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音剛落,郭福華揚手將臉盆里的石灰潑了下來。
楊鈞躲避不及,慘遭波及。
隨行人員大怒:“姓郭的,你造反啊!傷到人你負得起責嗎?!”
“滾下來!”
“小楊總,石灰沒進眼睛吧?”
“沒事。”楊鈞冷冷瞥了眼,下西服丟給助手:“不用慌。”
葉詞見那邊鬧起來,依舊隔岸觀火,伍洲同搖搖頭:“要聽九叔的,早把這個潑皮給辦了,用得著浪費口舌講道理麼?”
葉詞說:“小楊總那麼高調,上面盯得,也盯得,來的肯定不行。”
那邊樓下七八舌,郭福華拿出喇叭跟他們對飆:“殺人啦!開發商和拆遷辦合伙殺人啦!津市市長管不管?老百姓的命是不是命!”
伍洲同掏了掏耳朵,似笑非笑地:“我要有他的臉皮和膽子,怎麼也能多分一套房。”
葉詞說:“現在后悔了?先前讓你跟拆遷辦慢慢談,那麼著急簽合同干嘛?”
“我爸媽都是斯文人,做不來釘子戶,要臉面呀,再說已經多要了一筆補償金,可以了。”
葉詞聞言擰起眉頭笑道:“開發商拿這塊地蓋高檔小區,賺得盆滿缽滿,你們居然還在顧及什麼臉面……是擔心自己顯得太貪,還是替商省錢呢?”
伍洲同嘆道:“臉皮薄,沒有發財命唄,我算是知道自己為什麼窮了。”接著忽然反應過來,覺得不對勁,好笑起來:“老葉你到底哪頭的?”
葉詞眉梢微挑:“隨機應變,靈活一點,懂不懂?”
*
楊鈞回到車里,面略沉。
他下羊背心隨意拭頭發和臉,助理從副駕座轉過:“小楊總,沒事吧?”
“嗯。”
“其實您今天沒有必要親自來工地,太危險了。”
楊鈞沒有接話,回國后的第一個項目,老頭子上不說,心里鼓著勁,怕他給自己丟人。楊鈞意氣風發,打了似的,負地矜才,覺得每個環節都有趣得很。事實上在郭福華之前,其他幾個釘子戶都被他說了。
楊鈞抬手看表,再掏出手機,撥通老友的號碼。
“猜我今天在工地見到了誰?”
那頭梁彥平語氣疏懶:“蜘蛛俠麼。”值得特意打電話賣關子。
“葉小姐,你的前友。”
梁彥平沒吭聲。
楊鈞哼笑:“剛才我被釘子戶潑石灰,就站在遠看戲,真有意思。那天在金宵酒樓,大家聊得那麼開心,我還以為……”
“你以為真的稀罕你,愿意給你擋刀擋槍?”梁彥平冷嗤:“逢場作戲而已,你不會當真吧?”
楊鈞頓了頓,琢磨他不耐煩的原因,若有所指:“我對葉小姐的了解確實不如你深。”
梁彥平不語。
楊鈞轉開話題:“晚上一起吃飯?”
“不了,我要加班。”
“你整天這麼忙,蕊涵沒意見?”
“也很忙。”
楊鈞笑:“那我找共進晚餐,你同意吧?”
“請便,同意就行。”
楊鈞心愉悅,當即回寓所洗澡,換一干凈考究的裳,噴古龍水,梳大背頭,對著鏡子打量審視,頗為自得。
接著他親自開車去電視臺,接梁彥平的友黎蕊涵下班。
第7章
◎(2002)人真好,壞的只是那一個。◎
黎蕊涵從電視臺出來,披薄薄夜霧,風及膝,腰束一個小圈兒,像修長典雅的瓷。
楊鈞下去迎接黎小姐,撲面而來一清冽的香風,沁肺腑,霎時心下嘆,是這樣,梁彥平也這樣,冷冷清清的兩個人,在一起有什麼意趣?
他曾經問好友,是不是私下相半天說不了幾句話。
當時梁彥平不以為然:“不用說話也能相,還不算天作之合嗎?”
天作之合這種語,大概是對伴和這段的最高評價了吧?
“今天下班倒早。”楊鈞單手兜,為開門。
黎蕊涵淺淡一笑,接他的風度,低頭坐上副駕。
“今晚什麼安排?”
“私房菜。”楊鈞發車子,笑看一眼:“老板打電話,說新鮮的大黃魚到了,他給我留著請客。本來想約彥平,誰知他加班沒空。”
黎蕊涵語氣幽幽:“想約他吃飯可不容易。”
楊鈞問:“我陪你,失吧?”
黎蕊涵手背輕托下:“不會。”
吃飯的地方在一棟小洋樓,藏于梧桐巷子,其貌不揚,原本是舊時人家的公館,老板買下重新修繕裝潢,姓埋名做餐飲,平時只接預定,不對外開放。
三杯淡酒下肚,楊鈞雙耳燙紅,就著燈打量黎蕊涵懶散的眉眼,問:“怎麼了,不開心?”
郎輕嘆:“回國以后總覺得約束,家里管得太。”
楊鈞的眼睛離不開:“催你結婚?”
“嗯,爸媽想約彥平的父母見面,可他總是忙,不出來。”
“不急,你還這麼年輕。”
黎蕊涵角微揚:“二十八歲,我家里表姐的孩子都生兩個了。”
楊鈞輕笑:“就那麼想結婚?”
黎蕊涵手指轉細長的調羹,垂眸片刻,忽然問:“你覺得彥平適合婚姻嗎?”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北城大學的百年校慶上,跟隨父母出席校慶的宋幼意一眼看到站在領獎臺上的白襯衣少年,襯衣洗得干凈發白,白凈精致的側臉微帶溫和笑意,細邊眼鏡泛著微光。旁人竊竊私語,談起這個金融系的天才少年賀憬,都夸一句努力,接連跳級考進名校,兼職賺生活費的同時,…
【1V1重生,甜寵,虐渣,娛樂,治愈】前世唐淺夏眼盲心瞎,錯把魚目當珍珠,作天作地,不僅將自己作死,反而連累愛她護她的老公。重來一次,唐淺夏發誓擦亮眼睛,抱緊老公大金腿,走上虐渣的道路。而前世清冷矜貴的男人,對于自家小嬌妻的轉變很是不適應。“唐淺夏,就算你親我我也不會讓你見那個男人的,唔......”話還未完,就被堵住嘴巴。男人臉上出現一抹薄紅,沒什麼出息的接受了來自小嬌妻的主動。 ...
逢夕喜歡宋卿時喜歡了整整七年 可是他對她的感情止於禮數,她始終沒能得到他的愛 圈裏人都知道他們的牽扯,也有人勸過他,但他只道:“真是當妹妹來疼的。” 一開始大家真的信了,她也信了 後來,她偶然聽見他要聯姻的消息,在見到他的聯姻對象後 她坦然放棄,背上行囊遠赴他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走經年 —— 逢夕是沈家丟失多年的女兒,當年機緣巧合被他找回來後,大部分時間都跟在他身邊 他自認爲很瞭解她,後來才知不是 他從未想過她會離開,可是她說走就走,斷掉國內全部聯繫 他一直以爲她柔弱,需要他護着,可是卻得知,她闖雨林、赴沙漠、奔北極,條件艱苦險象環生,而她卻義無反顧地衝在前方 宋卿時氣到失語,可真是厲害啊,阿夭。 - 在外期間,逢夕突逢意外 記憶力變得很差,隱約還記得一些人和事,忘得最徹底的卻是他 他好不容易找到她 再次相見時,她對他說的第一句話卻是:“我們認識嗎?” 所有人都看見宋卿時的臉色當場就變了 ——他迎來了他真正的報應 再後來,有人窺得 這位北城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滿身矜貴,卻將小姑娘抱於懷中,折下身段親自哄她喝藥:“再喝最後一口?” /既然你記不住我,那我們便於今朝相愛熱吻,且渡今朝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