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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災》第一章 不死第二次

在蒼茫的大地上瀰漫,月照亮了揮不散的死亡,這是一副河的慘烈景象。魔法留下殘火未熄,跳著絕。染的戰場上,再無人類的影,怪卻數以千計。

張牧被半埋在堆里,全漉的像剛從池撈出,一道致命的傷從左肩蔓延到右腹,幾乎把他劈了兩半。

冷,好冷,生命在流逝,意識也漸漸模糊了。

東方天空浮現一抹雪白,黎明就要來臨,破曉也就意味著終結。

只是七十多天,整個江城的人徹底滅絕!

整整的四百萬人類,全部死了!

曾經繁華的大都市,如今淪為怪的樂園。

大概是呼吸聲吸引到怪注意,一陣沉重的腳步聲在近,不久小山般的軀就立在了面前,遮住黎明的。怪有三米高,青黑皮,猙獰獠牙,銅鈴大眼,手提一柄染滿紅白之的狼牙棒。

食人魔找到了茍延殘的倖存者,不出殘忍的獰笑,掄起狼牙棒,重重地砸下去。

張牧失去意識。

…………

2015年7月16日

猶如短暫的一剎那,又像度過漫長世紀。沉寂的意識,突然從深淵中被拽回,一切知覺都回到軀上,猛地從床上坐了起來。

這是哪?

張牧環顧四,最後目落在對面的鏡子上,鏡中映出一張年輕面孔,黑髮濃而凌,長相談不上英俊,不過五端正,眉目十分清秀,臉有點蒼白,滿臉冷汗的樣子像剛從噩夢中驚醒。

「我的出租屋?」張牧完整的出難以置信之,「我不是已經戰死了嗎?」

難道一切,只是場噩夢?

深吸幾口氣,先平靜下來。牆上的電子鐘,時間顯示為21點30分,記憶沒有錯的話,遊戲開場的時間,只剩兩個半小時了。當然,或許只是巧合而已。可這時候,耳邊回起一陣悉鈴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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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牧心頭頓時一涼,本來模糊的往事,再度變得清晰起來……他發現,這與記憶中的形完全相同。這個電話是孫琳打得,是張牧的大學友,至現在還是。如果沒有猜錯,孫琳在電話接通以後,第一句話應該是問:你在哪裏?

從手機中傳來一個聲:「你在哪裏?」

張牧心在下沉,「在家。」

「我在樓下。」

「為什麼不上來?」

「不了,你下來,有話想要跟你說,先掛了。」

孫琳直接掛斷電話,張牧聽著盲音,思緒也開始混了。一模一樣的形,讓張牧意識到嚴重的問題,那些或許不是夢,一切都會發生,一切都會重演。

孫琳在樓下等著,該面對的事,總是要面對的。

張牧略微思索,穿下樓。

微涼,著薄霧,路燈中略泛一猩紅,世界像浸泡在霧之中,瀰漫著一種詭異的氣息。

孫琳站在路燈下,米黃T恤,七分牛仔,黃卷頭髮披在肩頭,手挎名貴皮包,青春靚麗,彩照人,讓路人紛紛側目。當見到張牧走來,麗的面龐覆上層寒霜。

「大作家睡了一天?」

曾夢牽魂繞的悉面龐,再一次呈現在眼前。有一種宛若隔世的覺,雖說時間可以沖淡,鮮讓人變得麻木,可經歷同樣的場景,還是不免泛起幾酸楚和悲涼,尤其是知道接下來將要發生的事。如果記憶沒記錯的話,最近在寫一部恐怖小說,夜晚的氣氛更容易產生靈,所以才通宵趕稿白天睡覺。

孫琳面無表,眼睛瞥向一旁,不冷不熱說:「有些話藏在心底很久了,找個地方坐下再說?」

「不用,你直說無妨。」

「我們分手吧!」

如果前一刻還抱有僥倖,那麼現在可以確信一切的真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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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牧深吸口氣,滿臉平靜地問道:「因為黃凱?」

「你知道了?這樣最好,我也不想瞞了。」孫琳好像故意將聲音放大,不路人投來怪異目,「你踏實而且上進,為人也穩重小心,可是太缺。或許能給人安全,可是這個時代並不缺安全,現在的孩追求的是激和浪漫。我覺得你不懂生活,也不懂,所以不準備繼續下去!」

張牧沒有什麼表,黑眸像深不見底的寒潭,平靜而又深沉。他的表現真是出人意料,未免過於冷靜了,冷靜的有點可怕,那雙深邃的眸子,彷彿能悉人心一般,讓孫琳產生一種不好預

有點心慌了,不等對方開口,又說:「不錯,我以前喜歡過你,可往過才發現,你不是我喜歡的類型。黃凱大方開朗,他能給我想要的一切,而不像你就知道在房間里敲鍵盤!不能勉強,希你明白!」

孫琳太了解他,不幸的年經歷,養獨特格,張牧不善言辭,喜歡讀書寫作,從高中起就是個小有名氣的作家,擅長寫懸疑恐怖小說,稿費支付大學全部費用,滿足孫琳的奢侈開銷,為家裏更換舊電,還為剛上大學的妹妹買了新電腦,在別人眼裏,是個向卻溫和的人。他喜怒不形於,思維縝而細膩,遇到什麼難題時,有時表面古井無波,心中卻醞釀好應對方案。

不可否認,張牧是個非常優秀的男人,只是和黃凱比,條件上相差太遠。黃家在江城頗有名,可謂高富商輩出,財權皆備,家境殷實。孫琳是一個天虛榮的生,不想放過飛上枝頭變凰的機會,所以才要讓張牧徹底死心!

張牧目變得像刀鋒一般冷冽人,「你覺得黃凱比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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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孫琳與冰冷目對視,有種墜冰窟的覺,從來沒見過,這樣可怕的眼神,忙說:「你要搞清楚,我又不欠你什麼,找到更好的生活,你作為男人應該大度的祝福我才對!」

張牧輕輕一嘆說:「你說的對,人人有追求生活的權利,這是無可厚非的。只是,你不該將我的尊嚴,當攀上高枝的墊腳石。」

孫琳有些慌了:「你,你在說什麼……」

張牧語速始終不不慢,「至於,你覺得一個指使讓人出來說話,自己腳的男人比我強。那麼從男人的立場,我確實有必要做一些事。」

大約百米外,一輛黑寶馬停在路邊。

張牧像一陣風,猛地衝上去,拉開車門,拽出一個戴著銀耳釘的時尚青年。

黃凱大驚道:「幹什麼,你他媽的瘋了!」他比張牧高半個頭,格也是極好。此刻就像破沙包一樣從車裏拽出來,重重地摔在地上。

孫琳尖起來:「住手!」

黃凱瞞著所有人,暗中追求孫琳半個月,今天告白功了,正抱著看好戲的心態,特來看孫琳甩掉張牧,然後開著新車當眾將人接走,好欣賞對方的絕樣子。孫琳也樂於將此當一個投名狀,所以才積極迎合黃凱想法。

誰會想到張牧能認出黃凱的新車,誰又會想到素來脾氣溫和,遇事冷靜沉著的張牧,居然在大庭廣眾之下,做出那麼瘋狂的事。

黃凱破口大罵道:「混蛋,你知道我是誰嗎?我爸是局長,你要敢讓老子頭髮,我馬上弄死你全家……」

張牧拎起黃凱,按著頭撞在車上,隨後抬手一個左勾拳過去,先打掉黃凱兩顆牙,接著右手一擊重拳,他高鼻樑差點被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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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凱被打懵了,還沒出手反抗,張牧用力提膝撞其腹部,讓黃凱差點將晚飯都吐出來,張牧揚起手,幾個上去,讓他分不清東西南北,兩頰火辣辣,腫得像豬頭一樣。

孫琳驚慌失措的大起來,附近幾個路人被吸引過來,圍在不遠議論紛紛起來。

「這怎麼打架啊!」

「富二代搶別人朋友,被人揍了!」

「那有什麼好說的?活該挨揍,就該打,狠狠地打!」

幾個圍觀小伙,非但不阻止,反而大呼痛快。人們往往有仇富心態,生活中也喜歡同弱勢群。當明白事經過以後,選擇冷眼旁觀。

「你把我當蛋來?你以局長爸爸為榮?」張牧將鼻青臉腫的黃凱按在地上,反握住他的胳膊,用一貫平靜地說:「來,一聲爹,我馬上放了你。」

黃凱大怒:「我草你……啊!」最後字眼不及出口,只聽「咔嚓」骨折聲,左臂被乾脆利落的扭斷了,這兇殘手段把圍觀的人嚇得不輕,已經有人報警了。

張牧抓起黃凱另一隻手:「你還有一條胳膊兩條,我再你三秒鐘。」

「爹!爹!爹!」

黃凱涕淚橫流,大三聲,痛暈過去。

張牧踹了昏迷的黃凱一腳,「乖兒子!」

孫琳徹底驚呆,「你……你真的瘋了!」

「只想依賴別人而活的人,永遠都是陪襯品。命運榮辱給別人,不如把握在自己手裏。孫琳,這是對你最後的忠告,從此以後,我們再無關係。」張牧抬起頭仰夜空,用略帶沙啞聲音說:「這天,快變了,好自為之。」

黃凱像死狗一樣趴在地上也不,孫琳獃獃的著張牧離去的背影。這個平日素來溫和向的男人,竟然有那麼強霸道的一面,讓孫琳的心無法平靜,心變得異常複雜起來,有一種永遠失去某件珍貴東西的覺。

張牧回到一廳一室的出租屋,地方不大卻乾淨整齊,除日常寫作用的電腦外,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張牧本是燕城人,江城大學中文專業,今年21歲在上大四,正在江城的某個雜誌社實習。

簡單換一服,戴上鴨舌帽,立刻出門。

保安找到樓下,正打聽張牧住,他若無其事與保安肩而過,拐進漆黑的牆角,翻過牆離開小區。當走在繁華喧鬧的街道時,他的思想卻不能平靜。因為,他還是沒搞清楚況。

本該在死去的人,為什麼會重生到過去?

或者,不是所謂的重生。

只不過因為特殊的契機,讓張牧幸運的預見到未來。他相當於參加過遊戲側的玩家,兩個月的廝殺生活是一場特訓。讓他擁有了大量珍貴報,心理素質也經過磨礪,起跑線高於任何一個玩家。

張牧不會忍第二次侮辱,也絕不想死第二次!

零點,遊戲會準時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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