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宋翡留不得正因為領養宋瓷的目的不純,所以這些年,穆冕對宋瓷一直都很好。穆秋有的東西,宋瓷一定也有一份,這樣做是補償,但也有憐。
宋瓷是個好姑娘,雖有玫瑰之姿,卻不恃行兇,也沒有乖張叛逆,大多數時候都是乖巧溫順的。這麼多年生活下來,穆冕對宋瓷也是有親的。
如果不是穆秋突然病發,穆冕也會把宋瓷當做親兒一樣,疼一輩子。
但穆秋偏偏就病發了。
真要挖走宋瓷的心臟,穆冕還是有些不忍,他糾結煩悶了許多天,就在兩天前,穆冕腦子裡漸漸浮出一個暗歹毒的計劃...
穆冕將注意打到了宋翡的上。
宋翡沉睡了八年都沒有醒來,想來能醒來的希也很渺茫。
宋翡雖然是個植人,但的功能都沒有問題。與其讓一顆鮮活健康的心臟,住在一個植人的浪費,不如將它讓給真正需要它救命的穆秋。
因為八年前送去檢測的是宋瓷跟穆秋的型基因,在明知道宋翡與宋瓷是雙胞胎,們的基因原則上是一致的況下,謹小慎微的穆冕擔心手會出差錯,還是決定重新給穆秋和宋翡做一次基因抗檢測。
所以前天早上,穆冕親自去療養院探視了宋翡,並悄悄地走了的,送去和穆秋的做了基因抗配型。
他前天剛了宋翡的,昨晚宋翡就醒了,還失蹤了,不得不說,這實在是太巧了。
該不會,宋翡前天就已經恢復了意識,正因為察覺到了自己目的不純,所以特意挑了個夜深人靜的時候,地跑出了療養院,藏到了一個誰也找不到的地方躲了起來?
想到這個可能,穆冕被驚出了一冷汗。
如果自己的猜測是真的,那宋翡這個人,就留不得!
司機發現穆冕的臉有些白,呼吸也變得急促起來,他趕減低速度,詢問穆冕:「穆總,您不舒服嗎?需不需要我靠邊停車?」
穆冕手按著額頭,輕輕搖頭,「不用管我,我沒事。」
司機卻不敢開太快,時時刻刻都在留意穆冕的況。好在直到抵達公司穆冕都沒有事,臉看著也恢復了,司機這才放心。
穆冕回到辦公室,坐下,沉默了片刻,纔拿出手機給療養院的院長打電話。
「找到宋翡了麼?」
院長無奈道:「還沒有。」
穆冕語氣冷厲,「人是在你們醫院裡走失的,找不到人,我會報警立案的。蘇院長,你們可得抓時間啊。」
蘇院長保證一定會儘快找到宋翡,才一臉愁容地掛了電話。
穆冕放下手機,拉了拉綁得他不過氣的領帶,他心道:宋翡啊,一醒來就跟我玩躲貓貓的遊戲,你讓我很傷腦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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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瓷趕回舜臣市,已是晚間六點多鐘。
將車還給二手車店,打車回了酒店。沖了一個熱水澡,宋瓷穿著弔帶睡坐在床頭,想了想,拿起手機發了一條朋友圈——
宋瓷:【快回家吧,我一直在等你。】
發完訊息,宋瓷倒頭躺在床上,蓋上了眼罩。幾十個小時沒有閤眼,宋瓷以為會很快睡著,會睡得很,但卻做了一夜驚魂噩夢。
上一世,宋翡被火燒死的那一天,正巧穆秋做手。穆冕信不過東城這邊醫院的醫,便把穆秋轉去了晏城心臟專科醫院。
穆秋要做心臟移植手,風險較大,宋瓷陪同穆冕夫婦全都飛去了晏城陪同穆秋。
在手室外,宋瓷接到了療養院打來的電話。電話裡,院長告知宋瓷,宋翡所在的小樓發生了大火,因為風大,火勢迅猛,一時半會兒撲不滅。
宋瓷耳朵裡一陣嗡鳴,怎麼就突然失火了呢?
宋瓷看了眼手室,沒有跟穆冕夫婦說這事,就自己悄無聲息地離開了醫院。等打車奔赴機場,乘坐飛機回到東城,趕回曦療養院的時候,天已經亮了。
火雖已被撲滅,但宋翡卻喪生於火海中,宋瓷甚至連宋翡的都沒有看到,隻是聽到那些人在議論,說宋翡被消防員抬出來的時候,已經被燒得不人形了。
宋瓷站在那棟黑漆漆的廢樓前,跪地痛哭。
「姐姐!」
「姐姐!」
宋瓷陷夢魘中醒不來,躺在床上,閉著眼睛流淚,裡發出一聲聲嘶聲力竭的哭喊聲。
不知過了多久,宋瓷終於醒來。睜開眼睛,看見滿室的,一時間沒有從那悲痛的夢境裡走出來,還有些發愣。
過了好一會兒,宋瓷終於回神,手了臉,被淚水打了手心。重來一聲,那些撕心裂肺的痛,也不會變輕一點。
宋瓷撐著坐了起來,深深吸了口氣,將所有悲傷的往事埋在心裡,走進了洗漱間。
宋世清跟熊健二人的房間就住在宋瓷的隔壁,早上兩人醒來,一起在廁所裡刷牙的時候,突然聽到了隔壁屋裡人那悲痛的哭喊聲。
兩個大老爺們麵麵相覷。
他們很擔心宋瓷,但又不方便敲門去問發生了何事。
半個小時後,三人在酒店門口匯合。熊健和宋世清遠遠地看見宋瓷穿著黑套裝,拉著拖箱走近。
依然戴著帽子,化著淡妝,巧笑嫣然的與他們打招呼。彷彿早上那個哭的撕心裂肺的人,不是。
兩人著宋瓷,想了想,還是決定忘了早上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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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一點半,飛機平安抵達東城。
宋世清就住在機場附近的一個小區,下飛機後,他便搭了熊健的車走了。宋瓷是自己開車來的,到了停車場,才發現自己的車對麵停著一輛眼的黑沃爾沃。
宋瓷記不錯,記得前些天在宙斯航空樓下曾看見過這部車,連車牌號都一樣。宋瓷盯著自己的車,看了一會兒,忽然扭頭就往停車場外走。
...
烈日當空,車鑽出地下停車場,強突然過來,刺得韓湛下意識迷起了眼睛。
待車開到馬路上,韓湛纔拿出墨鏡戴上。
他戴好墨鏡,目往路邊隨意一瞥,便看見了宋瓷。烈日炎炎下,宋瓷隻穿了一件白的襯衫,捲起袖,左手握著行李箱桿,右手的手臂上搭著的黑西裝外套。
姿筆,英姿颯爽的樣子人著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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