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不悅的皺起眉頭,側首看著那已經站起來的俊男人,“你這就求好了?”
蔣男在話音落下,就把拽到前。
他一手扣起的下,另一只手挲著戴著戒指的無名指,低低繾綣的道:“戒指都戴上了,還不算求婚功嗎?”
安歌無語的翻了個白眼,“我可沒答應。”
“安小姐,答不答應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其實心還是滿心歡喜的。我們前半生誤會太多,也錯過太多,總是拖著不復婚對你并沒有好呢。我們有兒有,如果再補一張結婚證就足夠圓滿。可人這一輩子哪能是一張結婚證以及孕育一雙兒就足夠滿了呢?無論是婚姻還是男,都是需要用心經營的。我雖然現在做好了經營我們的準備,但如果你遲遲不肯復婚,難保會有別的人趁虛而,到時候再因此誤會不斷,你說你虧不虧?”
安歌:“……”
“復婚吧,蔣太太,我已經等了太久太久了。”
山頂的風很大,吹得人汗孔都跟著綻開,冷得安歌都不打了一個冷戰。
像是認命了一般,趨于現實,也趨于自己的心,良久,道:
“我不要舉行婚禮,不要那些高調又夸張的派頭,這些對我來說只會讓我想起在我遭痛苦的這五年里,你跟別的人在一起快活,我會膈應。”
蔣男在這時捧起的臉,薄含住的,繾綣吮吻了幾次后,氣息稍顯沉地道:“好。你說什麼便是什麼。”
雖說安歌不同意舉行婚禮,但蔣男還是在部給舉辦了一場小型的婚禮。
就只是請了圈至好友,以及雙方的親人,在一個小型的教堂里見證了他們的幸福。
就像是所有關于詩詞里描繪的那般好:且以深共白頭。
**
數年后,京城戰公館,燈火輝煌,熱鬧非凡。
戰公館的千金,戰念恩今日風訂婚,宴請了全京城的名流。
但,這場訂婚宴卻因為男主人高調背叛而戛然終止。
戰念恩一大紅抹晚禮服,形高挑出眾,頭發被高高的盤了一個漂亮的公主頭,兩鬢以及脖頸略有幾縷碎發隨意的散落著,整個人于璀璨燈下,艷得仿若墜人間的天使。
可那張艷的過分的鵝蛋臉上,再無平日里明艷的笑意。
那雙繼承了戰南笙好看的桃花眼泛著一水紅,可又那樣無聲的看著面前那張同樣妖孽無比的俊男人。
像是為了強調補充,西裝被穿出一落拓不羈意味的男人再次對慵懶開口道:
“我說過了,我打小就不喜歡你這種縱無比的大小姐,所以我不會娶你。”頓了下,“何況,我已經搞大了你表妹的肚子,你就算把天鬧出一個窟窿,我也不會跟你訂這個婚的。”
像是終于恢復了一知覺,戰念恩那張明艷的鵝蛋臉上溢出了一冷笑。
隨即,了好看的紅,視線從公孫子墨上撤回,落在他旁也就才剛剛年滿十八周歲的表妹臉上。
十八歲的孩,那可是人這一輩子最好的年紀了。
何況,孩還繼承了父母的優良基因,那簡直是貌與青春并存的人間靈了。
戰念恩視線在臉上停留了短短三秒,就開口波瀾不驚的說道:“戰芙蓉,你不知道他是我的男朋友,是你未來的表姐夫嗎?”
戰芙蓉,戰長生跟戰小五雙胞胎兒中的長。
都是被驕縱著長大的,若說戰念恩可以在京城橫著走的祖宗,那戰芙蓉也不遑多讓。
打小就跟戰念恩搶棟搶西,長大了更是變本加厲。
因此,面對戰念恩的質問,戰芙蓉就只是懶懶地扯,笑道:
“你也說了,是未來的表姐夫。而且墨哥哥名義上是你的男朋友,可據我所知,他連你一頭發都會吐,你們又算哪門子的男朋友呢?老話說,強扭的瓜不甜,表姐,我如今肚子里已經懷了墨哥哥的骨了,你們這個婚呢,就算你一哭二鬧三上吊,姑姑和姑父也不會同意你們在一起。所以……啪——”
話都沒說完,戰芙蓉的面頰就被戰念恩給怒扇了一耳。
戰芙蓉被打的尖了一聲,“戰念恩,你竟然敢打我?”
戰念恩在話音落下后,掄起胳膊又給了一耳,冷聲道:
“打的就是你這種不知廉恥的下流胚。即便我跟公孫子墨男朋友耍的不太順利,那也不是你做小三的理由。”
“夠了——”公孫子墨在這時冷冷沉聲,一雙妖的狐貍眼清冷的看著戰念恩,“你打做什麼?出軌的是我,著跟我談的也是我,你有怒火就往我上撒。”
戰念恩等他說完,那雙好看的桃花眼就變的更加霧氣朦朧了。
覺眼底有一層濃重的水汽,遮住了的視線,讓幾乎看不清面前男人那張俊無比的臉。
微微垂首,也微微合上眼皮,下眼底那團濃重的水汽后,才重新睜開眼。
看著視線里男人那張沉起來的俊臉,了瀲滟紅,自嘲地笑道:
“因為我舍不得對你發火呢,所以哪怕是痛心疾首我也不想對你說一句重話。”
聞言,公孫子墨就煩躁無比的扯了扯領帶,好似只有這樣那郁之氣才像是能完全紓解似的。
戰念恩的話還在繼續,嗓音有些低了,低到像是要跌塵埃里一般,帶著微末的乞求:
“是人都會犯錯,我不管你是因為興起還是苦心經營的跟戰芙蓉滾在了一起,這次我都可以原諒。把腹中的孩子理干凈,我們改日再舉行訂婚儀式吧。”
此話一出,所有賓客都無比的震驚,并開始低頭竊竊私語。
“嘖,霧草,這都能忍?”
“是啊。這要是普通人忍一忍自己深不已的男朋友出軌也就算了,可戰念恩那可是華夏的公主閣下啊,背景這麼強勢還如此的卑微,沒必要吧?”
“這你就不懂了吧?戰公主打小的心愿就是要嫁給公孫子墨,對戰公主來說,公孫子墨就是整個時代的夢。”
“可這夢已經化了泡影了啊,戰公主也太能忍了。”
“哎,這大概就是最破碎不堪的樣子吧。”
“太狗了。我要是戰公主,我都恨不能把這對狗男浸豬籠。”
“嗨,不用你出手,回頭涉及這三人的長輩就能把他們皮給了。”
“……”
在眾人你一言我一語中,戰念恩撤回自己的目,并轉要離開眾目之下時,被打的怒火中燒的戰芙蓉在這時住:
“戰念恩,我告訴你,除非是我爸媽打死我,否則我是不會打掉子墨哥哥的孩子的,你趁早死心吧。”
戰念恩因為這句話而止住腳步。
轉過來,看著戰芙蓉那盛氣凌人起來的臉,笑了又笑,道:
“十八歲就跟自己未來的表姐夫滾在了一起還搞大了肚子,甚至不惜高調的大鬧的訂婚宴,并在的訂婚宴上大放厥詞,我是不是太給你臉了?”
戰芙蓉被戰念恩的目看的心頭莫名害怕了幾分。
在這時朝公孫子墨的旁靠近了一步,虛張聲勢,道:
“木已舟,你改變不了既定事實。子墨哥哥不你是事實,我懷了他的骨也是事實,為什麼你就是非要著他不放,非要跟他定這個婚?是天下的男人都死絕了嗎?你非得跟自己的表妹搶一個男人,你是不是賤得慌啊?”
戰念恩眉頭在這時皺了起來。
無聲的看了會兒戰芙蓉那張梨花帶雨的小臉,最后視線從臉上移開,落在了公孫子墨的俊臉上,譏笑道:“你喜歡什麼啊?你說我驕縱跋扈,那呢?”
公孫子墨在這時出一香煙,邪咬在里點燃后,就波瀾不驚的說道:
“啊?雖然也驕縱跋扈,但卻令我心愉悅。可不像你全有八百個心眼子把人管得連氣都不過來。坦白來說,我跟你在一起的分分秒秒都窒息難忍。你說為什麼?”
戰念恩等他說完,抬手就給了他一掌。
這一掌打的格外沉重,都把公孫子墨咬在里的煙都給打掉了。
所有人也都因為這一舉,而倒一口冷氣。
可偏偏,公孫子墨渾然不的立在原地,對此沒有任何的表示。
這一掌并不能讓戰念恩解氣。
打完以后,做了幾次深呼吸,下腔里的洶涌怒火后,這才平心靜氣的說道:
“現在清醒了嗎?你不喜歡我,討厭我,甚至不想跟我訂婚,為什麼在我18歲的生日宴上高調追求我?耍我玩呢?”
話落,公孫子墨就冷笑了一聲,道:“你難道不知道原因嗎?還不是為了膈應霍卿?”
聞言,戰念恩眼瞳就因為難以置信而放大了幾分。
已經很多年沒有人在面前提到這個人的名字了。
打從十歲那年在戰公館不歡而散的一場家庭聚會后,霍卿就去了國外。
這些年,他偶爾也會回國,只是自那以后兩人就再也沒有見過而已。
仔細算起來,已經過去了十三年之久。
戰念恩怔了許久,才像是找到了自己的調子,“為了膈應霍卿?”
公孫子墨譏笑:“裝什麼啊?他打小就護著你,你不知道他喜歡你?”
戰念恩冷聲打斷他:“你特碼的噴。我跟霍卿已經十三年沒見過面了……”
公孫子墨打斷:“那又如何。這十三年以來,每每你的生日他都會花心思派人給你送生日禮,你們之間要是沒點什麼,鬼都不信。”
戰念恩覺得公孫子墨簡直就是無理取鬧,怒道:“他僅僅是給我送生日禮嗎?他給所有弟弟妹妹都會送……”
“是會送,但每次送給你的都很別致。”公孫子墨像是為了確定什麼,在這時瞇深了眸子,再開口就語出驚人了,“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十歲那年因為落水而著子在一個房間里待過。我公孫子墨眼底可容不下沙子,哪怕你們那時候年紀小什麼都沒做,但你也臟了。”
“啪——”
伴隨這道犀利的掌聲,整個宴會大廳的氛圍瞬間就驟冷了下去,安靜的落針可聞。
被人連續怒扇了兩個掌的男人,就算脾氣再好也會憤怒。
何況還是公孫子墨這種天之驕子?
他在緩過面頰上那陣火辣辣的痛后,就掄起胳膊要對戰念恩手時,戰念恩冷目瞪著他:“你試試看,你承不承擔得起打我的下場。”
公孫子墨那一掌自然是沒有真的落下去。
戰念恩的話還在繼續:“公孫子墨你腦子讓門給夾了?為了要取消兩家的訂婚,你就這麼敗壞我的名譽?”
戰芙蓉搶在公孫子墨前,開口道:“我親眼所見,還能有假?”
話落,空氣中就傳來一道無比冷拔的男低音,“親眼所見,哪只眼睛?想好了說,說不明白,那就挖了。”
因為這道聲音,所有人都下意識的朝聲音發源地看過去。
時間仿佛靜止,那恍若踏而來的男人雖然皮相致俊,可骨相卻極冷,即便他整個人都被燈所籠罩,但仍然著料峭人的寒意,讓所有人都不寒而栗。
戰念恩下意識的就轉過去,距離不到兩米遠的地方,容清雋氣質清貴又冷傲的男人踱步而來。
不知道是不是眼底本來就因為委屈而盛滿了水汽,還是因為頭頂璀璨的吊頂燈顯得格外迷離,此時的戰念恩整個人竟然無法將那仿若踏而來的男人看清。
冪冪之中,好似在哪里見過,可又無法確定是在哪里。
直至來人從面前經過,隨后立在了戰芙蓉面前,的大腦才因為戰芙蓉一句話而后知后覺想起來他是誰。
戰芙蓉因為男人上強大到不容忽視的冷拔氣場而虛張聲勢的道:“你是……霍卿?”
比起宴會大廳所有賓客的正式著裝,霍卿穿著極其的隨意。
金秋的季節,他自上而下只穿了件國風大長衫,同款白子,黑底布鞋,前佩戴著一串佛沉珠,有種說不上來的道骨仙風韻味,可他明明又那樣清冷。
他的嗓音如玉石墜地,叮咚悅耳,“把你先前的話,再說一遍。”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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