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思想是複雜的,在人類面前,其他的智慧生都會顯得格外『純粹』。」,里特不記得自己在哪兒聽過這句話,當他決定臨時加到老威爾的冒險者隊伍——『下流小說』時,這句頗有一些哲理的話語便自然而然的從他的腦海中跳了出來。
彷彿這句話自他出生時就躲在他的腦子裡,就等著這個時候彰顯一下自己的存在。
蠻子冒險者不知道自己的決定是對是錯,也同樣不知道這個決定是自己的真實想法,還是了那個老威爾的中年法師的影響。
魔法能夠實現很多事,其中就包括控制人的思維。但這種事並不是所有法師都能做到,只有那些專控系的高階法師才能練的『玩弄人心』,但是,魔法協會並不允許法師們做這樣的事。
多元宇宙中存在著一種做『魔力』的質,它無形、無、無質、無所不在,卻又無法被知。智慧生中的一些個會通過自獨特的天賦,發現這種特別的東西,從而利用它、汲取它、將它化作自己靈魂的一部分,這些個被稱為『法師』;中的一些種或個通過進化或者變異,也同樣可以做到這一點,而它們,則被為『魔』。
老威爾是一位212歲的流浪法師,至他自己是這麼說的。雖然他的樣子最多只有五十多歲,你需要仔細觀察,才能在他的眼角發現些許並不明顯的皺紋,就彷彿時間這把刻刀在雕刻他的時候,刀鋒突然變鈍了,需要更為用力的鑿下去,才能在他的臉上留下些許痕跡。
但是里特卻並不懷疑老威爾年齡的真實,如果他是一位法師的話,這樣的年齡就真的算不上誇張。
蠻子知道在魔法協會中有幾位傳奇法師甚至可能存在了2、3千年,這並不是逸聞,而是在人類之中是家喻戶曉的事。
為什麼說是『存在』而非『活著』呢?
因為某些法師因為壽命的原因,選擇巫妖化后,在嚴格意義上來講,再說『活著』就有些不太合適宜了。
但不管怎樣,里特並沒有後悔做出這個決定。就像老威爾說的,他並不是那種善於『思考』的人,他需要在『行』中,去尋找自己想要的答案。
里特對這次冒險的有些興和期待,直到,他將況告訴了瑞伊。
......
當里特把況告訴瑞伊,並將老威爾提前支付的50枚金幣放在孩面前時,孩的眼睛一如既往的笑了一彎新月!
笑起來真的很漂亮,充滿著一種年輕特有的氣息,但里特卻不喜歡這種氣息,那象徵著蓬的朝氣和對未來的好嚮往,而這些,都和他格格不。
「天啊,他們居然給了你這麼多錢!」孩坐在餐桌旁,小心翼翼的從這堆金幣中拿起一枚,將其放在掌心中仔細端詳著,彷彿那是一件無價珍寶。
這樣的畫面在里特看來頗為諷刺,一枚金幣的價值就是一枚金幣,而在捧著它的人眼中,它似乎比原本的價值還要高。
里特看著瑞伊那被金幣的晃的有些迷醉的眼神,覺似乎要用這枚金幣買下整個世界。
「你知道麼?這小小的一枚金幣,居然可以買下兩頭牛,一隻公的和一隻母的,如果你再講講價的話,他們甚至還會送你兩隻剛出生的小牛犢!」孩高興的說道:「而這麼多金幣,足可以讓我們開個小牧場!」
是你,不是『我們』,我不會去當牧場主的,那不適合我。里特在心裡想道。
「對你們來說,錢可真的好賺啊!」孩嘆著:「我父母辛苦一年也才能換來2、3枚。春天種小麥,夏末種大豆,如果收不好,還要補種黑麥,要是種其他莊稼也都和種黑麥一樣簡單就好了。」
沒人喜歡黑麥,因為它口很不好,哪怕你將它磨的再細,吃起來的口也十分糙,就像是有人在用砂紙刮著你的口腔。而且黑麥做出的食都會帶上一點苦的味道,無論怎樣烹制、烘烤,哪怕加再多的蜂,都無法將這種味道去除。
但它至能填飽你的肚子,讓你避免被死。
人類最北方的王國是諾德,而它的更北方則被人類稱為貧瘠之地,是人殘的地方。那裡的土地就像老嫗乾癟下垂的***,不含一滴。在那裡,生長著一種做『黑麥草』的植。
黑麥草不是黑麥,雖然它們都適應極強,外形也非常相似,葉子更是毫無二致,但是黑麥草卻及其吝嗇,從不穗,更無法帶來飽滿的麥粒。黑麥草用系繁,漫長的系深深的紮在貧瘠的土地上,不怕高溫、不畏嚴寒,不斷的向周圍蔓延,並掠奪著其他植的養分,令其枯萎。
人們都說,是法師將黑麥草改良了黑麥,讓它孕育麥粒,為人類的食。哪怕再貧瘠的土地,黑麥也能在其上頑強生長,不需要任何照料,就能帶來收。
至此,人類這個種族才迎來了髮式的增長。貧窮、疾病、和困苦依然伴隨著大多數人的一生,但卻極有人會死。
說不定哪天,小麥和玉米也會變的像黑麥一樣容易種植,里特在心裡想道。但是那樣的『好畫面』卻並沒有讓他到期待。
即便明天就會實現,即便全天下的人都去當了農夫,我也是個冒險者,他在心裡默默的對自己說。
「那個該死的傢伙用十枚金幣,居然就想讓我當他的老婆,而現在我面前有50枚!如果可以的話,我能娶我自己五次!」孩笑了笑,「你說,我們用這些錢來干點什麼呢?」歡快的問道。
「我是說......」臉上掛上了一不易察覺的紅潤,深呼吸一口氣才繼續說道,「我是說,等你回來后,我們應該有些規劃才是。畢竟這可是一大筆錢呢!」
規劃?不,里特並不認為自己需要那個。他曾在一次冒險中賺過幾百枚金幣,然後又在一個月將其花的一乾二淨,甚至不得不在冬季來臨后,去往加蘭諾市的貧民窟討生活。但那又怎麼樣呢?這裡的冒險者大多都過著這樣生活。他們也習慣這樣的生活。
「那些金幣都是你的。」他對孩說道,「你想怎麼花都可以,隨你喜歡。」
「都是我的?真的?」瑞伊聽完之後,臉上滿是不可置信的欣喜。但沒過多久,欣喜就慢慢消失,孩的表開始僵,直直的看著里特。
短暫沉默后,孩問道:「你要離開我?」是個聰明的孩。
的眼中滿是淚水,一雙深黑的大眼睛猶如母鹿一般。里特之前從沒有認真凝視過它們,或者說,他從沒有認真凝視過。
你只是我救的一個陌生人而已,甚至那本稱不上『救』。我遇見了你,你決定跟在我邊,僅此而已。我不虧欠你什麼,也從未想在你那得到任何。
人在里特看來,就像魔力一般,他從來都不曾了解。他沒有這個天賦,無論是對人,還是對魔力。
那些著『金國王』的『可人兒』更適合他,因為們從不會哭泣。們也許會尖、也許會咒罵、更多的則是歡愉的大笑,或是討好的低。但是哭泣,不,們不會。因為哭泣換不來金子,只有歡笑能,哪怕是強歡笑。
可瑞伊不是那些『可人兒』,不是。即便也著『金國王』。但誰不呢,哪怕巨龍也拒絕不了這些黃橙橙的。
短暫的沉默后,里特開口打破了這種窒息般的寧靜,「你應該有自己的生活,那種安定、平靜的生活。」他頓了一下,又繼續說道,「這裡並不適合你。」
至不適合現在的你,你甚至連謀生的手段都沒有,除非學那些『可人兒』。但這樣的話里特說不出來。
「可是,可是......」孩習慣的想要爭辯些什麼,那人的微張著,卻什麼也沒有說出口。
里特並不遲鈍,他能覺到孩對自己的依賴。
小說中這樣的橋段多的是,在《龍息之花》中,男主角曾在一條紅龍的下救下了一位麗的靈;在《風暴中的呼喊》里,主人公曾為了救他的心上人,駕船駛進了海洋深危險的無人區;而《魔法不過如此》中,主角披荊斬棘,殺構裝魔像,斗元素生,從邪惡法師手中救出了他心的姑娘。
這樣的小說大多都會有個圓滿的結局。當然,最後那本除外。因為某個無聊的法師看過了這本書後,便找上門去,迫作者改了小說的結局,讓主角心的姑娘最終嫁個了那位邪惡法師......
但里特卻並不認為自己是某本不知名小說中的主角,而且從幾隻地的手中救人也並不是什麼值得稱道的事。可是,孩的心裡似乎並不是這麼想的。
「不過無所謂,有沒有你我都會過的很好!!」孩有些賭氣的說道。用手背抹去了那些還未曾掉落的眼淚,淚水混合著灰塵,被均勻的塗開在了眼臉上,像是那些貴族們常畫的煙熏眼妝,讓孩有種頹廢而又哀傷的。
里特知道自己並不,也認為同樣不自己。他認為自己就像孩腳上的那雙灰短靴一樣,是在陌生環境中的『武』、是心孤獨時的一種『依靠』。
但就像孩說的一樣,他並不是的必須。不需要依靠的灰短靴,也不需要依靠里特,是個堅強且富有勇氣的姑娘,可以自己找到真正想要的『紅舞鞋』。
「你什麼時候走?」問。
「明天。」他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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