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慕薇膽戰心驚的跟著康璟回家。
在路上,康璟特意計程車司機繞路去了很多沒有監控的地方,又下車重新打車,兜了個大圈子,才回到家。
兩人都十分擔心。不僅怕被聶南潯找到,更擔心徹底惹怒他的後果,到底有多可怕。
兩人忐忑的等了兩天,看來聶南潯一時半會來找不到這裡來。
「S市的醫院肯定不能去了。」康璟坐在沙發上,研究著地圖:「我們必須重新去一個地方。早知道他查的這麼嚴,我們一開始就應該直接離開,或許還安全點。」
姜慕薇雖然心裡也這麼想,但還是道:「那
《妻出逃后,聶火葬場了》第一百一十二章離開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秦修然認識顧嵐之前,是一位彈指間上億灰飛煙滅的逼王。 優雅,高貴,帥氣,完美。 順風順水,無人可敵。 直到三十歲那年,他為了繼承財產,從美國歸來。 回來前,他想過,他的生活應該是豪門商戰,天涼王破。 結果,回國當天,他遇見了顧嵐。 他為她擠進晚高峰,坐上小三輪,被高壓水槍騎臉輸出 等狼狽不堪從派出所出來,迎面就撞上自己親媽,滿臉擔憂看著他:“修然,要不還是找個對象吧?說不定病就好了呢?” 那時候,他發誓,等他再見到這個人,一定要讓她付出代價。 結果再見面就是相親桌,陰差陽錯,兩人摒棄前嫌,決定試婚。 試婚第一天,睡在床上聽著顧嵐打呼嚕的秦修然抱著枕頭想:“我絕對不會和這個女人結婚。” 試婚一個月,顧嵐一拳砸翻來偷公章的二弟時,站在她身後的秦修然想:“我和她這輩子只可能是兄弟。” 試婚半年後,顧嵐建議他通過在對手APP裡發布不良信息再舉報去贏得商戰,他看著她睿智且自信的眼,寵溺一笑。 “老婆,你真聰明,我這就去發小廣告。”
傅廷也的未婚妻被人下藥毀了清白,無辜的她卻成了替罪羔羊,被送進監獄兩年。兩年後出獄,傅廷也卻直接將她拉去領證,並且告訴她:“顧清雨,你的人生不配重新開始,後半生也隻能活在黑暗裏。”她的噩夢才真正的開始了,被傅廷也一次又一次的折磨羞辱。直到有一天,那個人間蒸發的未婚妻突然出現了,於是男人決絕的向她提出離婚。顧清雨沒有一絲猶豫簽下離婚協議,收拾東西走人。後來,顧清雨找到證據,一切真相大白,傅廷也紅著眼眶想要衝過去抱她,嘴裏一直說著對不起。她眼睜睜地看著男人被群毆到吐血,頭也不回地轉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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