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格溫找到蝙蝠其實並不困難。
按照所說,來到這個世界後,出現的地點就是……蝙蝠!
沒錯,蜘蛛格溫從一開始就不需要去尋找蝙蝠,因爲登錄這個世界的地點就在蝙蝠,而且在瞭解了這個世界是蝙蝠俠世界後,蜘蛛格溫就在蝙蝠住下了。
爲了住的舒服一點,蜘蛛格溫還從外面帶了不的東西回來,有牀,有沙發,有茶幾,還有靜音發電機,甚至還有鍋碗瓢盆。
將整個蝙蝠打造了一個不錯的居住旅社。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整的壞境暗了一點。
不過對於蜘蛛格溫而言,這些其實是無所謂了,這裡雖然暗了一點,但勝在安全。
但是王博表示,自己沒有辦法在蝙蝠住下來。
因爲他一點也不喜歡這裡暗的環境一點。
“我覺得我可以去奈何島主住下來,哪裡雖然居住條件差了一點,環境了一點,但至還算不錯,而且法爾科家族在奈何島的實力,其實並不大。”
面對王博的提議,蜘蛛格溫一臉吃驚。
“你認真地?”
“我說的有什麼不對嗎?”王博反問道。
“不,沒什麼。”蜘蛛格溫想了想,決定王博說了沒錯,嘆了口氣說道:“如果你不願意住在這裡的話,我晚上可以送你去奈何島。”
“謝謝!”王博說道:“不過送就不需要了,我自己有,可以走過去。”
蜘蛛格溫:“……那好吧。”
時間推進到了晚上,等外面的天徹底的黑了下來,滿天繁星掛在天空時,王博向蜘蛛格溫提出了告辭。
“你真的不打算和我一起打擊法爾科家族嗎?”
蜘蛛格溫決定最後在挽留一下,“你的實力很強,如果我們兩個人聯手,一定可以擊潰整個法爾科家族。”
不過王博可不會這麼輕易的改變想法,“不了,我對打擊罪犯沒什麼興趣,而且絕我所知,布魯斯·韋恩很快就回來了,到時候,你可以和他一起打擊法爾科家族,我相信如果你們兩個人聯手,一定所向披靡。”
是的,如果蝙蝠俠的高科技在加上蜘蛛格溫的實力,什麼法爾科家族,小丑,稻草人,緘默,小丑通通不是他們兩個對手。
“那好吧。”
看到王博死活不願意答應自己,蜘蛛格溫最終放棄了勸說。
人各有志,對方不願意,也不能強求。
王博離開蝙蝠後,認準了一個方向狂奔不止,他並沒有前往奈何島。
因爲他很清楚,奈何島雖然安全,但居住環境太差。
所以他改變了注意。
法爾科家族雖然在整個哥譚市都擁有強大的實力,但也僅限於哥譚市而已,所以王博打算離開哥譚市。
天高皇帝遠,法爾科家族就算是在牛,也而不看把手延到其他的城市。
所以王博連夜出走,離開了哥譚市,在天明的時候,抵達了下一作城市。
哥譚市位於國東海岸的新澤西州。
而距離哥譚市最近的地方,就是大都會!
沒錯,就是超人克拉克肯特生活的大都會。
但是這個世界是蝙蝠俠的世界,雖然有大都會,但大都會並沒有超人。
所以這座城市非常的安全。
王博抵達了這座城市,就在這座城市住了下來,他賣掉了自己在木乃伊世界找到了一部分黃金,在大都市買下了一套普通的公寓。
這是一座複式公寓,傢俱齊全,環境還不錯,王博很滿意這裡。
從現在開始,這裡就是他的家了。
王博白天會在待在家裡,看電視,看小說,又或者是玩遊戲。晚上就會去大都會轉轉,看看大都會有名的建築。
比如星球日報的總部,這可是超人工作的地方。
可惜,這個世界沒有超人。
又一次王博路過星球日報的時候,腦海裡林一閃,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這個世界沒有超人,但自己不就是超人嗎?
要不,乾脆自己假扮超人,進星球日報,續寫一段超人傳說,讓超人出現在這個世界上?
不過這個想法一閃即逝,很快就被王博拋到了九霄雲外,他爲什麼要離開哥譚市,不就是因爲想要過平凡的日子麼。
現在突然想要裝超人,簡直就是自找麻煩。
還是平凡的生活更加適合自己。
每天起牀,吃飯,曬太,看電視,打遊戲,日子過的十分舒服。
但就算是如此,他的實力還是不停的蹭蹭蹭往上漲。
波紋氣功這種呼吸法對於現在的王博而言,簡直就是在作弊,彷彿一天二十四個小時都在曬太。
實力瘋漲的可怕。
來到大都會半個月之後,王博的力量正式超過了十噸,速度突破百米大關,也就是說,王博現在快速奔跑起來,一秒鐘就可以域一百米。
三分之一音速!
對於普通人而言,這絕對是塵莫及的速度。
而且他的視力和聽力,更是提升的可怕,他可以看到三千米開外的蒼蠅飛行的軌跡,以及蒼蠅煽的翅膀。
他還可以聽到方圓一千米之所有的聲音。
這一點對於真正的超人而言,可能不值一提,畢竟真正的超人擁有速,可以看到月球上的灰塵,可以聽到地球上任何一個角落的聲音。
但是,對於普通人而言,王博已經強大的可怕了。
碾普通的人類,沒有任何的問題。
尤其的王博的鋼鐵之軀,越發堅,王博有時候甚至懷疑,也許自己現在的,已經可以防子彈的攻擊了。
不過爲了自己的安全著想,王博並沒有嘗試用手槍攻擊自己。
萬一自己的還沒有堅到防子彈的地步,給自己來上一槍,豈不是要傷。他還沒有作死到這種地步。
所以王博制了心蠢蠢的想法,依舊過著平凡樸實的生活。
又過了幾天,第三個夢境終於來了。
那天晚上,王博睡之中,又做了一個夢,這一次他夢到了自己變了一個怪。
而且還是一個非常強大的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