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很快的陷了的泥沼之中。
雖然是在日本留學,可骨子里還是一個喜歡傳統文化,有浪漫風的小人。
喜歡唐詩宋詞,喜歡《詩經》,在《詩經》里有一句話是這樣描寫的——“士之耽兮,猶可也;之耽兮,不可也。”
于是還在的讀書期間,就為了男人私底下包養的人,就這樣在日本度過了四年的大學時。
眼看著就要回國了,的家里人打了三四通電話催促回去繼承家業,可被迷住了的單純的以為自己能和男人過一輩子。
因為的固執,和里面的人也就此斷了聯系,人選擇留在日本為那有夫之婦的人,在日本財閥包養一個婦是很常見的事,有錢人甚至可以三妻四妾。
而這個傻傻的人以為自己是男人的真,殊不知自己只是他眾多婦中的一個罷了,他偶爾給的溫也足夠惦念半天。
沒過幾年,生了一個小男孩。
男人很是喜歡這個孩子,于是將們母子回到了家族里。
這時,小男孩已經五歲了。
他在那見到了許多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兄弟姐妹,只是他們都不喜歡自己,因為他上流淌著華國的統。
他們用石頭砸他,把他推到在地上迫他學狗,還撕破了他的服戲謔的他“東亞病服”,辱罵他的母親是不要臉的賤人。
因為他的母親只是一個普通的留學生,并沒有像男人邊其他人那樣有著尊貴的家世。
在那里呆了還不到三天,小男孩不了了,他抱著母親哭訴,他不是野種,他想要見父親。
然而人只是抱著他哭,告訴他父親很忙,同他道歉。
日子一天又一天的過去了,這一年里,小男孩沒有見過父親一面。
只是沒過多久,母親突然收拾東西,說要帶著他回到了華國去見祖父。
小男孩早就厭惡了在這座大宅院里面的生活,他很高興自己終于要離開這地方了,忍不住和其他人炫耀而來起來。
他們是在一個下著大雪的冬日早晨,離開的。
走時,天空還是黑沉沉的一片,母親穿著一件的櫻花旗袍,這是男人送給的第一件禮。
他夸贊過的脖頸很,低頭時的溫就宛如詩人徐志筆下“那一抹蓮花般的溫,不勝的”
除此之外,再無其他。
人的老家就在a市,父親只是一個普通的木匠。
對于小男孩來說,祖父是個很神奇的老爺爺,因為他會做許多的小玩來逗他開心。
這是他第一次來到華,也第一次見到自己的祖父,那個白發蒼蒼的老人給送給了他一只手工木雕的小鳥。
他很喜歡這只木雕,將它掛在床頭,睡覺前總要看一看。
母子兩人在華國的日子過很是幸福恬淡,雖然小男孩見不到父親,可他每天早晨起來推開窗就是青蔥的田野,鳥語花香,也沒有人再罵、欺負的母親沒日沒夜的干活還吃不飽飯。
再過一年他就要上學了,他想過很多的愿,最強烈的一個愿就是和母親一樣為一名醫生。
然而好景不長,那個男人終是找來了。
就在那個雷雨的夜晚,男人殺了他的祖父。
等小男孩睡醒過來時,自己已經離開了親的祖父,前往了一個陌生的地方,母親的眼睛又紅又腫,像是哭過一般。
也是從那天開始,人開始變得神恍惚起來,時而清醒,時而糊涂。
這個期間,男人開始訓練他彈鋼琴。
他不喜歡彈琴,對于初學者來說著是一件很枯燥無聊的事,何況對于一個正在好玩年紀的小男孩來說,在鋼琴面前一坐就是幾個小時,他很是抗拒。
不過力量單薄的他哪里是男人的對手,只要他稍不用心,男人就會對他非打即罵。
那一首著名的《第十三雙眼睛》便是男人親自給他的。
初次之外,他還訓練小男孩練習各種各樣的武,目的是讓他殺人。
是的,殺人。
小男孩十二歲的時候,就被男人帶回了北平。
他以為這次和從前一樣只是讓他進行殺人練習。
哪知男人卻丟給了他一樁又一樁的任務,毫無疑問都是——殺人。
而他的音樂,他引以為傲的音樂,其實只是一件充滿了腥氣息的殺人武罷了。
外界稱贊他是天生的鋼琴家,是未來的肖邦和貝多芬;殊不知作為殺手的他,才是真正的天才。
真是諷刺至極。
就這樣,為了換取自己和母親的平安,小男孩不得不答應一個男人的條件——為他手中的刀。
就這樣年復一年的過去了,到他十八歲的時候,他已經殺了數不清的人。
那些人甚至還沒有見到他的模樣就無聲無息的死去。
而小男孩也從不記得他們的模樣。
這雙骨節分明,修長勻稱的手,適合于彈奏這世界上任何一種樂的手,其實早就充滿了腥。
然而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開始,小男孩長為了一名霽月風的年,他開始厭惡了殺人。
他想要帶母親逃離這個地方,可母親卻是深著那個男人,偶爾清醒的時候也是男人從外地回家的時刻。
即便到死,也不愿意離開他。
就這樣,他只能繼續殺人,因為他無法丟下母親一個人離開這狼窩。
直到有一天他參加了一個婚禮,任務是在婚禮上殺了那個懷六甲的新娘。
會場上唯一幸免遇難的是一個兩歲多的孩子,他躲在了椅子下面,睜著兩只可又圓潤的眼睛看著他,目里充滿了恐懼。
哇哇……的哭聲刺激著年繃的神經。
他從不相信這弱強食的世界里還有報應這一說,可他看著那雙孩子無辜的眼睛時,他猶豫了。
如果不殺了,這個孩子將會后患無窮;
殺了他,他只是一個一歲的嬰兒!
糾結了一番,他最終選擇捂住了孩子的眼睛,殺了他的父母后再將他送到了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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