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第一縷過小窗,照亮了我的出租屋。
我從地板上坐起來,舒舒服服的了一個懶腰。
看著房間裡的景,我比之前更加滿意。
屋子裡現在是兩、兩只鬼,兩個男人。
昨晚啤酒炸的Party後,大家橫七豎八在地板上躺一片,分不清到底哪個是人,哪個是鬼,哪個是怨。
我起將張靈玲的拖到角落裡藏好,作發出的聲音吵醒眾人。
大家著惺忪的睡眼,看著我一個人折騰,不豎起拇指口稱贊:“沒有人的單狗,力就是旺盛。一大早就抱著來回折騰。”
按照昨晚的約定,今天張靈玲附在楊貴妃的白綾上,跟我一起去買下墓用的東西;康樂和小梅一起,人和怨之間的甜。
我們一起在樓下的蒼蠅小鋪裡吃了早餐之後,便分道揚鑣。
倒鬥(下墓)是犯法的,想要買倒鬥用的東西,也必須要到相對偏僻一些的地方才行。
我所在的小城,有一圈千年之前留下的城牆。城牆上坑坑窪窪、布滿彈孔的青磚,在炮火中見證了英雄戰士的勇敢,也在黑暗中見證了平凡小人的貪婪。
在那個戰火荼毒的年代裡,無數人流離失所,家破人亡。
許多人被無奈,幹起了倒鬥金的行當。
他們晚上下墓,鳴收工。帶著一夜的收獲,來到城牆腳下,趁著稀薄的暮,將得手的寶貝賣給城裡的有錢人,換幾鬥米回去養活一家老小。
久而久之,這種易方式,逐漸形一種固定的規模。
因為易的時候多在看不清人臉的早晨,綽綽之下,只能見到鬼影在城牆腳下晃。
所以,老百姓給這種專門易陪葬品的地方起了一個特別的名字:鬼市。
到鬼市上易,不能說“去鬼市”,也不能說“上鬼市”,更不能說“逛鬼市”,只能說“趟鬼市”。鬼市上假東西、來路不明的東西、非法的東西很多,其中有珍奇品,也充斥著假貨蒙人。“趟”這個字很有學問,水深水淺、水急水緩,自己去試,著石頭過河。
建國以後,朝廷取締了各地鬼市。
這種特殊時期形的易方式,也換了一張皮,在曆次嚴打的夾中,晦的生存在照不到的角落裡。並且,現在的它們,不僅僅在晚上出現,在極人能找到的暗,白天也正常開市。
今天,我就要趟一次鬼市,買點我需要的東西。
我來到南城牆腳下的古玩批發市場,輕車路的在裡面兜了幾個彎、繞了幾個圈,最後從一扇不大的小鐵門裡鑽了進去,裡面是典型的小胡同,道路很窄,只能容一人通過,複行數十步,才豁然開朗。目所及,寬敞大路兩邊到都是攤位,來來往往的行人手裡拿著手電筒和放大鏡走來走去。不管是買家,還是賣家,都不說話。滿坑滿穀的市場上空,籠罩著十分詭異的安靜。這就是鬼市。
鬼市有鬼市的規矩,攤主從來不說話,不吆喝,不拉買賣,全憑趟鬼市的人自己看;買家一般也不開口,手裡的手電筒照不照人。所謂英雄不問出,寶貝不問來路。不管是要,還是不要,全憑自己決定,一旦買家開口問價,就證明自己有購買意向,雙方議價結束達一致,就必須買下來。
我一路走過去,目在兩邊的攤子上逐一掠過,絕大部分是某寶版的工藝品,極部分屬於高仿的品,至於真品,走了半天還沒見到一個。
張靈玲和楊貴妃都是第一次來這種地方,兩只鬼一會兒瞧瞧左邊攤子上的銅鏡,一會兒看看右邊攤子上的發簪,嘰嘰喳喳的在我腰間白綾上討論不停。
我拐過一個彎,剛走沒兩步,就聽到楊貴妃的聲音陡然提高了幾分:“等等!”
我立在原地,目落在右手邊的攤子上,攤主是一個形容枯槁的黑瘦老頭,頭頂稀疏的白發紮一個小辮子,眼窩深陷,兩只眼睛空而無神,顯然是命不久矣。
楊貴妃的聲音有些激:“那……是我用過的簪子!”
張靈玲嚇了一跳:“貴妃姐姐,你說的是真的?這裡有唐朝的簪子?”
楊貴妃十分肯定:“沒錯,那肯定是我用過的簪子。我能到上面悉的氣息。”
我站在攤位前,順著楊貴妃的指引,看向攤位左上角擺的簪子。
老頭見我的目落定,順著我的目掃了一眼,微微挑了挑眉,繼續閉目養神。
我還沒來得及出手,就見一只指頭上戴滿金戒指的胖手了過去,一把抓起楊貴妃的簪子,湊到眼前,用手電筒照著仔細看了起來。
我不微微皺起眉頭。鬼市規矩:不能手搶。你看上的東西,如果別人正拿在手上看,必須等他看完,確定不要,放下東西離開時,你才能拿起來看。
看面前這個胖子上華麗的穿著和專業的鑒寶裝備,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雖說不是為了楊貴妃的簪子而來,但是這麼好的撿便宜機會,如果被這個胖子給搶走了。我會很鬱悶的。
胖子看了很長時間,在手裡猶豫不決了很久。
終於還是歎了口氣,搖搖頭放下,轉準備離開。
我一把抓過他剛剛放下的玉簪,連看都不看,直接問老板:“價位。”
聽了我的話,胖子驚訝的轉過頭。
鬼市規矩:看破不說破。易完之前,就算你看出來買家買的是假貨,也絕對不能說。
老板出右手手掌,小拇指從第二指節被砍掉,斷指的長一個圓球。
我點點頭:“請左手。”
老板出左手,出食指比了一個“一”。
左手每指頭代表十萬,右手每指頭代表一萬。
老板對這玉簪的要價是十五萬。
一唐朝的玉簪,還是楊貴妃用過的,賣十五萬,絕對是白菜價。
這種價格,如果不買,簡直就是傻子。
我當機立斷,一咬牙一跺腳,出右手,豪氣雲天的報價:“五百塊!賣不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