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走廊外的應燈壞了,沈亦歡黑將金屬鑰匙鎖孔關上門,電梯停電了,只好走樓梯。
白黑,腳步飛快,行時出點約的纖細腰,像極一只夜行的大貓。
剛走下樓手機就響了。
“喂。”接起,聲音蔫蔫的。
手機里立馬傳出一陣嘈雜的聲響,人聲鼎沸,激烈的搖滾樂,沈亦歡面無表地把手機拿遠了些,看了眼來電顯示。
——高爾基。
“……”沈亦歡捻了捻眉,調低音量,聲音細細,著和此時表完全不同的乖,“找我有事嗎?”
那位“高爾基”兄嚷著大嗓門:”寶貝兒,快來Queens!”
“我就不……”
話還沒落,“高爾基”丟下一句“救命的急事兒”,就鬧鬧哄哄的罵了幾句,不知被誰拉去了,電話也隨即斷了。
八月的夜晚,溫度毫不減,大地正源源不斷釋放白天積攢下的暑氣,仿佛是夏天要燒灼夏天本,熱浪一波波翻涌過來。
沈亦歡輕輕“嘖”了一聲,似乎在思考那句“救命的急事兒”的可信度,最后還是攔了輛車報了Queens的名字。
高爾基,真名其實和名人沒毫關系,林開歌。
主業作死,副業模特。
沈亦歡前段時間負責過他的雜志版面拍攝,就算是認識了,林開歌非常自來,不就拉著沈亦歡出去玩。
高爾基,是沈亦歡給他取的綽號。
Queens是一家網紅酒吧,經常能見網紅、小明星、模特一類的俊男。
鐳聚燈破開濃重的煙霧,彌漫著濃重的煙酒味。
沈亦歡撥開人群,直直地朝林開歌等人朝聚的座位走去。
一路收獲了不打量的目與輕佻的口哨聲。
長得實在不像混跡于酒吧這種地方的模樣,白凈又懵懂,五漂亮青,看進眼睛里時仿佛是遇到一只森林深的小鹿,清凌凌的噙著一層霧氣,可再往里看,就會覺眼底空得很,黑似的,整個人都著漫不經心的茫然。
“這!”林開歌一見就原地跳起來。
一桌其他人也都朝看過來,都是模特,沈亦歡經常拍雜志,也能認識個七七八八。
“都在啊。”沈亦歡噙著點笑和乖,一雙極迷的眼眸瞇一條。
其中一人哄笑道:“林開歌你不是人啊!這不心帶壞我們攝影師妹妹嗎,哪兒還有你這種把好孩子往Queens帶的人!”
于是接著一陣聲討。
看到這,沈亦歡也知道那句“救命的急事兒”純屬瞎扯,也懶得生氣,挨著林開歌坐在一邊。
“知道這些都什麼酒嗎?”林開歌問。
“什麼?”
“失酒!”
“……”
沈亦歡面無表的扭頭,視線慢吞吞地落在他臉上。
“欸,不是給你喝的,我自己喝!”林開歌勾著,“搞個直播玩玩。對了,你要喝點什麼?”
林開歌靠著他那副皮囊,還算個知名的模特,有一批,平常還能遇上接機,要合照要簽名的況。
“橙吧。”
旁邊有人聽到了沈亦歡的話,立馬笑道:“妹妹你也太乖了吧!我還是第一回 遇到有人來酒吧要橙喝的。”
“我不太會喝酒。”沈亦歡微微笑著說。
林開歌搗騰好了直播件,還沒進房,于是隨意的扔在一邊,湊近沈亦歡。
帶著笑意道:“你可就裝吧。”
“嗯?”沈亦歡角還揚著。
林開歌撈起手機,隨便按了幾下,隨即沈亦歡的手機便也亮了,上面顯示著——高爾基。
“……”
林開歌笑起來,懶散地癱在沙發上,微微側向沈亦歡,顯得非常親昵。
“我就不信了,一個給我備注這綽號的人還真能是只小貓?寶貝兒,你要不要給我解釋一下我這綽號的意思啊?”
“高、而、基。”一字一頓說,看過去的眼神非常真誠。
高190,并且,不像個直的。
高而基,高爾基。
完。
“噯,我真是直的。”林開歌簡直是被氣笑了。
沈亦歡點頭,喝了口橙,看起來興致缺缺。
“好吧。”
——
醫院。
“欸,陸爺,你這才回來怎麼還傷了。”虞家誠看著男人背上的大塊跡,不由皺眉。
陸舟淡淡:“舊傷了。”
“看著有點兒恐怖。”
“你是警察嗎?”一旁包扎的護士問。
陸舟一手摁著太,暫時沒有應聲。
于是虞家誠替他回答:“不是,是軍人。”又奇怪地拿手肘撞了撞他,“看什麼呢這麼出神。”
“沒什麼。”
他收回目,低眸。
虞家誠從小就和他認識,當即扭頭尋著剛才他看的視線看過去,便見到了一個背對他們的姑娘,長發飄飄,背影殺手。
???
這是要轉啊。
除了那誰,他還沒見過陸舟這麼盯著一個姑娘呢。
視線微頓,那個姑娘正拿著一個Pad看直播,畫面一掃而過,虞家誠掃見一個悉的面孔。
說悉其實也算不上悉,變了很多,沒了從前的頑劣氣質,即便畫面只在上停頓幾秒,也能看出的乖巧,氣質也有了一種說不上來的沉淀。
虞家誠微怔,看了陸舟一眼,后者非常平靜。
“……剛才,那是,沈亦歡嗎?”他輕聲問。
“嗯。”他淡聲,倒是沒否認剛才看的就是。
“怎麼覺跟以前不一樣了。”
陸舟沒回答。
虞家誠也不在意,又回想起剛才沈亦歡的樣子,還是漂亮到扎眼,皮白得發,兩彎柳葉眉,雙目漆黑,一件干凈的白T,眼皮耷拉著有點倦。
他懷疑剛才是自己看走眼了才會在沈亦歡上看出“乖”來。
“知道你回來了嗎?”虞家誠問。
陸舟神漠然地看著他,虞家誠明白了他意思:沈亦歡為什麼要知道。
虞家誠剛才沒看見,可陸舟看見也聽見了——
沈亦歡旁邊還坐著個男人,端著酒杯笑容輕佻,很像從前的沈亦歡,偶爾耳邊蹦幾個“失酒”、“一杯倒”的字眼。
他又想起纖細白皙的脖頸,以及流暢的線條。
陸舟垂下眼,非常煩。
——
作死喝失酒,勢必是會遭到天譴的。
大晚上的,救護車呼嘯而至,在一片笑鬧聲、調侃聲中把一個酒中毒的大壯個搬走了。
酒中毒的不是林開歌,而是另一個一塊兒玩的男人,沈亦歡不認識他,只不過大家都跟著去醫院,也就莫名其妙地跟去了。
到了醫院才發現這些人本不是來關心病人的,而是一群熱衷吃瓜的朝群眾。
林開歌帶著一張,叨叨叨地嘲笑他喝一杯就倒實在是太垃圾了,另一個舉著手機拍視頻還發到工作群里供大家眾樂樂。
沈亦歡算是有良心的,沿路買了袋水果,可惜病患不能吃,只能分給大家,于是大家當著躺病床上面無的朋友,咔咔津津有味的給吃了。
氣得病患豎著食指大罵他們沒良心,又疼得嗷嗷著過去。
一群人七八舌熱熱鬧鬧的,就這麼完了一次愉快的醫院一日游,很快也三三倆倆的走了。
“我送你回去。”林開歌拍了拍的肩。
“哦。”
沈亦歡點頭,抬腳跟著他走。
“欸,等會兒。”林開歌笑著,手指沖下指了指,“我去唱個歌。”
“……”
沈亦歡站定,懶得理會。
穿了雙帶著點兒跟的小皮鞋,站久了就累,索挨著墻蹲下來。
醫院的走廊充斥著各種低分貝的喧嚷,刺的人耳生疼。
醫生護士低聲談的聲音,風扇的聲音,掛水的玻璃瓶撞的清脆聲,以及推車在地面推行的輕微金屬聲。
都讓沈亦歡想到那個非常不好的傍晚,也同樣是暑日。
突然,耳邊傳來一個與這些聲音完全不同的——
撥打火機的聲音。
沈亦歡眉間微蹙,看過去。
一個男人。
形頎長,黑黑,黑發干凈利落,修長而骨節分明的手指著一個打火機,沒有點煙,解悶似的撥著開關,出一截冷白卻線條分明的手臂。
沈亦歡的手無意識地收。
男人神寡淡,垂著眼并未注意到,眉骨朗,一雙平靜就帶戾氣的眼,再往下是修長的脖頸,突出的結,弧線落拓。
燈將他的影子拉長,影延長至沈亦歡的腳邊。
不自覺地抿了抿,竟有點不敢看了。
這麼快就三年過去了。
作者有話要說:
前排提示:主前期不完,男主前期有病(格上的問題,偏執病啥的),是一個長的過程。
排雷:中國軍人不能紋,文中男主紋有原因,屬伏筆,不喜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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