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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漢帝國風雲錄》 第1009章 亂世豪雄篇 長河落日

「從長遠來看,這這選拔制度不但有助於儒學的進步,更有助於社稷的穩定和振興。」

「從短期來看,這種選拔制度可以幫助朝廷在最短的時間選拔更多優秀人才,解決朝廷的人才危機,同時也能解決今古文經兩派儒生的出路問題,打消他們的顧慮和擔憂,充分發揮他們的潛力,為今古文經兩派和中興大業貢獻他們的聰明才智。」

「因此,我個人認為,如果朝廷採用試經選拔做為主要選拔制度,對朝野上下都有好,朝廷和各方勢力都能從中益。」徐榮敲了敲案幾,「諸位大人的意見呢?」

楊彪等人沒有選擇。

自從新經學后,今古文經學兩派儒生仕的機會越來越渺茫。儒生們為了仕,為了飯碗,最後只能忍痛割,放棄自己研習的經學,轉投新經學的懷抱。這種況如果一直得不到改善,要不了多長時間,今古文經學兩派就要人才凋零,為歷史了。

現在門閥世家要想保住自己的地位,首先就要保住今古文經學,然後要保證研習這兩派經學的弟子能夠得到仕的機會,而且是和新經學派的儒生們一樣的仕機會。要想達到這兩個目的,九品人法的確不行。如果今古文經學凋落了,弟子門生們都跑了,做老師的到哪裡選拔人才去?總不能舉薦新經學的弟子仕吧?

「丞相大人眼長遠,考慮的都是安邦定國的大計,我們能有什麼意見?」荀攸的話裡帶著幾分嘲諷,幾分無奈,也有幾分苦

「我們沒想到的,丞相大人都想到了,我們解決不了的,丞相大人都解決了,我們的確沒什麼意見。」陳群拱手說道,「那麼,丞相大人的屯田戍邊之策又做了什麼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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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公主走了,黃猗的案子牽連越來越廣,李瑋如今佔盡了優勢,但他一反常態,連續對刑律和選拔制度做出了有利於門閥富豪們的修改,為什麼?顯然不會是為了討好門閥富豪,而是要著他們接更加苛刻的條件。

「現在不屯田戍邊之策了。」徐榮把堆在案幾一側的文卷推給了陳群,「丞相大人說,現在墾田戍邊之策。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差之千里啊。」

當天晚上,太傅府燈火通明,車馬川流不息。

長安城中的門閥世家、大儒名士、商賈富豪們蜂擁而來,商討丞相李瑋推出的最新改制之策。

最新的改制之策無論是長遠利益還是短期利益,都很有利於門閥世家,因為試經選拔制度最終確保了今古文經學的地位。只要今古文經學能夠得以持續發展,門閥世家的地位就能持續穩固,繼而他們的權勢也就能代代相傳,那麼其它的相關利益也就能得以鞏固和增加。

唯一讓眾人到十分不滿的就是李瑋乘機狠狠「宰」了他們一刀。

楊彪、袁耀等大臣做了一番勸說。

現在應該回頭看看過去。十幾年前,當董卓禍社稷之後,大家就象草芥、蟻螻一樣,不但財富盡失,連生命都朝不保夕,如今能有這樣的日子,應該知足了,應該對朝廷有所回報。如果還是想不通,那就再回頭去看看二十年前,當李弘在西涼腥肅貪的時候,他在子秀山大營一次就殺掉了幾千人。後來,他在河東肅貪,在晉肅貪,哪一次不是殺得河?這次幸好大將軍不在長安,否則就憑黃猗這件案子,大將軍至要砍掉一萬顆人頭,那時不要說財產,就連都要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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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千萬不能拖了,如果一拖再拖,等到殿下把大將軍請回來了,那大家全部完蛋。」

沒人再說話了。

十月二十,大司馬徐榮召集輔弼大臣商議國事,五位在京的輔弼大臣一致同意丞相大人的奏議,三個改制之策全部通過。

十月二十一,大司馬徐榮召集二十多位公卿大臣議事,三個改制之策順利通過。

十月二十二,大司馬徐榮召集在京文武大臣於未央宮前殿朝議,三個改制之策半日全部通過。

十月二十三,丞相李瑋、太尉張燕、史大夫荀攸、廷尉卿陳群、府許靖、尚書令田疇日夜兼程趕往晉

十一月初三,六位大臣趕到晉宮,拜見了長公主,呈遞奏章。

在此之前,八百里快騎已經把大司馬徐榮、太傅楊彪的奏章送到了晉,長公主已經知道了李瑋解決危機的辦法,但非常憤怒。李瑋為了達到目的,竟然拿肅貪殺人做要挾,威朝中所有大臣修改刑律。

刑律是國之本,本朝雖以禮律,但刑罰太輕,肯定不利於社稷穩定。大漢刑律自孝文皇帝、孝武皇帝、武皇帝多次修改後,至今已沿用了一百多年,事實證明它還是比較完善的,在如今社稷不安、天下尚未統一的況下,本無需做出如此重大的修改,甚至可以說是顛覆的修改。

此事再一次證明,皇權一旦衰落,相權一旦膨脹,對社稷的危害太大了。

這次李瑋為了解決朝廷的財賦危機,利用手中的權柄順利達到了目的,那麼下一次呢?下一次他又要幹什麼?他會不會把矛頭對準自己、對準尚未主政的小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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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初五,長公主下詔,同意大臣們的奏議,頒旨實施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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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不計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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緹縈救父的典故:

漢孝文帝十三年,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淳于意曾拜公孫、公乘慶為師,學得一手高超的醫,是病歷的創始人,著有我國歷史上第一部醫案《診籍》。因為個剛直,淳于意在行醫的時候,得罪了一位有權勢的人,結果遭到陷害。此時,淳于公後悔家中只有五個兒,在這要關頭不能幫忙,說了些喪氣話:「生子不生男,緩急非有益也」,他的小兒緹縈為此自傷悲泣,跟著父親去到長安。

淳于意依律要被刑,緹縈在傷心難過之餘,祈求皇上能夠減輕父親的刑罰。於是,上書給文帝,「願沒婢,以贖父刑罪。」

漢文帝看到后很,憐憫的一番孝心,他對大臣們說:「犯了罪該罰,這是沒有話說的,可是了罰,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現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肢,這樣的刑罰怎麼能勸人為善呢?你們商量一個代替刑的辦法吧!」大臣們一商議,隨即擬定一個辦法,把刑改用打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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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議制度。

八議制度自魏晉時期出現,一直延續到清朝。八議包括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

「親」指皇室一定範圍的親屬;「故」指皇帝的某些故舊;「賢」指朝廷認為「有大德行」的賢人君子;「能」指「有大才業」,能整軍旅、蒞政事,為帝王之輔佐、人倫之師範者;「功」指「有大功勛」者;「貴」指職事三品以上、散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勤」指「有大勤勞」者;「賓」指「承先代之後為國賓者」,就是前朝皇室宗親。這八種人犯了死罪,府不能直接定罪判刑,而要將他的犯罪況和特殊分報到朝廷,由負責員集審議,提出意見,報請皇帝裁決。犯流以下的罪,要減一等論罪,但若犯十惡罪,則不適用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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