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遠之哥怎麼了?”
牧野神一厲,臉不由得嚴肅起來,“他跟你說什麼了?”
“什麼他跟我說什麼?他什麼都沒有跟我說!”
“沒跟你說,你跑我這里來撒潑?”
牧原氣的踹了一腳旁邊的茶幾道,“哥,我不知道你是真喜歡他還是假喜歡他,你如果真的喜歡他,我勸你就好好的珍惜他,別等哪天失去了再后悔!”
牧野臉上覆上一層寒氣,“你什麼意思?”
“你這段時間見過遠之哥嗎?我才一個月沒見他,他整個人都像了,我一直都沒有告訴你,遠之哥他有抑郁癥,也有自殘的傾向,我今天見他的時候,他的手指上多了好多紅痕,我懷疑他……”
牧原還沒說完,就被牧野打斷道,“管我什麼事?”
牧原震驚的看著他哥,這一瞬間像是有些從來沒有認識過他一樣。
“哥,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牧原,你也不是小孩子了,他有抑郁癥就去治病,找我也沒用,我不是醫生也不是藥,沒辦法給他治病,還有就是以后不要在我面前提起這個人,我跟他一點關系都沒有。”
牧原點了點頭,氣的腔悶痛,“好,我知道了,他們說的沒錯,你就是個冷漠無的人。”
牧野臉上毫沒有任何的容,“你管好你自己的事就行了,以后我的事不要手。”
牧原看著手里的禮盒道,“虧得遠之哥還要給你送禮,你不配收到他的東西。”
說著牧原拿著東西就走了。
牧野看著他們家小孩兒的背影,無奈的搖了搖頭。
雖說牧野在牧原面前表現的是那麼的冷漠無,但是等他開完會,牧野還是有些控制不住,打開電腦查了—下關于抑郁癥的東西。
等他看完之后,外面的天已經黑了。
牧野拿著自己的外套下了樓,一上車司機就問,“牧先生,您今天回哪?”
牧野看了眼時間,想了想說,“去藍海公寓。”
司機瞬間明了,“是去找林先生嗎?”
“開車吧。”
牧野著眉頭靠在座位上閉目養神,并沒有回答司機的話。
藍海公寓正是林子君跟程遠之所居住的那個小區,以前牧野過來幾次都是打著見林子君的旗號過來的,所
以司機這次也以為是這樣。
半個小時候,車子停在了藍海公寓樓下,司機把車停好,正要準備下車給他開車門,牧野道,“我不下去,坐會兒。”
于是司機安靜的陪他在車里一坐就將近坐了一個多小時。
程遠之今晚沒有加班,主要是因為他們科室主任看他最近太辛苦,實在是不忍心看他再加班,就把他趕回家休息了。
程遠之已經很久沒有這麼早回過家了。
想著一回去自己要面對漫長的夜晚,他就有些抗拒。
車子剛在公寓門口停下,程遠之就有些猶豫了,于是開車打了個轉,直接去了之前花帶他去喝酒的那個酒吧。
同一時間,公寓門口,某個車,一道低沉的聲音響起,“跟著前面那輛白的奧迪。”
聞聲,司機立刻從困倦中打了個機靈快速的調整好狀態,啟車子跟了上去。
當牧野看到那輛白的車子停在酒吧門口后,不由得蹙了蹙眉。
司機停下車子,問道,“牧先生,您要下去嗎?”
牧野抿了抿,不等司機下了給他開車門,徑自推開車門走下來車。
程遠之其實已經很久沒有來這里了,這一段時間花出差了,也沒人帶他來這種地方。
所以這還是他頭一次一個人來酒吧里喝酒。
不過好在這里的老板經理,因為花的關系都認識了程遠之,對程遠之還算照顧。
程遠之一進去,經理就迎了過來,“程先生過來了,還是之前的那個包廂嗎?”
程遠之搖了搖頭,道,“今天不去包廂,我在外面就好。”
經理聞言,笑真問,“今天沒有陪您一起來嗎?”
程遠之點點頭,道,“恩,花出差了,今晩就我一個人,隨便給我安排在哪里都行。”
經理聽到這話,帶著程遠之走到一個偏僻但是位置卻絕佳的地方坐下。
“這里不吵,也不會有七八糟的人搭訕,您看這里嗎?”
程遠之知道經理這是賣花的面子給他專門找的位置,他當然比較謝。
“好的,就這里吧,你去忙吧,不用陪著我,我喝幾杯酒就離開了。”
話雖是這麼說,不過程遠之這一晚上還是喝多了,不省人事的那種。
后來被什麼人給抱走了,都不知道。
第204章 野哥寵寵我好不好?
不知道是不是心不好的緣故,程遠之原本打算只是喝幾杯就回去的,結果沒有控制好酒量,一下子就喝多了。
程遠之喝多了也不耍酒瘋,特別乖巧的只想睡覺。
牧野坐在他后不遠的地方,一晚上目都鎖在他的上,沒有離開過。
雖然說程遠之坐的那個位置的確是一個好地方,但也難免會有那種不要臉的登徒子過來扯他。
程遠之這邊剛喝醉,整個人趴在了桌子上,那邊有個自認很帥的男人了過去。
“先生,你是一個人嗎?”
程遠之聽到聲音抬起頭來,有些迷離的看著面前的人,晃了晃自己發沉的腦袋。
那人揚著角,近他的耳邊,在他耳邊輕輕的吹了一口氣,道,“約嗎?”
程遠之突然皺起眉頭一把推開他,道,“滾開!別我!”
那人面上一僵,接著扣他的下,道,“小東西,還辣的,是不是在床上更辣?”
說著那人就把他從沙發椅上拉起來,摟著他的腰正向外走去,半路就被突然出現的牧野給攔住了。
“放開他。”
那人不認識牧野,冷哼了一聲著他,道,“你說讓我放開就放開,你算個什麼東西!”
話音剛落,牧野就揮起拳頭一拳砸在了他的鼻梁骨上,道,“我是你爺爺!”
那人瞬間怒了,指著牧野道,“你特麼居然敢打我?”
牧野冷哼了一聲,手在他的腹部踹了一腳,然后把程遠之從他的懷里扯過來摟住,道,“不想死趕滾!”
說著牧野抱起了程遠之就要向外走去。
剛走到酒吧門口,剛剛糾纏程遠之的那人帶著幾個人突然追了上來。
牧野依舊是那副冷淡的表,“讓開!”
那人對其中的一個人道,“大哥,就是這小子,他剛剛把我揍了!”
牧野有些不耐煩的看著面前這幾個渣渣,實在是不想跟他們手,生怕是臟了自己的手。
剛好這時,酒吧里的經理突然走了過來,看到牧野和牧野懷里的人時,立刻低頭喊了一聲,“牧先生。”
牧野淡淡的掃了他一眼,道,“讓這幾個人滾岀去,以后不準出這里。”
說著牧野抱著程遠之快步離開了。
而后那幾個人還要追他,就被酒吧里的保鏢給圍住了。
經理看著面前這幾個人,不由得道,“你們知道剛剛那是誰嗎?”
幾個人統統搖頭,“誰?”
經理冷笑了一聲,對手下擺了擺手,示意他們把人給清走。
連牧先生都不知道,恐怕是不想在蘆城混了。
司機在外面等著牧野,好不容易等人出來了,發現懷里還抱著一個人。
司機下車開車門的時候,著他懷里的人愣了一下,道,“牧先生,這是……”
牧野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道,“開車。”
上車之后,司機問他去哪,牧野想了想道,“最近找個酒店吧。”
*
等到了酒店,牧野把人扔在了床上,正轉要走的時候,床上的人突然嗚嗚的哭了起來。
沈眠一朝穿書,穿成了正在亡國的炮灰小皇帝。皇位剛剛坐了半天的那種。書裡的主角暴君拿著劍向他走來,笑眼盈盈,然後……挑了他的衣帶。士可殺不可辱!楚遲硯:“陛下長得真是不錯。”“是做我的人,還是……去死呢?”所謂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沈眠忍辱負重,成了暴君的男寵。不過男寵真不是好做的,沈眠每天都想著逃跑。前兩次都被抓了,後果慘烈。終於,沈眠逃跑了第三次。這回冇被抓,可他也發現自己的肚子竟然慢慢大了起來。他麼的這竟然是生子文嗎?!所以冇過多久,他便被暴君找到了。暴君看著這個自己快找瘋了的人,笑起來的時候陰風陣陣,他輕撫上那人的腹部,像是誘哄般輕聲道:“這野種,是誰的?”沈眠:“???”是你的狗渣男!排雷:1.有修改,重新開始。2.受盛世美顏,身嬌肉貴,有點萬人迷體質。3.暴君真心狠手辣和狗。4.攻受性格都有缺陷。5.好聚好散,小學生文筆,拒絕指導。6.有副CP★★★★★預收文《當死對頭變成小人魚後》宋祁星和沈戾天生不對盤。沈戾優秀又是天之驕子,剛出生就擁有家族一半的資產。所有人見了都得尊稱一聲:沈少。宋祁星處處針對他,見縫插針給他使壞。然後有一天,宋祁星莫名其妙出現在沈戾家的浴缸裡,下半身變成了一條藍色的魚尾,而且記憶全失。沈戾回來見此場景,冷笑一聲:“宋祁星,你特麼又在搞什麼名堂?”宋祁星覺得這人好兇,他很怕,但又莫名地想接近,被吼得可憐兮兮的,眨巴眨巴眼睛掉下幾顆小珍珠,小聲的:“你罵我乾什麼……”沈戾皺眉,這人搞什麼?總算冇有兇他,宋祁星擦乾眼淚,懵懵懂懂地朝沈戾伸出雙手,粉白的臉蛋兒紅撲撲,糯糯的:“要抱抱。”沈戾:“!!”常年處於食物鏈頂端的沈少坐懷不亂,嗬,靠這點兒手段就想勾引自己?十幾分鐘後,沈少的領帶到了宋祁星纖細潔白的手腕上。然後宋祁星哭了一晚上。第二天,宋祁星全身痠痛,轉頭一看沈戾這狗比竟然躺自己邊上?!WTF?!一巴掌揮過去:“姓沈的,你這狗比對老子乾了什麼?!”沈戾被打醒,卻也不生氣,將人摟進懷裡:“乖,彆鬨。”宋祁星:去die!我的其他預收也看一看呀~
擁有腦域異能,有喪尸病毒抗體,甚至能操縱喪尸,洛飲冰本該是末世中的人生贏家,卻被人束縛囚禁了三年,慘遭人體實驗,生不如死。 爆體而亡后,他自深淵歸來,重生回兩年半前。 他依舊被捆綁在束縛衣中不能動彈,看著周圍熟悉景象,洛飲冰雙眸微斂,神情冷淡而陰郁。 重生的第二天,他操縱喪尸攻破前世禁錮他三年的實驗室,漫步在喪尸群中,他找出一個筆記本,寫了一篇簡明扼要只有三句話的末世生存指南。 第一條:“復仇曾背叛自己、折磨自己的所有人。” 第二條:“報答前世救出自己的紀初。” 第三條:“確定自己究竟想做救世主還是喪尸皇。” 很久以后,早就完成前兩條內容的洛飲冰拿出筆記本,皺著眉頭劃掉第三條,改成了一個問句: “我本應成為一名厭世病嬌,誰把我寵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他身后,紀初淡淡一笑,放下手中骨瓷盤,喚他:“先生,我剛烤好的點心。” 厭世病嬌翻譯為: 蒼白病弱,懶散淡漠,有需要時碾壓全場,沒必要時家養嬌氣包,紀小初我膝蓋疼過來抱我走。 路人:得知那個漂漂亮亮的喜歡偽裝成普通人的病弱青年是當世最強異能者兼最強喪尸,我們也很幻滅啊! 攻視角:你是萬物之主,你是世界之王,你是我至死追尋的信仰。 食用指南: 1.末世重生文,有異能,攻受都是掛,賊蘇賊爽賊甜 2.主受,攻寵受,紀初×洛飲冰
宋煜對樂知時有三個要求: 在外不能叫哥哥 不能一起行動 不能讓別人知道你住我家 樂知時一直乖乖遵守,在校就是陌生人。開學典禮上,他突發過敏性哮喘倒地,當晚,校園貼吧飄起熱帖。 【驚!!我校初中部校草和高中部校草竟然是“兄弟”!】 自打六歲那年爸爸領回來一個混血小寶貝,宋煜的人生就徹底被這個黏黏糊糊中文都說不好的小傢伙纏上了。 幼兒園時期的樂樂:小煜哥哥,我同學今天說他有漂亮嫂子了,嫂子是什麼? 宋煜:他哥哥的老婆。 樂樂:No!我不要嫂子!我當你嫂子! 口嫌體正直年上貓系攻VS混血乖巧直球奶狗受,竹馬年上養成,平淡日常戀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