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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懈寄生》第13章 第七支菸(2)

“誰敢說我學妹瘋了?”秀枝學姐放下筷子,握了握拳頭。

“哈哈……哈哈……哈哈哈……不要煮太久,趁吃,趁吃。”

柏森乾笑了幾聲。

一個月後,明菁的小說終於寫完了,約三萬字。

篇名很簡單,就《思念》。

“不是說寫完後要讓我當第一個讀者?”

“哎呀,寫得不好啦,修一修後再給你看。”

不過明菁一直沒把《思念》拿給我。

我如果想到這件事時,就會提醒總會找理由拖延。

有次在客廳看小說,我走過去,出右手:“可以讓我看嗎?”

“你也喜歡村上春樹的小說嗎?”

“我不是指這本,我是說你寫的《思念》。”

“村上春樹的小說真的很好看哦。”

“我要看《思念》。”

“這樣好了。我有幾本村上春樹的小說,你先拿去看。”

明菁從揹包中拿出兩本書,連手上那本,一起塞在我手裡。

“你全部看完後,我再拿我的小說給你看……”

話沒說完,明菁馬上背起揹包,溜掉了。

我整夜沒睡,看完了那三本小說。不知不覺,天就亮了。

躺在牀上,怎麼睡也睡不著,腦子裡好像有很多文字跑來跑去。

那些文字是我非常悉的中文字,可是卻又覺得陌生。

因爲念研究所以來,接的文字大部分是英文,還有一堆數學符號。

我離開牀,坐在書桌旁,隨便拿幾張紙,試著把腦中的文字寫下來。

於是我寫了:

我,目前單,有一輛二手機車、三條狗、四個月沒繳的房租,坐在像橄欖球形狀的書桌前。檯燈從左上方直金黃的強,我覺像是正被熬夜審問的變態殺人魔。書桌上有三支筆,兩支被狗啃過,另一支則會斷水。還有兩封信,一封是前妻寄來的,要求我下個月多寄一萬元贍養費,因爲賓士車的前破了。“我好可憐哦。”說。另一封是玫仁杏出版社編輯寄來的,上面寫著若我再不稿,他就會讓我死得像從十樓摔下來的布丁。我左手托腮,右手搔著三天沒洗澡而發的背,正思考著如何說一個故事。我是那種無論如何不把故事說完便無法睡的奇怪的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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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這個故事其實很難啓齒,即使下定決心打開牙齒,舌頭仍然會做最後的抵抗哦。等到牙齒和舌頭都已經淪陷,口腔中的聲帶還是會不願地緩緩振著。像是電池快要沒電的電刮鬍刀,發出死亡前的悲鳴,並企圖與下的鬍渣同歸於盡,但卻只能造的炙熱

這還只是開始說故事前的掙扎哦。

不過當我開始準備說這個故事時,我的意思是指現在,我便不再掙扎了。或許我應該這麼講:不是我不再掙扎,而是我終於瞭解掙扎也沒用,於是放棄掙扎。然而即使我放棄掙扎,心的某部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樣深的地方哦,仍然會有一些近似怒吼的聲音,像一個星期沒吃飯的獅子所發出的吼聲哦。

好了,我該說故事了。

可是經過剛剛心的掙扎,我了,是那種即使是冒的狗喝過的水我也會想喝的那種哦。所以我想先喝杯水,或者說,一瓶啤酒,瓶裝或罐裝的都行。我只考慮四又三分之一秒的時間,決定喝啤酒,因爲我需要酒來減說故事時的疼痛。我打開冰箱,裡面有一顆高麗菜,兩杯還剩一半的泡沫紅茶,幾個不知道是否過期的罐頭,但就是沒有啤酒。

下樓買吧。可是我上沒錢了。現在是凌晨兩點四十六分,自從十三天前有個婦深夜在巷口的提款機領錢時被殺害後,我就不敢在半夜領錢了。最近老看到黑貓,心裡覺得的,我可不想爲明天報紙的標題,“過氣的小說家可悲地死於兇惡的歹徒的殘酷的右手裡的工刀下,那把刀還是生鏽的”。應該說故事,於是想喝酒,但沒錢又不敢去領錢。我不低下了頭,雙手矇住臉,陷深沉的深沉的悲哀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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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的是,我甚至還沒開始說故事啊。

寫了大約九百字,眼皮覺得重,就趴在桌上睡了。

後來明菁看到這篇東西,說我這“三紙無驢”。

意思是說從前有個秀才,寫信託人去買驢,寫了三張紙,裡面竟然沒有“驢”這個字。

“姑姑,我學村上春樹學得像嗎?”

“這哪是村上春樹?你這耍白爛。”

明菁雖然這麼說,還是忍不住笑了起來。

“等你認真寫篇小說,我的《思念》才讓你看。”

升上研二後,我和柏森大部分的時間都待在繫上的研究室。

有時候還會在研究室的躺椅上過夜。

因爲趕論文,技師考也沒去考,反正改作文的老師不會喜歡我的文章。

我是山羊,沒必要寫篇只爲了拿到好績的文章。

我和柏森開始煮咖啡,以便熬夜唸書。習慣喝咖啡提神後,便上了癮。

研二那段期間大約是1996年中至1997年中的事。

這時大學生上網的風氣已經很興盛,我和柏森偶爾會玩BBS。

爲了抒解唸書的苦悶,我有時也會在網絡上寫寫文章。

明菁如果來研究室找我時,就會順便看看我寫的東西。

繫上有四間研究室,每間用木板隔了十個位置,我和柏森在同一間。

如果心煩或累了,我們就會走到研究室外面的臺聊天。

這麼多年來,我一直有和柏森聊天的習慣。

聊天的地點和理由也許會變,但聊天的本質是不變的。

我們常提起明菁,柏森總是我要積極主,我始終卻步。

有次在準備“河牀演變學”考試時,柏森突然問我一個問題:

“如果像沿著河流撿石頭,而且規定只能彎腰撿一次,你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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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是往河的上游還是下游啊,因爲上游的石頭比較大。”

我想了一下,回答柏森。

“問題是,你永遠不知道你是往上游走,還是往下游。”

“這樣就很難決定了。”

“菜蟲,你就是這種人。所以你手上不會有半顆石頭。”

“爲什麼?”

“因爲你總是覺得後面的石頭會比較大,自然不會浪費唯一的機會。

可是當你發覺後面的石頭愈來愈小時,你卻又不甘心。最後……”

柏森頓了頓,接著說:

“最後你本不肯彎腰去撿石頭。”

“那你呢?”

“我只要喜歡,就會立刻撿起。萬一後面有更大的石頭,我會換掉。”

“可是規定只能撿一次啊。”

“菜蟲,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柏森看看我,語重心長地說,“你總是被許多規則束縛。可是在的世界裡,本沒有規則啊。”

“啊?”

“不要被只能撿一次石頭的規則束縛,這樣反而會失去撿石頭的機會。”

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蟲。不要吝惜彎腰,去撿石頭吧。”

當我終於決定彎腰,準備撿起明菁這塊石頭時。

屬於荃的石頭,卻突然出現在我眼前。

那是在1997年春天剛來到的時候,孫櫻約我吃午飯。

原來孫櫻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樹的白爛文章,是明菁拿給的。

孫櫻說有個朋友,想邀我寫些稿。

“孫櫻,你在報社待久了,幽默進步了哦。”我認爲孫櫻在開玩笑。

“菜蟲。我說,真的。”

“別玩了,我本不行啊。況且……”

“出來,吃飯。不要,囉嗦。”

孫櫻打斷我的話,我只好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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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約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連續去吃兩次的那家餐館,很巧。

約的時間是十二點四十分,在餐館二樓。

可是當我匆忙趕到時,已經快一點了。

我還記得我前一晚纔剛熬夜趕了一份報告,所以眼前有點模糊。

爬樓梯時差點摔一跤。

順著螺旋狀樓梯,我上了二樓。

我一面氣,一面搜尋。

我見到了孫櫻的背影,在離樓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孫櫻的對面坐了個孩,低著頭。

靜靜地切割著牛排,聽不見刀子的起落與瓷盤的

我帶著一的疲憊,在離兩步的距離,停下腳步。

的視線離開午餐,往右上角擡高30度。

我站直子,接的視線,互相換著“你來了我到了”的訊息。

然後我愣住了,雖然只有兩秒鐘。

我好像見過

“你終於出現了。”

“是的。我終於看到你了。”

“啊?”我們同時因爲驚訝而輕輕啊了一聲。

雖然我遲到,但並不超過二十分鐘,應該不必用“終於”這種字眼。

但我們都用了“終於”。

後來,我常問荃,爲什麼要用“終於”這種字眼?

“我不知道。那是直接的反應,就像我害怕時會哭泣一樣。”

荃是這麼回答的。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原因。

我只知道,我終於看到了荃。

在認識明菁三年又三個月後。

“還不,坐下。”孫櫻出了聲。

我有點大夢初醒的覺,坐了下來。荃在我右前方。

“你好。”荃放下刀叉,雙手放在上,朝我點個頭。

“你好。”我也點了頭。

“這是我的名片。”從皮包裡取出一張名片,遞給我。

“很好聽的名字。”

“謝謝。”

荃姓方,方荃確實好聽。

“我的名字很普通。我姓蔡,崇仁。崇高的崇,仁的仁。”

我沒名片,每次跟初見面的人介紹自己時,總得說這番話。

“名字只是稱呼而已。玫瑰花即使換了一個名字,還是一樣芬芳。”

我嚇了一跳,這是《羅歐與茱麗葉》的對白啊。

“你只要我‘’,我就有新名字。我永遠不必再歐。”

我想起大一在話劇社扮演羅歐時的對白,不口而出。

荃似乎也嚇了一跳。

“你演羅歐?”荃問。

我點點頭。

“你演茱麗葉?”我問。

荃也點點頭。

“我們是第一次見面嗎?”荃問。

“好像是吧。”我不太確定。

孫櫻把MENU拿給我,暗示我點個餐。

我竟然只點咖啡,因爲我以爲我已經吃飽了。

“你吃過了?”荃問我。

“我……我吃過了。”我這纔想起還沒吃飯,不過我不好意思再更改。

“不用替我省錢的。”荃看了看我,好像知道我還沒吃飯。

我尷尬地笑著。

“近來,如何?”孫櫻問我。

“託你,的福。”

“不要,學我,說話。”

“已是,反,習慣。”

“還學!”

“抱歉。”

孫櫻拍一下我的頭。荃地微笑著。

孫櫻還是老樣子,真不知道這種說話方式該如何去採訪?

“你也在話劇社待過?”荃問我。

“算待過吧。”我總不能告訴荃,我被趕出話劇社,“你呢?”

“我是話劇社長。”

“啊?怎麼差那麼多。”我想到了橘子學姐。

“嗯?”

“沒事。只是忽然想到一種。”

“因爲我嗎?”

“不。是因爲橘子。”

“這裡沒橘子呢。”

“說得對。”

荃又看了我一眼,充滿疑

“我們的對白有點奇怪。”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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