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慕白哪天晚上都沒怎麼吃得下飯。
心里裝著事, 加上那邊的飯菜不太合口,他就只吃了幾口就放了餐, 起出了餐廳。
結果這一出去, 讓他更心煩的事就出現了。
他第一次覺得紐約這座城市小的出奇,白天在學校“偶遇”還能說得過去, 但是到了晚上, 這麼大一座繁華的不夜城,他居然也能跟前友和的現男友撞上。
當然,這只是唐慕白單方面的撞上。
陸以凝沒看到, 比在國讀書時更瘦了些,那會兒的頭發已經很長了, 燙了自然順的卷發垂在后, 看背影就猜得到是個漂亮的小姑娘。
彼時的陸以凝和一頭黃的現男友就坐在噴泉旁邊的臺子上, 兩個人個子都高, 噴泉的水柱飛濺而下,隔著雨簾, 唐慕白看到那個黃抱了一下。
多久他不知道,因為就看了兩秒, 唐慕白就轉折回了餐廳。
金玉,看著礙眼的。
唐慕白這才發覺出來,他對陸以凝的喜歡, 其實是比自己想象中的程度, 要深那麼一點的。
換一句話來說, 陸以凝對他來說, 好像也不是那麼可有可無。
他這幾年泡夜店相親都沒尋到第二春的原因,突然就迎刃而解了。
就是可惜,他發覺地有些晚。
唐慕白本來就不是個喜歡主的人,加上陸以凝那會兒有了新歡,回國之后,他也就把這事兒都在了心底。
一年時間,他依舊沒有拒絕傅蘊伙同各種七大姑八大姨介紹來的相親對象,只不過還是每一個都見,但是每一個都沒再有過第二次約會。
唐慕白懷疑自己已經把北城的家世不錯的名媛千金都見了個遍,有的時候下班回家,還能上和他相過親的異。
相親對象們好像都沒他這麼難伺候,那些對象大多已經了男朋友,有的節奏快一些,甚至連孩子都有了。
只有唐慕白,依舊一直單,萬年不變地見一個失敗一個。
說他清心寡,但他又明顯不是那樣的人。
單說他放縱浪,他這幾年邊又實在干干凈凈。
唐慕白在醫院一眾熱八卦的醫生護士當中,了一個茶余飯后的談資。
幾年時間,各種流言四起。
世上哪有不風的墻,加上婦之友謝坤一直在他耳邊叨叨,唐慕白聽得最多的就是關于他取向的討論,還有好奇他是不是過傷的,再直白骨一點的,還有跑來跟謝坤問的:“謝醫生,唐醫生是不是那里有什麼疾病啊?”
謝坤神兮兮,一臉言又止的悲痛。
于是幾個樓層的男老們,但凡是認識唐慕白本人的,都紛紛悲痛了起來。
……
唐慕白本來是沒當回事的,就算當事人解釋,也不會有人聽得進去。
他們看他的眼神只會更添幾分婉轉和同。
謝坤由此逃過了一劫,但是今天他是怎麼回事?
雖然他剛才說的“去夜店”、“喝酒”之類的都是實話,但是唐慕白還是覺得自己被抹黑了。
尤其是和謝坤口中那個“不煙不泡吧”,此刻正坐在陸以凝旁邊的男人一對比之后,唐慕白甚至覺得自己這會兒了一塊黑炭,怎麼洗都洗不白了。
果然,自打謝坤說完之后,陸以凝和邊的男人聊得更歡了。
唐慕白是真的不怎麼喝酒,一是本來就不喜歡這些東西,二是經常要拿手刀,喝酒會影響刀子的準度,
他都幾年沒酒了,這一晚也照樣一滴都沒喝,烤也沒怎麼吃,就喝了幾杯白開水。
謝坤持續炮,一個人能帶整桌的氛圍。
唐慕白夾在中間,左手邊是唾沫橫飛口若懸河的謝坤,右手邊是跟陸以凝聊天話題都沒斷過的男人。
陸以凝雖然和他只隔了一個人的距離,但是包間熱鬧,加上似乎還 有意低了聲音,所以唐慕白從頭到尾都沒聽清過一句話。
倒是旁邊這個小哥,明顯是聊得很開心,時不時地會小醫生。
唐慕白又喝了一杯白水,然后倒了一杯酒,挪到了那個男人的面前。
男人陳繼,跟唐慕白不算太,也就是一起吃過幾次飯的。
陳繼是個很有教養的人,即使在跟陸以凝聊天,還是不忘轉頭跟他道了聲謝。
唐慕白眉梢一挑,角一揚,答得很隨意:“不客氣。”
他看著陳繼已經燒起來的耳朵心想,多喝點,喝醉了頭腦不清醒才好。
——
一直到了晚上十一點,一行人才酒足飯飽地出了餐館。
陸以凝也吃了不,畢竟都是貨真價實的,吃進肚子里很占地方,直到走到馬路邊上,肚子還是有些脹。
在的記憶力,好像已經有很久沒有吃過這麼多東西了。
可能是晚上的氛圍太好,也可能是跟陳繼聊得太投,所以不知不覺就把肚子給填滿了。
幾個人都有面的工作,基本上都是高薪工作者,每個人都有車,但是因為大都喝了酒,所以只能打電話代駕。
陸以凝站在人群當中,耳邊幾道男聲織在一起,突然就有些困了。
陸竟行的車還在4s店里做保養,所以今天是坐陳繼的車過來的,他沒打電話,轉頭看向陸以凝:“今天回哪邊住?”
“回家里啊……”陸以凝打了個哈欠,“一舟不是住院嘛……我明天得給他從家里帶幾件換洗的服。”
陸竟行“嗯”了聲,剛要手去攔出租車,跟前就停了一輛黑轎車,車型普通低調,是一輛扔進北城公路上都看不到的奧迪。
車窗降下,主駕駛上的人隨后按了按喇叭,“我送你們。”
陸竟行跟唐慕白什麼關系,認識這麼多年,除了朋友基本上沒有什麼不能一起用的,他也沒多想,直接拉開后排的車門,也不顧陸以凝愿不愿意就直接把人推了進去,他接著坐到副駕駛,車門一關,他才看了眼唐慕白:“換車了?”
“嗯。”
唐慕白抬眼,從后視鏡里瞥了一眼后排的人。
陸以凝這會兒靠窗坐著,幾乎快到了門上,似乎隨時準備著奪門而出。
沒看他,正側頭看著窗外。
車窗開著,有風吹進來,耳邊的碎發就在臉旁輕輕地飄,帶起朦朦朧朧的影在白皙的臉上晃,有種很嫻靜的溫。
唐慕白一直都知道陸以凝長得好看,但是好像到了今天,他才意識到比他記憶中的那個小學妹還要好看很多。
怪不得陳繼愿意鞍前馬后地替烤倒水,雖然一再說過不用了。
唐慕白眼底暗了暗,他把視線收回來,然后發車子。
陸竟行雖然喝得不算太多,但是到底還是有點頭疼,車才開了沒多久,人就靠在椅背上打起了瞌睡。
車安安靜靜,外面的晚風灌進來,清清涼涼,但是陸以凝著手機的手心好像不停地在發燙。
都過了這麼多年,見到唐慕白不自覺就會張,克制不住想去看他的病好像還是沒有改過來。
陸以凝已經放棄掙扎了,深呼了口氣,決定轉移一下注意力,解鎖了手機屏,先是翻了一遍朋友圈,然后又打開了知乎。
從七年前回答了知乎第一個問題之后,陸以凝就一直在斷斷續續地邀更新各種回答。
而很久之前的那個答案,在和唐慕白分手后不久也取消了匿名,就截至在幾年前更新的分手那條態。
取消匿名之后,倒是時常會發一些自己去世界各地拍的風景照,從南到北,從春夏再到秋冬,因為拍照技好,每一張都能當做壁紙來用,幾年來也積累了不的。
有從一開始就關注的,還會邀請私信回答一些問題。
比如這次,陸以凝一打開通知,第一條邀請回答的問題就是“你曾經歷過最驚心魄的場面是什麼?”。
這種場面經歷的多了。
之前去喜馬拉雅山的時候趕上過一次雪崩,有次拍睡的老虎時還差點把它吵醒……這些都太常見了。
陸以凝打算寫個不常見的:【見到前男友,比見到前男友更驚心魄的,是見到被你甩被你拉黑被你移出世界的前男友……嗯……那一刻,仿佛所有椅子都支撐不了你的重量tt】
因為關注的人多,所以答案才發布出去沒幾分鐘,點贊和評論就已經破了千。
1樓:【胖了就直說,別把錯推在椅子和你的前男友上!】
2樓:【哇塞,這個前男友是之前的醫學院學長嗎!】
3樓:【還沒見過我們凝凝傳說中的前男友,傷心qaq。】
……
陸以凝覺得,自己還不如寫個常見的。
只要關于唐慕白的回答,每次評論都會炸出來不讓照的。
換做平時,陸以凝不可能把唐慕白的照片放出去的,但是今天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就莫名了點心思,打開手機的攝像頭,裝作很自然地在玩手機的樣子,對著前排駕駛座上正在開車的男人拍了張照片,直接更新在了回答里。
因為是第一次帶真人照,所以剛發出去,評論直接翻了倍——
【臥槽我看到了什麼?】
【開的奧迪啊,凝凝別想他了,跟我好吧,我法拉利養你。】
【看這側臉,雖然糊的像av畫質,但是我覺得應該是個大帥哥。】
【帥有什麼用?能當飯吃嗎?】
【那麼問題來了,照片是什麼時候拍的?】
陸以凝回答了最后一個問題:【剛剛。】
1672樓:【不會是要復合了吧?】
1675樓:【破鏡重圓的戲碼,我喜歡!】
陸以凝有點想笑,但是又有點笑不出來,重新編輯了答案,敲了幾行字放在最上面:【不可能復合的,今天是因為和我哥的朋友一起吃了頓飯到他了,開車去的人就他自己沒喝酒,所以現在在送我跟我哥回家。
再說一件比較有意思的事,我跟他從當初談,到后來分手,再到現在,我哥什麼都不知道。】
正說著,車在陸竟行小區門口停下。
陸竟行被旁邊的人醒之后,叮囑了他把陸以凝安安全全送回家以后,特別放心地下了車。
陸以凝又填了一句:【我哥現在已經下車了,他好像特別放心我倆。微笑jg】
陸竟行下車前后對于陸以凝來說就是兩個世界,他下車前陸以凝還能寫寫知乎放松心,但是他一下車,陸以凝連手機都不敢看了。
這次更新完之后,陸以凝就退出知乎,集中起注意力來看起窗外的風景來。
唐慕白重新踩下油門,“家住哪里?”
陸以凝快速報了個地址。
不說話,唐慕白也不不主開口。
大概過了六七分鐘,車在小區門口停了下,陸以凝剛要開門下車,就被左前方的人給住:“陸以凝。”
陸以凝要下車的作一頓,但是手還是搭在了把手上,回過頭來,盡量讓自己的表看起來很平靜:“怎麼了?”
“你有男朋友嗎?”
陸以凝不知道他打得什麼主意,沉默幾秒后,還是誠實地搖了搖頭。
沒必要騙他,而且也不一定能騙得到他。
唐慕白側了側,轉頭看過來。
外面橙黃的路燈照進來,兩個人的距離不算遠,唐慕白甚至可以看到臉上細細的絨,很淺很短的一層,可又溫。
唐慕白以前都沒有注意過這些。
剛才陸以凝在后座玩手機時的一舉一他都注意地一清二楚,半低著頭,睫很長很翹,笑的時候也會跟著輕幾下。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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