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曜著頭皮解釋道,“秦小姐是楚氏的員工,這也是楚氏部的事務。會長不會有異議吧?”“不!完全沒有!”楚亦欽就算是送一座金山給人,他也不敢有異議啊。“那秦總呢?這塊地是秦家的……”“我其實這……”秦振國剛想要說話,就被秦茉打斷了。“這塊地已經經過審核要拍賣了,那麼秦總就不能反悔了。楚總,您說是麼?”秦茉出了一抹笑容,格外的吸引人。冰霜消融之后帶著幾分冷然的笑,讓整個人的氣質都矛盾了起來。“嗯。”楚亦欽不輕不重的應了一聲,聽不出是什麼語氣。那份協議上已經簽下了秦茉的名字,手地著那份合同,就像是握著自己的半條命。秦茉怎麼都沒有想到最后西山的地,居然到了的名下。舒蕓的眼珠子轉了轉,抬頭笑看著秦茉,“茉茉,沒想到兜兜轉轉這塊地到了你的手中。我們一家人真是有緣。”要是從秦茉手中將這塊地騙回來,那麼他們又白賺了五億。“一家人?”秦茉嗤笑了一聲,“誰和你是一家人?我們哪里像是一家人?”“秦茉!怎麼和長輩說話的!抱歉各位,是我教無方。”秦振國鐵青著臉說道。秦茉冷笑了一聲,將他道貌岸然的樣子收到了眼中。這就是的父親,也許是被舒蕓迷了眼,本就不將這個親生兒放在心里。“還要閑聊?”站在秦茉邊的高大男人,淡淡的掃了一眼,讓秦茉的寒都豎起來了。
“沒有的事,楚總。”楚亦欽的表冷冷的,什麼都沒有說便轉離開。秦茉見狀連忙跟了上去。“秦茉!秦茉!逆!”秦振國的聲音醇厚帶著怒。“振國,你別氣。茉茉和楚總的關系看上去不一般,孩子都喜歡楚總那樣的男人。”舒蕓余瞥了溫青青一眼。溫青青咬著下,眼神恨恨的盯著秦茉的背影。“秦夫人,你是哪只眼睛看到他們的關系不錯的,簡直是笑話。”溫青青連帶著也看不上秦家人,踩著高跟鞋高傲的便離開了。舒蕓被罵之后,也不生氣,反倒是心不錯。但還是裝出一副很無辜的表,讓在場的男人都覺得是了無妄之災。“秦夫人,你有所不知。溫家大小姐喜歡楚總許久了,聽說兩家還有可能聯姻呢。”“原來是這樣啊,難怪剛才生氣了。我得回家勸勸茉茉,總是心比天高的,也很想將自己嫁出去。五年前,哎……”舒蕓長長的嘆了一聲氣,顯得很無奈。“管做什麼,要是闖了禍,我秦振國就沒有這個兒了!”舒蕓挽著他的手臂,小聲的安著。旁人看了都覺得秦振國娶的老婆賢惠……而,秦茉跟著楚亦欽走出了酒店。“你不準備參加宴會?”可是看到競拍結束,外面宴會廳里都是賓客呢。這個時候不該是尋求合作麼?“你那麼喜歡湊熱鬧?”秦茉了鼻子,才不喜歡呢。現在有一肚子的疑問想要問他。《億萬首席寵甜妻陸肆兒》
為了拯救家族企業,她被迫嫁給霍家大少,一個坐著輪椅,性格陰沉、陰晴不定的男人。她嫁他等于就是守活寡一輩子都不會有性福。但是事實上是——“乖,老婆坐上來。”霍大少薄唇掀起,命令的口吻帶著一絲輕哄。她羞紅臉,后退,“不要!”一個旋即,她被壓在了床上,她呆愣的看著他,“你不是不能……”霍大少抬手解衣,身體力行,“乖,能不能你不是很清楚麼?”她唇已被堵住,“唔……”剛才的話還沒說完,好麼?
【乖軟甜VS痞帥野】北鶴九中出了名的大佬江從,桀驁難馴,人有多帥路子就有多野。巧的是,黎星沉轉學第一天,就被安排到了這位傳聞中不好惹的大佬旁邊。秉持著不惹事上身,安分度日的原則,于是——江從說沒他的允許不許換座位,好,那就不換...江從說要在他打籃球時給他送水,好,那就送...江從還說,讓她和別的男生少說話,尤其不能和其他男生單獨講題,奇怪是奇怪,但惹不起啊惹不起,也照做...總而言之,坐大佬旁邊的生存法則就是,能躲就躲,不能躲就哄。可后來,黎星沉被堵在課桌間,少年將人圈在懷里,嘴角的笑帶著壞:“黎星沉,你是不是喜歡我?”黎星沉:“?”你...你是不是誤會什麼了…後來的後來,江從追着人跑:“祖宗,到底誰哄誰?”
传闻南靖第一大家掌权人秦三爷,突然冒出个未婚妻。 南方偏僻小镇来的,无背景,无学历,是一个任人拿捏的乡野小丫头。 秦三爷冷眼看众人笑话,转头做起了她的贴身保镖,同进同出,形影不离。 众人痛心疾首:秦三爷,清醒点,不值得! 直到马甲层层掉落,才知:千金难求的神医是她,黑客界神话是她,被一整个国际组织保护着的也是她…… 秦三爷拥着那人站在食物链顶端,洋洋自得,众人才幡然醒悟,原来他秦三爷才是抱大腿的那个!
【雙潔 先婚後愛 霸總 甜寵 無虐】 (正文已完結) 一夜荒唐,夏梔初被A市最矜貴的男人睡了。他纏上她,逼她做莫太太。隻因,睡了她就要負責。 他是殺伐果斷,高冷腹黑、富可敵國的豪門總裁;她是擁有絕色容顏卻不受待見的私生女。一紙契約,將兩個天差地別的人的命運綁在了一起。 某次上流宴會場,M國鑽石大王將他剛重獲的親生女兒介紹給大家。眾人隻見那個被吐槽身份低微的私生女、莫氏總裁當成寶貝一樣的女孩緩緩從旋轉樓梯上走了下來……
以前,薑沅隻是覺得陳妄隻是散漫,婚後才知道他是真的沒心。 她就是一個自作多情的笑話,心涼了,她果斷離婚,不做糾纏。 眾人都等著看陳妄迫不及待的娶青梅。 可等來等去,卻看到高貴冷豔的男人,去搶前妻的婚,“老婆,重婚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