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星雲小說 懸疑推理 心理罪:城市之光 第二十五章 奪走

《心理罪:城市之光》第二十五章 奪走

一夜無眠。

他搖晃著走下閣樓的時候,並不知道已是幾時幾分。時間,似乎是一件可有可無的事

「LostinParadise」咖啡吧的店堂里一片漆黑,捲簾門和厚厚的絨布窗簾把和嘈雜的人聲盡數的擋在外面。與一牆之隔的熱鬧街道相比,這裡更像一個與世隔絕的幽閉空間。

寂靜。黑暗。有周而復始的絕和期盼。

他趿著拖鞋,慢慢地在店堂里走來走去。視力漸漸適應了這裡的昏暗線,店堂里的一切從暗影中浮現出來,彷彿是從墨里掙扎而出的古怪事,還帶著撕扯不斷的淋漓

他不想說話,也不想思考。心中彷彿這個店堂一般,空的,除了黑暗,只剩下一些毫無生機的件。

店員留下一封措辭簡單地辭職信之後就離開了,連這個月的工資都沒拿。也許,真的發現了那個醫生的頭。不過這不要,那顆可惡的頭顱已經被他燒掉頭髮,煮,撕所有的皮,砸碎顱骨,扔進儷通河裡了。

唯一讓他憾的,是他再沒有一個可以發泄怒火的玩了。

可是,他真的還有必要發泄麼?

一切都是騙局。所謂的,不過是他自作多的幻覺而已。他只是一個供人驅使的棋子,即使在「城市之」已經為這個城市的保護神的今天!

他並不恨,甚至連尋找的慾都沒有,更別說去追問那個可笑的問題。

你到底,有沒有過我?

他失去了,卻得到了一個萬眾矚目的名號——城市之

多麼響亮的名號,熾熱,猛烈,帶有強大的氣場和不容否認的正義

既然沒有昏迷,就一定聽過「城市之」。

如果有一天可以再見,他會平靜地面對曾經在自己的生命中扮演了無比重要的角。一切拜所賜,但是他不後悔。激發了他心強大的一面,讓他知道自己不僅可以在這個城市立足,更可以改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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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會悵然若失吧,因為清楚地知道,他已經遠遠超越了試圖將其塑造的那個人。

突然有人輕輕地敲打著捲簾門。他一怔,立刻從沉溺其中的幻想中清醒過來。

會是誰呢?那個警察?

他第一次對殺人到一悔意。並不是植人,也許那次摔倒,是有意為之。使他殺死那個無辜的孩,也是的計劃之一。

他來不及多想,順手起桌子上的一個銅質燭臺,藏在後,走到門旁打開了捲簾門。

厚實的玻璃門后,一個年輕的學生樣的男孩,抱著幾本書,好奇地打量著他後的店堂。

「老闆,今天營業麼?」

他愣了一下,突然笑了。

「營業」

為什麼不呢?生活還要繼續,那縷還要繼續照亮這個城市。

他打開店門,把客人讓進來。迅速上樓洗漱完畢,穿著整齊后,給客人端上今天第一杯咖啡。報以親切的微笑后,他看看東北角那張塵封已久的桌子,手拿起「預定」的桌牌扔在吧臺上。

店裡的客人漸漸多起來,主要是前來複習期末考試的學生,不時有人起去書架上查找參考書。咖啡和甜點的香氣瀰漫在店堂里,伴以翻書頁的聲音和幾對的竊竊私語,一派寧靜祥和的氣氛。

他坐在吧臺後面,看看東北角的那張桌子,一個半禿頂的中年男子正面對一本厚厚的心理學著作冥思苦想。

他笑笑,轉頭打開網頁,細細地瀏覽起來。

下一個被「城市之」焚燒殆盡的,會是誰呢?

廖亞凡的經檢驗完畢,排除了其他致死原因的可能。案發第五天後,被火化完畢。邰偉曾想幫方木張羅一個葬禮,公安廳、市局和專案組的員們也很支持。方木的反應卻很冷淡。人都死了,生者再悲痛、再懷念,又如何能得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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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木只想得到廖亞凡的骨灰,卻遭到趙大姐的激烈反對。火化當天,趙大姐幾乎哭得暈死過去。滾燙的骨灰盒剛一到手,就死死地抱在懷裡,不允許任何人再它。

「你走!我不想再看到你。」趙大姐看著一臉乞求的方木,兇狠又堅決,「亞凡和你沒有任何關係。是我的孩子,永遠是我的!」

你不曾,就讓的人在一起。

過,還是不曾過,這也是幾天來一直糾纏方木的問題。他試圖在記憶中搜尋任何一點可以減輕他的疚的片段,然而,卻只是徒勞。

他沒有讓廖亞凡會到哪怕一一毫的夫妻之覺,兩個人最後一次對話,也是以方木的指責告終。

廖亞凡至死也沒能得到方木的,哪怕是最起碼的信任。

這種糾結讓方木始終於一種恍惚的狀態中。他宛若一似的,渾渾噩噩的在那間一室一廳的小房子里生活著。足不出戶。每天除了在回憶中搜腸刮肚,就是睡覺。幾乎不吃任何東西。每次從睡夢中醒來,他都有幾分鐘以為廖亞凡還在這間房子里——在廚房裡準備早餐,或者在臥室里細細妝扮。甚至在他昏昏沉沉的去衛生間的時候,還要習慣的敲門,等待那句不耐煩的聲:「有人!等會兒!」

然而,回應他的只有一片寂靜,直到他垂手站在門口,一點點清醒過來。

也許每次睡,都是一次生死迴的過程。睜開眼睛時,一切宛若初生。然後,生者要慢慢撿拾記憶的碎片,不願地拼接起來。深吸一口氣,故作堅強地面對驟然灰暗下來的今天。

邊平給方木放了長假,每天還要致電問候,然而,不管他怎麼詢問,方木的回答永遠只是「嗯」、「啊」。然而這樣簡單地回應仍然讓邊平稍安心。他非常了解這個傢伙,只要他不去殺人,或者不被人殺死,就是萬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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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著同樣擔心的不止邊平一人,還有邰偉。下班後來看看方木,幾乎了他每日必做的事。儘管每次看到方木,他都是同一個樣子——靠坐在沙發床上發獃,或者在屋裡里慢慢踱步,手裡夾著一幾乎燃盡的香煙。然而,邰偉仍然認為自己的探十分必要:如果不是他帶著食過來,並且看著他吃下一些,方木會把自己死在屋子裡。

今天傍晚,邰偉又如期而至。他敲了半天門,方木才來開門。把他讓進屋裡,方木面無表地轉回到沙發旁坐下,腳步虛浮,整個人似乎輕飄飄的。

邰偉一進門,就聞到一刺鼻的餿味。他皺皺眉頭,看到餐桌上還擺著他昨天帶過來的水餃和拌牛。他瞧瞧方木,後者的裝束和昨天一模一樣,一看就知道既沒有換過服,也沒吃過東西。

「我說,」邰偉沉了一下,慢慢開口說道,「你得出去走走。」

方木毫沒有反應,依舊獃獃地目視前方,也不一下。

「你再這麼下去,只有兩種結果。」邰偉抓起方木的外套扔在他上,「要麼你把自己瘋,要麼你把我們都瘋。」

這個「我們」,既有邰偉,也有米楠。

那天晚上之後,米楠一個電話都沒有給方木打過,卻每天致電給邰偉,詢問方木的況。

已經知道,如果不是方木誤以為江亞要對自己下手,廖亞凡也許不會死。

長久以來的猜想和糾結之後,米楠終於知道自己在這個男人心目中的地位。然而,來不及味這種幸福和歡喜。因為,這個答案是用另一個孩的生命換來的。

米楠沒有向方木道歉,更沒有責怪他。而是幾乎偏執地一遍又一遍地檢驗在醫院雜間里提取到的所有痕跡。幾天幾夜,不眠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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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辜負我們。」邰偉輕輕地說,「特別是米楠,已經快發瘋了。」

這個名字讓方木的表略有變化,臉浮現出雜著悔恨和悲痛的神。然而,幾秒鐘之後,他還是點了點頭。

坐在樓下的小飯店裡,邰偉連點了幾樣菜。然後,在等待上菜的工夫,他拿出一個文件夾遞給方木。

「DNA檢驗結果已經出來了,那無頭的確是那個醫生。」邰偉低聲說,「死者家屬也確認了這一點。」

方木接過文件夾,抬頭看看邰偉。

邰偉知道他的意思,無奈地搖了搖頭:「有機,但沒證據。」

方木眼中剛剛燃起的一點亮又黯淡下去,他沒有打開文件夾,直接扔在了桌面上。

「你放心,我不會讓這件事不了了之。」邰偉看到方木的樣子,心下不忍,「老子後半輩子就是什麼都不做了,也要幫你報這個仇。」

「沒那麼簡單。」良久,方木搖搖頭,「你不了解他。」

「我不用了解他。我只要撬開他的就行。」邰偉的臉上浮現出有的冷酷表,「你別小看哥們的手段。」

方木直直的看著邰偉,冷不丁開口說道:「從我當警察的第一天開始,你就跟我說,我不適合做警察。」

方木突然提到這個,讓邰偉到非常驚訝。他瞠目結舌地看著方木,半晌才答道:「對。」

「為什麼?」方木接著問道,「你為什麼覺得我不適合做警察?」

「你自己心裡很清楚。」邰偉看看四周,低了聲音,「如果你覺得難以在法律之下解決問題,你就會採用自己的方式。」

「所以你擔心我會去殺江亞。」方木想了想,又問道,「所以你天天跟著我?」

「對!」邰偉有些惱火了,「孫普、金永裕、梁四海父子——還用我繼續說麼?」

方木不說話了,只是靜靜的看著邰偉。

「我不想提這些。」邰偉揮手讓端著盤子走過來的服務員退回去,「可是,你是我兄弟。你不會永遠都那麼幸運,我不能讓你把自己搭進去……???」

「那你呢?」方木突然反問道,「對於警察來講,刑訊供和殺人有區別麼?」

邰偉一時語塞。的確,無論是刑訊供還是殺人,都是嚴重違背警察職業守的行為。

「可是……??」邰偉有些不服氣,急切地辯解道,「這怎麼能混為一談呢……」

「這就是一回事。」方木平靜地說道,「我非常謝你,我同樣也不能把你搭進去。」

他突然一把抓住邰偉的手,力氣之大,幾乎把邰偉拽個趔趄。

「不管你認不認可,我現在都是警察。你記住——」

方木盯著邰偉的眼睛,一字一頓地說道:「即使我死了,我也是警察!」

是的,我方木,我是警察。

這是他的選擇,卻並不是為了所謂的警察使命。這個職業的天然屬就決定了他必然要穿梭於明和黑暗兩際,遊走於法律邊緣。完全恪守規則,做不了好警察。聽起來雖然很荒唐,卻是每一個警察心知肚明的事實。

方木之所以會選擇以警察的方式了結這件事,是因為江亞。

大柳莊炸案已經案發近一個月。任川這個名字早已漸漸淡出公眾的視野,而「城市之」的熱度卻毫沒有降低。他已經徹底激發起這個城市的暴戾之氣。在街頭巷尾的津津樂道聲中,殺戮,似乎為實現正義和公平的唯一手段。

做了壞事,就要去死!

這個城市中的人正在陷前所未有的狂熱與滿足中。是的,這裡有一道,有一個神,有一把隨時揮向作惡者的頭顱的鐮刀。他是正義的,強大的,同時又是神的。每個人都變得小心翼翼,謹言慎行,生怕自己為「城市之」的下一個目標。

每個人又都變得肆無忌憚,似乎要把平日里對這個社會積攢下來的怨氣統統發泄出來。怕什麼?有「城市之」!他是我們的,是每一個人的。

你還敢像以前那樣欺辱我麼?

人人都在睜大眼睛搜索這個城市裡的任何一「罪惡」,就像老鼠一樣,只喜歡那些、骯髒污穢的角落。一旦自認為有所發現,就迫不及待地大肆宣揚。網路、報紙、電視臺的電話熱線——傳播的範圍越大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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