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平行BE(五)
「孟曉。」趙國英突然。
「……啊?」孟曉回他。
「剛才的話你什麼回答?」趙國英問。
「……」這個,他剛才說什麼話了嗎?還是自己跑神沒聽見?
沒聽,趙國英肯定,生平第一次有人敢跑神跑到不知道他在說什麼,而趙國英居然沒覺得煩,又耐心的說了一遍。
「我說,我的年假還沒消,明天帶你出去玩幾天。」問話很直接,基本上就是問「你明天跟我出去過夜」的意思,和晚上那句「我當你男人」有著異曲同工的妙。
孟曉還沒回,趙國英喝了一口啤酒,繼續說:「我工作比較特殊,現在沒事能帶著你出去玩幾天,過一段時間忙起來,你不能生氣,有空還得給我送飯。」
大概就是我現在付出,你以後要報答的意思。
可是,好像什麼都沒說,也沒說要去吧?
之前趙媽說這個兒子說話得罪人,所以相親總失敗,看來是有原因的。
「孟曉,我是男人,問話就是一遍,你明天要是不同意就別在門口出現,我以後都不會再打擾你。」他沒有死纏爛打的習慣,人家不願意不會再到人家面前去討嫌。
「你若是願意跟我去,以後我就是你男人,你安心跟著我過日子,我保證你跟著我,不會虧待你一分一毫。」趙國英低沉的聲音從電話的外放聲中傳出來,他和楊易有著絕對的不同,他比他,比他的緒更穩定。
沒有「我喜歡你」「我要照顧你一輩子」那種虛無的諾言,只有很簡單的對生活的要求。
他對的要求很務實,給他做飯洗服,照顧他生活起居。
除了畫畫,也只會做飯洗服,連最簡單的吃喝玩都找不到地方。
今天在商場里,趙國英面容英俊,即使穿著便服也改不了他的氣質出眾,孟曉過裝飾的反,才知道自己有多土,甚至不如路過的孩緻,們至還知道換條子,踩著高跟鞋來凸顯自己的青春靚麗。
呢?
洗的發白的舊T恤,牛仔和一雙25塊錢的黑帆布鞋。和商場的鎂燈格格不,它們也不能照亮的,像剛進城的大傻。
孟曉沒回答,掛了電話卻睡不著,趴在窗戶上看外面的景,除了必須照明用的昏黃燈,什麼都沒有,住的位置看不見地標塔,所以住的都是無名之輩,或者被年齡淘汰的老爺爺。
明天去或不去都是困難的選擇。
……
清晨,孟曉換了比較新的短袖,是那種薄薄的小碎花樣式,看起來比昨天好了許多,手裏提著一個小行李袋,裝著幾件簡單的服。
趙國英說出去幾天,但是又沒說是去哪裏,所以得準備幾件備用服,薄的厚的都有。
剛走出小區大門,就看見趙國英那輛黑吉普車停在路對面,看見出來,趙國英立刻下來接。
他換了件灰的polo杉,比昨天的警服休閑隨意許多。
接過孟曉手中的袋子,趙國英明顯比昨天開心,帶著來到車旁邊,先打開後座的門,把袋子放進去,再把後座的東西給孟曉拿出來。
一捧鮮紅的玫瑰花,今早上新鮮摘下,上面還有圓潤的珠。
「我也就會這點招,喜不喜歡都得喜歡。」趙國英低聲說:「地標塔咱買不起,玫瑰花還是可以讓你擁有。」
孟曉抱著花,很喜歡。
這是第一次收花,以前和楊易在一起,他沒有買過給,即使過生日也沒有。
總是因為窮,也因為作為方,開口要花就變了味兒。
所以,沒要,他就沒給過。
「很喜歡。」孟曉跟著他上車,坐在副駕上,車一路開上高速也沒捨得把花放下,抱著看了許久。
「你那沒出息的樣子,以後逢年過節多給你買幾次。」趙國英看不過眼,張口笑沒出息,現在的孩子收花已經是家常便飯,但凡有個什麼事兒,都有人送花。
所以孟曉這稀罕樣,在趙國英看來很稀罕。
孟曉卻搖了搖頭,道:「不要了,很貴的,又養不了幾天就枯萎了,以後別買了,劃不來。」
一束花最便宜的都得上百,趙國英這一束看著都不便宜,幾百塊錢就看幾天,確實可惜。
趙國英沒再說,他現在完全可以到,他媽為什麼滿眼看上孟曉了。
就是瘦了點,得盯著多吃幾碗飯。
「喜歡什麼地方,熱鬧繁華一點還是幽靜清雅一點?有沒有特別想去的地方?」趙國英問道,他是臨時起意出來玩,所以也沒有目的地,現在問還來得及。
這個孟曉也不知道,正想說都可以,但是看趙國英睜眼的樣子又把話咽了下去,弱弱的說:「吃海鮮便宜的地方。」
這個算務實了吧?就吃海鮮這一個好。
但是海鮮全國各地都可以吃,所以等於沒說。
「好。」趙國英打開導航,去了火鍋出名的城市。
全程路程有十二個小時,意味著他們要在高速上待十二個小時,孟曉看著導航路程,問道:「這也太遠了,我們就近不好嗎?開車久了對不好。」
這一場下來要到晚上才能到,而且得在高速上待十二個小時,他得了也不了。
「沒關係,我還有十天休息時間,等在那裏玩夠了,我們開車從城裏走慢慢回來。」趙國英沒有改行程,道:「這下你有十二個小時想要去哪裏。」
「啊?不能改嗎?」孟曉傻眼,這都是什麼規矩,說了就不能改?
「不能。」趙國英面不改道:「後面有個箱子,裏面有吃的東西,不舒服就上服務區。」
總之,就是這趟十二個小時的旅程是跑定了。
孟曉往後看,看見後座確實有一個小箱子,拿過來裏面有很多孩子喜歡吃的東西,而且都是用保鮮裝起來的,並不是買來現的東西。
「你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考慮。」趙國英道。
「……?」孟曉覺要從他口中說出很嚇人的話。
「想想我們等會兒住一間,還是兩間。」
這真的是個很富有哲學的問題,今天都答應來了,等於是同意這段關係以結婚為目的開始,所以住一間無可厚非,可是趙國英的存在,真的不太能hold住。
共一室,力太大,肯定失眠。
所以在他們到了以後,孟曉面不改的要求住兩間,趙國英也沒意見,到了酒店,開了房回自己房間睡覺。
他開車十二小時,早就困了,就算和住一間,他也不了。
不過孟曉抱著的花陷了恐懼之中,也不知道這樣做對不對,以前和楊易在一起時,楊易並不熱衷,所以兩個人在出租房裏,就算躺在一張床上,也只是止於接吻。
可是現在面對趙國英,很明顯能到撲面而來的荷爾蒙,完全就是沖著侵略來的。
而且,趙國英救國孟訓,自己有自知之明,男人自然是圖一樣才會幫,也在最困難的時候對趙國英起過心思。
不管是他還是楊易,或者是任何人,誰能救出孟訓,就跟著誰。
現在,人家把孟訓救出來了,也明明白白說了要,卻有些退。
抱著手裏的玫瑰花,花瓣已經有一點乾枯了,孟曉捨不得扔。
他若直接要陪他睡,還好一點。
現在對太好了,反而害怕。
……
一個城市火鍋有個很多種吃法,怎麼吃都很地道,孟曉下載了一個推薦食的件,搜索出了很多店鋪推薦。
有一些特別難找,耐不住趙國英方向很好,只要有地址他就找得到。
他們找到了很多寶藏小店,有很多地道的食,不貴還好吃,每一次都很驚喜。
孟曉再一次嘆他的偵察能力,用在哪裏都不浪費。
「這算是專長嗎?抓犯人也常跑這些犄角旮旯的地方?」孟曉手裏抱著很多東西,有給舍友的,也有給趙國英警隊的特產。
「嗯,算吧。」趙國英點頭,犯人最藏意想不到的地方,所以這種犄角旮旯也確實常常來。
這三天兩個人相,孟曉明顯放鬆了,對趙國英也開朗了許多,關係算是融洽起來。
兩個人回到車上,把東西放在車後座,開車又往下一個地方去。
孟曉手裏冰冰涼的飲料大喝一口,拿起手機看看還有什麼寶藏小店推薦。
大城市車流也多,中午的時候沒繞開高峰期,車又一次堵住了。
幸好買了好多吃的,孟曉在車裏也沒閑,低著頭看今年教資考試的報名事項,要準備的資料是什麼。
手去拿放在中間的飲料,冷不防到了趙國英放在車擋上的手背,孟曉還沒注意,拿起手上的飲料還沒回來,就被趙國英反手給握住。
他握著,握著飲料。
孟曉抬頭,卻見趙國英轉過,問了一句:「給我喝一口,行嗎?」
趙國英喝茶喝酒,本不喝這些東西,所以只買了一個,而且飲料喝過,吸管只有一個。
給他喝一口……
是要用喝過的吸管,沒理解錯吧?
趙國英若有所思的看著,眼神明亮有神,孟曉心狂跳,把手裏的飲料遞給他邊。
趙國英手沒使力,順著遞過來的力道,張口含了一下吸管,喝沒喝看不出來,反正吸管是真真實實了口,結上下,才放開。
飲料收回來,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孟曉拿在手裏,心一橫,猛喝了一大口。
沒關係,遲早都有這一遭,早早超生。
趙國英看了一眼,笑著開車往前走,這姑娘有一個不好不壞的脾,需要人推著才往前走一步,否則窩在原地一不。
車停在民俗街門口,正好趕上周末,正是人最多的時候,孟曉一手提著和他剛才一起喝的飲料下車,剛轉過來和趙國英並排,被他握住手腕。
趙國英比較高,手垂下只能抓到的手腕,要彎點腰才能握住的手。
的手被他握在手裏,趙國英對笑了一笑:「慢慢喝,看上什麼跟我說,人太多了別走散。」
孟曉點點頭,被他牽著在人群中穿梭,他的手心冒汗,孟曉總覺得他想干點別的,又很努力在剋制。
(本章完)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他是帝國第一大總裁,商場殺伐果斷,情場冷麪閻王,卻偏偏栽在一個迷糊小吃貨的手裡,直接把她寵上天。“爺,夫人想要星星。”“摘給她。”“爺,夫人想要靳氏財團。”“轉給她。”“爺,夫人想要嫁給娛樂圈第一小鮮肉。”“!”某矜貴高冷禁慾係倏然起身,迅速消失。婚禮現場,99架大炮對準高臺。“孟小萌,給你三秒,過來我身邊!”
傳聞她要嫁的厲九爺,是個瞎眼的殘廢,生性暴戾,偏執兇殘。嚇得她連夜逃婚,卻恰巧掉進了他的狼窩,嚇成了小白兔。隻是,這傳聞的水分摻的也太多了。身高188,腿長120,冷豔絕塵,氣度不凡,關鍵是,這家夥寵妻上癮。喝醉酒,她和人動手,把夜店砸了。男人風風火火的帶了百十口人衝了進去:“敢碰我的女人,想怎麼死。”宴會上,她一巴掌打在了某名媛臉上,引起一場亂鬥。男人衝到現場,將暴走的她拉到了懷裏:“打架不知道拿家夥?這手要是廢了,我多心疼。”傳聞她是個膽小怯懦的小白兔,可後來,卻成了囂張跋扈的大灰狼。她哭喪著臉,想著怎麼維護自己的乖巧形象,某男人卻一臉的洋洋得意:“我寵的大灰狼,有意見?”
裴家小小姐裴恬週歲宴抓週時,承載着家族的殷切希望,周身圍了一圈的筆墨紙硯。 頂着衆人的期待目光,小小姐不動如山,兩隻眼睛笑如彎月,咿咿呀呀地看向前方的小少年,“要,要他。” 不遠處,年僅五歲的陸家小少爺咬碎口中的水果糖,怔在原地。 從此,陸池舟的整個青蔥時代,都背上了個小拖油瓶。 可後來,沒人再提這樁津津樂道了許多年的笑談。 原因無他,不合適。 二十五歲的陸池舟心思深沉,手段狠戾,乾脆利落地剷除異己,順利執掌整個陸氏。 而彼時的裴恬,依舊是裴家泡在蜜罐里長大的寶貝,最大的煩惱不過在於嗑的cp是假的。 所有人都極有默契地認定這倆be了,連裴恬也這麼認爲。 直到一次宴會,衆人看到,醉了酒的裴恬把陸池舟按在沙發上親。 而一向禁慾冷淡,等閒不能近身的陸池舟笑得像個妖孽,他指着自己的脣,緩聲誘哄:“親這兒。” 酒醒後的裴恬得知自己的罪行後,數了數身家,連夜逃跑,卻被陸池舟逮住。 男人笑容斯文,金絲邊眼鏡反射出薄涼的弧度:“想跑?不負責?”“怎麼負責?” 陸池舟指着被咬破的脣,低聲暗示:“白被你佔了這麼多年名分了?” 裴恬委屈地抽了抽鼻子,“你現在太貴了,我招不起。” 男人吻下來,嗓音低啞:“我可以倒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