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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案手冊》 第二百六十一章 血案(十五)

我明白了,我什麼都明白了,看這這個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年,我終於明白,當時吳淼為什麼要發我那張圖片,他是要告訴我,在姜逸消失的同時,一起策劃已久的車禍,也正在發生。

人的主觀意識很奇妙,第一時間就會去關注比較大的事件,而姜逸的消失是同時進行的,車輛撞必然會造不小的聲響,在加上人群的涌,這個時候,那些圍觀者很有可能並沒有在意姜逸這個姑娘,而是將所有的注意力都附加在了這一起車禍之上。

等到人們回過神來,發現邊原本站著的姑娘變了一灘水,他們的主觀意識又將姜逸的消失,歸結於這個孩突然化水,死了,這樣一來,姜逸在眾人眼中就神奇的死了。

死人……是可以做很多事的,因為在我們的意念裡面已經死亡,就算找,也不知道上哪兒去找,這樣一來,最有可能殺死季明宇的,不就是姜逸麼?

可是姜逸一個小姑娘,甚至比母親都要瘦小的一個姑娘,是不可能將一個男人駕起,捆綁在天花板上的,更何況還要將他從二樓的樓梯,由下往上的拖拽上三樓,所以,假設姜逸就是殺害自己繼父的兇手,那麼旁,肯定還有一個人在幫助著

這個人是誰?會不會就是那個木雕的原型?

對,能夠用這種方式報復季明宇的,也只能是長期遭凌辱的姜逸了,利用人們的主觀意識編造人的錯覺,讓在場的所有人告訴整個嘉市的人,已經死了,是化水而死的,那麼之後做出什麼舉,人們的主觀意識,都不會將這些事,附加於一個死人上。

這樣就想得通了,只有姜逸沒死,這一系列的事,都想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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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這只是一個最有可能的推測,要將這些推測變事實,我還要去論證。

想到這裡,我又看了一眼那個年,而後嘆了口氣,轉就走向了電梯。

晚上十二點多,我獨自來到了嘉市廢棄車廠,管理員早已睡著,我想要不是我從汪洋家把汪洋挖起來陪著我一起來到這裡,管理員在被我吵醒的那一刻,就已經提著大刀將我砍死了。

「哎,我說,你最近是不是跟我們警隊幹上了,怎麼每個案子都要找我。」汪洋和我在管理員的帶領之下,走到了一滿是零件垃圾還有廢棄車輛的地方,一邊走著,汪洋還一邊跟我叨叨個沒完。

我瞥了他一眼,拿著手電筒就朝著前面的那一堆廢品站照了照,而後說道:「我有什麼辦法,誰讓這案子正好需要你們警隊呢?」

汪洋眉頭一皺,看著這諾大的一片廢墟,一臉無奈的問道:「那你特麼至告訴我,你為什麼要來找一輛電瓶車?我們警大隊已經判定,這事兒,是汽車司機的全責了啊?」

我嘆了口氣,也沒搭理汪洋,轉對著睡眼惺忪的廢車場管理員,問道:「我們要找的是昨天在三元路上發生事故的電瓶車,請問哪輛是?」

管理員微微一愣,道:「你怎麼不說清楚呢?是那輛白的電瓶車吧?已經被人領走了啊,就在今天下午三點多。」

管理員剛說完這句話,我的心頭瞬間一,猛地問管理員是誰取走了那輛電瓶車。

這裡是國家為了車禍或者因車禍而產生矛盾或民事賠償的汽車以及電瓶車而設立的,要取車,雙方必須先行協商好,協商完畢了,再由警大隊理,警大隊理完了,才會開出一個取車證明,所以來這裡取車是需要流程的,不是說隨便任何一個人,都能拿走裡面的任何一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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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發生到現在,也才過去了三十多個小時,按照汪洋他們的速度,三十多個小時,事故者還躺在醫院奄奄一息,這起事故,怎麼樣也得等到事故者死亡或者蘇醒,才能完全的協商完畢。

「嗯,是一個三四十歲的人,穿著一橘黃的大,一頭捲髮,上面還有一顆痦子,陪著來的還有兒,拿著一張你們警隊開的證明,我看過了,上面的印章都有啊,所以我就放了。」管理員還沒睡醒的後腦勺,緩緩地說道。

我撇眼看著汪洋,後者以一臉懵的狀態轉看著管理員,當即皺眉說道:「這起事故,從事故發生到現在為止,不過三十六個小時,那名汽車司機還在醫院搶救,我怎麼可能會開設這種證明,證明呢?你去拿過來。」

管理員微微一愣,道:「這個……汪隊長,您也不要為難我,你看看,我這管理廠每天進進出出幾百個人,每個人的單子我都要回收,我去開個回收紙屑的站點算了,您可不要這樣看著我,雖然規定是要回收單據的,但也沒有人照著做,所以……」

他說的義正言辭的,生怕我們不知道這裡的規矩是一定要回收單據的,不然有人來拿車,萬一有人冒領了,那麼責任到底有誰來承擔呢?

「你這裡,應該有監控攝像頭的吧?」我沒搭理汪洋已經氣到不能說話的臉,轉就對著管理員說道。

管理員點了點頭,而後立馬就帶著我們來到了他的辦公室

監控顯示就在今天下午三點十五分的時候,一名穿著橘黃後還跟著一個看上去也才只有小學生的孩走到了管理員的辦公室門口。

和管理員的對話,一直都是那個穿著橘黃人進行的,我看見管理員接過手上的一張A4紙看了一眼,然後就帶著們兩個人走到了廢車場提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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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鐘后,他們推著一輛白的電瓶車從管理員辦公室旁走了出去。

我遠程調取了當時廢車場門口的那一條路的監控視頻,們在取車之後,是往鄉下去的,並不是往城區方向,也就是說,們兩個人,應該是距離嘉市不遠的務農者。

「昨天那個出了車禍的電瓶車主人,現在在哪裡?」我撇頭對著汪洋問道。

我在來的路上,聽汪洋說,那個電瓶車的主人是個男的,所以絕計不會是那個穿著橘黃人,那……是教唆拿車麼?

我搖了搖頭,心想不對,如果兇手是那個男人,那麼他們千方百計的製造這一場車禍,又怎麼會在乎這麼一輛電瓶車,用一輛電瓶車,換取不跟警方接的機會,這應該是每一個人都會選擇的。

「那個人似乎只被刮破點皮,因為躲閃及時,這輛電瓶車從車頭過,汽車司機一踩油門,車直接飄到了兩條公路中央的柵欄上,一鋼筋橫穿而過,司機是差點死了,但是那個電瓶車的車主,卻一點事都沒有,想來,還真是不公平,明明是那電瓶車車主闖了紅燈,哎……」汪洋抱著雙臂,看著我,一臉無奈的說道。

「也就是說,當時你們警大隊趕到現場的時候,那個電瓶車的主人,還在對不對?」我問道。

汪洋點了點頭,擲地有聲的對著我說道:「那是必須的,要不然我還會站在這裡跟你嘮嗑?早就去找那個電瓶車的主人了,我記得,那電瓶車的主人大概二十七八歲,眼角有一顆紅的痣,左側后脖頸上面,有一條赤紅的紋,我看上去,應該是一條龍。」

「他什麼?」我繼續問道。

被我這麼一問,汪洋站在我面前愣是想了三分多鐘,卻還是沒想起來,只說這個案子他的確有參與,因為當時警大隊的事太多了,他們那時只是將這一起車禍當正常的通事故來理的,所以並不是他直接負責,而是將這一起事故,給了兩個實習警和一個老牌警去理的。

我白了汪洋一眼,也沒說話,只是默默的拿起手機,在我面前的這監控涉嫌頭前拍了一張照片。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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