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把的手一起拉到茶幾下:「我剛幫了你,你是不是也應該幫我?」
帛夕愣住,抬頭。
他在影里笑了一下,嗓音微啞:「幫個忙,不會系。」
隨後帛夕覺到,薄彥在抬手時,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指尖蹭過了的指尖。
第09章 9.30/癥候群
帛夕原以為薄彥抬手是為了鬆開,但沒想到不是,他只是換了個方向,依舊按著的手背在他的皮上。
「薄彥。」了手。
半秒後,男生像是剛意識到,鬆開:「抱歉。」
他每次都說抱歉,但好像又沒什麼抱歉的意思,口吻懶散,像隨口說的。
帛夕半垂眸,看了眼自己掌心下虛虛掛在薄彥手腕的手環。
這麼一看,忽然覺得有點奇怪,從昨晚到現在自己一共給了他兩樣東西,都是自己的。
手收回來,看他,輕聲:「我還是給你黑的那?回去給你,就在我房間......」
薄彥後靠,和拉開距離:「就這個。」
「我喜歡白。」語氣懶洋洋,還是像在隨口講。
「幫忙系一下,」他又提醒,晃了下手腕,「單手系不上。」
對方這麼說了,沒有再推拒的道理,帛夕手,手指繞上勾線,纏過男生的腕子。
薄彥斜斜靠在沙發里,眸半垂,就這樣睇著眼前人幫他系手環,指腹每蹭過他的皮,他都有覺。
想讓就此住,不再拿開,又或者往上再一點,手臂,或者其它地方。
無論哪裡,只要是,都很舒服。
他空著的另一隻手支在太,在影里扯了下,也覺得自己很變/態。
「好了。」帛夕勾著搭扣撥了一下,確認完全系好,收手抬頭。
屬於的氣息完全收走,薄彥瞧了片刻,淡聲:「謝謝。」
「沒關係,本來就說要送你......」
「帛夕。」宋之霖過來人。
酒館線不明,遠再響起搖滾樂,人影晃,帛夕回頭,凝神看了兩眼,才辨認出宋之霖來的方向和他本人。
「學長?」仰頭。
薄彥比先一步看到宋之霖,空掉的酒杯倒扣,視線落過去。
宋之霖走近:「我名字就可以。」
「音樂社來了幾個人,」他示意自己剛坐的那桌,「有之前樂隊的鼓手,你要過去坐坐嗎?」
帛夕對搖滾樂隊很興趣,學校先前有一支樂隊在香港境小有名氣,去年在一個音樂製作人的幫助下,出了一張單曲,私底下還辦過幾次小型的演唱會。
隊的架子鼓手是原先音樂社的社長。
帛夕眼睛一亮,連忙起,搭在面的服放在沙發上,要跟宋之霖走:「好啊,我也想去聽聽。」
李清清社達人,幾分鐘前被拽到了鄰桌玩骰子,坐在這裡百無聊賴,唯一認識薄彥,和他還沒什麼好說的。
「那地方沒位置了吧。」
從桌前繞開時聽到薄彥說了句。
宋之霖就站在斜前方,當然也聽到了,落眸看過來,兩個男生視線相對。
宋之霖解釋:「有人要走了,騰出來兩個空位。」
薄彥點頭,倒扣的酒杯反轉,杯底打在桌面。
帛夕跟宋之霖走後沒多久,吳文宇和宋京回來。
宋京明明B大的,A大聯誼湊熱鬧也就算了,還跑去加人家微信。
吳文宇在剛帛夕的位置一屁坐下,手機舉到薄彥面前,劃相片給他看:「就這個,宋京看上的,非讓老子去給人家要微信,耳骨釘,釘,這姑娘太野了,老子覺得他招架不住......」
薄彥揮手擺開:「酒味太重,離我遠點。」
「我靠,」吳文宇揪著領聞自己上,「哪重了我靠,我都沒怎麼喝,還沒剛坐這兒那個姑娘喝得多......誒,去哪兒了,不剛還在這兒坐嗎......」
吳文宇轉頭掃視,找了幾眼。
薄彥酒杯放在桌面:「被宋之霖走了。」
吳文宇正巧瞄到帛夕坐的地方,盯著那,一拍大:「我就說他倆有點啥吧!不然怎麼可能天天在一起。」
他掰著手指數:「上上次球場,下午練習室,還有現在......而且宋之霖沒對誰這麼好過吧,一學院的學妹,人姑娘長得真乖,宋之霖也正直斯文樣,你別說還真......」
吳文宇喜歡拉郎配也不是一天兩天了,不然也不能應下明聞婧的話,幫搭紅線。
薄彥把服務生剛端上的果盤推遠,輕聲冷笑:「那你覺得我呢?」
「你什麼?」吳文宇轉過來,一臉茫然。
薄彥右手搭在膝蓋,兩指輕點膝蓋,也看帛夕那,孩兒眉眼彎彎,整跟桌上幾人說話,挨坐的孩高馬尾夾克衫的酷girl,明顯很喜歡,正摟著的脖子跟說話。
薄彥淡聲:「你不是說宋之霖正直斯文?」
吳文宇上下掃了眼他,帶了私人恩怨的「客觀」評價:「你是一暗瘋狗。」
骨子裡帶點天生運員的執著,強勢且偏執。
吳文宇罵得不留,原以為會被薄彥會刻薄地罵回來,沒想到他只是手指點在玻璃茶幾,輕輕歪頭,半是帶著笑意,漫不經心地回他:「好像是呢。」
哦豁,小夥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 | |
他是商界數一數二的大人物,眾人皆怕他,隻有少數人知道,沈大佬他……怕老婆! 沈大佬二十八歲以前,對女人嗤之以鼻,認為她們不過是無能,麻煩又虛偽的低等生物。 哪想一朝失策,他被低等生物鑽了空子,心被拐走了。 後來的一次晚宴上,助理遞來不小心摁下擴音的電話,裡麵傳來小女人奶兇的聲音,「壞蛋,你再不早點回家陪我,我就不要你了!」 沈大佬變了臉色,立即起身往外走,並且憤怒的威脅:「林南薰,再敢說不要我試試,真以為我捨不得收拾你?」 一個小時之後,家中臥室,小女人嘟囔著將另外一隻腳也塞進他的懷裡。 「這隻腳也酸。」 沈大佬麵不改色的接過她的腳丫子,一邊伸手揉著,一邊冷哼的問她。 「還敢說不要我?」 她笑了笑,然後乖乖的應了一聲:「敢。」 沈大佬:「……」 多年後,終於有人大著膽子問沈大佬,沈太太如此嬌軟,到底怕她什麼? 「怕她流淚,怕她受傷,更……怕她真不要我了。」正在給孩子換尿布的沈大佬語重心長的
前世,喬金靈臨死前才知道爸爸死在閨蜜王曉嬌之手! 玉石俱焚,她一朝重生在85年,那年她6歲,還來得及救爸爸...... 這一次,她不再輕信,該打的打,該懟的懟。 福星錦鯉體質,接觸她的人都幸運起來。 而且一個不留神,她就幫著全家走向人生巔峰,當富二代不香嘛? 只是小時候認識的小男孩,長大后老是纏著她。 清泠儒雅的外交官宋益善,指著額頭的疤,輕聲對她說道:“你小時候打的,毀容了,你得負責。 ”
【重生+雙潔+偽禁忌+追妻火葬場】和名義上的小叔宮沉一夜荒唐后,林知意承受了八年的折磨。當她抱著女兒的骨灰自殺時,宮沉卻在為白月光的兒子舉辦盛大的生日宴會。再次睜眼,重活一世的她,決心讓宮沉付出代價!前世,她鄭重解釋,宮沉說她下藥爬床居心叵測,這一世,她就當眾和他劃清界限!前世,白月光剽竊她作品,宮沉說她嫉妒成性,這一世,她就腳踩白月光站上領獎臺!前世,她被誣陷針對,宮沉偏心袒護白月光,這一世,她就狂扇白月光的臉!宮沉總以為林知意會一如既往的深愛他。可當林知意頭也不回離開時,他卻徹底慌了。不可一世的宮沉紅著眼拉住她:“知意,別不要我,帶我一起走好嗎?”
大雨滂沱的夜晚,奚漫無助地蹲在奚家門口。 一把雨傘遮在她頭頂,沈溫清雋斯文,極盡溫柔地衝她伸出手:“漫漫不哭,三哥來接你回家。” 從此她被沈溫養在身邊,寵若珍寶。所有人都覺得,他們倆感情穩定,遲早結婚。 有次奚漫陪沈溫參加好友的婚禮,宴席上,朋友調侃:“沈溫,你和奚漫打算什麼時候結婚?” 沈溫喝着酒,漫不經心:“別胡說,我把漫漫當妹妹。” 奚漫扯出一抹得體的笑:“大家別誤會,我和三哥是兄妹情。” 她知道,沈溫的前女友要從國外回來了,他們很快會結婚。 宴席沒結束,奚漫中途離開。她默默收拾行李,搬離沈家。 晚上沈溫回家,看着空空蕩蕩的屋子裏再無半點奚漫的痕跡,他的心突然跟着空了。 —— 奚漫搬進了沈溫的死對頭簡灼白家。 簡家門口,她看向眼前桀驁冷痞的男人:“你說過,只要我搬進來,你就幫他做成那筆生意。” 簡灼白舌尖抵了下後槽牙,臉上情緒不明:“就這麼在意他,什麼都願意爲他做?” 奚漫不說話。 沈溫養她七年,這是她爲他做的最後一件事,從此恩怨兩清,互不相欠。 那時的奚漫根本想不到,她會因爲和簡灼白的這場約定,把自己的心完完全全丟在這裏。 —— 兄弟們連着好幾天沒見過簡灼白了,一起去他家裏找他。 客廳沙發上,簡灼白罕見地抵着位美人,他被嫉妒染紅了眼:“沈溫這樣抱過你沒有?” 奚漫輕輕搖頭。 “親過你沒有?” “沒有。”奚漫黏人地勾住他的脖子,“怎麼親,你教教我?” 衆兄弟:“!!!” 這不是沈溫家裏丟了的那隻小白兔嗎?外面沈溫找她都找瘋了,怎麼被灼哥藏在這兒??? ——後來奚漫才知道,她被沈溫從奚家門口接走的那個晚上,簡灼白也去了。 說起那晚,男人自嘲地笑,漆黑瞳底浸滿失意。 他凝神看着窗外的雨,聲音輕得幾乎要聽不見:“可惜,晚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