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千尋有些恍惚。
歐尊長得真的是沒話說,他是見過長得最俊的男人,還有他上的氣質,王者一般,無論站在那裡,他都是最閃耀的那顆。
其實在軍訓的時候看著他一軍裝,邁著桀驁不馴的步子,臉上傲的神,還有霸氣的子,真的,太帥了!
絕對能讓人趨之若鶩的類型。
現在安靜認真的樣子,又溫的像個王子。
話裡,真正的騎著白馬的王子。
沐千尋用胳膊託著自己的下,好笑的看著他,“歐尊,你爲什麼一定要跟我訂婚?”
其實這個問題早就該問了。
爲什麼是呢?
這世界上的人千千萬,比好的一大把。既不是那種豪門大小姐能跟他相匹配的,也不是狗劇裡的灰姑娘,像歐尊這樣的人,怎麼也不到吧?
這個問題一直沒問,是覺得沒必要,也覺得一定不會得到滿意的答案。
所以問了也白問。
可是這一刻,溫在兩人之間蔓延,突然就很想知道,於是,這個問題就這麼問了出來。
連自己都覺得詫異。
歐尊給敷冰的作似乎頓了一下,然後擡起頭,看著,語氣無比認真。
“小乖,我喜歡你的。”
沐千尋覺心臟好像突然被猛力的撞擊了一下,就這樣毫無防備的被告白了,而且還是被歐尊這樣優質的男人,覺得,心裡溢出了一種古怪的滋味。
喜歡。
真的不算是告白。
可是這話從歐尊的裡說出來就完全不一樣了。
因爲歐尊的世,他的份,還有從小玩到大的環境。他在那裡都是被人圍著的優質種,對於人,他的第一反應就是反。
第二反應還是反。
第三反應就是無。
對人最好的覺大概就是無了,無就是沒有覺,不討厭,也不喜歡。
這在歐尊的世界裡,已經是很難得的存在了。
可是“喜歡”,這就完全超乎這兩種範圍了。
這就是,一點都不討厭,反而還喜歡,特別喜歡跟在一起玩,喜歡看著,逗逗,親親,惹生氣,在乎,保護,寵。
這就是歐尊的覺。
這段時間,他真的發現他喜歡。
像爬山這種事,他從來不喜歡與人爲伍,可是帶去玩,他就覺得很有意思。
最重要的是,他喜歡的不,不做作。腦筋轉的快,有眼力勁,識趣。
雖然有時候狗了一些,討好了一些。可是這些都是無傷大雅的手段,最重要的是,不讓自己傷和吃虧。
就這種隨和瀟灑,沒幾個人能做到。
反正歐尊就是喜歡,喜歡上的一切,的格他喜歡,的長相他喜歡,生氣的樣子他喜歡,委屈的樣子他更喜歡。
尤其是每每被他吻得暈頭轉向,眼神裡著迷離和迷惘,小臉緋紅的樣子,那副沉浸的模樣,彷彿在雲朵和海洋裡徜徉,他最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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