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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聲的證詞》第十四章 嬰兒之殤

「這個石頭地勢高,」大寶說,「好在於這麼高的位置,不會被泡在流水裡。」

「是啊,」我說,「雖然二十九號晚上也下雨了,但是被雨淋和被水沖是兩個概念。上的一些關鍵證應該不會被完全毀壞。」

說完,我用手抹了一下所在位置的石頭,石頭很、乾淨,手上啥也沒有黏附。我又從勘查箱里拿出寬膠帶,在石頭上粘了一下,粘起來一些小小的黑石礫。

我說:「好了,去殯儀館幹活兒吧!」

上去的路,我們是走到峽的一側壁,吊著繩子往上爬,上面的民警拉著繩子減輕我們的自重量。吊著繩子往上爬,比被別人吊下來要累多了。

爬上去以後,我們勘查人員和在上面拽繩子的民警都氣吁吁。

那民警彎著腰說:「秦……秦法醫,你該減了。」

省城殯儀館,市公安局法醫學解剖室。

全省最好的解剖室在今年建了,走進解剖室就能覺到檔次不同。

大功率的全新風空調和強大的通排風系統將解剖人員所站的位置形一個空氣流環,的腐臭氣味從理論上講,直接就能從解剖臺被走。

在通排風系統的轟鳴聲中,我們開始了對姜芳芳的解剖。

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樣。對比那個長相醜陋的四十多歲男人申俊來說,姜芳芳算是個麗的婦,不到三十歲的樣子,有一副好材和一張楚楚可憐的小臉。當然,這是通過想象生前的模樣得出的結論,躺在手臺上的七竅流,原本白凈的臉上髒不堪,眼睛旁也已圍了一圈黑暈。

顱底骨折可以導致腦脊通過骨折,再通過口、鼻、耳腔流出外,同時,通過骨折流進篩竇、眶周,形這種「熊貓眼」的徵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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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採用先重點后普通的順序開始了解剖。姜芳芳的頭部損傷是全損傷中最重的,枕部顱骨、凹陷骨折,枕部的腦組織和小腦組織已經挫碎,腦漿從頭皮創口中滴滴答答地流出來。

姜芳芳的大腦額葉腦組織也有嚴重的腦挫傷伴大量下出,但對應部位的顱骨和頭皮沒有任何損傷,說明頭部的損傷是一個對沖傷,符合生前高墜形

相對應的,姜芳芳的背部、部皮下和都有廣泛的大面積出椎和骶椎都有明顯的骨折、出徵象。

是仰面朝天摔在石頭上的,」大寶說,「能不能以此推斷出起跳時候的位?」

我搖了搖頭,說:「二十多米的高度,很可能在空中有翻滾,所以位沒有多大的價值。」

「那什麼有價值?」大寶問。

我指了指姜芳芳的一雙手。

的雙手指尖和掌腕關節都布滿了傷,手指指和長長的指甲里夾雜著一些污

「雖然經過了大雨的澆淋,」我說,「但是這些指和指甲里的污有些令人費解,和這個穿著講究的人的生活習慣不太相符。」

大寶推了推眼鏡,湊近了看。

我拿起寬膠帶,黏附了一些指和指甲里的污,又從邊的證箱里拿出在現場提取的寬膠帶,遞給王法醫,說:「你先把這個送去微量證實驗室吧,用電子顯微鏡看一下,和現場發現嬰兒的沙堆的沙礫是不是一種分。」

「明白了。」大寶說,「你看得還真仔細啊,這個確實是驗證就是殺孩子的兇手的最好證據。如果確證死者周圍的環境沒有這種分的沙礫,那麼就不可能是在死亡現場附近接到沙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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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嘆了口氣,說:「即便是比對一致,也只能說在嬰兒現場附近抓過沙子,不能直接確定就是殺人兇手啊。自產自銷的案件就是這點麻煩,沒有口供作為驗證。」

重新回到旁,我們開始對前側的一些小損傷進行了檢驗。姜芳芳的口兩之間有一拳頭大小的皮下出,其餘表沒有再發現損傷。

「這個申俊還是比較心疼老婆的,」大寶說,「丟了孩子吵架,也沒手。」

「這不是損傷嗎?」我指著姜芳芳口的損傷說,「這一損傷,總覺有些問題。」

「什麼問題?」大寶說,「普通的皮下出啊。」

我揮手制止大寶繼續說話,低頭想了想,走到解剖室的一角,把解剖開始時下的姜芳芳的服一件件攤在地上。

突然,一名偵查員走進了解剖室:「秦法醫,我們前期調查基本結束,姜芳芳有個外遇對象,我們已經把他控制起來了。支隊長讓我來向你通報一下。」

我的目沒有離開死者的子,說:「你說姜芳芳可能是被人殺死的?」

偵查員一愣,說:「不不不,那不可能,姜芳芳不是跳河自殺的嗎?經過我們的調查,二十九日晚間,他沒有作案時間,但是二十八日晚上到二十九日凌晨,他沒有不在場證據,所以我們懷疑孩子是被他殺的。」

我抬頭看了看偵查員說:「可是我覺得孩子是被姜芳芳殺害的。」

「殺自己的孩子?還用那麼殘忍的手段?」偵查員一臉驚愕。

「我們不能用自己的想法來衡量一個神病患者的想法,」我說,「這樣對待一個小孩子,一般人是做不出來的,通常是神有問題的人才能做出來。除了手上的沙礫,我們還發現死者的鞋子上沾滿了黃泥,死亡的地方是沒有黃泥的,這個黃泥應該是在埋嬰兒的現場黏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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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說著,解剖室的電話突然響了,是王法醫打來的。經過電子顯微鏡的識別,姜芳芳指甲里的沙礫和嬰兒現場的沙堆沙礫分同一。

「現在我們有個間接證據能證實孩子是被姜芳芳埋的。」我說。

「你說有沒有可能是別人在埋孩子,姜芳芳在那裡掙扎、抵抗、挖孩子啊?」大寶有些不放心。

「姜芳芳上沒有威、抵抗損傷,」我說,「所以在生前沒有遭到控制、威。」

「那就好,」偵查員說,「案件自產自銷了,雖然證據還有些問題,但是我們還有別的路可以走。我們得趕找到小孩,當天晚上和母親、弟弟一起出門的,所以應該知道自己的母親埋弟弟的事。你們說姜芳芳自殺前,會把小孩送到什麼地方去呢?不會也埋了吧?五歲的小孩沒那麼容易被埋吧?」

是間歇神病,還有躁狂癥。」我說,「二十九號白天和申俊吵了架,沒手,說明那時候應該趨於正常了,應該不會再去殺害自己的兒。」

「那自殺的行為,是愧疚的行為嗎?」大寶問。

我搖了搖頭,說:「到現在為止,我也沒有下結論說姜芳芳是自殺。」

4

「什麼?」大寶說,「你不會認為是他殺吧?用這種手段殺人很罕見啊。」

「罕見不代表沒有。」我說,「罕見是因為殺人的人不知道被害人什麼時候會到高,不知道怎麼才能找到最好的時機下手。但如果是很悉的人,有很好的借口把被害人騙到高,又有很多機會推高墜,那麼就可以完這個很高的殺人行為。」

「可是,」大寶說,「我們沒有依據啊。」

「有!」我斬釘截鐵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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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就對現場有一些疑,所以才要自己下去一下。」我說,「首先我要問一下,你們知道姜芳芳是於什麼位從橋上墜落的嗎?」

「那個……你這人真奇怪,」大寶說,「我剛才還問了,你說空中可能有翻滾,所以不能通過位判斷的。」

「我是說不能通過死亡的位來判斷墜落起點的位,」我說,「但是我們有其他的辦法。」

說完,我用手指了指死者的子。

死者的子是墨藍的棉布料子。部至腰部的位置,可以看到一條約的白痕跡。

「正是因為死者於仰臥位的位,後背淋不到雨,」我說,「所在的石頭又沒有被浸泡水裡,所以這條痕跡完整地保存下來了。」

「明白了,」大寶說,「這是靠在石橋欄桿上時子上黏附的欄桿的白灰。」

我笑著點了點頭。

「別扯遠了啊,我們在討論姜芳芳是自殺還是他殺呢。」大寶說。

位很重要。」我說,「你還記得不記得死者所的位置和橋樑正下方的距離。」

「記得,有好幾米呢。」大寶說。

我用手指蘸了水在解剖室地面上畫著拋線,說:「如果是自由落墜落的地點應該是墜落起始點的正下方。如果有個初速度,那麼它的墜落路線應該是個拋線,初始速度越快,落地點的位置離起落點的正下方越遠。」

「初中理,」大寶不耐煩地說,「我還能不懂嗎?」

「那麼,我們就把初中理知識結合到這個案子里看,」我說,「既然死者是仰面墜落的,那麼在墜落的起始,是不可能有多快的初速度的。」

大寶恍然大悟:「對啊,我們看的自殺高墜現場,有很多都是落地點位置遠離起落點正下方,那是因為死者是正面有個助跑後起跳的,初始速度快。如果是仰面起跳,那麼確實沒法助跑,不會有初速度,更何況有個欄桿作為阻擋,更不會有多快的初速度了。」

「那麼,為什麼這個案子里的落地點距起落點正下方這麼遠呢?」我問。

「別人推的!」

我點點頭,說:「那麼,上有沒有表現呢?」

大寶拿起止鉗,指著死者口的皮下出,說:「有!」

「你們,」偵查員又出一臉驚愕的表,「你們說不是自殺的?」

我和大寶異口同聲:「他殺。」

「那……那會是誰幹的呢?」偵查員問。

「你說呢?」我笑著說,「還能有誰呢?我最先見到申俊的時候,就覺得他的表現很奇怪,他對自己兒子的死亡不吃驚,對妻的失蹤不著急,這實在不符合常理。」

「如果是他殺了人,那麼他的兒藏哪兒去了?為什麼要藏?」

「我覺得吧,五歲的孩子什麼都不懂,很可能目睹了全部案件過程,所以申俊怕說出來。」我說,「可以去申俊的一些親戚朋友家裡找找。」

偵查員點頭應允,轉離去。

孩子是在申俊公司的一個財會人員家裡找到的,當偵查員找到的時候,著實被嚇著了,蜷在床頭瑟瑟發抖。為了穩定緒,刑警支隊找了一名便裝民警,和孩子的兒園老師一起,對小孩進行了詢問。

如果早一些找到小孩,案件可能沒有這麼麻煩,和我推斷的一樣,小孩目睹了整個案件的過程。在兒園老師的引導下,小孩說出了全部的真相。

到案后的申俊並沒有做出太多的抵抗,直接代了全部案事實。故事終於拼湊完整了。

申俊三十五歲那年認識了姜芳芳,兩人一見鍾結了婚,婚後一直滿幸福,還產下一。申俊出農村,重男輕,還想再要個兒子,終於在四十多歲時如願以償。

兒子出生后,申俊把他當自己的心頭一樣去呵護,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裡怕化了。可是在兒子出生后不久,申俊發現姜芳芳有一些不正常的地方,總是在半夜起床,走到門口的大樹旁用拳頭捶樹,有的時候甚至能捶破自己的雙手。另外,姜芳芳還總是莫名地發火,發火以後卻不承認自己的無理行為。

好端端的怎麼突然就變了一個人?申俊被姜芳芳莫名的發脾氣和令人發的夢遊到了神瀕臨崩潰的程度,忍無可忍的他下決心把姜芳芳綁去了市神病醫院。

結果和他預料的一樣,姜芳芳真的患上了間歇神分裂癥。

打擊接踵而至,在姜芳芳住院期間,申俊居然發現自己的妻子竟然有段婚外

昔日恩的夫婦日益疏離,姜芳芳就像是一個越來越沉的包袱,得申俊不過氣來。

這一天,申俊去公司辦事,回來以後發現姜芳芳居然帶著兒子、兒離家了。在暴雨中找了半天,申俊沒有找到娘兒仨的蹤跡,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在家門口轉悠。直到二十九日上午,才看見姜芳芳帶著漉漉地回來了。

「兒子呢?」申俊沒有看見兒子的影,心裡就像是一團火焰在燃燒。

可姜芳芳也是一臉著急,怎麼也說不清楚是怎樣把兒子弄丟的。申俊見兒一臉惶恐,找了個機會私下盤問,才發現那噩夢般的夜裡究竟發生了什麼。

原來那天下午姜芳芳在家待得無聊,看雨停了,便帶著兩個孩子出門散步。可是走著走著們就迷了路。這個時候天空開始落起了雨點,找不到路的娘兒仨開始焦躁起來,可是天漸暗,們越著急反而越找不到回家的路。

郊區大雨的夜晚,娘兒仨走到盛世花園工地一側的垃圾場附近,依舊找不到人問路,工地的工人此時都已在位於工地最側的工棚里睡著了。

找了個躲雨的地方,姜芳芳給兒子餵了,可是兒子依舊大哭大鬧。可能是累積的焦慮發了躁狂癥,姜芳芳二話沒說,抱著兒子走進雨里,把他塞到了坍塌了一側的沙堆中,用手拉著沙子把孩子埋了起來。

在幾十米外目睹了全過程的兒被媽媽的行為徹底嚇蒙了,再也不敢哭喊一聲。犯了病的姜芳芳牽著兒又走了很遠,直到天發白,才清醒過來,發現孩子丟了。

五歲的兒又驚又怕,更記不住那個活埋了自己弟弟的地點,只好跟著媽媽回了家。

申俊知道了真相之後又氣又痛,幾乎背過氣去,在心裡藏了很久的想法再次湧上心頭。

那天天漸晚的時候,申俊提出要和姜芳芳一起去找兒子的,快要被愧疚淹沒了的姜芳芳沒有理由拒絕,但提出要把兒帶著,因為兒有可能會記得去的路。以此為由,申俊帶著姜芳芳和兒走到了那座石橋上,趁姜芳芳不注意,把推下了石橋。

在得知公安機關發現了一個嬰兒的的時候,申俊知道早晚會查到他的頭上,為了不讓兒暴他的行為,他做通了公司一個和他有曖昧關係的會計的工作,把兒藏在了家裡。

「最無辜的就是這個小孩了,看著媽媽殺了弟弟,又看著爸爸殺了媽媽,」我嘆了口氣,「以後該怎麼辦呢?」

「發生了這種事,」大寶很迷茫,「該去怪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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