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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城市之光》第十五章 城市之光

一大早,楊學武就被一陣電話鈴聲吵醒。他迷迷煳煳地拿起手機一看,剛過凌晨4點。一邊小聲咒罵,楊學武半閉著眼睛按下接聽鍵,只聽了幾句,整個人就神起來。

半小時后,楊學武已經趕到C市公安局技偵支隊所在的辦公樓。此刻,大半個城市還在沉睡之中,然而,網監的機房裏卻燈火通明。一進門,楊學武就聞到一強烈的咖啡混合煙草的味道。看看那些雙眼通紅的網監人員,他心中的怨氣早已煙消雲散。

網監的陶副長,一邊喝著濃咖啡,一邊揮手過一個頭髮蓬,滿臉都是油汗的網監人員。

「小,給學武介紹一下況。」

據小講,今日凌晨3時左右,網監進行日常網絡安全監察活時,本意是查找一起網絡販賣模擬槍案的線索,卻在無意中發現一條可疑信息。經分析后,網監認為這條可疑信息與前段時間發生的系列殺人案有關,逐通知了專案組負責人之一的楊學武。

楊學武急忙問道:「什麼樣的信息?」

晶顯示轉向他:「你自己看吧。」

那是一個「C市信息港」的網頁,從茲欄目來看,是在線論壇一條名為「無良法枉法裁判齊媛案,你怎麼看?」的網帖掛在論壇的首頁,點擊及回復都已接近千次。

楊學武手點開這個網帖,這是個投票帖,字數寥寥。除了題目和一個網頁鏈接之外,一共只有三個選項,分別是:1、法也是人,應當允許犯錯,有可原;

2、應該剝奪他的法資格,逐出司法隊伍;

3、無良判決再次拉低道德底線,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楊學武皺皺眉頭,繼續下拉網頁,查看網友的回復。略瀏覽了前兩頁之後,發現網友的參與熱頗高,大多數都在投票胡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憤懣之在字裏行間瀰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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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學武轉問小:「能知道投票的結果麼?」

接過鼠,作一番后又把顯示轉向楊學武。楊學武一看之下,不由得暗自咂舌。在參與投票的947人中,竟有758人選擇了「3」。

他立刻把目投向發帖人的ID。

城市之

楊學武反覆念叨著這四個字,又問道:「能查到發帖人的相關信息麼?」

陶副長搖搖頭:「這個論壇是不需要郵箱註冊的,所以只知道發帖人的這個ID和他使用的電腦的信息。」

「發帖地點呢?」楊學武不甘心,「能查到麼?」

「這個可以。」小打了個哈欠,又在計算機作起來,過了幾分鐘,他湊近屏幕,逐個念道,「西郊路176號-2,是家麥當勞餐廳。」

楊學武拉上小立刻起,同時讓110指揮中心派兩名在附近巡警一同前往。

儘管距離發帖時間已經足足過了五個多小時,楊學武還是想去那裏看看。二十分鐘后,四個人在那家麥當勞餐廳門口集合,立刻店查看。

餐廳里只有兩個用餐的顧客。楊學武安排那兩個巡警逐一核對他們的份,自己則拉著小巾了后廚。店裏共有六名工作人員,兩男四,其中一名稍年長的男子是本店的店長。他矢口否認曾用店的電腦發過投票帖,小對電腦進行檢查后,證實了店長的說法。

此時,巡警對那兩名顧客的份查驗也已經完畢,沒發現可疑況。楊學武心生疑慮,難道找錯了地方?小倒是一副見怪不怪的樣子,他指指牆角的無線路由說道:「發帖人應該用了店裏的無線網絡。」

據店長介紹,這家通宵營業的餐廳為了方便顧客,特意在店裏設置了無線網絡,以供客人在用餐時候也能上網娛樂。楊學武在餐廳里私下觀察了一下,很快就發現門旁邊的監控錄像。在店長的配合下,監控錄像很快被調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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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學武讓小把錄像的時間選取在發帖前後,共發現店裏有顧客九人。但是沒有攜帶筆記本電腦的,地圖查看手機的倒是有五個。楊學武指示店長把錄像暫時封存,回局裏辦理相關手續后再行扣押。

覺得發帖人未必在這幾名顧客之中,因為無線網絡的覆蓋力度完全可以過牆壁,發帖人站在與麥當勞餐廳一牆之隔的街道上上網發帖,也並非完全沒有可能。

理完畢,楊學武看看跟著自己忙活了半天的三個夥計,買了幾包炸分給他們。兩名巡警推了幾下,就帶著紙包回去了。值了一宿夜班的小則坐在車裏,大口吃起來。

此時已經是天微明,街邊的行人漸漸多起來。楊學武靠著警車了一煙,最後還是不願地撥通了方木的電話。

方木第一時間趕到了市局,在麥當勞餐廳提取到的錄像帶恰好也同時送到。查看了幾遍錄像后,方木就肯定發帖人並不在那五人之中。因為從作來看,其中三個明顯僅在瀏覽,而非寫字。其餘兩人雖然有長時間作手機的作,但看年齡和著,應該是附近中學的學生。

楊學武想了想,說道:「如果發帖人事先把文檔存在郵箱裏,再帖帖到網上呢?同樣也不需要有寫字及按鍵的作。」

方木搖搖頭,指指錄像畫面說道:「這幾個人們都沒有掩蓋自己外貌特徵的任何行為。如果他能想到用無線網絡,而不留下固定IP位址的話,就不可能不考慮監控視頻帶來的風險。」

換句話來說,方木的意見和小一樣,發帖人當時應該就位於麥當勞餐廳之外,利用覆蓋過來的wifi信號上網發帖。

憾的是,拿條路上並沒有安裝視頻監控設備。所以,對發帖人的其他況依舊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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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木問小:「發帖人使用的電子設備是否還在繼續連接網絡?」

「沒有。」小搖搖頭,「我們一直在監控這臺設備。發帖后,它就斷開網絡了。」

這是一個明顯要掩蓋自己份和位置的行為。

而那個投票帖,依舊於在線論壇的首頁。早上八點之後,訪問論壇的用戶開始激增,投票人書已達3445人,從投票結果來看,九以上的網友都選擇了「3」。

無良判決再次拉低道德底線,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法」、「齊媛案」、「判決」這幾個詞讓方木到似曾相識。他抬頭看看楊學武,後者顯然已經對他的疑問心領神會。

「就是那個案子。」楊學武抬手指指投票帖題目下的網頁鏈接,「都在這裏了。」

打開網頁鏈接,是「C市信息港」網站對不久前發生的一起民事案件所做的新聞專題,包括案發始末、當事人資料以及庭審、宣判的真箇過程。發帖人似乎想讓網民先了解本案的況再投票,看上去還有一客觀公正的味道。

案件發生今年9月初,一名67歲的胡姓老太乘坐208路公共汽車前往南京街,下車的時候,被後急於下車的乘客撞到。另一名也在本站下車的乘客齊媛(,20歲,C市稅務學院會計系大三學生)見狀,急忙將胡老太攙扶起來。此刻,撞人的乘客已經不知所蹤。胡老太起後,到右臂和腰部疼痛難忍。公車隨即開走,其餘乘客無人以援手。齊媛在徵求胡老太意見后,用自己手機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待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后,方才離開。

不料幾日後,齊媛忽然接到了來自胡老太熊某的電話,得知胡老太已被診斷為右前臂尺骨骨折,右側骨骨裂。不過,熊某來電的意圖並不是對齊媛表示謝,而是要求齊媛賠償醫療費用、營養費用、神損失等共計12萬元。齊媛大為吃驚,忙追問對方索賠的理由。熊某答曰,胡老太認為正是齊媛撞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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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救人者一下子淪為撞人者。氣憤、委屈之餘,齊媛斷然拒絕了熊某的索賠要求。不過,事並未就此偃旗息鼓。五天後,齊媛接到了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一庭的傳票,胡老太將齊媛告上了法庭。

只能應訴的齊媛在老師和同學的幫助下,找到了C市公公司208路車隊,要求案發時當班的司機為自己提供證詞,以證清白。公司機以沒看到事發經過為右拒絕作證。眼見開庭日期漸近,絕中的齊媛只得求助於新聞

C市電視臺新聞欄目及本地的多家對齊媛進行了採訪。齊媛堅稱自己是做好事,而不是撞人者。在講述整個事發經過之後,齊媛還通過電視節目,懇請當天的目擊者能為自己出庭作證,如果撞人者肯出來承擔責任,則再好不過。

鏡頭中,已明顯消瘦的孩委屈萬分,聲淚俱下地懇求當天在場的好心人能還自己一個清白。觀者無不容。然而,幾天過後,撥打電視臺公佈的熱線電話的觀眾倒是不,但都是表達憤怒心的,願意作證的目擊者仍然沒有出現,至於真正的撞人者更是杳無音信。

這是一個讓人不得不承認的現實:多一事不如一事已經是大多數人的生活信條。

孩不甘心,來到事發地點打出橫幅尋找目擊證人。然而,圍觀者大多表達出同和憤怒,甚至還有當場捐款的,就是無人願為齊媛作證。

而原告胡老太一方則始終拒絕接採訪,聲稱一切以法院的判決為準。

今年10月,備和民眾關注的齊媛案在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一庭開庭審理。庭上,原告胡老太一口咬定是齊媛撞到了自己。拿不出證據的被告齊媛百口莫辯。當時詢問胡老太的一句「大娘你沒事吧?」也被原告認為是齊媛承認撞人的證據。庭審結束前,主審法任川問雙方當事人是否願意接調解,原告胡老太表示同意,被告齊媛則堅決拒絕調解。庭審當日,沒有當庭作出宣判。

報道,當原告一方走出法院時,遭到院外民眾的圍堵和辱罵。胡老太在兒子熊某的攙扶下,狼狽不堪地上了一輛計程車。當司機得知這兩位乘客就是齊媛案的原告時,當即表示拒載。胡老太和兒子只得再次躲進法院,待人群散盡后才敢出門回家。

一個月後,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一庭作出判決:現有證據無法充分證明齊媛撞倒了胡老太,但也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故判決齊媛承擔40%的民事責任,判賠胡老太各種費用共計四萬八千元。判決書經公開后,剛剛淡出公眾視野的齊媛案再次引發市民的熱議。這一次,則將矛頭直指作出判決的法院及主審法任川。

重要之下,任川法的採訪,並對判決的理由做出了解釋。在他看來,撞人者立刻去攙扶及查看被撞者的況,乃是常理。齊媛與胡老太之間的對話,也顯示與被撞倒之間存在某種聯繫。此外,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應該不會惡毒到去訛詐就人者。故此做出齊媛承擔部分責任的判決。

記者追問是否有冤枉好人的可能,任川法則面,猶豫了一下之後,不無尷尬地說道:「當天社會……見義勇為的人應該不多了吧。」

此言一出,立刻引發民眾的一致聲討。尤其在網絡上,質疑聲、辱罵聲鋪天蓋地。

齊媛在接到判決書的時候當場暈厥過去,醒來后不食不語,整天以淚洗面。在鄉下務農的父母特意趕到學校來照顧。待緒稍稍好轉后,齊媛委託律師提出上訴。當再次出現在新聞鏡頭中的時候,這個孩已經和之前弱、委屈的樣子判若兩人,眼神中儘是憤怒與仇恨。

記者問:「如果遇到這種況,你還會選擇救人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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