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何嘗不知道,寧歆的世,還有所經歷的那些事?
的確沒那麼好,但他不會嫌棄。
他的心里,甚至有點自責。
因為,是他沒有早點找到,這才讓了這樣多的苦。
如果他早點找到,他就能保護了。
而,就也還會是當年那個,好的笑的小孩兒。
所以現在,他才會更加的想要保護,讓遠離那些糟糕的事。
如果不是林初的介,寧歆已經是盛太太了。
次日,盛予淮又來醫院探。
可他剛到病房門口,就聽到了爭執聲。
“,您還不能出院。”是林初的聲音。
一直惦記著,今天狀況好多了,就過來探了。
沒想到,居然堅持要出院。
“醫生說了,您還得住院觀察兩天。”
“我是死是活,予淮那小子都已經不在乎了!我沒必要繼續住在這兒了。”有點賭氣的說道。
林初剛準備開口說些什麼,門外傳來了盛予淮的聲音。
“。”
不滿的橫了盛予淮一眼,并不做聲。
“您這是做什麼?為什麼鬧著出院?”
盛予淮的余,分明瞟了林初一眼。
林初的心里竄起了一團火。
他那是什麼眼神?
覺得這事兒又跟有關系嗎?
“你如果不把寧歆趕出靜山別墅,我就不接治療!反正,也已經是晚期了,沒必要再做什麼掙扎了。”堅決的表明了自己的立場。
別的人,憑什麼住在孫子的房子里?
這豈不是給林初戴了綠帽?
才不要林初委屈!
“,你怎麼還在提這事兒?”盛予淮有些頭疼。
但偏偏,是他最沒有辦法去忤逆的人。
要不然,他也不會點頭,答應娶林初。
甚至,在憎惡的況下,還要跟生孩子。
“你答不答應?”扭頭看向了他,神是那樣的嚴肅。
林初知道,向來溫慈祥的,突然有了刺,這完全是在保護。
盛予淮了雙拳。
他做出這樣的決定,對他來說,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最后,他還是妥協了:“好,我答應。”
他再找別的地方安置寧歆就是了。
這才繼續留在醫院。
而盛予淮,則被趕去了靜山別墅。
的意思是,要寧歆馬上搬出去!
當盛予淮來到靜山別墅的時候,寧歆已經把行李收拾好了。
“寧歆?”
“予淮,我不想給你添麻煩。我知道,不希我跟你糾纏不清。我不能讓你為難。”
寧歆在他的面前,永遠都是這副識大的模樣。
越是這樣,盛予淮的心里,肯定越是不好。
因為,他會覺得,自己真的太無能了。
居然連保護的能力都沒有!
“這事兒……讓你委屈了。我再給你找個住,條件不會輸給這里的。”
“予淮,真的不用了。我還是回去住吧,你給我找了別的住,難道就不會知道了嗎?只要你的心里有我,我就算是睡大街,都覺得幸福的。”
盛予淮看著。
這樣對比之下,他越發覺得寧歆善良,而林初,就是一朵帶刺的玫瑰!
突然響起的手機鈴聲,響徹整個客廳。
不知道為什麼,這突如其來的鈴聲,好像把盛予淮的心都給打了。
是醫院打來的……
出什麼事了嗎?
“喂?”
婚禮上,新郎當眾悔婚,男人如從天而降的神祗,嗓音低沉繾綣:嫁給我!於是沈長歌果斷將渣男踹到一旁,和這個男人閃了婚了。圈內皆嘲笑沈長歌嫁了個一窮二白的小白臉。沈長歌暗笑得像隻偷腥的貓兒,小白臉?她家老公旺妻!自從和他結婚後,打臉虐渣那是小菜一碟,事業上是順風順水!直到有一天。男人語氣深沉對她說,老婆,我升職了。沈長歌激動,走!我給你配輛寶馬!可能得配勞斯萊斯或賓利。這麼貴?你升到什麼位置?宗政財團總裁。沈長歌:@#&%¥!臥槽!?說好的小白臉人設呢?
宋朝夕一觉醒来,穿成书里的同名女配,女配嫁给了世子爷容恒,风光无俩,直到容恒亲手取了她的心头血给双胞胎妹妹宋朝颜治病。她才知自己不过是个可怜又可笑的替身。奇怪的是,女配死后,女主抢走她的镯子,病弱之躯竟越变越美。女主代替姐姐成为世子夫人,既有美貌又有尊贵,快活肆意! 宋朝夕看着书里的剧情,怒了!凭什么过得这么憋屈?世子算什么?要嫁就嫁那个更大更强的!国公因为打仗变成了植物人?不怕的,她有精湛医术,还有粗大金手指。后来国公爷容璟一睁眼,竟然娶了个让人头疼的小娇妻!! 小娇妻身娇貌美,惯会撒娇歪缠,磨人得很,受世人敬仰的国公爷晚节不保…… PS:【女主穿书,嫁给前夫的是原著女主,不存在道德争议】 年龄差较大,前面女宠男,后面男宠女,互宠
宋喬兮為妹妹替嫁,慘遭三年家暴。她為了活命,去尋求未婚夫的瘋批叔叔庇佑,沒想到卻跌入另一個深淵。開始時,他是讓人聞風喪膽的秦四爺。他說:“我這人生平有兩件事從不主動,一是找死,二是女人。”後來他為她以身犯險,隻為將人困在身邊。她問:“秦四爺,能不能要點臉?”他連連點頭,大聲吩咐。“明天帶夫人去改名。”“就叫宋臉!”宋喬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