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商郁獨自完,沒有參與,讓商郁教,這樣也能好一些。
這也算是做的晚飯了。
也可以腆著臉說一句,這頓飯是做的,畢竟重在參與。
商郁打量的看了一眼許暖,角勾著笑,“你真想學?”
許暖拼命地點了點頭,“想學,我學會了,可以做給商先生吃。”
理由充分,真摯,讓人找不到拒絕的理由。
“好吧,”商郁說:“你過來。”
許暖聽話的走到了商郁旁,近距離觀察著商郁的步驟以及手法。
正看著,商郁突然將拉到了前,從背后環抱住,以一種親昵的姿勢手把手教。
雙手都被商郁握住,帶著的手作著,耳邊是低沉地話語以及溫熱的呼吸。
“牛排解凍后,要用紙巾吸干水分,否則油會濺出來。”
“想要讓牛排好吃,配料的加很重要,加適量的干葡萄酒,一些白砂糖,可以增加口,在添加的時候比例一定要把控好,紅酒白糖的比例應該是2:1,這樣能夠讓牛排的口變得更好。”
商郁說的很細,就跟在上課一樣,生怕懷里的學生聽不明白,偶爾還要講講為什麼,這麼做的原理。
許暖心里哐哐哐跳個不停,糟糟的節拍讓臉頰染上了一緋紅。
這個時候哪還有心思上課啊,一顆心都跟商郁飛走了,它飛去了溫暖的國度,跟著商郁的步伐翩翩起舞,歡快地跳啊蹦啊,一點也不嫌累。
神十足,過分活潑了。
知到懷里的人不認真,商郁微微低頭,近耳邊說:“許同學一點也不認真,在想什麼?”
“是老師不夠有吸引力,還是老師材不好?你竟然溜號了。”
低沉地聲音再次響起,話語中帶著打趣的意味。
他就像捕捉到上課溜號的學生,用一種問話的姿態將魂不守舍的學生揪回來。
許暖回神,被人抓包的在臉上無限蔓延,一路延至脖頸、鎖骨、最后到達心臟的位置。
小說里都怎麼形容臉紅來著,像一只煮的螃蟹,許暖想,現在就是那只被商郁煮的螃蟹。
靜等商郁剝開外殼吃掉。
許暖張地吞了吞口水,將滿腦子廢料和諧掉,認真開始學習。
“商老師講的很細致,我學會了。”
商郁一口一個許同學,許暖便學著他的口味商郁商老師。
“商老師可以再講一遍嗎?我很喜歡聽。”
看著很簡單,可實際上手作卻難了幾分,做飯也是需要天賦的,許暖對這方面就是個白癡,怎麼學也學不會。
天生就是個吃飯的,不是個做飯的。
商郁又重復了一遍,許暖還是不得要領。
許暖說:“商老師,我是不是很笨!”
商郁卻說:“我的暖暖很聰明!”
這話聽到心里很甜,跟吃了甜甜的棉花糖似的。
見牛排要好了,商郁問:“你要幾分?”
許暖想了想說:“吃牛排不能吃全的嗎?”
帶的食,接不了,尤其是一口咬下去泛著,那種覺超級惡心。
趙書玉士經常跟說,東西一定要煮,生吃容易壞肚子,許暖深趙書玉士的影響,堅決不吃生的東西,尤其是類。
商郁用手臂攬住的腰說:“當然可以,咱們吃全的。”
話語里的寵溺,讓許暖覺很幸福,心里都是甜滋滋的。
覺得被商郁偏超級幸福。
*
折騰了一個多小時,晚飯終于在商郁手把手的教學下端上了餐桌。
餐桌上,商郁吃的不多,就跟吃貓食似的,許暖在想,商郁的腹是如何練出來的?
吃這麼,還有使不完的力?
最后都是許暖打掃剩余食,秉持著不浪費的原則,火龍果湯都喝了個干凈,將盤行進行到底。
吃過飯后,許暖將商郁推出了廚房,洗碗的活兒,必須來。
趙書玉士說了,不做飯的人必須刷碗,要不然以后容易沒飯吃。
不會做飯的人,也就只有刷碗這一個活兒可以讓自己看起來不像一個混飯吃的主兒。
收拾完一切后,商郁拉著許暖去了隔壁房間。
燈打開,里面是布置好的書房。
里面的陳設簡單,卻著孩子般的秀氣。
四個一人高書架吸引了許暖的目。
的書以及立牌都被好好的擺了起來。
擺起來真好看,看的都要哭了。
家里小,沒有地方呈現立牌的,而商郁不僅給了一個家,更給了立牌一個歸宿。
滿滿地在心中蔓延,許暖想到了孫思思在耳邊說的話,說男人都喜歡這樣的話。
于是許暖摟住商郁的脖頸,踮起腳尖在商郁耳邊輕聲說:“謝謝商老師!”
接著,許暖主吻住了商郁的。
一即分,沒有一留!
商郁有些郁悶的看著許暖,掐著的腰輕聲道:“勾火不滅火?”
許暖壞笑一下,撒道:“商老師,我想去床上學習,可以繼續教我嗎?”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北城大學的百年校慶上,跟隨父母出席校慶的宋幼意一眼看到站在領獎臺上的白襯衣少年,襯衣洗得干凈發白,白凈精致的側臉微帶溫和笑意,細邊眼鏡泛著微光。旁人竊竊私語,談起這個金融系的天才少年賀憬,都夸一句努力,接連跳級考進名校,兼職賺生活費的同時,…
【1V1重生,甜寵,虐渣,娛樂,治愈】前世唐淺夏眼盲心瞎,錯把魚目當珍珠,作天作地,不僅將自己作死,反而連累愛她護她的老公。重來一次,唐淺夏發誓擦亮眼睛,抱緊老公大金腿,走上虐渣的道路。而前世清冷矜貴的男人,對于自家小嬌妻的轉變很是不適應。“唐淺夏,就算你親我我也不會讓你見那個男人的,唔......”話還未完,就被堵住嘴巴。男人臉上出現一抹薄紅,沒什麼出息的接受了來自小嬌妻的主動。 ...
逢夕喜歡宋卿時喜歡了整整七年 可是他對她的感情止於禮數,她始終沒能得到他的愛 圈裏人都知道他們的牽扯,也有人勸過他,但他只道:“真是當妹妹來疼的。” 一開始大家真的信了,她也信了 後來,她偶然聽見他要聯姻的消息,在見到他的聯姻對象後 她坦然放棄,背上行囊遠赴他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走經年 —— 逢夕是沈家丟失多年的女兒,當年機緣巧合被他找回來後,大部分時間都跟在他身邊 他自認爲很瞭解她,後來才知不是 他從未想過她會離開,可是她說走就走,斷掉國內全部聯繫 他一直以爲她柔弱,需要他護着,可是卻得知,她闖雨林、赴沙漠、奔北極,條件艱苦險象環生,而她卻義無反顧地衝在前方 宋卿時氣到失語,可真是厲害啊,阿夭。 - 在外期間,逢夕突逢意外 記憶力變得很差,隱約還記得一些人和事,忘得最徹底的卻是他 他好不容易找到她 再次相見時,她對他說的第一句話卻是:“我們認識嗎?” 所有人都看見宋卿時的臉色當場就變了 ——他迎來了他真正的報應 再後來,有人窺得 這位北城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滿身矜貴,卻將小姑娘抱於懷中,折下身段親自哄她喝藥:“再喝最後一口?” /既然你記不住我,那我們便於今朝相愛熱吻,且渡今朝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