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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寶無雙》 第七十七章 舞馬銜杯,2孔玉刀

“自家釀的果酒,趕集賣貨累,提提神。”大嬸臉微紅應了一句,“你想多錢買這個壺?”

“您的東西,不得您說啊?”

“我合計合計。”大嬸想了想,“這銀子就值一些錢,做得也好的。雖然舊了點兒······對了,這是古董啊,越舊越值錢,怎麼也能到清朝吧?”

“要不您合計著,拿過來我先仔細看看?”吳奪笑著說。

“行。”大嬸把銀壺遞了過來。

吳大志就站在一旁,歪著頭看吳奪談這筆“突發”買賣。

上手細看之后,吳奪眼力再不濟,也能看出銀壺上的馬,是唐馬的造型。

而且這是躍然起舞的馬,馬頸上還系著花結彩帶,馬口中還銜著一只酒杯。

舞馬銜杯!

這是有典故的。

“更有銜杯終宴曲,垂頭棹尾醉如泥。”

唐玄宗執政后期,愈發驕奢逸,縱犬馬。他曾經專門馴養數百匹舞馬,每年他過生日的時候,就會在宮中舉辦盛宴,其中有個重要節目,就是舞馬銜杯。

在《傾杯樂》的曲子節拍中,舞馬會在高高的床板上旋轉跳,還有訓練有素的“馬戲團員”配合,還有技藝湛的樂工為舞馬伴奏。

這個節目的高,就是頭馬銜起滿酒的杯子,趨前為唐玄宗祝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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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盛大的舞馬生日Party,在天寶十四年戛然而止。

因為安史之發了。

唐玄宗被迫逃離長安,而這些舞馬,落到了安祿山手中。確切地說,是被收在安祿山手下的大將田承嗣軍中。

有一天,田承嗣軍中舉辦宴席,喝酒吃也得來點兒音樂歌舞啥的;結果一聽到音樂節拍,這些舞馬就自然而然地跟著跳了起來。

這要是參加過唐玄宗生日Party的人見了,肯定不足為奇,但是這幫子士兵可沒見過,而且給嚇著了。

妖孽!

于是乎,田承嗣就命令士兵將這些舞馬活活打死了。

舞馬銜杯這個節目,此后也沒再辦過。但是,舞馬銜杯這個典故,卻流傳了下來。

這只舞馬銜杯銀壺,有過類似的文出現,正是唐代的,如今在博館里。

不過,博館里那一件,是鎏金的,舞馬鎏金,紋飾鎏金,而且提梁和壺蓋的工藝也更復雜,壺蓋是錘揲覆蓮瓣的樣子。

但不管怎麼說,這一只銀壺,如果也是唐代的,那必定價值不菲!

吳奪看清楚之后,肯定是要聽一聽的。

等聽明白了,大嬸也報出價兒來了,“小伙兒,你真想要的話,就給一萬塊錢吧!”

“咳咳!”正在一邊煙的吳大志差點兒被一口煙給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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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于這東西實際值多錢,而在于這大嬸還真行,自己沒事兒帶大集上過癮的酒壺,張口就能上萬的價兒。

“我是真想要,但您這個也太貴了。”吳奪就此起了

他不是擒故縱,是真不能這個價兒買。

因為這件舞馬銜杯銀壺,不是唐代的東西!而是清中期的,制作時間勉強能著乾隆的尾。而且還不是仿,清中期清宮造辦也沒仿過這玩意兒,是民間作坊出的東西。

買是可以買,因為東西有點兒意思,而且好歹也算古人仿古人,年份也不算太淺。

可是,這價兒不行。

因為只能用清中期民間的老銀來衡量價格,所以這只銀壺,一萬收確實不劃算。關鍵短期也沒啥升值空間。

“你要覺得貴就算了,家里傳下來的老件,便宜了我也不想賣。”這大嬸上還不帶讓的。

吳大志笑著對吳奪說,“忙乎了半天,現在可以走了吧?”

“走吧。”吳奪心說:老財主可能早就看明白了,這又是在故意磨我。

也不用和大嬸磨嘰了,就算能降價,估計也降不了多

而且,吳奪說走,大嬸也沒喊住他。

但是,賣菜墩的攤主卻說話了,“等等,你們喜歡老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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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看老不老,得有點兒意思啊。”剛被挫了一下,吳奪有點兒提不起興趣。

“你看我這個行麼?”攤主從一堆菜墩子底下,拿出了一塊玉片子。

吳奪定睛一看,這塊玉片子長約十一二厘米,寬約四五厘米,還帶著兩個圓孔,一邊厚一邊薄。

像是個玉刀的形狀。

不過,這玉料,實在不咋地。

鑒定玉料,可是吳奪的專長;這玉料呈墨綠,質地不怎麼潤,像是地方玉種,仔細再看便大致能確定是蛇紋石類的玉料。

不說別的,玉料就先落了下乘。

而且,這玉刀上還有一些灰白沁和已經化的泥殼,好像剛出土不久的樣子。

“這玉片子是前天家里打井挖出來的,運氣不錯沒挖斷。今天趕集賣貨,我就手拿來,刮蹭菜墩子面兒上的刺。別說,比刮刀好用,刮得平,不留印子。”吳奪看的時候,攤主在一邊絮叨了幾句。

這東西瞅著年份夠老,甚至可能到商代。

但還是那句話,古玩這東西,要判斷價值,不是有“古”就行的。這件玉刀,文價值或許很高,但玉料一般、品相不佳、尺寸偏小、造型普通,吳奪實在提不起什麼勁頭。

“我看看。”此時,吳大志卻開了口,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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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主將玉刀遞給吳大志,吳大志看得仔細,甚至還對不停調整角度觀察。

“你想賣什麼價兒?”看完之后,吳大志一邊問攤主,一邊將玉刀遞給吳奪,以眼神示意他再看看。

吳奪接過來,干脆直接上手指聽了聽。

結果,這玩意兒的年份遠超他的想象,居然是四千多年前的東西!

這一桿子打到新石時代去了!

龍山文化的兩孔玉刀!

好吧,雖然聽著很振人心,但這一件的市場行,也就是兩三萬。

而且,這賣菜墩子的攤主,報價居然跟著大嬸學,“給一萬行吧?”

雖說這東西能估價,但卻并不好找買主,倒手得費點兒工夫。更關鍵的是,他這是挖出來的東西,一看就是生坑,再倒手還擔著風險。

要是讓吳奪還價,要麼反手一個兩百,要麼讓他好好說。

但吳大志卻像在琢磨什麼,并沒有立即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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