慄家。
一大早的就熱熱鬧鬧的。
麥甜和沈知意昨晚就來了,陪了慄糖一晚上。
麥甜看向正坐在那化妝的慄糖,說道:“你婆婆還真的是很給力,一個月都不到就幫你們把婚禮都置辦好了。”
慄糖說:“確實很給力,這些事,我和斯南哥都沒有想過。我當初答應嫁給他,其實也沒想過這麼快就舉辦婚禮的,但有時候計劃趕不上變化。”
主要是謝夫人對確實也很好。
那麼熱,又那麼用心地準備了所有的事,也不能掃了的興致。
反正遲早都要擺酒席的,那早一天晚一天都一樣。
沈知意剛剛下去接傅毓初去了。
傅修言說他今早哭了,怎麼哄都不行,因為沒聽到的聲音。
這小子從出生後,這兩個月都沒怎麼哭過。
沈知意昨晚都是趁著他睡著了,跑到慄糖家的。
“小初初來啦。”
麥甜一看到小傢伙,就湊過去逗了他幾下。
“這小傢伙越來越好看了,白的,覺越來越像你家傅修言了。”麥甜說。
沈知道:“確實像的。”
看過傅修言小時候的照片,這父子兩人簡直就是一個模板裡刻出來的一樣。
沒一會兒,楚鴛就領著傅楚諾和小湯圓一起來了。
昨晚小湯圓是楚家住的。
楚鴛昨晚也在楚家,今早出門,也要跟著一起出門,就一起帶過來了。
小湯圓現在一週會有兩天到楚家去住,楚辭也會空在這兩天一直陪著玩。
因為孩子現在慢慢長大了,確實也需要爸爸的陪伴。
這個主意是楚辭提的。
當初還考慮了許久,才答應的。
之前還擔心兒會不適應,但低估小湯圓的適應能力。
在楚家,非常的適應。
麥甜也就放心了。
在麥家,有媽媽和外公外婆寵著。
在楚家,有爸爸和爺爺,以及太爺爺太,還有姑姑伯伯寵著。
有那麼多人寵著小湯圓,麥甜自然也是樂意的。
小湯圓一看到麥甜,就往那走了過去。
小音喊著:“麻麻~”
現在的發音不是很標準,而且現在只會喊媽媽和爸爸,還有。
其他的就還不會。
所以導致爺爺和外公外婆經常在吃醋。
每次見面都要教好幾次,但這小傢伙就是不開口喊。
麥甜蹲下,抱住了,在那可的小臉蛋上親了幾口。
“寶貝,想媽媽了麼?”
小傢伙聽懂了,可可地點了點小腦袋。
慄糖往們這裡撇了一眼,抬起手,招了招手,“小湯圓,過來給乾媽抱一抱。”
麥甜輕輕地拍了拍小傢伙的後背,“去吧,沾沾你乾媽的喜氣。”
然後小湯圓就屁顛屁顛地朝慄糖走了過去。
慄糖彎腰把抱了起來。
小湯圓是除了陌生人之外,只要是悉的人都能抱。
小湯圓睜著亮晶晶的大眼睛,歪著小腦袋看著。
慄糖了的小臉蛋,“你怎麼越來越可了呢?乾媽得要好好地看看你,將來也生一個跟你這麼可的小妹妹跟你一起玩,好不好呀?”
小湯圓眨了眨圓溜溜的大眼睛,小小的吐出一個“好”字。
“真是個乖寶寶。”
……
沈知意看向站在舞臺中央上穿著婚紗的慄糖,出了欣的笑容。
是真的為慄糖到高興。
能嫁給自己的人,且是自己的人,真的很難得。
慶幸的是糖糖也遇到了。
起碼,邊的人都遇到了,這就已經足夠。
每個人都能遇到和自己相的人,是一件很幸福又很難得的事。
“怎麼了?”
傅修言轉頭的時候,就看到眼尾紅紅的。
沈知意搖了搖頭,“沒事,就是有點。”
傅修言抱了抱。
一旁的麥甜看到了。
“你們夫妻倆真的是會撒狗糧的,臺上在撒,臺下也在撒,我估計一會我都不用吃飯,吃狗糧就吃飽了。”
沈知意笑了笑,“那你就當做什麼都沒看到吧。”
麥甜:“我就坐你們旁邊,沒辦法當做看不到。”
沈知意:“那沒辦法了,你就只能看著了。”
“……”
接下來,婚禮進行得很順利。
謝家把婚禮弄得很隆重,也是謝家給慄糖的底氣和對的重視。
婚宴也進行得很順利。
-
一切都往好的方向發展。
時間也在慢慢地流逝。
轉眼間,就到了傅毓初的三週歲生日。
生日宴就在傅家老宅舉辦的,因為宴請的都是最親近的親人和好友。
傅楚諾每年的生日宴也是在傅家老宅舉辦的。
“你這預產期是什麼時候?”
麥甜看向旁邊的慄糖。
慄糖和謝斯南結婚後,就去周遊世界去了,玩了整整兩年才回來的。
回來後,便發現有了孩子。
慄糖說:“還有一個月。”
沈知意抱著孩子走了過來,“你這大著肚子,就不用特意跑這一趟了。”
如果懷的是一個的話還好,可懷的是雙胞胎,所以肚子特別大,行也不是很方便。
慄糖:“沒事,我主要是想來看看我乾兒子的,畢竟我也好久沒見他了。”
沈知意:“那你一會就坐在這裡吧,別走,今天來的人有點多,小朋友也多的,我怕他們到你。”
畢竟這不是小事。
慄糖:“安啦,我會小心的。一會斯南哥就會回來,他會陪著我的。”
沈知意聞言,也就放心了。
沈知意把孩子放下。
隨後,小毓初就朝慄糖走了過去。
他對慄糖的肚子特別興趣。
他站在慄糖面前,亮晶晶的眼珠子盯著的肚子看。
“怎麼啦?小初初?”
慄糖朝他了手,“過來乾媽邊。”
小毓初便聽話地走了過去。
慄糖看他一直盯著自己的肚子看,便牽著他的小手,放在了肚子上。
看著他隨口問了一句,“你希是弟弟還是妹妹啊?”
也沒想著他會回答的話。
可下一秒,他就用他那稚的聲音,慢悠悠地說了兩個字:“妹妹~”
慄糖都有些驚訝。
“你是想要妹妹嗎?”慄糖問他。
小毓初點了點頭,他說:“是,我想要妹妹。”
他雖然只有兩歲,但他的語言天賦非常的好,而且還特別的聰明。
很多事,只要大人說了一遍,他就記住了。
因為他是家裡這幾個小朋友裡最小的,所以他也想要一個弟弟或者妹妹。
不過,相對於弟弟,他更喜歡妹妹。
慄糖說:“那萬一是弟弟呢,怎麼辦?”
小毓初搖了搖頭,非常堅定地說:“不,一定是妹妹。”
慄糖問他:“為什麼啊?”
小傢伙回了一句,“沒有為什麼呀,反正就是妹妹,因為我有火眼金睛。”
他這句話功把慄糖們逗笑了。
麥甜看向沈知意,說:“你兒子語言能力確實可以哈,什麼話都能接,才三歲,這詞彙量可以啊。”
傅毓初比傅楚諾和麥芮還要早說話,而且這傢伙認識的字也比大他一歲多的傅楚諾和麥芮認識的多。
而且他還對數字很敏。
這些都得歸功於他爸。
從小傢伙會爬的時候,傅修言就經常跟他說話,給他讀各種書籍,也不管他聽不聽的懂,就是一頓說。
甚至,傅修言要是在家辦公,還會帶他一起,開會也帶著。
因為傅修言說,要讓他從小就接公司的事,早早掌握經營公司的本事。
沈知意當初只覺得傅修言腦子有問題。
可又阻止不了,因為兒子確實很喜歡黏著他。
小傢伙除了晚上睡覺黏著,白天幾乎不黏,只黏他爸,所以每天幾乎都很清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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