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星雲小說 懸疑推理 謀殺官員4·代上帝之手 第04-06章

《謀殺官員4·代上帝之手》第04-06章

至於當前的維穩保工作,所有知人都會下發公安部門的保通知。車子摔在那條廢棄的老公路上,普通民眾都不知道這件事,對外可稱工商所一車人遭遇了車禍。唯獨工商所這些人的家屬,瞞不住,肯定會知道實,嗯,還得讓白象縣當地政府做工作,全部評烈士,再補償一部分錢就差不多了。

晚上十點,高棟手下合作多年的金牌法醫老陳回到縣局。

「怎麼樣?」高棟倒了杯水,遞給陳法醫,「現場理如何?」

「李局帶著縣刑偵隊和市局派來的人馬還在搜現場。車裏一共發現五。車上本有六男一,還有一男一究竟是死是活,目前還不知道。方圓一公里大致找過了,暫時沒有發現,搜查隊正帶著警犬,擴大搜索範圍,晚上看不見,主要還是靠警犬。死亡時間,初步判斷可能是昨天晚上,還要等實驗結果。」

「死了五個,還有兩個下落不明。兇手肯定會關注警方的向。嗯……今天這麼多警車一齊開向老公路,兇手一定已經知道案發了,並且到現在沒再有打過第二個電話,剩下兩個人活著的概率極小。嗯,營救剩下兩個人恐怕沒意義了,何況我們現在本沒辦法知道對方在哪。」高棟來回走了幾步,思索下,道,「查過了嗎?」

「我初步看了下,全部是頸椎被扭斷致死,手法極其殘忍,乾淨利落,不像一般人所為。我懷疑兇手曾當過兵,或者接過專業培訓。從現場痕跡上看,應該是兇手殺完人後,把車子掛上前進檔,然後走出車子,等車子翻下路基后,兇手再走下路基,點火燒車。」

Advertisement

「等等——」,高棟打斷他,「你說是兇手刻意地點火燒車,而不是車輛翻下路基后,油箱摔破,自己燒起來的?」

陳法醫點頭:「對,這點已經確認了。一開始我也以為車子摔下去后自燃的,但後來我們在上方的地面上找到了部分汽油,並且車的殘留也留有汽油痕跡,表明兇手先曾對車輛外潑灑了汽油,然後發汽車,離開駕駛座,讓車子朝基坑摔下去,此後兇手再走下路基,來到汽車旁,點燃汽油。汽車旁都是泥土山石,兇手當時留下的腳印至今保留完整。兇手穿四十一碼的鞋,重模擬結果大概明天能出來。」

「其他還有什麼發現?」

陳法醫翻開了一下記錄本,道:「車的殘留中看到一個類似GPS定位裝置燒剩的東西,我聽李局介紹,車輛在1月9號中午GPS定位裝置就失去了聯繫,據此判斷兇手確實是把GPS拆下來了。主要況就是這些了,其他細節還需要回實驗室里一一分析。」

聽完,高棟轉過,點起一支煙,緩慢地吸了一口,又搖搖頭,道:「老陳,你覺得這案子到目前為止的發現,什麼地方有問題?」

「有問題?什麼方面的問題?」陳法醫不解。

「就是不合常理的地方。」

「不合常理?這案子的發生本來就不合常理,什麼人會跟工商所結這麼大的仇,要把整個工商所的人全殺了?殺了還不算,居然還打電話給公安局謊稱綁票。就算有仇,就算是某個工商戶記恨工商所搞了什麼商業協會收錢,可他殺了人對他自己能有什麼好呢?我看,八是個瘋子,格極端瘋狂的人。」

Advertisement

高棟搖搖頭,道:「你憑什麼認為兇手是一個人?」

「這……」陳法醫一下子愣住,道,「這種仇視社會的案子通常都是一個人犯的吧?打報警電話是一個人,現場也只搜到一個人的腳印。」

「沒錯,通常況下這類案子是一個人,因為這種報復社會的惡大案,抓到就是死刑,並且殺了工商所所有人對他個人沒有任何好,通常況下無非是宣洩個人心中的不滿。敢犯這種案子的,他必定連至親的人也不會告訴。但是,如果是一個人,他怎麼控制住一車人的?」

「這個……還得等更多的調查結果才能知道。」

「查查死者是否中毒。」

「嗯,今晚就送到實驗室分析。」

高棟接著道:「拋開兇手到底是幾個人這問題,你覺得這案子還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

陳法醫想了想,道:「工商所連同司機在,一共七個人,兇手既然殺了五個,另兩個想必也不會放過,現在找不到另兩個的。」

高棟點點頭:「這也是一個疑點。」

陳法醫又補充道:「兇手電話里說了殺人的時間是明天,也就是1月12號。可我初步檢查了死者,按經驗判斷他們大概昨天晚上就死了,也就是1月10號晚上,人質失去聯繫的第二天。兇手明明已經把人質都殺死了,還打這個電話,要求登報道歉,否則威脅殺死所有人。這個電話的目的是什麼呢?」

Advertisement

高棟繼續點頭,接著說:「還有一個疑點,按照你的初步檢結果,兇手先把車上的人扭斷脖子殺死,再讓車摔下路基,甚至點燃車輛。他既然已經把人殺了,為什麼還把車摔下路基?並且兇手還親自走下過路基,留下了腳印,這種證據對他是個大威脅,何必如此?」

「我猜兇手犯下這驚天大案后,也沒打算活了,知道早晚會被抓出來,也不怕留下更大的證據,說不定此刻兇手已經潛逃了。」

高棟搖搖頭,道:「關鍵不是這點,而是既然他已經把人殺死了,何必把車摔下山又點燃。這條路是他們縣廢棄多年的老公路,平時也不會有行人車輛經過,殺了人後,車子大可以停在原地。而摔下山,非但不能藏罪行,那段路你也看過了,如果路上有人經過,一定會注意到路基下摔了一輛車。而且兇手把車點燃了,整輛車燒著,一定火很大,容易被遠的人家看見,這也是件很冒風險的事。當然,案發點附近沒有人家,所以車子被燒也沒人看見。不過,他何必多此一舉燒車呢?」

陳法醫無奈地搖搖頭,表示同樣不理解。

高棟噓了口氣,笑了笑,讓他早點回去休息,明天要忙的事更多。

通過初步的案件了解,高棟已經發現了兇手不合常理的犯罪舉,甚至顯然是「多此一舉」,沒有意義,非犯罪經過的「必要容」。這傢伙算是怎麼回事?

他心裏打上了個大問號。

一切還有待進一步的調查。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