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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別秀》 第77章 同病相憐【6000字】

 趙家。

 平安伯夫人對武安侯的話并不理解,問道:“為何,林趙兩家的婚約,和陛下有什麼關系?”

 武安侯輕舒口氣,解釋說道:“因為陛下不想讓靈珺嫁給其他家族,那些家族的實力和勢力,都太強大了,皇室經過了這麼多年的努力,才讓朝局達到了一個微妙的平衡,而如果靈珺嫁其中一個家族,這種平衡就會被打破,這是陛下不愿意看到的。”

 他看著平安伯夫人,問道:“夫人覺得,陛下會眼睜睜看著靈珺嫁到某個公侯之家,還是郡王宗親,又或者,是他的哪一位皇子?”

 周筠一時無語。

 就算反應再遲鈍,也想明白了一些事

 這時,平安伯也苦笑一聲,說道:“林家只是一個小家族,就算是靈珺嫁進來,也不會影響王都的勢力平衡,而兩家的婚約,又給了陛下一個充足的理由。”

 林秀也終于明白了。

 說到底,他以前過的,只是普通人的生活,最多只是一個有錢的富二代,并不懂封建王朝,勢力平衡的這些彎彎繞繞。

 但現在他懂了。

 王都是有很多厲害的家族想娶趙靈珺,但這種結果,是有一個人絕對不愿意看到的,那就是大夏皇帝,自古以來,功高震主,又或是臣子的實力太過強大,威脅到君王的統治,都是不被允許的事

 其他公侯聯姻,倒也罷了,這種事沒法避免,總不能迫每一位權貴的子都和平民婚,但趙靈珺不同。

 的能力太強,天賦也太恐怖,未來的個人實力,再加上某個大家族的勢力和影響力,是有能力讓大夏皇族換個姓的,若是嫁給了某個大勢力,大夏皇帝晚上還睡得著?

 林家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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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族一脈單傳,要權沒權,要勢沒勢,既不掌握軍權,也不掌握政權,家族興衰,全靠天恩,是大夏皇帝心中,趙靈珺最理想的夫家。

 更何況,兩家還有那份婚約,可謂是名正言順,正合天子之意。

 誰要取消這份婚約,就是和皇帝作對。

 難怪上次他算計了陛下和貴妃,他一點兒都沒有治林秀的罪,難怪聽到他被刺殺之后,立刻就派了兩位高手暗中保護他,原來他比林秀自己還不希林秀出事。

 事已至此,這個話題,自然沒有討論下去的必要了。

 趙家雖然是一等侯,但這個爵位,是大夏皇帝一手提拔的,而并非靠他們的實力,底蘊和其他家族無法相比,自然也沒有違抗君命的實力。

 林家就更沒實力了,家族是興是衰,也就是皇帝一句話的事,拿什麼去反抗皇帝?

 一家人滿懷期待而來,卻失而歸。

 靈音的父母本來要留林秀他們在這里吃飯,卻被平安伯夫婦婉拒了,得知了事的真相之后,他們本沒有吃飯的心

 回家的馬車上,兩人的心很是低落,反倒是林秀的緒沒多大變化。

 老天多給了他一次生命,給了他逆天的異能力,最重要的是,給了他一個已久的溫暖的家,他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人要懂得知足。

 林秀早已悟到了人生的真諦。

 生活嘛,哪有一帆風順,十全十的事,既然不能反抗,那不如試著,既然婚約取消不了,那就算了。

 如果夏皇讓他娶的是陳圓圓,那個三百多斤,又老又丑,還有特殊嗜好的人,林秀就帶著一家人離開大夏,然后埋頭苦修,若干年后,造他反奪他江山,再讓一百個又老又丑的人凌辱他一個月,以報這人生大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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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事實上,他要娶的是趙靈珺,一個年輕貌,異能力逆天,天賦極高的十八歲,這怎麼看,都是自己占了便宜。

 不虧。

 于是,林秀主平安伯夫婦道:“爹,娘,你們難過什麼啊,陛下已經派高手暗中保護我了,以后不用再擔心有人刺殺,這樣一來,這婚約對我們家是好事啊,趙姑娘那麼優秀,王都想娶的男人,從趙家能排到城門口,我白撿了這麼一個大便宜,高興還來不急……”

 平安伯夫婦仔細一想,覺得林秀說的很有道理。

 他們上趙家退婚,也無非是因為擔心林秀的安全,只要這個問題解決了,這樁婚事,怎麼都是自家占了便宜。

 馬車里,林秀出手臂,一邊攬著一個,笑著說道:“其實吧,這婚退不掉,我心里著樂呢,不知道我媳婦什麼時候回來,我還想早點親呢……”

 周筠心中的那一愁緒,因為林秀的科打諢,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出手指在林秀額頭點了點,說道:“這話說的倒是沒錯,靈珺嫁到我們林家,是你八輩子修來的服氣……”

 ……

 回到林府,和父母分開之后,來到自己房間,林秀臉上的笑容才逐漸消失,輕聲嘆了口氣。

 婚姻在他心中,其實是神圣且莊重的。

 他理解的婚姻,是兩個彼此相的男,在的吸引下,做好了和對方攜手一生的準備,不是什麼家族信譽,更不是政治考量。

 這樣的人,林秀上輩子沒有遇到,這輩子看樣子也遇不到了。

 在他穿越過來之前,平安伯之子的人生,已經被人安排,他想改變,卻有心無力。

 林秀腦海中一團,走到床前,倒頭便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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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了一覺之后,林秀走出房間,又神滿滿。

 如果生活不能反抗,那就試著,這是他的人生準則,與其糾結一些不能改變的,不如學會提前適應。

 萬一趙家大小姐除了異天賦卓絕外,還知書達理,善解人意,懂諒,會關心,婚后生活和諧滿,他還有什麼好抱怨的。

 倘若能像這一世的父母一般,那麼婚姻對他來說,也不是一件可怕的事

 他也只能這麼安自己了。

 整理好心,林秀一路溜達出了家門,看到那老乞丐依然靠在墻角,不過那貨郎的生意換了,他不再賣煎餅,改賣茶水了。

 賣茶水沒有一點兒技含量,一個燒炭的小爐子,上面放了一個銅壺,壺里有熱水,來了客人,抓一把茶葉,熱水一沖就完事……

 他要是一開始就賣茶水,林秀還真不一定會懷疑他。

 對于這兩人的實力,林秀已經有所了解。

 這老乞丐是一名異師,實力不弱于靈音,但也不會超過玄階,靈音的實力是玄階上境,這老乞丐應該和差不多。

 而這名貨郎,他給林秀的覺,要遠弱于孫教習和聚英館館主,應該也是玄階上境。

 無論是異師還是武者,甚至是異,地階都是一個很大的分水嶺,地階以上的,被稱為高階異師,高階武者,高階異,地階以下,統統是低階。

 考慮到這老者的能力是金,屬于能扛能打的那一類,而武者的戰力,也不能通俗而論,有這兩人在邊護著,哪怕是遇到地階強者,也能幫林秀周旋一會兒。

 從這兩名偵的配置來看,皇帝陛下對他的安全還是很上心的,畢竟,林秀出事,他也會十分頭疼。

 今日的這一趟趙府之行,林秀更加認識到了實力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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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靈珺之所以這麼被重視,就是因為以十八歲之齡,已經踏地階,這種天賦,在王都,甚至于整個大夏,都是獨一無二的。

 如果林秀現在不是二次覺醒,而是五次,哪怕是有那份婚約在,大夏皇帝也不會同意這門婚事。

 他需要的是平衡,不是強強聯合。

 即便如此,林秀也要努力的提升實力。

 現在的他,還太過弱小,弱小到自己的人生不能自己做主,弱小到連婚姻大事,都要按照別人的意愿進行。

 總有一天,他要擁有凌駕于一切之上的實力,到那時,誰也沒有資格對他的人生指手畫腳。

 秦王府。

 一輛馬車緩緩駛來,林秀從馬車上跳下,對門口的下人說道:“麻煩通報秦王殿下,就說林秀有事找他。”

 因為秦王殿下沒有朋友,所以王府平日里是沒有什麼客人的,但見這年輕公子宇不凡,門房還是恭敬的躬了躬,說道:“煩請客人稍等,我馬上去通報。”

 秦王府的門房進去沒多久,李柏樟就快步走了出來,意外道:“林兄,你怎麼來了?”

 林秀見他沒有請他進去的樣子,左右看了看,問道:“找你自然是有重要的事,要在這里說嗎?”

 李柏樟猶豫了一瞬,隨后道:“進來吧,去我書房說。”

 秦王府比林秀見過的所有府邸都要氣派,在這寸土寸金的東城,占地面積極廣,價值也不可估量。

 當然,這是因為他的份,親王的府邸,朝廷都是有一定規制的。

 僅僅是從府門口到李柏樟的書房,林秀就已經穿過了五道門,看樣子還得多走幾道,王府的下人也見到了幾十個,又穿過一道門時,林秀的腳步停下。

 前面似乎有些小狀況。

 一名婢趴在地上,兩名下人手持刑杖,一下一下的打在背上,那婢牙關咬,額頭豆大的汗水滾落,也不敢出聲來。

 一名著華貴,儀態端莊的年輕子站在前面,一臉怒容:“賤婢,你可知那是本宮最喜歡的琉璃盞,把你賣了都不夠買一只,竟然被你失手打碎,給本宮重重的打!”

 那子長得很漂亮,上也由而外的散發著一種貴氣,但因為此刻發怒的表太過猙獰,讓這尊貴中,多了幾分戾氣。

 谷李柏樟面沉如水,額頭上青筋暴起,但還是克制住緒,低聲道:“夠了!”

 那子看到李柏樟,臉上的怒容立刻轉換為笑容,迎上前,說道:“殿下,這個賤婢打碎了臣妾最喜歡的琉璃盞,臣妾才讓人罰的,做錯了事,就應該到懲罰……”

 李柏樟臉平靜,淡淡道:“讓他們停手,本王和朋友有要事商談,不要吵到我們。”

 那子漠然的看了一眼地上的婢,冷冷道:“這次殿下為你求,本宮饒你一次,下次若是再犯,本宮定不輕饒。”

 李柏樟深吸口氣,說道:“我們走。”

 林秀跟著李柏樟走進了王府最里面的一座院落,作為王府部的院子,這里的門口居然還有四名守衛,也不知道是防誰的。

 林秀看了眼李柏樟,問道:“剛才那位是……”

 李柏樟眼中浮現出一深深的疲憊,低聲道:“秦王妃。”

 林秀以前問過李柏樟,他有沒有婚配,李柏樟說沒有,現在看來,那時他說的,自然是謊話。

 林秀沒有問他為什麼,因為他知道原因。

 他和李柏樟有一個共同的認知,那就是對于子而言,最重要的是靈魂,一個子,不管容貌再材再好,氣質再出眾,倘若靈魂是污濁的,也不值得他們多看一眼。

 剛才那子,顯然就是一個徒有外表的人。

 容貌的麗,無法掩蓋心的惡毒。

 林秀不會喜歡這樣的人,李柏樟當然也不會,林秀終于明白,那時李柏樟坐在湖岸邊,看向那一對對恩時,眼中的惆悵從何而來了。

 人常說,男怕錯行,怕嫁錯郎,其實婚姻不如意的傷害,不分男,只是男往往容易被忽略而已。

 林秀輕輕拍了拍李柏樟的肩膀,并未說什麼,這是男人之間的默契。

 李柏樟笑了笑,說道:“沒事,我已經習慣了。”

 他舒了口氣,說道:“不說這個了,你找我有什麼事?”

 林秀問道:“還記得你上次喝的那種酒嗎?”

 說起此事,李柏樟眼前一亮,問道:“那酒你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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