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里里愣了一下,解除婚約了?
見發愣,沈凜琛手拍了拍的腰,冷著臉說道:“起開,重死了。”
“我重?我?我一百斤都沒有,是你弱別怪我,而且你搞清楚,是你拉我的,不然我會坐下來嗎?”姜里里不服氣的轉頭辯解。
轉過頭的瞬間,恰好對上沈凜琛的臉,深邃的眼眸里閃過一輕微的訝異。
兩人之間的臉僅幾厘米的距離,只要稍稍一,兩人高的鼻子就能到一起,沈凜琛溫熱的呼吸灑在姜里里的邊,莫名的增加了一抹親昵。
沈凜琛忽然開口:“姜小姐沒有聽過麼,人不過百,不是平就是矮。”
鼻尖輕輕著,姜里里心中一,已經沒出息的往后躲了。
但腰被他攬著,人又坐在他上,本無可躲。
姜里里耳都發了熱,從他上下來,不滿的說道:“我170cm!”
“嗯哼,看出來了,我沒說你矮。”沈凜琛的目將打量了個遍,隨后停在了鎖骨下方的位置。
隨著他的目停留,姜里里垂眸,發現他看的位置竟然是......
這個夠男人,竟然暗諷平?氣的頓時抬手遮住,揚聲罵道:“沈凜琛!你要不要臉!”
不過是因為今天穿的服寬松一些,沒有那麼明顯,畢竟是生過孩子的人,很有料的好嗎?
沈凜琛邪肆一笑,角輕勾,朝招手,“過來。”
姜里里瞪著他,形未。
心里恨不得將眼前這個笑得欠揍的男人都給撕下來,“你喊我過去就過去,我是小狗嗎?”
想到他把自己忘的一干二凈,現在還跟小狗一般,對自己呼來喚去的,姜里里心中更覺得憋屈了。
“我要是把你當小狗,我就朝你扔香腸了,快點,過來,推我去走走。”沈凜琛說道。
姜里里不,撇道:“自己站起來走,裝了,剛剛我坐上去都沒事。”
這話說完,姜里里明顯察覺到沈凜琛看的眼神都變了。
才意識到自己說的話有多曖昧,姜里里尷尬的干咳兩聲,目從他上轉開。
沈凜琛慵懶的了上微微褶皺的毯子,淡淡的開口:“昨晚踢我一腳的人是不是你?你來是好心要和你私下和解,要不我讓律師跟你談一下?”
“哦,不過我律師要是和你談的話,那估計你昨晚去七號酒吧買醉還在我的包廂里睡了幾個小時的事估計就瞞不住了,也不知道“當紅星姜里里深夜買醉,似與天集團總裁幽會,足慕雪思”,這樣的標題你還滿不滿意?”
說著,拿出手機就拔了電話,“傅律師,我這里有個......”
他的手機被姜里里一把奪過去,姜里里看了眼,上頭電話備注寫著“傅時”,還真的是天集團用的首席律師。
姜里里覺自己牙都要咬碎了,掛斷電話丟回他上,十分牽強的扯了一個假笑,手握上椅把手,“推,沈總您說,您想去哪,我推您去。”
“乖。”沈凜琛滿意的指著別墅對面的高爾夫球場,“醫生讓我多出去走走,保持心愉悅,有助于恢復,那今天就簡單一點,繞這里走兩圈吧。”
大概瞟了一眼那些亮起的路燈,姜里里覺得,走一圈下來估計也要一個小時,真是后悔昨晚怎麼沒下手重點,一了百了。
沒聽到回答,沈凜琛淺聲詢問:“不說話又在憋什麼壞主意?”
“我哪敢。”后的姜里里翻了個白眼,放棄了掙扎。
剛回國,要是突然出一個夜會沈凜琛的消息出來,估計也不用想怎麼報仇了,直接打包回m國吧。
不得不說,這個該死的男人,在這一點上把拿的死死的。
沈凜琛勾,沒再說話。
走了大半個小時,姜里里的速度明顯比開始要慢了一些,沈凜琛也沒再催快點,而是靠在椅上,著前方,隨意的問了一句:“姜里里,以前我們認識吧?或者說,我們有什麼特殊的關系。”
姜里里忽然停下腳步,垂眸著他的發頂,心中的不甘開始如藤曼滋生,一點點的爬滿了心底,恨意也因此蘇醒。
“不記得就證明不重要,不重要的人,執著認不認識做什麼。”姜里里音微涼。
若是換了其他人同他說這話,沈凜琛只怕不會再有后話,又或者說,他甚至一開始就不會糾結他們之間到底是不是認識的。
可直覺告訴他,姜里里不一樣,他以前,一定認識,否則他不會覺得的聲音,如此特別。
他想要知道,他們以前,到底發生過什麼。
“我曾經出過一場車禍,忘了很多事。”沈凜琛轉過椅,抬眸看,“所以,對一個失憶的人而言,忘記不代表不重要,因為那不是我愿意忘記的。”
將眼中的詫納眼底,沈凜琛再度開口,“比如你,為什麼明明認識我,明明那麼準確的喊了我的名字,卻又告訴我只是認錯人了。”
“又比如,你為什麼會那麼親昵的喊我“阿琛”,姜里里,至我車禍醒來,你是第一個這麼喊我,而我不覺得生厭的人。”
姜里里看著面前的沈凜琛,久久沒能說出話來,以為,他不記得,只是因為不過是他萬千前任中的一瓢,棄了便棄了,本不值得他占用大腦存。
可沒想到,他是失憶了,為此,忽然生出了一希,“你是什麼時候出的車禍?”
心中忽然期盼,他是車禍后因為不記得他們曾經的過往,才會那樣對。
“我和慕雪思訂婚后沒多久,在去機場的路上。”沈凜琛說了個大概的時間。
姜里里心中燃起的希,在這一瞬間被完全澆滅。
訂婚后,也就是說,送出國的那個人,真的是他,錄音里他說的那句“不過就是個沒畢業的大學生,我會解決的。”也不是假的。
對他來說,不過就是他一個玩,是麼?
“所以呢,現在可以告訴我,我們以前是不是認識了嗎?”
婚禮上,新郎當眾悔婚,男人如從天而降的神祗,嗓音低沉繾綣:嫁給我!於是沈長歌果斷將渣男踹到一旁,和這個男人閃了婚了。圈內皆嘲笑沈長歌嫁了個一窮二白的小白臉。沈長歌暗笑得像隻偷腥的貓兒,小白臉?她家老公旺妻!自從和他結婚後,打臉虐渣那是小菜一碟,事業上是順風順水!直到有一天。男人語氣深沉對她說,老婆,我升職了。沈長歌激動,走!我給你配輛寶馬!可能得配勞斯萊斯或賓利。這麼貴?你升到什麼位置?宗政財團總裁。沈長歌:@#&%¥!臥槽!?說好的小白臉人設呢?
宋朝夕一觉醒来,穿成书里的同名女配,女配嫁给了世子爷容恒,风光无俩,直到容恒亲手取了她的心头血给双胞胎妹妹宋朝颜治病。她才知自己不过是个可怜又可笑的替身。奇怪的是,女配死后,女主抢走她的镯子,病弱之躯竟越变越美。女主代替姐姐成为世子夫人,既有美貌又有尊贵,快活肆意! 宋朝夕看着书里的剧情,怒了!凭什么过得这么憋屈?世子算什么?要嫁就嫁那个更大更强的!国公因为打仗变成了植物人?不怕的,她有精湛医术,还有粗大金手指。后来国公爷容璟一睁眼,竟然娶了个让人头疼的小娇妻!! 小娇妻身娇貌美,惯会撒娇歪缠,磨人得很,受世人敬仰的国公爷晚节不保…… PS:【女主穿书,嫁给前夫的是原著女主,不存在道德争议】 年龄差较大,前面女宠男,后面男宠女,互宠
宋喬兮為妹妹替嫁,慘遭三年家暴。她為了活命,去尋求未婚夫的瘋批叔叔庇佑,沒想到卻跌入另一個深淵。開始時,他是讓人聞風喪膽的秦四爺。他說:“我這人生平有兩件事從不主動,一是找死,二是女人。”後來他為她以身犯險,隻為將人困在身邊。她問:“秦四爺,能不能要點臉?”他連連點頭,大聲吩咐。“明天帶夫人去改名。”“就叫宋臉!”宋喬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