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掛了電話,很是為難的金冉月說:“抱歉金小姐,陳先生沒接電話,要不你留下聯系方式,等陳先生回來的時候,我們替你轉給陳先生。”
金冉月很是失,那期待的小眼神也漸漸失去了澤,考慮了片刻,還是按照經理說的寫下自己的聯系方式。依依不舍,一步三回頭的離開酒店。
金冉月剛走出酒店沒多久,又轉頭回到酒店。今天在外面跑了一天了,實在累的開不車。既然陳年就在酒店里,只要在酒店里蹲守,還怕等不到陳年嗎。
金冉月把自己的份證拍在前臺上,“我要辦理住。”
經理一臉錯愕的看著金冉月,沒想到會這樣做,不知道住是沖著誰來的。
金冉月見經理沒回應,又問:“怎麼,難道我不能住?”
“不是,不是。”經理客客氣氣的接過證件,“請問金小姐住單間還是雙人間?”
“我要貴賓房,安靜點的。”
“押金三千,請問現金還是刷卡?”
“刷卡。”金冉月遞上金卡,忽的想到什麼,又問道:“對了,你們負責簽收快遞嗎?”
“收的,金小姐只要填寫好的房間號,到時候快遞到了,客服會送到你的房間。”
金冉月似有似無的點了點頭,辦理好住手續,就去房間。期間還打了一個電話給助理,要助理準備好所需要的東西。
等金冉月走后,經理拿著紙條到林弋辦公室,“林總,金小姐又過來了。”
“嗯。”林弋應了一聲,繼續看手中的文件。
自從那次在酒桌上見過金冉月后,這人牛皮糖一樣粘了上來。也不知道發了什麼瘋,張口閉口就說喜歡他。喜歡什麼,說來說去無非是喜歡這張臉。如果知道他那些不堪的過往,金冉月還會喜歡嗎,恐怕會是避之不及。
林弋對這樣的喜歡嗤之以鼻,也沒放在心上。本想著避開金冉月一段時間,等金冉月新鮮勁過了,也就不會再來煩他。
誰知道金冉月不死心,隔三差五來酒店堵他,的他沒辦法只能住在酒店。金冉月看不到他,就開始送各種奇奇怪怪、五花八門的東西。
林弋也習以為常。問:“這次又來送什麼?”
經理的瞥了旁邊的陳年一眼,著頭皮說:“這次金小姐是來找陳先生,說是找陳先生談版權合作的事,這是金小姐的聯系號碼。”
一旁的陳年放下手中的書,“找我?你確定?”
“是,千真萬確。”經理把寫有金冉月電話號碼的卡片遞到陳年的跟前。
陳年到驚奇,抬頭打量著林弋的表。見林弋神沒有變化,才接下卡片,卡片上寫了一句話和一個電話號碼。
陳年朝經理使眼,把視線落在林弋上,“除了說合作的事,還說了其他的嗎?”
經理搖頭,“金小姐現在就住在我們酒店,說陳先生如果想見,隨時可以去1809去找金小姐。”
陳年擺擺手,看著手中的卡片,一臉壞笑的看著林弋。前段時間金冉月瘋狂的追求林弋的事,他也是略有耳聞。他來酒店躲清靜的同時,順便來看看傳聞中的金冉月長什麼樣的。居然能讓林弋避如蛇蝎。
算起來,陳年和林弋認識的時間并不長,卻是患難之。
兩人認識之初是在一間酒吧。那時候林弋才剛剛重生,前生發生的所有事對他來說就好像是一場夢,又真切的不像是夢。他每天都在做噩夢,沒辦法,他只能去酒吧喝酒。喝醉了,有些事就可以不用再去回憶。
有一天,他突然沒了喝酒的興致,準備離開時,意外聽到兩個人在議論著一件事,他們打算著趁著陳年喝醉,讓他簽下版權轉讓書,他們就能靠轉讓書發一筆橫財。幾百萬對尋常人來說可不是小數目。
林弋也不記得當時自己怎麼想的,竟然鬼使神差的跟著那兩個人進了包廂,趁兩人不注意,拿起酒瓶就往兩人頭上砸,然后扛起醉的不省人事的陳年就跑。
只是林弋太高估了自己,那是他才重生不久,雖然沒喝酒,被酒侵蝕的嚴重,四肢無力。別說扛起陳年,就連扶著陳年走一步都難。結果兩人雙雙摔在地上。
那兩人見狀,也不管自己頭上的傷,對著林弋就是一陣拳打腳踢,倒在邊的陳年也沒挨打。
還好酒吧經理及時趕到,制止了兩人的行為,并且把他們送去醫院。陳年醒后,聽到酒店經理繪聲繪的講述,對林弋那個激涕零。
要不是兩人都是傷患,陳年早就沖上去抱住林弋轉圈圈。因為林弋替他保住了一本書。
聽陳年解釋后才知道那兩人一個是出版社的社長,一個是陳年的編輯,他們想要低價收走他手中一本小說的版權。當時陳年缺錢,急需一筆稿費,可兩人給的價格太低,所以陳年猶豫不決。那兩人擔心夜長夢多,就商量著用卑劣的手段哄騙陳年簽版權轉讓書。
如果陳年真的簽下自己的名字,那他損失的可不僅僅是幾百萬的事。
再后來,一來二去的,兩人就為了朋友。
陳年拿著卡片扇著風,試探地問林弋,“你說這位金小姐來找我干什麼呢?”
“不是說了找你談版權的事。”林弋白眼,十分不耐煩的說,就連他自己都沒察覺那一的不同。
陳年笑著揶揄,“既然你不知道,那我,要不要會會呢,不過現在這個點有點晚,該睡覺了。”
陳年留意林弋的神,見他一臉冷靜,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陳年失的離開了林弋的辦公室。至于見金冉月,他大概猜到金冉月找自己是為了什麼事,所以他不急于見。當然,他更想知道金冉月對林弋來說,有多大分量。
金冉月為了能見到陳年,直接在鑫宇酒店住下。每天守在酒店大堂,也就是遇不到陳年。
都快把寧以默發的那份資料看的倒背如流了,那照片看了一遍又一遍,就是沒有見到陳年。
每次金冉月去問前臺經理,得到的答復永遠是陳先生不在,陳先生不接電話。
金冉月沒辦法,特意給陳年送餐,奈何人家本就不收,金冉月想要跟著去看陳年住哪里都不行。
轉眼就到了平安夜,鑫宇酒店在酒店的頂樓辦了一場聚會,并給每一位客人送平安果。金冉月靈機一,特意站在會場的口,守株待兔。
平安夜,天公作,聚會剛剛開始,天空就開始飄起了雪花,伴著圣誕歌,會場的氣氛異常的熱鬧。
金冉月沒想到會下雪,溫度驟降,只穿著一件長款,長筒靴,整個人站在風口瑟瑟發抖。
“金小姐,要不你還是先回去吧,加件服再來。聚會持續到晚上12點。”
金冉月搖頭,“你不懂,我在等陳年陳先生。你們不告訴我,他的房間號,我只能在這里等了。”
經理很為難,看著金冉月凍得發紫的雙,立刻讓人去那件厚外套來,給金冉月披上。不管金冉月要做什麼,既然住了酒店,就是酒店客人。他們自然不能看著客人挨凍。
盡管金冉月加了一套外,但還是不停的打冷。
經理見勸不金冉月,只能給林弋打電話。現在能勸的金冉月的恐怕只有林弋了。
林弋接到電話后,沒說去還是不去,只是說了一句‘知道了’就掛了電話。
陳年就在林弋邊,聽的真真切切,“你不去嗎?”
林弋不語,繼續理工作。
陳年卻走到窗戶邊,嘆道:“平安夜下雪,雪越下越大了,這天臺肯定就更冷了吧,還是我聰明,這麼冷的天,呆在房間里不好嗎,非要跑出去罪。”說著還打開窗戶,窗外的溫度。
一陣寒風吹進,吹的陳年一個機靈,立馬關上窗戶。拿起暖手袋,嘀嘀咕咕的回自己的房間。
林弋坐了一會,轉頭看著窗外越下越大的雪,拿起自己的大去天臺。不管怎麼說,金冉月是寧以默的朋友。
金冉月坐在會場口,捧著一杯姜茶,時不時的往會場里張,還想著在會場里找到陳年。
林弋走到金冉月面前,二話不說,拉著金冉月就走。金冉月一個不留神,手中的姜茶撒了一地。林弋回頭看了一眼,見沒濺到別人,又拉著金冉月離開會場。
“你干什麼,你放開我。”金冉月甩開林弋的手,不滿的著自己的手腕。別看林弋,力氣卻不小。
“是我問你才對,你穿這樣跑會場干什麼,自己的不要了是嗎。”
“你以為我愿意嗎,還不是因為你們不告訴我陳年住哪里,不然我需要呆在門口等著嗎。”
“那是客人私,客人沒有同意之前,酒店是不會告訴你他的房間號。”
金冉月的倔脾氣也上來了,“既然你不說,那你就別管我。”說著又要返回會場。
俞恩嫁給傅廷遠三年,一直盡職盡責履行著傅太太的義務,卻始終也融化不了傅廷遠的心。心灰意冷之下,她選擇結束這段婚姻。 傅廷遠眼中的俞恩:乏善可陳,木訥無趣。可俞恩竟然當著所有人的麵將離婚協議甩在他臉上讓他顏麵盡失,他看著那個一襲紅裙優雅冷靜的女人,危險地瞇起了眼。 所有人都以為傅廷遠離婚後會跟俞恩老死不相往來,俞恩自己也這樣以為。 後來某國劇盛典頒獎禮,男人忽而當著臺
【雙潔+男二上位+蓄謀已久 娛樂圈戀綜】【桀驁深情盯妻狂魔x清冷理智旗袍美人】虞繚是岑池墨隨叫隨到的小跟班,乖巧溫順,像極了一個靜默的影子。岑池墨肆無忌憚享受著她的乖順,從未想過,有朝一日,她也會離開。再次相見,是在戀綜。虞繚身著旗袍,清冷如雪,沒再看他一眼。岑池墨後悔了,想要拉住虞繚的手臂,低聲下氣懇求,“繚繚,我錯了,你回來。”下一秒,伸出的手腕被中途攔截。男人眼眸微彎,散漫又矜貴,“岑先生,這是我的太太。”-裴聞檀歌手出道,半途轉入影視圈,成果赫赫,是當之無愧的頂流。卻在指間佩戴一枚銀戒,自稱已婚。圈內圈外無人見過他口中的太太,時日長久,幾乎所有人都覺得,已婚隻是裴聞檀遠離各種炒作的托詞。直到裴聞檀接了一檔戀綜,實力演繹什麼叫戀愛腦盯妻狂魔。戀綜最後一日的告白日,節目組盯著測謊儀,大膽詢問,“裴老師,您一直宣稱自己已婚,為什麼會答應上戀綜?”男人沉默幾秒,倏然抬眼看向對麵的曼妙身影。“因為——”“我想結婚的對象,終於單身了。”測謊儀安然不動。彈幕:??!「我在等一個蝴蝶旁落的機會。」「慶幸愛意隨風,無聲無息,不會將你驚擾。」
【痞帥&乖甜軟妹】【暗戀成真 甜寵 雙潔】周景肆曾在數學書裏發現一封粉色情書。小姑娘字跡娟秀,筆畫靦腆青澀,情書內容很短,沒有署名,隻有一句話——“今天見到你,忽然很想帶你去可可西裏看看海。”……溫紓這輩子做過兩件出格的事。一是她年少時寫過一封情書,但沒署名。二是暗戀周景肆六年,然後咬著牙複讀一年,考上跟他同一所大學。她不聰明,能做的也隻有這些了。認識溫紓的人都說她性子內斂,漂亮,卻如同冬日山間的一捧冰雪,溫和而疏冷。隻有周景肆知道,疏冷不過是她的保護色,少女膽怯又警惕,會在霧蒙蒙的清晨蹲在街邊喂學校的流浪貓。他親眼目睹溫紓陷入夢魘時恐懼無助。見過她酒後抓著他衣袖,杏眼濕漉,難過的仿佛失去全世界。少女眼睫輕顫著向他訴說情意,嗓音柔軟無助,哽咽的字不成句:“我、我回頭了,可他就是很好啊……”他不好。周景肆鬼使神差的想,原來是她。一朝淪陷,無可救藥。後來,他帶她去看“可可西裏”的海,為她單膝下跪,在少女眼眶微紅的注視下輕輕吻上她的無名指。二十二歲清晨牽著她的手,去民政局蓋下豔紅的婚章。#經年,她一眼望到盡頭,於此終得以窺見天光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
最先動情的人,剝去利刃俯首稱臣。年少時,江野愛玩,阮媚夠野。兩個人臭味相投,瘋狂肆意。後來,江野紅著眼將她堵在好哥們兒房間。咬牙切齒:“阮媚你夠狠!”從前有個姑娘撿到一束光,在日落時親手還給了太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