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2分30秒完1000長跑,限期一星期。”任禾只是稍微思考了一下便沒有把這個任務放在心上,他記得前世的1000米長跑世界記錄是2分11秒完的,自己這個遠沒有到人類極限。按照他現在重和力量比來看,這個任務應該不是多難完。
趁著班級里最混的時候任禾帶著楊夕一路跑出校園,然后向著楊夕家的天臺出發,兩個跑出校門的那一刻相視一笑,任禾笑道:“我這算不算把你帶壞了?以前逃過課嗎?”
“沒有……不顧很早以前就想逃節課試試了,其實逃課的覺,還刺激的……”楊夕思索著回答道。
“你以前經常跟你爸出國嗎?那你平時上學怎麼辦?”任禾一直有點不解這個問題,到跑總不能到轉學吧。
“自學啊,我的許多課程還有我的樂啊音樂啊,都是靠自學的,還好,能趕上進度,”楊夕解釋道:“一般換個地方我大多數時間還是呆在住看書。”
“你爸帶著你到跑是擔心你沒人照顧嗎?你媽媽呢?”任禾好奇道。
“不是擔心沒人照顧,爺爺想把我接過去,但我爸擔心我沾染上一些壞病,他覺得我跟著他出去見見世界是什麼樣的,看看經濟條件好的國家和差的國家,有助于我自己的心智長,至于我媽……和我爸離婚了,自己做了點生意,他倆有時候一年也見不上一面所以就干脆離婚了,”楊夕提到自己媽媽的時候稍微有點低落。
擔心跟著爺爺生活站上壞病?任禾思索著這句話怎麼這麼別扭,他覺得最靠譜的應該是楊恩擔心楊夕在京都沾染上紈绔習慣吧,爺爺慣著孫那是很正常的事。
至于楊夕的媽媽,任禾估計倆恐怕很見面了吧,也不知道這是個什麼樣的人,話說那也是自己定的未來丈母娘來著……
到了天臺上任禾又神兮兮的從兜里掏出一張疊好的信紙,楊夕算是服了他了,非要這樣弄的跟書一樣,一把把信紙從任禾手里了過來:“這次寫的什麼歌?”
“去大理,”任禾笑道:“今天不用你給我伴奏,我自己來!”
他現在的吉他技巧莫名奇妙的給升到了大師級,說實話是有點肋的,他寧愿再來個流淚藥水,然而既來之則安之,任禾是個隨遇而安的人。
楊夕臉上出驚訝的表:“你會彈吉他?怎麼早點沒聽你說過呢?”
“咳咳,”任禾臉上有點尷尬,這不是剛得到的獎勵嗎,他只能一本正經的解釋:“我一般是不會彈給別人聽的,必須要是合格的聽眾才行,現在我覺得你合格了!”
楊夕噗的一聲笑了出來,發現任禾這個人最大的特點就是臭不要臉,不過跟這種人在一起總是能特別的快樂,笑道:“行了別得瑟啦,趕唱給我聽。”
“,聽好了!”任禾挑挑眉瞬間進了某種緒里,楊夕看著他的神態,忽然不知道為什麼覺這個自己最好年華里遇見的男孩,似乎并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快樂。
“是不是對生活不太滿意。”
  “很久沒有笑過,也不知為何。”
就是這兩句,任禾似乎在把自己心的迷茫在剖開坦坦的展現在楊夕面前,楊夕忽然有點鼻酸。
不過在此之外,楊夕忽然發現一件事!任禾彈奏的吉他似乎有種魔力,這種覺,明明是一樣的音符,可是從任禾的手里彈出來卻有點像是魔法。
當任禾一首歌唱完之后,楊夕有一種覺,似乎這吉他不管是給誰伴奏,都能讓一首歌好聽起來。忽然有點相信任禾之前的說法了……我一般是不會彈給別人聽的,必須要是合格的聽眾才行,現在我覺得你合格了!
有這種水平,確實可以自矜不會隨便談給誰聽!
也是學吉他的,可是自己和任禾一比,似乎是天地之間的鴻差距,楊夕看著任禾就這麼慵懶的坐在天臺上指尖在明的弦上輕輕跳著,一個個音符淌進耳朵里,楊夕必須承認,自己有點心了。
以前從來不覺得自己會崇拜誰,因為的格太過獨立了,然而忽然覺得,可能是遇見的人還不夠驚艷。
其實想想,崇拜這個年的覺似乎也不錯!
楊夕猶豫了一下問道:“你在音樂這方面真的很有天賦啊,你的吉他也完全可以和你的創作才華相媲,可是你為什麼……”
“這問題咱們討論不次了啊,”任禾笑著把吉他回給楊夕:“我的志向并不在此啊,我還有更喜歡的事要去做。”
“什麼事?”楊夕好奇。
“嗯……以后再說吧,”任禾笑了笑:“你把我給你寫的四首歌都練練吧。”
其實任禾印象中,做專輯的話對專輯里的歌是有要求的,幾首什麼歌,再幾首其他類型的歌,看歌手類型而定,類型多是為了提高眾面積。
但任禾對這個真的不是太懂,或許別的歌手出專輯,特點要麼是爵士,要麼是流行……可任禾選歌只要求一個特點……好聽!
對他來說既然不擅長那就不要再去糾結這方面的事了,他就不信整張專輯里每首歌都好聽還賣不出去。
他對這些歌都很有信心!
楊夕練歌的時候忽然抬頭問道:“該怎麼出道啊?參加選秀節目嗎?”
任禾愣了一下:“不讓你表姐幫你嗎?”
“其實如果是幫的話經紀公司大概會給面子吧,但是聽說們公司很,我不是太想去……”楊夕惆悵的說道。
任禾撓著下想了半天說道:“得,這事你不用擔心,我來解決,等寒假!”
“你有什麼好辦法了?”楊夕笑著問道,不知道為什麼,現在總是下意識的就選擇相信任禾。
“天機不可泄,到時候你就知道了!”
……
恭喜逸謝同學當爸爸了,祝你全家幸福健康,為你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