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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通知單》第三章 初次交鋒

十月二十一日,傍晚十八時二十五分。

省城公安局刑警大隊招待所

秋分之後,日頭便越來越短。當羅飛在招待所房間里安頓下來的時候,天已經接近全黑了。

韓灝等人仍在張地工作著,而羅飛則被排除了出來。不過後者卻並不在意,他自己也有很多事要做——此刻有一個獨立的、清靜的環境反而會更好一些。

略略洗了把臉,羅飛在書桌前坐下,開始翻看與四一八案有關的複印資料。

十八年前,羅飛也算是案的當事人之一,案件進偵查階段之後,他曾被專案組反覆調查過,但他自己對案件的況卻知之甚

在某些時刻,羅飛甚至是被當一個嫌疑者來對待的,這一點他自己也有所覺。

即便後來的調查洗了嫌疑,但羅飛還是到了這起案件的極大牽連。作為一名警校學員,他在此事上至犯了兩個嚴重的錯誤:第一,在發現異常況后,他沒有及時報警;第二,在不了解現場狀況的況下,他冒然給出了錯誤的建議,造拆彈失敗、兩名警校學員當場死亡的嚴重後果。基於這些原因,原本前程明的羅飛被打回了原籍龍州,在南明山派出所一窩就是十年。

不過與袁志邦和孟蕓的死亡相比,事業的坎坷對羅飛來說本就算不上什麼。

他所背負的痛苦是令人窒息的。他永遠忘不了那聲炸,更忘不了炸前孟蕓喃喃的自語聲。他能孩在絕境中對自己的信任,可正是這份信任在瞬間奪去了兩個人的生命,一個是他的人,一個是他的摯友。

羅飛會一直生活在自責中,不管後來的從警經歷多麼輝煌,他知道自己終究是個失敗者,曾鑄滔天大錯的失敗者。更可悲的是,對於那個將他擊得無完的敵人,他卻連與其過招的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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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飛不會料到,故事在十八年之後竟又拉開了新的幕章。

這是老天要給他一次自我救恕的機會嗎?

或者這只是Eumenides為他打開的又一扇地獄之門?

但無論如何,十八年前的案卷終於在羅飛面前解開了塵封,現在他正隨著鄭郝明警的探案日誌回到案發生的那些時刻:「一九八四年四月十八日晴……

這是建國以來罕見的連環兇案。

上午,市局薛大林局長被戕害在家中;下午,東郊一家化工廠發生炸,兩名警校學員當場死亡。由於案件質過於惡劣,已經向外界封鎖,一支調集了兵強將的專案組建立,我有幸為其中的一員。

顯然,兇犯有極高的反偵查技能。在他寄來的匿名信上找不到任何指紋,標準的仿宋書信也讓筆跡鑒定失去了功效。在薛大林遇害現場,專案組同樣未能採集到任何指紋和腳印。由此推斷,兇犯在作案后對現場作了仔細的清理,其必然有冷靜且謹慎的心理特

在下午的炸現場,大火焚毀了一切有價值的證據。技人員花了兩個小時才將兩名死者的搜集完全。由於毀壞得過於嚴重,對於某些塊,我們甚至無法分辨它是屬於哪一名死者的。

唯一令人興的發現是:現場發現了一名倖存者,只是他渾骨折,皮亦大面積燒傷,雖然已送往省人民醫院急救,但能否活下來仍是個未知數。

……」

「一九八四年四月十九日多雲……

上午我再次對那個姓羅的警校學員進行了詢問。他的緒非常差,不可否認,對炸彈的提前炸他是要負一定責任的,不過我並不認為他會是策劃本案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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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我來到省人民醫院,那個垂危的男子仍在昏迷之中,他的狀況看起來非常危險。為了案件的進展,我當然希他早日醒來。可是從人道的角度來說,這個人活下來還真的不如就這樣死了。他現在的模樣……我真是無法形容。太慘了!

……」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日多雲……

專案組正從多個戰線展開案件的偵破工作。而我的任務便是對那個炸現場的倖存男子進行調查。

男子仍然沒有醒來,也許我首先應該確認他的份,可是他的臉……就算是他的母親也不可能再認識他了。

醫生給我提供了一些線索。他們給男子手時,從此人上殘留的里找到了一坨纏繞的銅,或許這有助於確認那男子的份。

很雜地繞在一起,展開后約兩米長,看起來那像是一被剝了皮的電線。

……」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一日今天有了一些重要的發現。

炸現場南方兩百米的地方,有一段廢棄的建築水泥管。管子的直徑有兩米多,裏面堆放著一些生活雜和撿來的破爛,看起來曾經有人在裏面住過。

在那堆破爛里,我找到了一條被剝開的電線皮。從長度上看,和男子口袋裏的銅線正好吻合。

難道那個男子是個撿破爛的流浪者?這個問題只有等他醒來后才能得到求證了。

另有一個好消息:醫生說男子已經度過了危險期。

……」

……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小雨前幾天的調查一直沒有什麼收穫,而今天終於有了轉機。

下午,炸現場的那名男子終於蘇醒了。可是我對他進行詢問時,他卻什麼也想不起來了,他甚至說不出自己的名字。醫生說這是重傷病人正常的失憶現象,我必須採取一些積極的辦法去加速喚醒他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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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水泥管里拍了一些照片,最快也要等到明天才能沖洗出來。希這些照片能對他有所幫助。

……」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多雲……

我把水泥管的照片給男子看了,他開始仍有些茫然。後來我又向他展示了那些銅線,告訴他那是他口袋裏的東西。我鼓勵他努力去回憶,想想昏迷前的事

他愣了片刻,就在我快要失的時候,他的表卻有了變化!他顯得想起了些什麼,很費力地要說出來。我把耳朵在他邊,他說的第一句話是:『那些……水泥管,我……我住在裏面。』

我當時真是高興壞了。後來他又陸續告訴我:他平,來自安徽農村。家裏父母都去世了,一個人來省城謀生。因為找不到工作,只能暫住在水泥管里,靠撿賣破爛過日子。

我又問他案發當天發生了什麼。可他的記憶似乎又出了問題,只搖頭不說話。也許明天我得帶些炸現場的照片過來。

……」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晴

……

我向黃平出示了炸現場的照片,他顯得很驚恐。我告訴他:有兩個人,一男一,在這個工廠里被炸死了。他當時也在現場,被炸燒到重傷。在我的提示下,黃平終於慢慢回憶起了那天的況:案發當天下午,黃平看到有三個人(兩男一)先後進了那個廢棄的工廠,他便覺得有些奇怪。最後當那個子進工廠后,他終於按捺不住好奇心,於是悄悄地進去窺視。他看到了後來的那一男一,也聽到了一些對話(對話過程與羅飛的描述基本吻合),但還沒等他弄明白是怎麼回事,炸便突然發生了。

據黃平描述,最先進工廠的那名男子在子到來前半小時便離開了。照此推斷,此人極有可能便是案件的元兇。黃平在水泥管中遠遠看到了這名男子的形面容。據他自己說,如果再見到這名男子(或者是照片),他有可能認出對方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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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此,羅飛停下來思考了一會兒——既然這個黃平見到了疑犯,為什麼沒有做模擬畫像呢?不過這個問題似乎也不難解釋:當時還沒有電腦模擬的技,而手工繪圖則需要敘述者對目標人的印象非常深刻才行,黃平只是遠遠見到那名男子,很難做出準確的描述。

再接著往下看那些日誌,在很長的一個階段,專案組的工作沒有什麼實質的進展。鄭郝明記錄日誌的間隔時間越來越久,文風中也出一種失和挫敗的緒來。在兩年之後,因為沒有再出現新的案件,專案組暫時解散,相關的偵破也就此告一段落。

不過鄭郝明的日誌卻在不久之前又寫下了新的篇章,以下日誌是鄭警遇害之後刑偵人員在他的辦公室里發現的:「二○○二年十月十三日我以為那件事早已結束,所有的回憶都會像那些檔案一樣被永遠封存。也許我錯了。

上午我收到了匿名信,信的容便只有一行短短的網址。但我一看到那封信,心臟便不由自主地狂跳起來!

我太悉那個字了!標準的仿宋筆書法,相似的匿名信我在十八年前曾研究過何止百遍!

我打開了那個網址,網頁上的容令我震驚。是『他』又回來了嗎?我簡直不敢相信!或者,這只是當年知人的一個惡作劇?

專案組早已解散,那些組員也許只有我還在第一線工作吧?我該怎麼辦?向省廳報告,重新啟偵查程序?這似乎有點兒太冒失了……可這起案子到現在還沒有解,還不能讓韓灝他們手,還是我自己先想些辦法吧。

……」

原來如此!羅飛終於知道鄭郝明為什麼在十八年之後又關注起這樁案子:原來是Eumenides給鄭郝明也發了匿名信,引導後者瀏覽了網絡上的「死刑徵集」!聯想到自己收到的那封匿名信函,羅飛不住到深深的恥辱和憤:很顯然,在Eumenides眼中,自己和鄭郝明一樣都只是被戲耍了十八年的玩偶而已,當他準備再次啟這「遊戲」的時候,首先要做的就是召回當年的那些玩偶。

我會讓你見識到「玩偶」們的反擊!羅飛咬咬牙,繼續往下看。

「二○○二年十月十四日晴今天我通過私人關係找到了省廳的曾日華。這個小夥子答應幫我進行網絡監控。在他的幫助下,我已經拍到了一些照片。我借了隊里的數碼相機,這個東西用起來還麻煩的,我學了好久。因為事關機,我也不能別人幫我,唉,只希不是白用功才好。

……」

……

「二○○二年十月十九日雨

今天又拍了不照片。晚上我去找了黃平,不過他的辨認並沒有什麼果……

網上的那篇文章,看回帖的人都不。可是發者卻沒有什麼靜了,也許這真的只是一個惡作劇?

那些上網的人,多半是些頭孩子,很難把他們與十八年前的案子聯繫起來。也許我該查查這些孩子,聽說前一陣省廳的電腦資料庫到過黑客攻擊,沒準四一八案件的資料也因此泄了呢。」

鄭郝明的日誌到此終結。第二天的十月二十日深夜,他在家中遇害。

「你如果早些向省廳報告就好了。」羅飛暗暗嘆息一聲,迷離起目,似乎想與另一個世界中的鄭警有所流,「在與兇手搏鬥的時候,你一定知道這不是哪個孩子的惡作劇了,只是這一切已然太晚。」

篤篤篤——突然響起的敲門聲打斷了羅飛的思緒。他迅速將案卷理整齊,然後起去打開了房門。

出現在他眼前的卻是慕劍雲。

「羅警,你好!」對方搶先打了個招呼。

「你好!」羅飛打量著對方,目裏帶出些詢問的意味。見對方不像是臨時串門的樣子,他便猜測著問道,「談案子嗎?」

慕劍雲立刻點點頭。

「那進來說吧。」

羅飛把慕劍雲讓進屋,兩人在沙發上對坐了。慕劍雲往書桌方向瞟了一眼——那裏正堆放著案件的卷宗。

「我也是剛看了案件資料,有一些問題,需要請教羅警。」講師開門見山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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