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秋不想糾纏,向後倒車,要拐去別的方向。方景宇縱過去,死活阻在車前,意圖很明顯,指定是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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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番過後,藍琪過來了,“方景宇,你什麽意思?”
方景宇不理他,眼睛隻是直勾勾盯著餘秋,似乎隻要看一秒,就會瞬間逃跑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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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景宇,我不管之前你和是什麽關係,都已經結束了!現在和我……”
這句話是直肺管子,方景宇現在最聽不得的就是“結束”這兩個字。
烈火烹油,一瞬間點燃了炸彈,咆哮暴怒,回就給了藍琪一拳,兩個人鬥毆在了一起。
他倆的高型差不多,但是藍琪養尊優慣了,他在發力方麵不如方景宇,且方景宇現在完全喪失了人,打得那個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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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門口看熱鬧的四五個小夥子,都是社會上的閑雜人等,常在這裏玩,跟藍琪認識,一看這場麵怎能不過來幫忙?
單打獨鬥變群毆,方景宇吃虧。但是他完全是打紅了眼,可能是把肚子裏憋屈得恨,都發泄出來了,招招下死手。自己脖子和耳朵後麵全是,也不管不顧了,一副搏命的架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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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秋剛開始看到藍琪跟方景宇扭打到一邊,第一時間抓機會,隻想逃走。
可開出去幾十米,用倒車鏡一看,不得了了,後麵變群毆了。並且事態發展越來越嚴重,有兩個小賴子已經跑回去拿著棒子出來,這還得了?
餘秋一腳剎車,狂打方向盤,往回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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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鬥的人群被車鳴聲驚的暫停了兩秒。
餘秋驚慌的跑下來,厲聲呼和:“住手!你們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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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景宇的側臉到脖子那都是,也不知是哪傷了。
社會人打架隻要不出人命就行,哪能餘秋一喊就停手,掄著棒子還要上前。
餘秋一下擋在方景宇前麵,如同老鷹護小兒一般把他護在後,指著那個人:“你住手!你這是持械鬥毆,我要告你!我就是傾家產也要告你去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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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對這陣勢,餘秋也害怕,聲嘶力竭的呼喊、警告:“再敢手!我報警!我要雇律師,讓你們所有人都去蹲監獄!”
一邊說著一邊掏出手機,要報警!
一旁的藍琪聲音很沉的喊了一聲:“姐姐!是方景宇先的手!”
餘秋哆嗦的手停頓住,沒錯,警察來了,在責任判定上方景宇討不到好。而且社會群毆,弄不好是要留案底的,對他將來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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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秋再冷靜的看看這幾個人,藍琪角帶,臉頰青了兩塊,那幾個人多可能也了點傷,但他們都是輕傷。
“你們都是輕傷!他是重傷!是他吃虧!但不管怎麽說,今天這事因我而起,對不起了!我給你們拿醫藥費,去看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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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方景宇從後麵一把掐住餘秋的手臂。
餘秋側頭訓斥他:“你閉!一會再跟你算賬!”
餘秋作手機,直接給藍琪發了三萬塊轉賬。
然後,沉著臉指向眾人,嚴厲的警告:“今天的事到此為止!如果以後你們誰敢再堵他、打他、找他麻煩!我不會饒了你們!我有錢,我雇律師,我打司,我有的是時間和力奉陪,總能把你們送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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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社會賴子吹著口哨,吊兒郎當的說著髒話,都進屋了,隻剩藍琪站在門邊。
餘秋馬上轉回檢查方景宇的傷,額頭上破了個口子。
“小宇,我帶你去醫院針!”
方景宇咧笑:“姐,你肯理我了?你肯跟我說話了?”
“行了!我先帶你去醫院針!其他的以後再說!”
“我不去!這點傷沒什麽,姐,你原諒我!求你別不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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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秋皺眉搖搖頭,很無奈,很疲累:“小宇,我話已經跟你說的很清楚了……”
“我不在乎!我不在乎你把我當什麽!什麽寵、貓、狗都行!就是不能不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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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言,餘秋“沒電了”,覺到心理防線不停轟鳴,即將崩塌。
“姐,我哪做的不好,我改!你包我,我不要錢!你讓我做什麽,我就做什麽!我聽話!你喜歡什麽新花樣,我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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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琪氣的差點仰殼,這是明晃晃的翹生意啊!這方景宇不是死腦筋一個嗎?整天在外麵刷盤子、發傳單打工,怎麽勾上金主,就這麽孤注一擲了?臉皮比他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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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景宇上有,怕弄髒餘秋的服,不敢抱,就死拉著的手。
“姐,我知道你還在乎我,你還疼我!你怕他們打我,你護著我!要護就護我一輩子!!!姐!我就是變態,我就喜歡比我大的,是我你!是我死纏著你!讓別人都來罵我吧!我不怕!我就喜歡歲數大的!我就喜歡老的!誰也管不著!求你了,別離開我,求你了……”
剛才打架,現在深告白,周圍聚集了很多看熱鬧的人,有老、有、有大學生,方景宇完全是不管不顧,為癡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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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琪已經翻了無數個白眼兒,氣得頭上冒青煙了。方景宇這小子原來是深藏不啊!把不要臉的神練得爐火純青,無人能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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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秋眉頭鎖,心如麻,想不出什麽好辦法。
“小宇,你先鬆開手!”
“不!”
“剛才還說聽話呢?”
聞言,方景宇立刻撒開了手,乖的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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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秋的車停在下,此刻車必定曬得很熱,回掏出車鑰匙一按,車如“變形金剛”一般折疊收起篷蓋,變為一輛敞篷跑車,豪華、驚豔。
剛才急,方景宇眼中隻盯著餘秋,沒太注意到的新車。此刻看看,相比於之前奧迪的低調,這輛車是亮眼的橘敞篷小跑。華麗的曲流車型,大尾翼,側斜開門,裏麵是真皮全包座椅,奢華音響配置。
這車從裏到外都是拉風、豪華、炸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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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景宇雖不了解貴圈的跑車,但他認識這車標是保時捷,想一想也知道車價,隨隨便便一輛車,二三百萬,可能他一輩子也掙不來這麽多錢。
他拿什麽去配?去娶?
難怪了陸婉婷總說他稚,難怪餘秋說他隻配做的一條寵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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