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敢說我學妹瘋了?”秀枝學姐放下筷子,握了握拳頭。
“哈哈……哈哈……哈哈哈……不要煮太久,趁吃,趁吃。”
柏森乾笑了幾聲。
一個月後,明菁的小說終於寫完了,約三萬字。
篇名很簡單,就《思念》。
“不是說寫完後要讓我當第一個讀者?”
“哎呀,寫得不好啦,修一修後再給你看。”
不過明菁一直沒把《思念》拿給我。
我如果想到這件事時,就會提醒,總會找理由拖延。
有次在客廳看小說,我走過去,出右手:“可以讓我看嗎?”
“你也喜歡村上春樹的小說嗎?”
“我不是指這本,我是說你寫的《思念》。”
“村上春樹的小說真的很好看哦。”
“我要看《思念》。”
“這樣好了。我有幾本村上春樹的小說,你先拿去看。”
明菁從揹包中拿出兩本書,連手上那本,一起塞在我手裡。
“你全部看完後,我再拿我的小說給你看……”
話沒說完,明菁馬上背起揹包,溜掉了。
我整夜沒睡,看完了那三本小說。不知不覺,天就亮了。
躺在牀上,怎麼睡也睡不著,腦子裡好像有很多文字跑來跑去。
那些文字是我非常悉的中文字,可是卻又覺得陌生。
因爲念研究所以來,接的文字大部分是英文,還有一堆數學符號。
我離開牀,坐在書桌旁,隨便拿幾張紙,試著把腦中的文字寫下來。
於是我寫了:
我,目前單,有一輛二手機車、三條狗、四個月沒繳的房租,坐在像橄欖球形狀的書桌前。檯燈從左上方直金黃的強,我覺像是正被熬夜審問的變態殺人魔。書桌上有三支筆,兩支被狗啃過,另一支則會斷水。還有兩封信,一封是前妻寄來的,要求我下個月多寄一萬元贍養費,因爲賓士車的前破了。“我好可憐哦。”說。另一封是玫仁杏出版社編輯寄來的,上面寫著若我再不稿,他就會讓我死得像從十樓摔下來的布丁。我左手托腮,右手搔著三天沒洗澡而發的背,正思考著如何說一個故事。我是那種無論如何不把故事說完便無法睡的奇怪的人哦。
要說這個故事其實很難啓齒,即使下定決心打開牙齒,舌頭仍然會做最後的抵抗哦。等到牙齒和舌頭都已經淪陷,口腔中的聲帶還是會不願地緩緩振著。像是電池快要沒電的電刮鬍刀,發出死亡前的悲鳴,並企圖與下的鬍渣同歸於盡,但卻只能造下的炙熱。
這還只是開始說故事前的掙扎哦。
不過當我開始準備說這個故事時,我的意思是指現在,我便不再掙扎了。或許我應該這麼講:不是我不再掙扎,而是我終於瞭解掙扎也沒用,於是放棄掙扎。然而即使我放棄掙扎,心的某部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樣深的地方哦,仍然會有一些近似怒吼的聲音,像一個星期沒吃飯的獅子所發出的吼聲哦。
好了,我該說故事了。
可是經過剛剛心的掙扎,我了,是那種即使是冒的狗喝過的水我也會想喝的那種哦。所以我想先喝杯水,或者說,一瓶啤酒,瓶裝或罐裝的都行。我只考慮四又三分之一秒的時間,決定喝啤酒,因爲我需要酒來減說故事時的疼痛。我打開冰箱,裡面有一顆高麗菜,兩杯還剩一半的泡沫紅茶,幾個不知道是否過期的罐頭,但就是沒有啤酒。
下樓買吧。可是我上沒錢了。現在是凌晨兩點四十六分,自從十三天前有個婦深夜在巷口的提款機領錢時被殺害後,我就不敢在半夜領錢了。最近老看到黑貓,心裡覺得的,我可不想爲明天報紙的標題,“過氣的小說家可悲地死於兇惡的歹徒的殘酷的右手裡的工刀下,那把刀還是生鏽的”。應該說故事,於是想喝酒,但沒錢又不敢去領錢。我不低下了頭,雙手矇住臉,陷一深沉的深沉的悲哀之中。
悲哀的是,我甚至還沒開始說故事啊。
寫了大約九百字,眼皮覺得重,就趴在桌上睡了。
後來明菁看到這篇東西,說我這“三紙無驢”。
意思是說從前有個秀才,寫信託人去買驢,寫了三張紙,裡面竟然沒有“驢”這個字。
“姑姑,我學村上春樹學得像嗎?”
“這哪是村上春樹?你這耍白爛。”
明菁雖然這麼說,還是忍不住笑了起來。
“等你認真寫篇小說,我的《思念》才讓你看。”
升上研二後,我和柏森大部分的時間都待在繫上的研究室。
有時候還會在研究室的躺椅上過夜。
因爲趕論文,技師考也沒去考,反正改作文的老師不會喜歡我的文章。
我是山羊,沒必要寫篇只爲了拿到好績的文章。
我和柏森開始煮咖啡,以便熬夜唸書。習慣喝咖啡提神後,便上了癮。
研二那段期間大約是1996年中至1997年中的事。
這時大學生上網的風氣已經很興盛,我和柏森偶爾會玩BBS。
爲了抒解唸書的苦悶,我有時也會在網絡上寫寫文章。
明菁如果來研究室找我時,就會順便看看我寫的東西。
繫上有四間研究室,每間用木板隔了十個位置,我和柏森在同一間。
如果心煩或累了,我們就會走到研究室外面的臺聊天。
這麼多年來,我一直有和柏森聊天的習慣。
聊天的地點和理由也許會變,但聊天的本質是不變的。
我們常提起明菁,柏森總是我要積極主,我始終卻步。
有次在準備“河牀演變學”考試時,柏森突然問我一個問題:
“如果像沿著河流撿石頭,而且規定只能彎腰撿一次,你會如何?”
“那要看是往河的上游還是下游啊,因爲上游的石頭比較大。”
我想了一下,回答柏森。
“問題是,你永遠不知道你是往上游走,還是往下游。”
“這樣就很難決定了。”
“菜蟲,你就是這種人。所以你手上不會有半顆石頭。”
“爲什麼?”
“因爲你總是覺得後面的石頭會比較大,自然不會浪費唯一的機會。
可是當你發覺後面的石頭愈來愈小時,你卻又不甘心。最後……”
柏森頓了頓,接著說:
“最後你本不肯彎腰去撿石頭。”
“那你呢?”
“我只要喜歡,就會立刻撿起。萬一後面有更大的石頭,我會換掉。”
“可是規定只能撿一次啊。”
“菜蟲,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柏森看看我,語重心長地說,“你總是被許多規則束縛。可是在的世界裡,本沒有規則啊。”
“啊?”
“不要被只能撿一次石頭的規則束縛,這樣反而會失去撿石頭的機會。”
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蟲。不要吝惜彎腰,去撿石頭吧。”
當我終於決定彎腰,準備撿起明菁這塊石頭時。
屬於荃的石頭,卻突然出現在我眼前。
那是在1997年春天剛來到的時候,孫櫻約我吃午飯。
原來孫櫻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樹的白爛文章,是明菁拿給的。
孫櫻說有個朋友,想邀我寫些稿。
“孫櫻,你在報社待久了,幽默進步了哦。”我認爲孫櫻在開玩笑。
“菜蟲。我說,真的。”
“別玩了,我本不行啊。況且……”
“出來,吃飯。不要,囉嗦。”
孫櫻打斷我的話,我只好答應了。
我們約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連續去吃兩次的那家餐館,很巧。
約的時間是十二點四十分,在餐館二樓。
可是當我匆忙趕到時,已經快一點了。
我還記得我前一晚纔剛熬夜趕了一份報告,所以眼前有點模糊。
爬樓梯時差點摔一跤。
順著螺旋狀樓梯,我上了二樓。
我一面氣,一面搜尋。
我見到了孫櫻的背影,在離樓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孫櫻的對面坐了個孩,低著頭。
靜靜地切割著牛排,聽不見刀子的起落與瓷盤的。
我帶著一的疲憊,在離兩步的距離,停下腳步。
的視線離開午餐,往右上角擡高30度。
我站直子,接的視線,互相換著“你來了我到了”的訊息。
然後我愣住了,雖然只有兩秒鐘。
我好像見過。
“你終於出現了。”
“是的。我終於看到你了。”
“啊?”我們同時因爲驚訝而輕輕啊了一聲。
雖然我遲到,但並不超過二十分鐘,應該不必用“終於”這種字眼。
但我們都用了“終於”。
後來,我常問荃,爲什麼要用“終於”這種字眼?
“我不知道。那是直接的反應,就像我害怕時會哭泣一樣。”
荃是這麼回答的。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原因。
我只知道,我終於看到了荃。
在認識明菁三年又三個月後。
“還不,坐下。”孫櫻出了聲。
我有點大夢初醒的覺,坐了下來。荃在我右前方。
“你好。”荃放下刀叉,雙手放在上,朝我點個頭。
“你好。”我也點了頭。
“這是我的名片。”從皮包裡取出一張名片,遞給我。
“很好聽的名字。”
“謝謝。”
荃姓方,方荃確實好聽。
“我的名字很普通。我姓蔡,崇仁。崇高的崇,仁的仁。”
我沒名片,每次跟初見面的人介紹自己時,總得說這番話。
“名字只是稱呼而已。玫瑰花即使換了一個名字,還是一樣芬芳。”
我嚇了一跳,這是《羅歐與茱麗葉》的對白啊。
“你只要我‘’,我就有新名字。我永遠不必再羅歐。”
我想起大一在話劇社扮演羅歐時的對白,不口而出。
荃似乎也嚇了一跳。
“你演羅歐?”荃問。
我點點頭。
“你演茱麗葉?”我問。
荃也點點頭。
“我們是第一次見面嗎?”荃問。
“好像是吧。”我不太確定。
孫櫻把MENU拿給我,暗示我點個餐。
我竟然只點咖啡,因爲我以爲我已經吃飽了。
“你吃過了?”荃問我。
“我……我吃過了。”我這纔想起還沒吃飯,不過我不好意思再更改。
“不用替我省錢的。”荃看了看我,好像知道我還沒吃飯。
我尷尬地笑著。
“近來,如何?”孫櫻問我。
“託你,的福。”
“不要,學我,說話。”
“已是,反,習慣。”
“還學!”
“抱歉。”
孫櫻拍一下我的頭。荃地微笑著。
孫櫻還是老樣子,真不知道這種說話方式該如何去採訪?
“你也在話劇社待過?”荃問我。
“算待過吧。”我總不能告訴荃,我被趕出話劇社,“你呢?”
“我是話劇社長。”
“啊?怎麼差那麼多。”我想到了橘子學姐。
“嗯?”
“沒事。只是忽然想到一種。”
“因爲我嗎?”
“不。是因爲橘子。”
“這裡沒橘子呢。”
“說得對。”
荃又看了我一眼,充滿疑。
“我們的對白有點奇怪。”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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