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云的嗅覺很敏,微微一聞,便將香水分辨出來,植型,以野外一些清香的植為原料,清香淡雅,給人清新愉快的覺。
殺手用香水,而且是在執行任務時,毫不怕香水味道將自的位置暴,這是對敵人的一種輕視和譏誚,同時也是自信的象征。
這是一名囂張的殺手。
這是燕云在聞到香水味后,灑然一笑的原因。
此地位于喇叭狀山坳最深,燕云就趴在山崖邊,山風呼嘯,香味一閃即逝。
仔細辨別此地的風向,隨后燕云的眼神落在左方崖壁下,那里林木并不茂,甚至可以用稀松來形容,一眼便將景盡收眼底,很難引起人注意,更沒有人會想到,殺手會選擇這種容易暴的地方蟄伏。
然而,燕云卻是自一草坪下,發現幾毫米長黑黝黝的槍口。
很高明的殺手,反其道而行,狙擊位置并沒選高地,也沒有選擇藏茂的樹林,而是一片近乎荒蕪的地段,尋常人本不可能留意此地。
燕云不聲的向左移,來到殺手與莫家四人兩點一線,赫然發現,此地與莫家四人返回必經之地上,有一小截路段竟然無視線阻礙。
而黑黝黝的槍口瞄準位置,赫然便是那一小截路段,一旦莫家四人返回經過那一截路段時,殺手必然會開槍狙擊,屆時恐怕神仙下凡,莫老爺子也無法得救。
燕云心中一凜,暗道大
叔讓自己親自前來,果然是有貓膩啊!
這個殺手絕非等閑,先是大膽的在執行任務時使用香水,而后蟄伏于山坳最不可能的地方,一切都反其道而行,你可以說他膽大,更可以說他自信。
自信與實力正比,殺手天生謹慎,能夠如此囂張,必然有其囂張的資本。
那一截路段只有半步距離,莫老爺子經過的時間極短,機會可以說是稍縱即逝,但殺手顯然對自己有信心,哪怕是千分之一秒,也夠他開槍殺死目標人了。
燕云再看一眼莫老爺子,此時吊祭已經結束,莫老爺子拉著莫樂即將離開。
此刻就算前去通知莫老爺子,時間也已經不夠,如果站在山崖上大聲呼喊,即便不會被便警察當作殺手篩子,也會讓殺手提前行。
以這名殺手的膽識,燕云毫不懷疑,他會直接站起來,將莫老爺子點殺。
正當燕云準備直接躍下懸崖時,他邊的樹林間出現了異,一名便警察巡邏至此,燕云一看,眼前一亮。
林笑也沒有想到,與燕云再次見面時會在此地,本來今天早早被局長拉起來,說是要保護莫老爺子時,林笑滿臉不高興,心想莫老爺子那種人也需要警察來保護嗎?說是保護,多半是結來的吧!
雖然不太樂意,不過局長以下半年的獎金威脅,林笑可恥的屈服了。
讓林笑意想不到的是燕云會出現在此
地,他對燕云有一些了解,后者出現通常都伴隨有難以遏制的麻煩,所以他看著燕云,投出了詢問的目。
見林笑如此,燕云笑著手指了指左下方。
林笑偵查能力極強,順著燕云的手指往下看去,瞬間便發現了下方草坪上黑黝黝的槍口,神一,立刻問道:“老規矩?”
說話間,林笑就在自己的警服。
幾年前,他與燕云便是因為一宗搶劫案而相識,當時況危及,燕云又不想暴自己,便將林笑的警服下來了,用來偽裝自己。
幾年后,兩人再次見面,又是在這種況下,林笑下意識的就要警服,心中也有些郁悶,怎麼每次跟這個男人見面,自己都要服,這太戲劇了。
“你要是個人,我倒是希,你每次跟我見面時都服。”燕云笑道。
“怎麼?”林笑抬頭,角微微搐,想反駁,不過看到下方草坪上黑黝黝的槍口,他也沒有心思反駁了,投出了疑的目。
“這麼好的活靶子,干嘛要下去跟他打架?”燕云一副困的表。
林笑拍了拍腦袋,暗道自己糊涂,同時對邊這個男人的無恥程度又有了一番見解,明明手超凡,竟然還無恥的想用槍。
“方法是好,可惜不能用,我這五四式配槍,用的是鋼彈珠,打不死人的。”林笑苦笑著將手槍拿了出來。
“……”燕云有些無語,不過還是
將手槍拿了過來,聊勝于無嘛!
“那就按照原計劃進行吧!你馬上聯系莫義問,半分鐘之務必搞定,一分鐘之讓所有人都趴下來。”
林笑會意,練且郁悶的將警服下丟給燕云,順手拿起電話飛快聯系數個號碼,最后終于聯系到了莫義問。
半分鐘后,莫義問的手機響了,燕云換好了警服。
一分鐘后,莫義問大喝一聲,所有人全部蹲在了地上,以墓碑做為掩飾。
如此同時,燕云如同一陣旋風,自崖壁上落,來到了殺手所在的草坪不遠。
砰!
草坪掀翻,一條黑影連續幾個閃爍,離開了原本一直蟄伏的位置,來到一座墓碑之后。殺手警覺很好,莫義問等人蹲下,他立刻意識到不妙,果斷轉移位置。
不過在這個過程中,槍聲連續響起,燕云手拿五四式手槍,連續扣扳機,子彈形幾道封鎖線。
一共八粒子彈,在瞬間飆出去,將殺手的前后路全部封死,不過可惜的是,這槍里面是鋼彈珠,雖然沖擊力很強,但只能在殺手上留下幾道傷口。
山巔上,林笑角微微搐,他可是親眼見識過燕云的手,讓向來自命手不凡的他大打擊,然而,此刻燕云與殺手狹路相逢,竟然用手槍輕描淡寫的擊。
輕輕吹了吹冒煙的槍口,燕云掃了一眼地面上的狙擊槍,心中有些震驚,這是一只M82A1,又
名“雷特”,號稱“重狙擊之王”,不但程高達兩公里,同時殺傷力極大,通常都是用來摧毀輕型裝甲車的,如今卻被殺手用來殺人。
這簡直是大材小用,用“雷特”殺人,如果不是自己來的及時,恐怕此刻莫老爺子已經被擊殺醬了。盾嗎?在“雷特”面前,輕型裝甲車都沒用,更別說盾了。
“出來吧!”燕云著墓碑說道。
殺手沒有回答,心中有些郁悶,他想不到竟然有人能發現自己的藏之所,香水泄自己的行蹤嗎?這種機會很小,小到近乎渺茫,但這也是唯一的解釋。
不過,能用一縷香味發現自己的藏之所,來人必定是個高手啊!既然是高手,你他媽的在近況下,好意思用手槍嗎?
雖然子彈是鋼珠彈,但打在上還是會破皮流的,雖然殺手能夠忍著巨大的疼痛,但誰愿意白生生挨槍子啊!
殺手的郁悶,漸漸轉化為憤怒,通槍支的他,已經自槍聲中聽出對方使用的是五四式手槍,這種槍一次只能連發八粒子彈,剛才默數之下,八粒子彈已經全部出。
也就是說,對方手中手槍并無子彈了,而此地又有不便警察,殺手不想將自己困在此地。
時間托的越久,對他越是不利,所以,殺手在調息片刻后,準備主出擊突圍了。
當然,突圍時,首先要將那名無恥的警察給殺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