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禮跟陶夭兩人抱著陶小寶回去時,錢多多又是積極地給拿瓶,又是提醒陶夭不要忘了把尿片給拎上,隻差沒有雙手拉一條橫幅,表示歡送之了。
“是誰說的,小寶是你的心,是你的肝,是你的心肝寶貝甜餞?嗬,人。”
陶夭一手拿著錢多多遞給過來的瓶跟尿不,另一隻手裏拿著陶小寶的玩,懷裏還被塞進一包嬰兒巾,一雙風的眉眼微微上挑,嘲弄地斜睨著錢多多。
現在臉上寫著,“趕走,不送”幾個大字的人誰?
錢多多不甘示弱,“對撒。我們人就是這麽喜怒無常,巧舌如簧,善變,不可理喻的撒。”
嘖嘖,親生鵝子拉粑粑,鼻子得比誰都快,比誰都,全程跟一樁柱子似地杵在那兒的人,也不知道哪裏來的勇氣挖苦。
兩人雙口相聲似地對話,令季明禮忍俊不,低低地笑出聲。
這一笑,不得了,完全將陶夭的火力給引了過去,陶夭瞇起眼,俏臉生寒,“怎麽?在季老師心目中,我就是喜怒無常,巧舌如簧,心善變,不可理喻的人咯?”
錢多多:“……”
我幺幺姐這麽不可理喻,我姐夫到底是怎麽得了的?
難不,我姐夫跟全天下的男人一樣淺,也是看臉?
普通人一聽就聽出陶夭話語裏頭的火氣,季明禮卻像是完全沒聽出來,他沉片刻,眸認真地道,“隻要是你,我都喜歡。”
錢多多:“……”
對不起,是我見多怪了。
就祝你們新婚快樂,天長地久,子孫綿延了!
嘿呀,一言不合就說話什麽的,太犯規了!
芙頰飛上兩抹緋紅,忽然就跟被點了啞似的,那才剛剛冒氣的火氣,“滋”地一下就被季明禮的坦言語給澆滅了。
媽呀,季明禮本就是點亮了話技能吧?
眼看著門口這兩人又含脈脈地對視上了,對狗糧實在沒有任何興趣的錢多多把季明禮跟錢多多兩人往門外用力一推,“時間很晚了,兩位,慢走,不送。”
說罷,“咣當”一聲,錢多多麵無表地關上了房門。
陶夭這會兒心裏不滋滋地,被錢多多推出了房門,也不生氣,反而十分大度地告訴季明禮,自己十分能夠理解來自一隻資深單狗對紅果果的嫉妒。
在房間裏將陶夭每一個字都聽得格外清晰地錢多多:“……”
好想跑出去把這人給揍一頓啊!
一想到自己本就不是人對手,衝出去也隻有被單方麵,於是隻得作罷。
……
“給我吧。時間不早了,季老師,你也早點睡呀。”
回到總統套房,陶夭把手中零零總總的東西隨便往床頭一放,手去抱過睡當中的陶小寶,催促季明禮早點回房休息。
“不用。我來就好。”
季明禮搖了搖頭,還是堅持自己將陶小寶給放在了床上。
潔癖加上強迫癥,季明禮又將之前陶夭隨隨便便往床頭一放的東西,整整齊齊地給放好。
陶夭打了個嗬欠,“實在不懂你們這些強迫癌跟潔癖癌,現在擺放地這麽整齊,明天不是照樣會嗎?還不如省點功夫,反正東西找得到不就行了?”
這個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大概,不是生和死,而是懶癌跟潔癖癌之間的距離。
季明禮有潔癖,又有強迫癥,一定要邊的東西規整好才可以,但是他對陶夭從來沒有那麽方麵的要求。
沒有多做解釋,拇指揩去陶夭眼角的生理眼淚,季明禮關切地道,“是不是困了?困了就先去洗漱吧。”
陶夭在車上沒睡夠,又逛了一晚上的街,這會兒睡意確實是上來了。
陶夭點了點頭,臉蛋無意識地蹭過季明禮的掌心,轉去了洗手間,“是好困,我先去洗漱了。”
季明禮低頭,凝視著自己的手心,微微地將手指收攏,上麵還有幺幺臉頰的餘溫。
陶夭洗完漱,從洗手間出來,季明禮還沒走,他坐在床邊,在拿著手機,拍小寶的睡。
陶夭打著嗬欠走過去,一隻手抓起放在床上的睡,拍了拍孩子他爹的肩膀,“我說,小寶爸比,咱們明天再拍也一樣,你兒砸不可能一天之就大變模樣,啊。早點回房休息睡。晚上逛了那麽久的街,難道你一點也不累嗎?”
對於經常爬山,鍛煉的季明禮而言,晚上就逛街走的那點路,還真的算不得什麽。
當然,不累,並不是季明禮到現在都沒有來開的原因。
季明禮依言收起了手中的手機,盡可能讓自己並不那麽突兀地,語氣自然地道,“酒店的工作人員說,沒有多餘的房間了。”
陶夭:“……”
嗯?
季明禮顯然沒有太多扯謊的經驗,隻這一句話,就紅了耳尖。
嘖。
也不能太小看老實人吶。
陶夭在季明禮麵前站定,彎腰,湊近季明禮的耳畔,“季老師,你的耳朵紅了喲?”
季明禮不自覺地抬手自己的耳朵。
陶夭溫熱地氣息噴灑在他爾耳後的,這次,他連耳尖都紅了個徹底。
“季老師,有沒有人告訴過你,你真的很不適合扯謊吶,嗯?”
季明禮張了張,尚未回答,隻聽陶夭接著又問了一句,“季老師,你是想和我一起困覺嗎?”
北城大學的百年校慶上,跟隨父母出席校慶的宋幼意一眼看到站在領獎臺上的白襯衣少年,襯衣洗得干凈發白,白凈精致的側臉微帶溫和笑意,細邊眼鏡泛著微光。旁人竊竊私語,談起這個金融系的天才少年賀憬,都夸一句努力,接連跳級考進名校,兼職賺生活費的同時,…
【1V1重生,甜寵,虐渣,娛樂,治愈】前世唐淺夏眼盲心瞎,錯把魚目當珍珠,作天作地,不僅將自己作死,反而連累愛她護她的老公。重來一次,唐淺夏發誓擦亮眼睛,抱緊老公大金腿,走上虐渣的道路。而前世清冷矜貴的男人,對于自家小嬌妻的轉變很是不適應。“唐淺夏,就算你親我我也不會讓你見那個男人的,唔......”話還未完,就被堵住嘴巴。男人臉上出現一抹薄紅,沒什麼出息的接受了來自小嬌妻的主動。 ...
逢夕喜歡宋卿時喜歡了整整七年 可是他對她的感情止於禮數,她始終沒能得到他的愛 圈裏人都知道他們的牽扯,也有人勸過他,但他只道:“真是當妹妹來疼的。” 一開始大家真的信了,她也信了 後來,她偶然聽見他要聯姻的消息,在見到他的聯姻對象後 她坦然放棄,背上行囊遠赴他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走經年 —— 逢夕是沈家丟失多年的女兒,當年機緣巧合被他找回來後,大部分時間都跟在他身邊 他自認爲很瞭解她,後來才知不是 他從未想過她會離開,可是她說走就走,斷掉國內全部聯繫 他一直以爲她柔弱,需要他護着,可是卻得知,她闖雨林、赴沙漠、奔北極,條件艱苦險象環生,而她卻義無反顧地衝在前方 宋卿時氣到失語,可真是厲害啊,阿夭。 - 在外期間,逢夕突逢意外 記憶力變得很差,隱約還記得一些人和事,忘得最徹底的卻是他 他好不容易找到她 再次相見時,她對他說的第一句話卻是:“我們認識嗎?” 所有人都看見宋卿時的臉色當場就變了 ——他迎來了他真正的報應 再後來,有人窺得 這位北城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滿身矜貴,卻將小姑娘抱於懷中,折下身段親自哄她喝藥:“再喝最後一口?” /既然你記不住我,那我們便於今朝相愛熱吻,且渡今朝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