡單來說就是,我雖然已經對案子的大概已經了然于,但一些細節方面仍然不是很清楚。不過,有一點我可以告訴你,關于墻上的字,那其實是故意的,想誤導警方,讓警察以為罪犯來自某個幫派或者團什麼的。而且我幾乎可以確定一件事,寫字的人絕對不是一名德國人,而是個糟糕的模仿者。因為德國人寫字寫出的‘A’通常是拉丁字,而墻上那個字里的‘A’卻是直接仿照德文字寫的。現在看來,這貨真是有些畫蛇添足了。好了!老,我就說這麼多,一個真正的魔師一旦公開了自己表演的魔的真相,就得不到觀眾的歡呼聲。如果你知道了太多我的推理方式,一定會以為我至今為止一點長進也沒有!”
“不會的。”尋川連忙答道,“我相信,過不了多久,你一定會為世界上數一數二有名的偵探!”
聽尋川說得堅定又誠懇,陳亦可反而有點不好意思的撓起頭。很早之前尋川就發現了這一點,每當有人夸他在偵探方面很有財富時,陳亦可都會害的臉紅得就像一位被人贊揚自己臉蛋的一樣。
“好吧!那我再告訴你其中一點。”陳亦可說,“那兩個人不僅是乘坐同一輛車來的,而且應該關系非常友好,很有可能還是勾肩搭背地經過花園中的泥濘小路的。進屋之后,他兩在里面來回走,emmm,確切來說說,是穿方頭靴子的人在來回走,穿皮靴子的人只是站在原地。不過,穿方頭靴子的人顯然越來越激,這一點從地板上的灰塵中就可以看出,因為他的步伐越來越大。他一邊走,一邊不停地說話,最后,他憤怒了,然后慘案就發生了。好了,這是我知道的所有況了,這些況為我們開展調查打下了很好的基礎,還有一些猜測和推斷我就不便多說了。過兩天我們就要離開了。咱們得抓時間了。”
沒過一會,陳亦可和尋川來到了秦凱的住,秦凱很快就出來了,但臉上不太高興,應該是被人驚擾了好夢,心中不悅。他不耐煩地說:“該說的我都說了,沒什麼好說的了!”
陳亦可見狀,一邊從口袋里掏出一個金幣放在手中把玩,一邊說:“我希你從頭到尾、一五一十地再說一遍。”
秦凱一見金幣,馬上兩眼發直,十分殷勤地說:“我一定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陳亦可說:“那麼,我們就洗耳恭聽了。你可以開始了。”
秦凱好像打定什麼主意和盤托出一樣皺了皺眉,在沙發上坐下后說道:““好,那我從頭開始說。我每天的巡邏時間是晚上10點到第二天早上6點。昨晚,除了11點的時候有人在街上打架之外,其他地方都很平靜。到了凌晨1點,天開始下雨,我到了在坤樹林區巡邏的趙文明。我們站在街上一個拐角的地方聊了一會兒,然后,大概到了2點鐘,或者2點稍過一些的時候,我尋思著是該去帕爾奇克路轉一轉了,那條路又偏僻又不好走,道路非常泥濘。來到帕爾奇克路,路上只有一輛馬車經過,除此之外幾乎沒個人影。 我慢悠悠地走著,心想要是有杯熱茶在手該有多好,還可以暖暖子。就在這個時候,我突然發現那棟房子的窗戶有燈,心中一驚,懷疑出了什麼問題。因為我知道那條街有兩棟空房子,一直無人居住,其中一棟的最后一個房客還是死于傷寒病,但那個房東一直不愿意修下水道。于是,我走到房子門口——”
“但是你卻站住了,”陳亦可突然道,“轉又往回走,走到了花園的門口。我不明白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秦凱一下子從沙發上跳了起來,大驚失地盯著陳亦可說:“臥槽,的確是這樣。可是你怎麼知道的?這太不可能了,難道你在我上裝了攝像頭!”他繼續說:“走到門口時,我覺得那里太冷清、太森了,我自己又孤一人,所以覺得應該找個人和我一起進去才行。活人我倒不怕的,就怕有個死人。你想啊,萬一就是那個死于傷寒病的人在屋子里修下水道呢?當初就是那壞掉的下水道要了他的命。我嚇得掉頭就走,回到大門口,想看看文明是不是還提著手電在附近轉悠。可我沒看見他,別說人了,路上連人影都沒有。”
“真的一個人也沒有?”
“沒有啊!連條狗都沒有。沒辦法,我只好勉為其難的往回走,在心里自己給自己打氣。我推開門,發現屋里非常安靜,于是朝著那個有燈的房間走去。來到房間門口,我看見壁爐上點著一支紅蠟燭,燭搖曳著,接著我就發現——”
“接下來的事我都知道了。”陳亦可說,“你進來之后在房間里走了幾圈,然后在尸旁跪了下來,之后又去推廚房的門,再然后——”
秦凱又跳了起來,這次他一臉驚恐,眼中充滿了疑,他大聲說:“這些事你不可能知道啊!快說,當時你躲在什麼地方?怎麼看得這麼清楚?”
陳亦可笑著拿出自己的名片,遞給桌子對面的秦凱看,“可別這樣,別把我當兇手。我是只個偵探。你可以接著說了嗎,后來怎麼樣了。”
秦凱一臉懷疑地坐了下來,說:“后來,我趕忙走到大門口,吹響警笛,那兩個警察聽到聲音都趕了過來。”
“那時街上有什麼異樣沒有?”
“沒有,要說有的話還真有一個。但凡正常些的人,那時候都應該回家了。”
“怎麼講?”
“我雖然見過不喝醉的人,但從沒見過醉那樣的。”秦凱笑著說,“我出來時,看見他正倚在門口的欄桿上,扯著嗓子唱著一首小曲。但他連站都站不穩,真是沒辦法。”
陳亦可打斷他的話道:“他是誰?外貌是什麼樣的?”
秦凱好像不太喜歡自己的敘述經常被打斷,他不高興地說:“就是個不多見的酒鬼,要不是我們正忙著理剛發現的況,早就把他送到警察局了。”
“你留意了他的臉沒有,還有服裝?”陳亦可又問道。
“留意了。我和一個警察還扶了他一把。他個子很高,臉很紅,下上長著一圈——”
“停!有這些就夠了。”陳亦可大聲說道,“然后呢?他后來怎麼樣了?”
“我們當時很忙,哪里顧得上他啊。不過我倒是非常確定,對于回家的路他還是記得很清楚的。”秦凱的語氣出明顯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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