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里之后,林秀將梨花苑那幾名小丫頭給阿月,會為們安排好一切。
平安伯夫人對這些小丫鬟很喜歡,們都出自梨園,可謂是帶著才藝進府,能唱能跳還能翻跟頭,們一來,整個林府都熱鬧了起來。
林秀很喜歡這種熱鬧,前世父母離婚之后,他曾經一個人居住過很長的日子,連每年春晚都是一個人看的,這種熱鬧對他來說,難能可貴。
隨后,為了驗證外面那兩個人是不是來保護他的,林秀吃過飯后,雖然沒事,但還是和孫大力出門溜達。
果然不出他所料,當他出府之后,那乞丐和賣煎餅的小販,就默默的跟在林秀后,和他保持一定的距離,又不讓林秀離開他們的視線。
林秀觀察了兩日,發現他們白天來的很早,晚上宵之前才離開,基本上是一整天都對他實施保護,這也讓林秀放下心來。
雖然不知道他們的實力如何,但能被偵司派出來,應該也不會太差。
安全問題,暫時不用再擔心,他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
修行。
雖說暗中已經有人在保護,但那終究是別人施舍的,只有自己擁有實力,他才能真正的安心。
現在不是冬天,靈音也不在邊,單純靠消耗元力修行,意義不大,雷霆之力的修行,倒是不用假借他人,可也得到合適的天氣,目前對他而言,最簡單的方法還是獲取元晶。
繞了一圈,又回到了銀子的問題。
關于怎麼賺錢,林秀心里有不想法,包括開一家醫院,或是做生意,但無論是哪一種,都需要不小的前期投,收回資金也要很長時間,他還是傾向于簡單直接來錢快的方法。
院子里傳來一陣腳步聲,林秀走到門口,看到了幾道悉的影。
來的都是清吏司的同事,他們從柳清風口中得知了林秀傷,下衙之后,便帶著禮來林府探。
如今的林秀,在清吏司人緣極好,和各的關系都很融洽,幾人見他沒有大礙,放下禮,沒待多久,就告辭回去了。
清吏司的關系,還是需要維持的,第二天林秀沒什麼事,早早的就出門,在街邊吃了點早餐,慢悠悠的向清吏司走去,孫大力和大黃也一左一右的跟在他的邊。
來到清吏司之后,林秀發現今天衙門有些冷清,捕快們一個都沒有見著,門口連值守的人都沒有。
他走到案牘庫門口,問道:“徐文書,衙門里今天怎麼沒人?”
徐文書正在整理卷宗,聽到聲音,抬頭看到林秀,站起問道:“林大人剛剛了傷,怎麼不在家多休息幾日?”
林秀笑了笑,說道:“我的傷太醫已經治好了,閑著也是閑著,就來衙門看看。”
徐文書問候了他兩句,這才道:“今天有個富商來報案,說是兒子丟了,讓我們幫忙尋找,若是能找到,愿意出一千兩銀子的報酬,那些家伙聽到有這麼多銀子賺,一個個都跑出去找人了……”
林秀眼前微微一亮:“一千兩?”
一千兩可不是小數目,夠清吏司普通的文書賺十年,而那些小捕快,可能一輩子也就賺那麼多,難怪他們這麼積極。
而對全上下只有幾十兩銀子的林秀而言,一千兩,可以買十顆二階異的元晶,就只是找個人而已,簡單的不要太簡單。
林秀問道:“報案的是哪個富商?”
徐文書笑了笑,說道:“難道林大人對此案也有興趣,那富商尋人的告示,就在衙門外面著,林大人可以自己去看。”
林秀剛才沒有注意,重新走出清吏司衙門,果然在墻上看到了一張告示。
這是一張尋人啟事,上面是一個孩的畫像,以及他走失之時所穿的特征,告示上說,但凡有提供有用線索者,最高可以得到一百兩銀子的酬謝,而能找到孩子,并將其送回府中的,更是可以得到整整一千兩的酬勞。
告示的最下方,寫著那富商府邸的位置。
林秀拍了拍大黃的腦袋,說道:“走吧,來活了……”
陳員外府。
陳員外是西城有名的富商,家里主營珠寶生意,生意做的很大,在王都擁有十幾家店鋪,是真正的家財萬貫。
說起這陳員外,他白手起家,能積攢到今日的家財,也算是個厲害人,但婚后無子,家中香火無人繼承,一直是他的一塊心病,后來直到他五十歲,娶到第六房小妾時,才好不容易生了個兒子,自然是大喜過,平日里對這獨子極盡寵,當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
但昨天,他唯一的兒子,丟了。
這下可急壞了陳員外,昨天讓人找了一夜,今天一大早就派人到各大衙門報案,同時出了巨額懸賞的告示,希有知人能夠提供線索,不管誰找到他的兒子,都能得到一千兩銀子的酬金。
林秀到陳府的時候,發現柳清風也在,他正在和一名滿臉急的老者了解況。
看到林秀時,他目中閃過一次異,問道:“林大人對此案也有興趣?”
林秀道:“看到告示,就過來看看,柳大人繼續吧,我不打擾你問案。”
柳清風點了點頭,繼續對那老者道:“從目前的況來看,令公子極有可能不是走失,而是被人擄走了,而且本初步猜測,擄走他的,應該就是陳府的人,我需要你將府上所有人召集起來,我會一一問案……”
林秀沒有理會柳清風這邊,而是走到一個婦人邊,問道:“你是……”
那婦人立刻道:“回大人,民婦是爺的娘。”
林秀打了個響指,說道:“那正好,你去給我找一件你們家爺平日里穿的服,最好是穿的,沒洗過的,我有用。”
那婦人雖然不知道林秀的用意,但還是轉進了一房間,出來時,將一件給林秀,說道:“這是爺昨天下午換下來的,還沒來得及洗……”
林秀手里是一件小孩子穿的肚兜,其上有一種奇特的香,是小孩子上的香味。
拿到這件肚兜之后,林秀就走出了陳府。
柳清風其實一直在關注林秀這邊的況,直到現在,他還沒有想通上次他是怎麼破案的,但他不得不承認,在查案上,林秀的確是有些本事的,他走到娘邊,問道:“他剛才和你說什麼了?”
娘如實的將剛才發生的事說了出來。
柳清風眉頭蹙起,喃喃道:“他要服干什麼……”
很快的,他便搖了搖頭,將這件想不通的事暫且拋之腦后,陳員外已經召集了府上的所有下人,他還要對這些人一一問話,辦案多年的直覺告訴他,此案是鬼所為,而鬼,就在這些人之中……
林秀走出陳府,將陳家爺的肚兜在大黃的鼻子上晃了晃,說道:“記住這個味道,一條街一條街的找,只要聞到這個味道出現過的地方,立馬回來告訴我。”
找人林秀不在行,但大黃在行。
狗的嗅覺是人類的一千多倍,任何細小的氣味,都逃不過它們的鼻子。
大黃抬起頭,為難的看著林秀,說道:“主人,這座城太大,街道太多,我一個人……不,我一條狗聞不過來……”
林秀想了想,問道:“你以前在外面混的時候,還沒有別的朋友?”
大黃搖了搖狗頭,說道:“沒有,我們都是單獨行,有時候為了地盤和吃的還會打架,就算我去找他們,它們也一定不會幫我。”
林秀略一思忖,說道:“你告訴它們,誰能找到我要的人,我管它們一個月的飯,一天三頓,保證頓頓有……”
王都。
北城區。
一片堆滿垃圾和雜巨大空地上,不時傳來此起彼伏的狗聲。
這里是王都百姓堆放生活垃圾的地方,此地遠離百姓生活區域,臭氣熏天,沒有人愿意接近,但卻是流浪狗的天堂。
它們平日里就在這里尋找食,勉強不被死。
垃圾堆的食是有限的,本不夠所有狗分,每天都會有因為食打架的事出現,不過今天,幾十只流浪狗卻沒有時間打架,而是圍著一只黃土狗,口水直流。
“你說的是真的?”
“找到了那個人,就管一個月的飯,每天三頓,還頓頓都有?”
“你要是敢騙我們,我們咬死你!”
……
大黃面對嘈雜的狗群,穩穩的蹲在地上,狗臉滿是驕傲的表,問道:“你們看看我,和以前有什麼不一樣?”
眾狗看了看大黃,然后紛紛驚呼出聲。
“好像更壯了!”
“也更亮了。”
“比以前胖了很多!”
“你這段時間,是不是吃了很多好的?”
大黃居高臨下的俯視眾狗,說道:“肅靜,肅靜,我現在和你們不一樣,我是有主人的狗,我在這里向你們保證,只要你們找到這件服的主人,接下來的一個月,你們每一頓都能吃,再也不會肚子。”
眾狗的狗眼中流出,但都沒有行,而是用畏懼的目看著最前方的一只黑狗。
此狗的型,比其他狗大了整整一圈,是這里眾狗的頭領,平日里有吃的,也是頭領先,它不點頭,沒有狗敢行。
那只黑狗一邊圍繞著大黃轉圈,一邊說道:“你已經不屬于這里了,離開這里,不要再回來,否則別怪我不客氣。”
作為狗群的首領,它到,大黃的出現,已經威脅到了它的統治。
曾經的大黃,也需要對頭領卑躬屈膝,就算找到了吃的,也要先獻給它,但今時不同往日,三日不見,當刮目看狗,更何況是一個多月。
此刻的它,早已非當日阿黃。
他的比這只黑狗更壯,一個躍起,就將它撲到在地,那黑狗想要反抗,但一只撿垃圾吃的流浪狗,又怎麼會是天天吃的大黃的對手,發現無論如何,都無法從大黃爪下掙時,它就發出了幾聲哀鳴,謙卑的低下了狗頭,以示臣服。
大黃將這黑狗下下,俯視眾狗,大聲道:“從現在開始,我就是你們的首領,誰贊同,誰反對?”
一聲犬吠,眾狗低頭。
不多時,王都的各大街道,各條小巷,都出現了流浪狗的影子,他們用鼻子著地面,不停的嗅著什麼,讓看到這一幕的百姓極為驚奇……
梨花苑。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于我,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林秀在聽彩唱歌,這次,沒有再讓彩唱戲腔了,《十年》這首歌曲,在這個陌生的世界,從彩口中唱出來,讓林秀產生了一種時空錯的覺。
如果上穿的不是古風的羅,而是旗袍或是T恤熱,一定會更有覺。
等到日后,林秀一定親自設計幾套現代服裝,讓換著穿,彩這段,不穿旗袍真是浪費了,到時候穿著旗袍,唱著江南小調……
嗯,是初的覺。
彩發現,林公子每次讓唱的曲目,雖然韻律都極好聽,但卻越來越偏門,通過一段時間的了解,他自然知道林公子是不懂音律的,實在好奇,他教的這些曲目,都是從哪里來的?
唱完一曲之后,為林秀添上了一杯茶水,然后問道:“那些小丫頭從來沒有學過規矩,沒有惹你們生氣吧?”
林秀笑道:“沒有,小丫頭們很活潑,我娘很喜歡們。”
彩打趣道:“其實我羨慕們的,哪怕是在公子府上做下人,也比在戲樓好得多,若是可以的話,我也想像們一樣,哪怕只是在公子邊端茶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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