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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大學的百年校慶上,跟隨父母出席校慶的宋幼意一眼看到站在領獎臺上的白襯衣少年,襯衣洗得干凈發白,白凈精致的側臉微帶溫和笑意,細邊眼鏡泛著微光。旁人竊竊私語,談起這個金融系的天才少年賀憬,都夸一句努力,接連跳級考進名校,兼職賺生活費的同時,…
“我喜歡他的名字。我喜我生,獨丁斯時。 ”高中同學結婚,那天在朋友家里辦同學聚會。不知怎的,聊起學生時代做過的又傻又浪漫,又不為人知的事。輪到夏漓,她說,“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濟私,在廣播台給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歡的歌手。”有人問“他”是誰,夏漓笑笑不肯說。 中途她去洗手間,與旁邊房間裡走出來的一人迎面撞上。是晏斯時。晏斯時低頭看她,目光極深,“原來是你。”從楚城到南城,從南城到北城,從北城到洛杉磯。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晝夜,一萬公里。不過你不必知道,因為我就要忘記你了。畢業六年還是會夢見他。那時候最討厭地理,但是當了兩年的地理課代表。因為去文科組辦公室會經過他的教室。抱著一摞書,心裡又沉又輕盈,像怀揣一個巨大的秘密。後來穿梭在辦公園區的灰色的寫字樓間,時常想起往事。我不會再有那樣純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歲,在那個少年到來的夏天。
沈青棠跟許今野是兩種人。 一個是家教嚴格生長出的乖乖女,模樣氣質樣樣要出挑,做什麼都被要求做到最好。 一個是世家浪蕩公子哥,肆意浪蕩,離經叛道,身邊的人來往更迭,不見他用過幾分真心。 沈青棠很早就知道他,遠遠在球場見過,他投了個漂亮的三分球贏得全場喝彩。 看球的女生不少,拿着水,想給他卻又不敢。 少年太過亮眼,以至於靠近,都擔心不夠資格。 室友多次說,“許今野這樣的,不喜歡乖乖女。” 她嗯了聲,沒反駁。 在馳騁過後,夜晚路燈下,她套着不合身的男士外套,光落在少年的兩肩,許今野輕釦了下她的額頭,勾着脣角,有些壞,“好學生。” “今天再教你點別的。” * 許今野在Moto GP這樣頂級賽事上奪冠,賽後採訪時,記者注意到他手腕上的櫻桃髮圈,問他是不是女朋友的。 他低頭,笑了下,指腹摩擦着小櫻桃,道:“這個啊,騙來的。” 後來,有人撞見許今野的後座上是沈青棠,他俯身,捏着她的下巴接吻。 沈青棠抓着他的衣服,睫毛顫了下。 聽許今野啞着嗓音講:“沈青棠,你一點也不乖。” “接吻的時候要閉眼。” 許今野也沒想過,這輩子會栽在沈青棠手裏。 栽就栽了,他樂於認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