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星雲小說 懸疑推理 法醫秦明 第283章

《法醫秦明》 第283章

4

一整個下午,我們都泡在龍番市公安局的A系列專案組裡。專案組的電話不停地響,放下去的各組偵查員不時地匯報回來消息。

當然,能夠引起我們注意的,只有個別好消息。

「發現某某某鐵路維修工在現場區域附近出現」「確定某某某維修工租住在某棟某號」「確定某房屋的主人就是鐵路維修工」之類的。

整個下午,信息已經收集得差不多了。比我們想像中的要多,居然有十幾名鐵路維修工人居住在我們框定的範圍之

下一步,就是收集影像、資料的階段,並且對這十幾個嫌疑人進行進一步的甄別和篩選,以便於小甄別範圍。

眼看幫不上忙,我和林濤只好滿懷希地各自回了家。

第二天一早,我和林濤相約在龍番市鐵路公安見了面。

和我們預測的一樣,案件已經破獲了,師兄和我們敘述了昨天晚上驚心魄的一幕。

師兄說:「排查工作進行到昨天下午,就有嫌疑人浮出水面。一個司馬強的老闆,和司馬俊是遠房親戚關係。據說,司馬強曾經找司馬俊借了一大筆錢。借完錢後,一直拖欠利息,司馬俊想方設法找司馬強要利息,但也不敢輕易和其翻臉。司馬俊只要一和別人聊天,就會說到司馬強的事。」

「為何不敢翻臉?」

「據我們現在掌握的況,司馬強可能涉嫌有組織犯罪活。」

「黑社會?那為什麼司馬俊還敢借錢給他?」

「嗯。據說,司馬俊在外放債,主要依靠司馬強的勢力,別人不敢不還錢。但是當司馬強向司馬俊借錢的時候,我們猜測司馬俊是猶豫過的,也是心積慮給自己找了後路。」

Advertisement

「怎麼說?」

「我們經過排查,覺得因為經濟糾紛殺人,司馬強是最備條件的,所以把他作為我們的第一號嫌疑人。後來第二偵查組經過偵查,確定司馬強的私家別墅,有桑拿房。既然幾個條件都符合,我們就準備先對司馬強手。昨天晚上,一隊刑警和我們幾個技人員,攜帶法律手續,到司馬強家裡進行搜查。沒有想到的是,這廝居然出了二十幾號西裝革履的手下,準備暴力抗法!」

「膽子這麼大!」

「是啊。好在刑警們都帶了槍,雙方對峙的時候,刑警都鳴槍示警了,這幫不怕死的東西毫不退。司馬強躲在人群後,居然揚言說中國的警察,槍只是擺設,沒人敢用。他一句話引發了,雙方開始有了撕扯的作,一名刑警果斷開槍,擊傷了一名揮舞砍刀的手下,這才使事態穩定下來。」

「想想看,真是悲哀。」我嘆道。

師兄接著說:「穩定了事態後,我們請求的龍番市局的特警就到了,迅速控制了這幫傢伙,我們才得以順利進現場進行勘查。當時我們的心裡也在打鼓,萬一人不是他殺的,恐怕還真要接檢察院的調查,看開槍合法不合法。好在預實驗很快就確定了司馬強家桑拿房的門沿上黏附了。」

「經過一晚上的檢驗,是不是已經確定了那就是司馬俊的?」我問。

師兄開心地點了點頭,說:「有了這個證據,司馬強沒有抵抗,但是代的肯定有問題。他說,他請司馬俊過來聊天,順便蒸了個桑拿。後來因為口角,他一氣之下把司馬俊鎖在了桑拿房,自己則去和手下打麻將,把司馬俊忘了。等他想起來的時候,司馬俊已經死了,所以他只好吩咐手下把人扔到了鐵道上。」

Advertisement

「聽起來,天,他顯然是有很強的反偵察經驗。」我說。

「司馬強堅持否認自己找司馬俊借過錢,否認因為債務糾紛要除之而後快。」師兄說,「不過,我們的第三組偵查員倒是立下了汗馬功勞。」

「哦?有發現?」

「是啊。牛支隊在派人搜查司馬強家之前,派了一組人對司馬俊的住進行了搜查。沒想到司馬俊的住被很多人翻了!顯然有另一撥人在找些什麼。我們第三偵查組的同事對於搜查很有心得,他們居然找到了一個另一撥人沒有找到的重要東西!一個大信封。

「裝著什麼?」

「裝著一些資料和盤。」師兄說,「後來經過龍番市局打黑隊的同事查閱分析,那些東西都是一些證明司馬強組織黑社會質團的資料。」

「證據?」

「對。司馬俊心思縝,在無法拒絕借款給司馬強的時候,蒐集了很多司馬強有組織犯罪的證據。我們分析,司馬強開始賴賬的時候,司馬俊就以這些資料作為要挾,要求司馬強還錢。這一舉得司馬強下了殺手。」

「假意邀請司馬俊做客,然後把他鎖在桑拿房裡,出證據?」我問。

師兄點頭,說:「不錯,我們分析正是這樣。至,他問出了司馬俊的住所。我們通過痕跡檢驗,確定了先一步進司馬俊住翻找的幾個人,正是司馬強的手下。這是有力的證據,證明了司馬強殺人的機。」

「司馬強打得好主意。」我說,「司馬俊以為他有證據,司馬強不敢他。結果司馬強這個心狠手辣的人,通過這種方式殺了他,一來可以省去還錢,二來可以銷毀證據。」

Advertisement

「司馬強應該是有借據給司馬俊的。」師兄說,「司馬俊住有一個文件夾封面寫著借據二字,但裡面確實是空的。那幾個人應該把裡面的借據全部銷毀了。」

「不僅毀了自己的借據,還毀了其他人的借據。」我說,「這樣做是為了不被懷疑,不做出頭鳥。這樣的手段,說明他們之前就下定了決心殺人。」

「沒關係,現在告司馬強故意殺人的證據已經足夠了。」師兄說,「不僅如此,打黑隊也幹力量來辦理司馬強涉嫌有組織犯罪的案件,一定要把這個害人給繩之以法。」

聽完師兄的敘述,我和林濤迫不及待地趕往龍番市公安局。我心裡清楚,這起案從昨天上午開始,就已經勢如破竹了,破案只是時間的問題。

而兩個系列專案,才是我們共同的心病。兩個多月來,縱使兩個系列專案組的全人員都嘔心瀝,依舊毫無進展。目前的進展,是發案兩個多月來,貌似最接近真相的。大家都在掌,希這個進展不是海市蜃樓。

經過昨天一夜的偵查,不知道專案組已經掌握了什麼況,這是促使我和林濤第一時間趕赴專案組的原因。

專案組裡煙霧繚繞,每個人都面帶倦,顯然是一夜未眠。我和林濤走進專案組,頓時覺得自己昨晚的睡眠簡直是一種罪過。心懷愧疚的我們坐到了位置上。

專案組的大方桌中央,擺著一把鐵路檢修錘。顯然,專案組專門著人弄來一把樣錘,進行比對。

我把檢修錘拿到手裡,著各個特徵點,心裡更加確信,這就是作案數起,致三死一傷的作案工

「經過一晚上的篩查,目前有三個人最為可疑。」趙局長指了指電腦前的偵查員,示意他開始播放錄像。

Advertisement

「這是一號嫌疑人,這個人林超,33歲,已婚,有一。好賭,平時行蹤詭異,神出鬼沒。他的同事都反映,從技校畢業分配到鐵路段之後,所有人都對他敬而遠之,因為這個人實在是翻臉比翻書還快。」趙局長一邊指著大屏幕上的監控,一邊說,「那個穿羽絨服的就是他,走路的樣子看起來都賊頭賊腦的。」

「不是他。」我說。

趙局長見我一口排除,有些意外,看了我半天,沒說出話。而此時,偵查員已經開始在播放第二個視頻文件。

「這是二號嫌疑人,總來說還比較正常。」趙局長說,「這個人29歲,未婚,也沒談朋友,向,平時沒有什麼好,唯一的好就是打網絡遊戲。他原來是龍番工程學院的學生,後來因為作弊,被學校開除。明明可以做一個設計師,最後卻了一名基層工人。經過外圍調查,這個人平時與人為善,鄰居都喜歡他。」

「那他為什麼是嫌疑人?」林濤問。

「之所以把他列為嫌疑人,是因為四起案件的案發當天,都恰逢他休息,所以不能排除他的作案時間。」趙局長說。

我盯著屏幕,屏幕裡一個穿著工作服的人在來來回回地走。

「下面,就是三號嫌疑人。」趙局長說。

「不用看了!就是他幹的!」我沉地說道。

我手心攥得全是汗,牙齒咬得都快碎了。我的心中有一團火,此時此刻像是要穿眼前的屏幕,將那裡面的惡魔活活燒死。

「為啥那麼肯定?別武斷啊!辦案不是兒戲。」林濤說,「鐵路維修工人就那麼小一個圈子,抓錯一個,就可能會導致真兇逃跑啊。」

「就是他幹的!」我斬釘截鐵地重複了一遍。

「說說你的理由啊老秦。」林濤說,「之前,你也是這麼武斷地說老八肯定不是兇手,究竟有什麼依據啊?」

「步伐。」我說。

「步伐?」趙局長話說,「利用步伐來進行個識別,國際上都還沒有認可吧?我們是不是該保險一些?」

「沒有得到認可,並不代表不科學。」我說,「比如說測謊技,也沒有得到法庭科學的認可,但是實踐運用卻是對的多、錯的。」

「我看這個人的步伐很正常啊。」林濤說,「沒覺得他有什麼異常啊。」

「步伐這個東西,只可意會不可言傳。」我不知道怎麼去敘述自己的判斷,「但是我相信我絕對不可能看錯。」

我說不出依據,卻固執己見,這讓整個會場陷了沉寂。專案組的偵查員們都有些手足無措,不知道如何是好,靜靜地等著趙局長發號施令。

「這樣,目標是二號犯罪嫌疑人景呈樣,外圍調查加大度。」趙局長說,「另外派出一組人,想方設法獲取他的DNA樣本。」

「不用外圍調查了,我參加調查組,即刻取他的DNA樣本。」我覺自己的口膨脹了,幾乎無法再等待一天、兩天。

趙局長略加思忖,拍板同意了我的意見。

在確定景呈祥離開家以後,我和幾個同事悄悄上了樓。

一個同事花了五分鐘的時間,用技開鎖的辦法打開了景呈祥家的大門。

這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單間公寓,沒有任何異常的地方,公寓裡的件擺放得有條不紊。唯一值得讓我們注意的,就是那條和老八一模一樣的工袋,整齊地鋪放在一個五斗櫥上,像被供奉的一尊佛像似的。

袋裡,也有一把檢修錘,被得鋥亮。顯然,想從這上面提取害人的DNA或者跡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我們戴上手套,林濤端起相機四拍照。

市局的韓法醫徑直去了衛生間,用濾紙在牙刷和巾上,以獲取殘留在這些品上的上皮落細胞。

而我則在公寓裡走來走去,四觀察。最終,我停在一個紅木櫃前,猛然拉開了櫃門。

櫃子裡整齊地掛著一些服,但唯一能吸引我的目的,是一件灰的呢子風。我癡癡地盯著那件風,強忍著沒有去撕爛它。

林濤注意到了我的異樣,走過來往櫃裡看。

「灰!」林濤低了聲音驚呼道,「和監控裡的一樣!他果然就是兇手!」

「確定不是撞衫嗎?」韓法醫低聲說道,「可是為什麼兇手每次行兇,都要穿一樣的服呢?」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