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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直上青雲》第26章 識字不著急

宋文遷相信自己的眼,青雲不是那種狼心狗肺的人,才決定當他幕僚的。不然,你以為他吃多了撐的,給自己找麻煩。

「大人,從今天開始,一天學一百個字。人之初,本善……」

宋文遷撿起地上一,邊說邊寫字,才寫了「人」一個字,被青雲打斷了。

「別喊我大人大人,咱們在逃荒,時刻在危險當中,你喊我大人,嫌我死的不夠快啊!我還沒上任呢,以後喊我青雲。」

青雲抹了把頭上的虛汗,就醒來那會,耳朵聽到的全是流民罵狗,那狠毒勁,青雲毫不懷疑,他們分食狗的心都有。

青雲惜命的很,可不冒這個險。

宋文遷想起逃荒路上的況,確實危險。他又不是死板的人,該靈活變通的會變通。

「識字不著急,我先收好印。」

青雲著懷裏鼓起來的東西,太明顯了,眼睛不瞎的都看得見,不知道的還以為藏了什麼好東西,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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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雲上下看了看,沒地方藏。不經意瞄到腳上的靴子,目一亮。

小時候,零用錢就喜歡藏鞋子裏。穿的是長靴,靴筒快到膝蓋了,藏兩個東西不問題。

起長袍看了看,拿著那捲紙比劃,長度剛好合適,一邊靴子放一個,稍微有點鼓不怕,長袍放下來一遮,誰也看不見。

宋文遷角狠狠一,那是印啊!放靴子裏,虧他想的出來,也不忌諱點。

年輕人真是百無忌!

青雲拿著那捲終筒往靴子裏塞,起來試走了幾步,還蹦了蹦,沒多大事,只要不特意彎腳,捲紙不會掉出來。

突然想起這是紙,古代可沒有防水墨,萬一出點汗,這東西報廢了啊!

想當然了。

都是電視害死人,青雲尷尬的,鼻子跟沒事人似的,然後從布包翻出盒子裝進去,再往靴子裏塞。

塞不進去了,盒子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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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放盒子進去,腳就穿不進去。

青雲無語的,做點事怎麼就這麼難!

宋文遷看著他折騰。

印的盒子比長盒還要高,更塞不進去。

失策了!

青雲提著布包甩了甩,又想出個法子來。

打開布包,兩個盒子靠在一塊放一排,布包圍著盒子卷,捲掌寬的長帶放一邊。

背對著老頭解開領口一粒扣子,看了眼,很好,裏面穿了服。難怪這麼熱,古代人哪怕熱死了,裏面還要穿一,長袖的。

現在又方便了。

青雲了長袍,將布包捆在腰上一點,打了死結。走路蹦跳也好,爬樹翻牆也好,都不會掉。

外面再穿長袍,再圍上腰帶,腰帶跟裏面的布包銜接起來,看起來顯得腰板壯實。

青雲拍了拍,效果好,扭頭問宋文遷,「老頭,怎麼樣?這樣是不是安全多了?」

匕首順手塞靴子裏。

宋文遷懶洋洋的回了句,「你覺得好就好!」

年輕人有活力是好事!看他活蹦跳的,他老人家的心也好多了,有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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