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最毒婦人心!
鄭岳,并非孤獨一人。
他,也有家人,也有父母,也有家。
準確來說,他乃是江都家族,鄭家大。
但這個家,他已經很久,沒有回去過了。
當年,母親去世后,父親便沒有經過他同意,續弦娶了眼前這個人。
自從這個人嫁進了鄭家以后,便開始和他作對。
想出各種計謀,讓他和父親之間,產生矛盾。
譬如,會故意打碎父親最的古董,進而污蔑是鄭岳。
這種事,鄭岳自然不會承認。
但是,李慧秀又會買通家里的傭人,來“證明”,是鄭岳打碎了父親的古董。
一次兩次,父親自然不會說什麼。
二人,畢竟是父子。
就算真有什麼事,為人父,也不會真的對自己的兒子怎麼樣。
可是次數多了,父親也會生氣。
最終,在李慧秀的設計下,日積月累,父子二人,終于產生了間隙。
那一次,李慧秀污蔑鄭岳,取的。
此事,父親自然不信。
李慧秀,便引父親搜查鄭岳的房間。
然后,在鄭岳的床上,發現了那些。
這一次,父親拿起鞭子,對鄭岳,施行了家法。
鄭岳難以忍,便離開鄭家。
他為何會離開家門,早早便外出闖?
就是因為這個人,使得他,不得不離開家。
這件事,一直是鄭岳心口上的一刺。
即便為了萬人敬仰的帝師,這刺,也一直沒有去掉。
最本的一個原因,是鄭岳,不想去面對這件事。
本來,鄭岳回到江都之后,一直盡力不回鄭家。
甚至,連想都沒想過。
可沒料到,李慧秀,竟然會找到他。
往日種種記憶,隨著這個人的到來,重新出現在鄭岳的腦海。
一抹殺意,緩慢涌現。
“你,找我有事?”
鄭岳心寬闊,只要不及他的底線,那他就很會去討厭一個人。
可是李慧秀這個人,他,非常的討厭。
聽到鄭岳語氣中的冷厲,李慧秀神一冷。
接著,微笑了起來。
面容和煦,就像真的與很久未見的兒子重逢。
可鄭岳知道,是在偽裝。
這個人,演技湛,能夠將人耍的團團轉。
如果去當演員,想必會是一個老戲骨。
“小岳……”
李慧秀循循善:“都這麼多年了,過去那些事,也該放下了。”
“跟我回去見見你爸吧!”
“你不知道,這麼多年,你父親他有多想你。”
說著說著,李慧秀抹起了眼淚。
裝模做樣。
“假惺惺的了,你的目的,我怎麼會不清楚。”
鄭岳瞇了瞇眼,神冷淡。
“目的?
我能有什麼目的,小岳,你想多了。”
李慧秀依舊滿臉微笑。
心里,對鄭岳的警惕,無比痛恨。
該死,難道被這小子發現了?
“怎麼,你難道要我說出來?”
鄭岳輕蔑看著李慧秀。
“如今鄭家無后,你是怕我不回去,無人繼承我父親的財產,大權旁落吧!”
雖然,鄭岳沒有回過鄭家。
但鄭家所發生的事,鄭岳還是知道一些。
比如,父親在和李慧秀結婚以后,并沒有生下一男半。
如此一來,鄭岳,依舊是鄭家大,也是鄭家,唯一的繼承人。
在這種況下。
如果鄭岳不回去繼承家產。
那麼,鄭岳的父親,可以將財產給鄭家其他人繼承。
或者干脆,全部捐出去。
鄭家祖訓,人不得掌權。
到時,李慧秀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更何況,鄭岳父親早就寫好了囑。
那就是鄭家財產,必須由鄭岳繼承。
而如果,鄭岳繼承了家產,那麼為鄭岳名義上的母親。
李慧秀就可以當鄭家的皇太后。
到時,鄭家,說了算。
聽到鄭岳看穿了的目的,李慧秀笑容收斂。
“沒想到,識別三日,真的要刮目相看。”
李慧秀明明比鄭岳矮很多。
可下微抬,反倒給人一種高高在上的覺。
“既然都被你看出來了,我也懶得裝了。”
“鄭岳,你如果想以后過好點,那就照我說的做,不然有你好看。”
“明天,是你父親六十大壽,這是請帖,你必須給我乖乖到場。”
“聽到了嗎?”
六十大壽?
已經到了這個年紀嗎?
為人子,鄭岳不心酸。
或許真的,應該回去看看了。
他接過李慧秀手里的邀請函,說道:“鄭家的問題,是到了該解決的時候,你可以滾了。”
李慧秀表驟冷。
“鄭岳,別以為在外面混了幾年,就自以為能翻天了。”
“在我眼里,你什麼都不是。”
“我明天,在鄭家等著你。”
說完,李慧秀坐上蘭博基尼,呼嘯而去。
鄭岳則回到家中。
然然已經睡下。
他進到然然房間,替閨蓋好被子。
等再出去,發現陳秋寒在啃面包。
“沒吃晚飯嗎?”
鄭岳問道。
陳秋寒無奈地點了點頭。
鄭岳笑了笑,說道:“吃面包對不好,我們去外面吃吧!”
“可是,都這麼晚了。”
陳秋寒有些意,的確不喜歡吃面包,然而時間已經很晚。
鄭岳直接將陳秋寒手里的面包放下。
“還不算晚,走吧!”
陳秋寒不再猶豫,穿好服走出家門。
李慧秀開車回到鄭家。
鄭家別墅,金碧輝煌,桌上拜訪著許多古董,墻壁上著巨幅油畫。
臥室里,鄭岳父親鄭明半癱在床上,骨瘦如柴眼神癡呆,頭發如窩般雜。
砰!
李慧秀一腳踢開房門,來到鄭明床前抱臂冷笑。
“鄭明,你養了一個好兒子啊!”
鄭明睜開眼睛,看到李慧秀,表怯懦恐懼。
“老……老婆,我好,能不能給我一點水喝?”
啪!
李慧秀神猙獰嫌棄,一掌扇在鄭明臉上,耳聲清亮。
“老東西,還當我是你老婆呢?”
“……你剛才,聽沒聽到我說的話,我說你兒子鄭岳,回來了。”
鄭明的眼神,有了一瞬間的清醒。
“兒子……我兒子回來了?”
李慧秀呵呵笑道:“很高興吧,我已經把你六十大壽的邀請函給他了,他明天就回來。”
說話間,李慧秀手住鄭明下。
“你說,我應該怎麼對待他呢?”
鄭明臉,明顯的慌起來。
“求你不要對付我兒子,我愿意更改囑,將鄭氏集團全部給你。”
“更改囑?
你現在就是個半瘋子,這種況下更改的囑,你以為有法律效應嗎?”
李慧秀早就問過律師。
囑想要生效,就必須在當事人清醒的況設立。
而鄭明,現在就是一個半瘋子。
一天當中,至有一大半都神志不清。
這樣的況下立下的囑,本不備法律效用。
甚至,還可能會被提起訴訟。
李慧秀不想冒險。
“那小子敢回來,那就宰了他,這樣不是更好嗎?”
一名長相英俊的男子,出現在李慧秀背后,雙手環住李慧秀的腰。
他是李慧秀的婦,周然。
就在鄭明的面前,二人你我濃。
接著,李慧秀說道:
“真宰了,說不定會會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最好的辦法,就是把他像培養一條忠犬。”
“一條只聽從我們命令的忠犬。”
言罷,兩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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