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雁北看著的臉, 神微滯。
沈楠繼續道:“我知道當年我的所作所為給你造了很大困擾, 也浪費了你很多時間和力。是我當時太任、太稚, 不管你現在還在不在意, 但我還是要給你說一聲對不起,這是我欠你的。”
說完, 的心忽然急促地跳起來,垂下眼睛,再不敢看他。
薑雁北眉頭微蹙, 定定地看著窘迫的模樣,良久之後,幽幽歎了口氣,淡聲說:“已經過去這麼久了, 我早沒放在心上。”
沈楠暗暗長舒一口氣,再次抬頭, 朝他笑了笑,道:“我知道以前我太渾,但是當時我其實並沒有惡意。”
薑雁北道:“我知道。”
沈楠又說:“謝謝你這次幫我。”
薑雁北有些無奈地笑了聲:“你今天已經說了很多次了。”
沈楠說:“因為你的幫忙, 讓我能順利拿到五萬塊獎金,所以我真的很謝你。”
“是嗎?”薑雁北道,默了片刻,又斜看一眼, 說, “所以五萬塊獎金, 就請我吃一頓飯?”
“啊?”沈楠愣了下, 口道,“要不然我給你百分之五十的提?”
本來對這個項目沒什麼指,哪曉得峰回路轉,五的提說起來也不算多。
薑雁北臉一黑:“你這是想在違法邊緣遊走?”
沈楠:“……”就知道這個想法很危險。
薑雁北說:“多請我吃幾次飯就行了。”
沈楠一愣:“哦……好的。”
薑雁北看了一眼,又補充一句:“下次別吃湘菜了。”
沈楠點頭:“行,你選地方。”
薑雁北嗯了一聲:“好了,你回去吧,再聯系。”
沈楠提著包下車,走了幾步,想起還沒跟人說再見,趕轉看向還停在原地的車子,抬手朝他揮了揮。
薑雁北雙手握著方向盤,朝點點頭,等再次轉,角微微勾了下,不不慢地啟車子。
等車子上路後,他空出一隻手了吃過胃藥後,還在發疼的胃部。
下次肯定不能吃湘菜了。
“回來了?”打開門,坐在沙發看電視的沈耀見到兒回家,開口道。
沈楠點點頭,彎換鞋。
本來坐在沈耀旁的沈鈺,從沙發跳下來,衝到跟前,歪頭看了看。
“看什麼呢?”沈楠了把他的小腦袋。
沈鈺笑瞇瞇道:“姐姐今天是笑著進屋的。”
“啊?”沈楠一愣。
沈鈺說:“姐姐今天很開心!”
沈楠這才反應過來他的意思,好笑地了把小家夥的臉:“你觀察力這麼強?”
當然開心了,拿下了五萬塊獎金的項目,而且……而且和薑雁北算是,算是和解麼?好像也不算,畢竟兩人並沒有所謂的鬧翻。但至在道歉後,對於自己當年的荒唐釋懷了很多,整個人忽然有種神清氣爽的覺。
不管那樣的荒唐下掩藏著一顆什麼樣的心,但做錯事就是做錯事。薑雁北沒有理由為自己的荒唐買單,所以確實欠他一個道歉。
尤其是發覺薑雁北似乎沒那麼討厭,就好像更釋然了。
因為搞定一個重要項目,就像是懸在心頭的大石頭落了地一樣,難得輕松一回。沈楠跟陳姐那邊請了假,回家陪沈鈺玩了會兒,早早洗漱上床休息。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太開心的緣故,躺在床上半晌,毫無睡意。五萬塊錢的獎金,確實值得開心,但好像心裡那種豁然開朗的興,並不只是因為這五萬塊錢。
這幾年被生活裹挾著往前,幾乎沒有回憶過往事,害怕看到曾經面目可憎的自己,也害怕自己有太多心有不甘。但今天給薑雁北道歉後,那些被刻意掩埋的過去,仿佛也就沒那麼難以面對了。
並非出就富貴,父母曾經是下崗工人,只是借著大時代浪,加上聰明能乾,在幾乎還不怎麼記事的時候就發家。不到十歲,沈家已經富甲一方。
在十八歲之前,的生活只能用一句歌詞來形容“一切都好,只欠煩惱”。恩的父母,富足的家庭。而自己更是從小就長得漂亮,小學五六年級已經開始收到男孩子書。的績也不錯,雖然算不上頂好,但每逢大考,都奇異的能超常發揮,比如高考,就考了一個遠遠超出自己平時績的分數。
幸運之神就是這麼一直眷顧著。
但幸運總歸是有定額的,高考那個暑假,的人生迎來了第一次變故。最疼的母親,車禍過世。而更大的痛苦,是車禍那天,從母親的手機裡存著的照片,得知父親出軌公司一個實習生多時,隨後更是意外知道,母親出車禍在醫院搶救室時,自己在手室外哭得稀裡嘩啦給沈耀打電話,卻一直沒人接聽,原來是正和那個年輕的實習生在外約會。
十八年罐般的生活,在那個夏天徹底崩塌。
為了跟沈耀鬥氣,從那個暑假開始,沈楠完全變了一個人。填志願時,專門填了個沈耀不滿的冷門專業,進大學後,幾乎不去上課,為一個徹頭徹尾的壞學生。
無止境地跟沈耀索要錢財揮霍,醉生夢死,紙醉金迷。
沈耀玩人,這個兒就要效仿的好父親。進大學後,幾乎每個月換一個男朋友,專門挑那些花心濫的男生,一旦看到他們對自己流出一點真實,就毫不猶豫地將他們拋棄。
用這種自暴自棄的方式,獲得報復沈耀的快。
父關系形同水火,但沈耀到底是個溺兒的父親,無論如何生氣憤怒,也對唯一的兒狠不下心。他曾經試圖以中斷經濟供給威脅改邪歸正,但一句滿不在乎的“你要不給我錢,我就跟陳賤人一樣去傍大款,我比年輕漂亮,肯定能找到比你更有錢的老富豪”,不得不讓沈耀打消了斷錢財的念頭,依舊每個月老老實實給結清六七位數的帳單,知道車子撞壞,馬上派人去提新車。
沈耀對的無可奈何,讓的荒唐愈演愈烈。
但是渾渾噩噩的日子過久了,人好像就真的變得越來越空虛,越來越迷茫。每次狂歡之後,在自己常年包下的酒店房間裡醒來,看著白花花的牆頂,心就像是被人挖了個般空空,靈魂好像已經離,只剩一行走。
是什麼時候注意到薑雁北的?應該是大三第一期,其實有點記不太清楚了,在這之前,當然認識薑雁北。他是他們班的班長,生科院的風雲學生。只不過,這樣的好學生,跟這個壞學生肯定沒有任何集。只知道他是一個一不茍的嚴肅男生,做什麼事都很認真。
對這種男生不興趣,或者說這種好學生,不在的招惹范圍之。
記得那是一個晚上,幾天沒去學校的,難得去了一次圖書館看書,一直到閉館才出來。
十點多的校園,除了主校道,都已經很安靜了。從圖書館往西門外,要途徑一片小山頭,說是山,其實也就是一個種了草皮的小坡,不知哪一代的學生取了個名人坡,顧名思義,是校園小幽會的好地方。這個時候,人坡自然已經沒什麼野鴛鴦了,只有好幾隻安營扎寨在此的流浪貓。
這是校園人們的人坡,也是沈楠的花園。
從自己那隻名牌包裡拿出貓罐頭,正要去投喂已經喂了一段時間的幾隻小貓。還沒走到流浪貓的大本營,便遠遠看到有一個男生蹲在以為喂貓的位置,他面前是幾隻吃罐頭吃得正歡的貓。
沈楠站在原地沒再往前走。
看著三隻貓將罐頭吃,男生手在團子頭上擼了會兒,將罐頭盒子收起來,站起準備要離開,三隻小貓卻爭先恐後咬住他的腳,又躺在他腳邊打滾耍賴。
男生聲道:“不行啊,今天已經吃夠了,不能再吃了。”
小貓喵喵得更厲害,一隻用頭蹭他的腳,兩隻翻著肚皮使勁兒打滾撒歡。男生歎了口氣,從兜裡掏出兩個小罐頭:“這是最後兩個了,吃完了不準再要了。”
他將罐頭打開,放在腳邊,三隻團頓時圍坐一團,咕嚕咕嚕地吃起來。
男生背影清瘦頎長,穿著一簡單的休閑裝,單肩背著一個書包,想來是剛從自習室出來。
附近的一盞夜燈燈落下來,將男生和流浪貓包裹在其中,有那麼一刻,沈楠覺得眼前的場景不太真實。
那夜有月無星,清風徐徐。也不知是這夜太,還是燈朦朧,沈楠隻覺得那背影也就如同清風明月一般。
當然認出了男生是誰,是同窗兩年多,但從來沒用過集的薑雁北,一個在師生間口稱讚的好學生。
沒有再走上前,在男生離開前,先轉離開了這塊的花園。
而因為這個晚上的一瞥,沈楠真正記住了薑雁北。不是那個從別人口中聽說的好學生,而是晚上夜燈下喂流浪貓的那道背影。
再在學校見到薑雁北是兩天后的課堂上。自從上了大三,除了幾個很嚴苛老師的課堂,去教室的頻率就更了。
難得來一次課堂,沈楠仍舊是坐在教室最後一排。但那是第一次沒有在課上全程睡覺,或者玩手機,也應該是兩年多來,在教室裡第一次去觀察自己班上的學生,嚴格來說,是觀察坐在前排的某位男生。
仍舊看到的是薑雁北的背影,比起夜晚,幾米之遙的距離,看得非常清楚。他上課的時候很認真,坐姿端正,脊背筆直,只有在做筆記時,微微前傾。
兩節課結束,上前禮貌地和任課老師說了一會兒話,轉下來收拾書包準備離開。
沈楠看到了他的正臉,當然知道他長得什麼樣子,但這是第一次去認真去打量這個已經同窗兩年多的男生。
這才發覺,原來生科院這位風雲人,是一個如此英俊的男生。也許五並不是那麼完無缺,但勝在氣質乾淨,是一種獨屬於好男生的乾淨,就如同那晚的明月與清風,與走馬觀花的男朋友們截然不同。
當然不同,那些都是令人惡心的混蛋,跟爸沈耀一樣。
教室裡的學生逐漸散盡,往常每次都是從後門離開,但這回,鬼使神差般,提著自己的小坤包,踩著高跟鞋往前門走去。路過薑雁北時,忍不住朝他明目張膽看了一眼。
那應該是和薑雁北的第一次對視,然後從他微微皺起的眉頭,以及那雙略顯冷清的眸子裡,看到了一抹顯而易見的反。
知道自己是名聲在外的壞學生,班上甚至整個學院,有關於的種種傳言,比事實更加不堪耳。
當然,並不在乎,對來說,名聲越壞越好,最好能把沈耀氣死。
然而,也清楚,好男生是看不上這種壞孩的——而薑雁北就是典型的好男生。
收回目,有點悻悻地走出了教室
夾在人群中,慢悠悠從生科樓出來,再次看到了薑雁北。他正和一個在樓下等著他的生,並肩離開,雖然沒有牽手摟肩,但兩人走得很近,他幫那生提著書包,說說笑笑,是校園裡亮眼,又再尋常不過的學生。
那生長發披肩,素面朝天,穿著匡威和牛仔,典型的大學生打扮。雖然隔了些距離,但仍舊看得出那是一個面容清麗的生,是男生們很喜歡的類型,與旁玉樹臨風的薑雁北非常登對。
定好的試管嬰兒,突然變成了要跟那個男人同床懷孕, 一夜纏綿,她被折磨的渾身癱軟! 慕少淩,慕家高高在上的繼承人,沉穩矜貴,冷厲霸道,這世上的事,隻有他不想辦的,沒有他辦不到的! 本以為生下孩子後跟他再無關係,豈料五年後,男人拖著兩個萌寶強硬的把她壁咚在員工宿舍樓下,眾目睽睽! 慕先生在所有人麵前高冷禁欲,卻隻她一人麵前色胚流氓:“寶貝,你勾起了我的饞蟲,讓我吃上了癮” “……”
【撩蠱?強占有欲?久別重逢?雙潔甜欲?救贖】清冷旗袍美人??瘋批西裝暴徒從小循規蹈矩的秦桑做過兩件瘋狂的事。一是分手前主動且激烈的與盛煜忘我纏歡。二是名校畢業的她放棄了體麵高薪的工作在一座小城開了一家小花店。她喜歡穿旗袍,成了那條街遠近聞名的旗袍美人。秦桑消失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雪,在她家門前等了一天一夜的盛煜快要被大雪淹沒,寒冷刺骨。後來酒吧重逢,他誤以為她做了陪酒,心疼到骨子裏卻語調冰冷無情:“陪酒?包Y麼?多少Q一晚?”滿目可憐泛紅的秦桑望著多年未見已然冰塵冷漠的男人,委屈又倔強:“盛總平時給人多少錢就給我多少好了。”“平時?嗬~沒包過。”盛煜麵無表情隻嗓音犯冷“我嫌髒”“那盛總不嫌我髒?”“嫌你?你哪我沒親過?”————圈裏人都說港城盛家太子爺瘋批如魔,殘暴冷戾,唯獨對情愛禁如佛子,仿若不喜女人,卻又會在每年的情人節重金拍下一權獨一無二的鑽戒。沒有人知道是送給誰,直到一段視頻流出:透明的升降電梯裏,那個殘暴冷戾的男人滿身冷冽氣焰的將一性感妖嬈的美人按在懷裏吻得如瘋如魔……————人海茫茫,我隻愛過你一人,隻愛你一人。
路遙第一次見到霍遠周時,她十歲。 她只知道霍遠周是爸爸資助多年的山區的窮孩子。 那年霍遠周畢業工作,看在他帥的份上,她喊了他一聲叔叔。 路遙第二次見到霍遠周時,她二十五歲。 那年霍遠周已是坐擁兩地上市公司的商界傳奇人物。 只是那聲叔叔她怎麼都喊不出口。 路遙:“那什麼…我可以喊你霍大哥嗎?” 霍遠周似笑非笑:“我喊你爸大哥,你再喊我大哥?” 路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