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頭漸漸西移,沈慕森坐在沙發上一不,他面前的桌子上散了許多煙頭。他的手中也夾了一支煙,卻不吸,任它緩緩燃盡。香煙的煙霧裊裊上升,在的照耀下,恍忽也了紅。
夕的余暉映照在沈慕森上,他側致,周圍煙霧籠罩,從遠看來,他就像是一幅靜止的油畫。
沈慕森最后還是妥協了,藍嵐也回到東川幫助沈慕森。東川的合作伙伴一一回歸,東川確實也在慢慢站穩腳跟,雖然沒回到以往的巔峰狀態,但也比先前好了許多。但泰華確是被徹底放棄,從此一蹶不振。
東川好像回到了未收購泰華的時間,藍嵐還是那個藍嵐,沈慕森還是那個沈慕森,好像一切都沒變,一切都回到了正軌。沈慕森有時也會恍惚,在泰華的那些時候,就好像是一場夢一樣。那蕭羽濛呢?也是自己那場夢中的一員?
藍嵐在東川從不提蕭羽濛,好像他們從來沒有遇見過。沈慕森偶爾也會想起蕭羽濛,但那種思念很快就被大量的工作給開了。東川畢竟剛過氣,還是有很多事要忙的。
東川與宋氏的“戰爭”暫告一段落,一切都回到原點,有關東川的事兒也沒人再提起,他們和蕭羽濛的相愈加自然,也沒人再提起當初的事兒,畢竟人總要往前看的。蕭羽濛有時也會恍惚,好像什麼都變了,又好像什麼都沒變。
蕭羽濛在宋氏也徹底站穩了腳跟,宋彥華雖然恨不得沈慕森死,想把東川徹底搞垮。可自打傳出沈慕森為保東川而舍棄泰華的消息,宋彥華著實氣了好久。
要是沈慕森不舍得泰華還好,宋彥華再在其中運作運作,遲早能把東川也拉下水,一舉兩得。可沈慕森突然開竅了,東川可不是泰華,沒那麼容易被搞垮,再說從況來說,這本來也和東川沒什麼大關系。
宋彥華焦急地想問蕭羽濛有關東川的事兒,蕭羽濛也狡猾,裝作很委屈的樣子,“我從前是在泰華上班,了解的數據大多又是泰華的,和東川沒什麼關系。我就算是告訴您了,也沒太大幫助不是。”
就這樣,蕭羽濛一問三不知,再問就雙淚漣漣,“沒想到沈慕森這麼絕,泰華好歹也也為他賺了不錢,這還沒出什麼大事兒呢,就被果斷的放棄了,幸好我離開得早,可是泰華里那些員工該怎麼辦呀!”
宋彥華對蕭羽濛的無恥程度的認識,又拔到了新的高度。泰華和東川合并,蕭羽濛被委以重任,兼管公關部與市場部,要說不知道一些,鬼都不信!
可宋彥華卻不能拿怎麼辦,蕭羽濛才能不低,手腕不弱,這才幾天,就把公關部上下治理得服服帖帖,就算是對一向挑剔的陳瀟,也不得不承認,蕭羽濛的才能無可挑剔!要是無緣無故開出蕭羽濛,怕是會引得很多人不服。
宋彥華覺得小不忍則大謀,東川算個什麼東西!它本就比不上宋氏。只要能將宋氏完全地把握在手里,滅一個東川,豈不是易如反掌。宋彥華深吸一口氣,他被蕭羽濛氣得不輕。現在他只給蕭羽濛兩條路,要麼為他所用,要麼去死!
蕭羽濛應對完宋彥華后,只覺得心俱疲。不僅僅是因為和宋彥華周旋,更是聽到沈慕森拋棄泰華。蕭羽濛現在很迷茫,泰華已經不在了,做這些事還有意義嗎?不過也沒糾結多久,蕭羽濛畢竟不是容易搖的人,開弓沒有回頭箭,再怎麼難,也要走下去!
蕭羽濛開始留意宋氏每一期新招募人員的資料,要從中選出合適的人才,然后培養心腹。新人是最合適的,他們大多是剛從校園中走出來的,心思比較單純,相對來說比較好控制。
蕭羽濛看了許多資料,確實有幾個很優秀的人,在心里把他們幾個的名字給標注下來,要重點觀察。蕭羽濛覺得還需要好好考驗考驗他們,總得看看他們是不是有什麼真本事。
就在招聘結束后不久,蕭羽濛從同事的閑談中總是聽到一個新員工的名字,好像是潘錦鵬。
同事甲神兮兮的:“你有聽說最近新來的員工,那個潘錦鵬的沒?”
同事乙捧著臉,“怎麼沒聽說,他腦大而且幽默,而且一點兒也不像那些剛畢業的大學生那麼怯場,最重要的是,他長了一張‘小狼狗’臉,他有不懂的問題時,那疑的小眼神兒簡直萌死個人。
同事甲嫌棄地推了推自己的朋友,“哎,你的口水,你要認清現實,你們兩個沒可能,你也不看看,人家才多大。那麼的草,你也下得去口?”
同事乙撇了撇,“之心人皆有之,我就是想一下。”捧臉嘆氣,“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恨不相逢未嫁時呀!”
同事甲看著做作夸張的神,被惡心地抖了抖子,真是一言難盡!
蕭羽濛角搐地看完全場,調出自己腦海中有關潘錦鵬的資料,嗯,蕭羽濛點頭,還真帥的。蕭羽濛這麼說真心沒有看不起他的意思,實在是看到他資料的第一眼,就只能發出這種慨。
潘錦鵬是宋氏新招的剛畢業一年的大學生,是蕭羽濛重點關照的新員工之一。潘錦鵬讀的大學很不錯,學得還是公關,就是不知道有沒有學出什麼名堂。不過最引人關注的其實不是他的學歷,而是容貌。
潘錦鵬的容貌很好看,是一種很爽朗大氣的好看。他又笑,給人一種很的覺。蕭羽濛選人的時候也有考慮相貌,并不是說蕭羽濛有什麼歧視,只是公關部有時候需要需要與各式各樣的人打道,長得好看一些,總會方便一些。
長得好看,格外向,人緣兒好,幽默皮子好,且專業符合。蕭羽濛仔細考量的好久,在心里為他打了個對勾。現在需要做的就是向人事部要人。
蕭羽濛皮子利索,沒條件也能說有條件。況且潘錦鵬的各項條件都非常適合公關部,盡管潘錦鵬很歡迎,蕭羽濛還是憑著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把他給“搶”到了公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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