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陋的破屋,空間不大,眨眼功夫就滿了人。
“太了,出去幾個。”男說著緬甸語。
走在后面的立刻往外撤,一人順手關了破屋的門,但沒關嚴,門只是虛掩著。
男站在歐澈的側,面向顧昭,槍口抵在顧昭的腦袋上,“就是你弄死了我的人?”
這家伙會說國語,盡管不那麼流暢,咬字也不標準,但能讓人聽懂。
顧昭的額頭開始冒汗。
他沒想到此行會遇上這種陣勢,對方可是當地的毒梟……
“是不是你弄死了我的人?”男一臉沒耐的樣子,沖他吼了一聲。
“是我。”
“那你就給我的人陪葬吧。”
“等等。”顧昭吞咽了一口口水,急中生智,“我手里有制毒的配方,如果你想要配方,你不能殺我。”
對方顯然很討厭被人威脅,用槍托狠狠給了他一下。
他子一歪,險些倒在地上,被下屬及時扶了一把,勉強穩住形。
張地看了男一眼,他故作淡定地說:“那是一種新型毒劑,可以控制人的大腦,一旦染上戒不掉,只能不斷地注來緩解痛苦,除非有解藥。”
這種毒劑對于毒梟來說,肯定是好東西。
他想和毒梟談條件,以此來保命。
對方聽了他的話,明顯猶豫了,“真有這種東西?”
“有,你旁邊的人就中了這種毒。”
男的眼神瞥向歐澈,“你中了毒?”
“嗯。”
男思索半分,目再次回到顧昭臉上,“你把制毒的配方出來,我可以饒你不死,但你必須留在這里,為我做事。”
顧昭臉已經慘白,“配方給你,沒必要押著我不放吧?”
“你殺了帕頌,還想走?
#每次出現驗證,請不要使用無痕模式!
”
“是帕頌自己作死。”
槍口重重地抵在他腦門,他汗流浹背,“這位先生,帕頌的死我很抱歉,配方給你,我再幫你找一個會制毒的,另外給你三千萬緬幣,你放了我,這樣行不行?”
歐澈聞言,嗤笑了聲,“三千萬緬幣才十萬多塊,你是不是有點摳?”
顧昭:……
男瞬間暴跳如雷,“你當我是乞丐?”
顧昭深吸一口氣,“先生,你要多,你開個價。”
不等男說話,歐澈冷言嘲諷,“顧昭,你覺得一條人命值多錢?”
“……”媽的,不想跟你說話。
“你手里不止帕頌一條人命,你還殺了胡娟。”
顧昭咬了咬牙,“你沒證據。”
“莫臣知道是你殺了胡娟。”
“他命都快沒了,不可能出來作證,再說了,你覺得我能讓他活著離開玉城嗎?”
“你安排了人解決莫臣?”
“不出三天,他肯定沒命。”
“所以,你承認胡娟是你殺的?”
“是又怎麼樣?”
“可惜,我今天接到消息,莫臣已經離危險期,京城警方已經和玉城當地的警方聯系上,會有警察二十四小時在醫院保護莫臣的安全,你就是順利回國,等待你的也是法律的制裁,不如你把命代在這里。”
說話間,歐澈從腰后掏出了一把手槍,他撥開保險,將槍口抵在顧昭的一側太,“我殺了你,也算是為民除害了。”
“歐澈,你敢殺人嗎?你會用槍嗎?”
“你試試不就知道了。”
顧昭子劇烈一抖,有被歐澈嚇到。
然而這時男不干了,他把槍轉而對準了歐澈,“他還沒給我配方,你不能殺他。”
“他必須死。”
“老子要配方,還要他留在這里給老子制毒。”
歐澈轉頭看著男,冷笑,“我說了,他必須死。”
“你敢他!”
歐澈角撇了下,“你剛剛已經聽他說了,我中了毒,而且我沒有解藥,今天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讓他制毒,讓他把解藥做出來,老子給你解藥。”
聞言,顧昭心里越發虛了。
他確實在殺掉帕頌以后拿到了制造毒劑和解藥的配方,但那東西他已經銷毀,本沒有帶回國。
他只是為了保命,騙男的。
“那好,你讓他現在把配方出來。”歐澈話鋒一轉,迫男。
后者手里提著的槍再次對準了顧昭,“配方出來。”
他角了,“配方……現在不在我上。”
“拿不出來?”
“我只是沒帶在上。”
“你從一開始就唬我的吧?”
“……”
男大怒,揮手甩了顧昭一個大子。
‘啪’的一聲。
耳響亮。
顧昭半邊臉頰顯現掌印,高高腫起。
“你到底有沒有配方?”
“我……我有。”
“有沒有?”
“
#每次出現驗證,請不要使用無痕模式!
……”
“果然是唬老子的。”男揮手又是一子,得顧昭眼冒金星。
“讓我一槍了他的腦袋。”歐澈說著就要摳扳機。
顧昭急了,大喊一聲:“表哥!”
“現在知道我是你表哥了?”
“表哥,之前都是我錯了,我給你解藥……”
“晚了,今天你和你的人休想離開這里。”
歐澈扣下了扳機。
‘砰’的一聲響。
槍口飛出來的卻不是子彈,而是冰涼的水。
滋了顧昭一臉。
而那‘砰’的一聲,是從歐澈的里發出來的。
顧昭整個人都呆了。
歐澈把玩著手里的滋水槍,往他臉上又滋了兩下,“這個游戲好不好玩?”
顧昭:……
發現槍是假的,他惱怒,意識到這是一場騙局,包括所謂的毒梟很可能也是假的,他立刻吩咐后的保鏢,“都愣著干什麼?”
不等他的人有所作,男把槍對著地板,‘砰’的來了一槍。
這一次,是真槍。
瞬間,無人敢。
這一槍一是起到震懾作用,二是給埋伏在附近的同僚信號。
也就幾秒鐘的功夫,破屋外從四面八方圍上來很多人,那些人均持槍,有穿著當地警察制服的,還有國的特警。
房子被包圍,而男此時也亮出了自己的證件。
他是當地警察,剛剛的一切不過是他配合歐澈演的一出戲。
沒有什麼毒梟。
所謂的毒梟早在一周前已被他們一鍋端,至于帕頌的妻兒,究竟躲逃到了哪里,沒人知道。
婚禮上,新郎當眾悔婚,男人如從天而降的神祗,嗓音低沉繾綣:嫁給我!於是沈長歌果斷將渣男踹到一旁,和這個男人閃了婚了。圈內皆嘲笑沈長歌嫁了個一窮二白的小白臉。沈長歌暗笑得像隻偷腥的貓兒,小白臉?她家老公旺妻!自從和他結婚後,打臉虐渣那是小菜一碟,事業上是順風順水!直到有一天。男人語氣深沉對她說,老婆,我升職了。沈長歌激動,走!我給你配輛寶馬!可能得配勞斯萊斯或賓利。這麼貴?你升到什麼位置?宗政財團總裁。沈長歌:@#&%¥!臥槽!?說好的小白臉人設呢?
宋朝夕一觉醒来,穿成书里的同名女配,女配嫁给了世子爷容恒,风光无俩,直到容恒亲手取了她的心头血给双胞胎妹妹宋朝颜治病。她才知自己不过是个可怜又可笑的替身。奇怪的是,女配死后,女主抢走她的镯子,病弱之躯竟越变越美。女主代替姐姐成为世子夫人,既有美貌又有尊贵,快活肆意! 宋朝夕看着书里的剧情,怒了!凭什么过得这么憋屈?世子算什么?要嫁就嫁那个更大更强的!国公因为打仗变成了植物人?不怕的,她有精湛医术,还有粗大金手指。后来国公爷容璟一睁眼,竟然娶了个让人头疼的小娇妻!! 小娇妻身娇貌美,惯会撒娇歪缠,磨人得很,受世人敬仰的国公爷晚节不保…… PS:【女主穿书,嫁给前夫的是原著女主,不存在道德争议】 年龄差较大,前面女宠男,后面男宠女,互宠
宋喬兮為妹妹替嫁,慘遭三年家暴。她為了活命,去尋求未婚夫的瘋批叔叔庇佑,沒想到卻跌入另一個深淵。開始時,他是讓人聞風喪膽的秦四爺。他說:“我這人生平有兩件事從不主動,一是找死,二是女人。”後來他為她以身犯險,隻為將人困在身邊。她問:“秦四爺,能不能要點臉?”他連連點頭,大聲吩咐。“明天帶夫人去改名。”“就叫宋臉!”宋喬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