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的最后一天, 林薇收拾好上大學的行李,跟著秦浚生前往北京。
他們到達北京的第一站,來到了北大附近的一個別墅區里。
四周綠樹蔭, 一座座洋紅的獨棟小樓就藏在草木幽靜深。
前方是幾所“北大名人故居”,后方是北大的第二育館。周圍保留著許多古古香的民國時期建筑。
看得出來:能在這里居住的人, 都有一定的社會地位。
小區還有個好聽的名字:燕山南園。
林薇好奇問道:浚哥浚哥,我們怎麼不進北大報道?你帶我來這里做什麼?
秦浚生不答話, 只是牽著的手, 走到了一棟三層小洋樓前。然后掏出了一串鑰匙, 鄭重其事道:“薇薇,我帶你來看看我們在北京的家,以后我們一起住在這里。”
林薇就木楞木楞,不太明白他的話是什麼意思?這里怎麼就是他們的家了?
秦浚生解釋道:“這里以前是我爺爺住的地方, 我們兩考上了北大, 二老就把這棟房子給了我。”
說著, 秦浚生把鑰匙遞給了, 哄著道:薇薇, 進去看看吧, 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就跟我說。
林薇:“……”
還能說什麼呢?只能走上前去,看看“家”長什麼樣子。
……
屋子里清一都是明清紅木家,每一把座椅上都雕刻著梅蘭竹四君子的圖案, 墻上掛著許多幅名人字畫,著一種清雅高潔的人文氣息。
一時間,林薇都不知道該怎麼形容自己的心。
真是好好的一棟復古別墅, 非常喜歡這里鬧中取靜的調調。
秦浚生則是坐在沙發上, 端詳著桌上一盤未下完的圍棋——很顯然, 他爺爺曾經坐在這里, 不知和哪個老友對峙,結果棋局下到了一個死胡同里。
他拿起一粒晶瑩剔的黑子,只走了一步,就吃掉了白子的半壁江山,解開了這個圍棋死局。
聽到白子發出“叮”的清脆悅耳聲,林薇才回過神來,秦浚生回首,問對這里還滿意嗎?
林薇高興的說不出話來,怎麼可能不滿意呢?只好假裝嚴肅道:“浚哥,你在北京安排好了住所,怎麼不提前告訴我呢?你是不是故意瞞著,想給我一個開學的驚喜?”
“是,我是想給你一個驚喜。”
秦浚生手攬過的腰,畔也浮起一笑容,可向的眼神,卻帶了莫名復雜的緒。
他們本來就是一對恩恩的年夫妻,每天都如膠似漆的睡在一起,夫妻生活頻繁。那種事總不能在學校寢室里進行,自然要有自己的地盤才方便行事。
但第一次帶薇薇來看新家,秦浚生臉上的表不是高興,而是無奈地嘆息一聲。
這樣細微的神變化,怎麼逃得過林薇的眼睛?躺在他的臂彎里,想著:這聲嘆息意味著什麼呢?
林薇開起小腦筋,思索一番,才問道:“浚哥,你是不是有什麼話,想在這里對我說?”
“是,”他不假思索地承認了,臉上浮現幾許歉意:“薇薇,我四年后要出國留學,去倫敦商學院攻讀MBA課程。”
然后抬眸與直視,他實在很抱歉道:“這件事,我早該告訴你了,但我從前還沒下定決心要出國讀書。直到訂婚那天,我和王教授好好談了談,才敲定了這一項留學事宜,所以才拖延到今天告訴你。”
王教授曾經是牛津大學的客串教授,他在國外給他鋪設好了留學之路。
他不想因為任何理由離開的邊,但生活中不是任何事都能兩全其,他也有自己不得不去做完的學業。
他只能盡量設法彌補:“薇薇,這四年大學期間,你要什麼,我就會給你什麼。只要在我能力范圍之的事,我通通都會給你安排好……”
“還有這棟別墅,爺爺把房產權給了我,我想轉到你的名下,作為你的陪嫁品之一……”
“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
聽的很明白,甚至可以復述他的每一句話。
不過是四年后出國留學,他怎麼覺得很對不起似的?
有這麼小心眼嗎?難道還會阻止他出國留學?
一直覺得:固然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是事業、學業也同樣重要,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人生追求。
他是秦家大公子,掌舵著父親留下來的商業帝國。將來還是秦家的頂梁柱,自然要在學業上造詣深厚,無可指摘。
從來不想完全霸占了他,讓秦浚生的人生,圍著自己一個人團團轉,那樣既自私,也太過于強人所難。
所以林薇坦然道:“浚哥,出國留學是四年后的事了……你放心吧,我會在這四年里調整好心態的,我很支持你去留學,那是你學業上益求的一步路。”
頓了頓,指了指自己:“沒有你的照顧,我照樣可以照顧好自己的生活與事業,你千萬別小看了我的能耐!”
說完,抱起了他的脖子,吻上了他的——“浚哥,無論你做什麼決定,我都會尊重你的決定。”
幾許攻城略地,彼此推杯換盞,深深烙印。
一吻完畢,秦浚生沙啞低沉的聲音響起:“薇薇,我的命都是你的……”
他真的很。無論任何時候,薇薇都會替他著想,讓他從來都沒有后顧之憂。
得妻如此,夫復何求?!
說完,他把打橫抱起來,一直抱到了臥室的大床上……
林薇四肢纏上他的,回應他排山倒海般的熱,配合他深骨髓的索取,熱一波蓋過一波……
窗簾垂落在地上,掩蓋了一室春無限。
****
幾日后,在一個明的早晨,林薇來到北大藥學院報道,開啟了自己的科研之旅。
事實上,在北大的學習生活, 遠遠沒有群眾想象中的那麼輕松愜意。因為北大是個很嚴肅的學習圣地, 每個學生都在努力地把握每一分鐘,真的是一寸一寸金。
林薇也是如此,從來都不覺得:科研的這一條路很簡單。因為真理永遠都不是自送上門來的家伙。
有機化學、分析化學、理化學、人解剖生理學、生化學、微生學與免疫學、生藥學、臨床醫學概論、藥劑學、藥理學、藥分析、藥力學等等——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藥學院的課程真的是比醫學院還花樣繁多。①某些課程還非常考驗一個人的智商與耐心。
有一點毫無疑問:北大集中了全國最優秀最聰明的一批理科人才。比方說:所在的藥學1班,一個班上就有21個“全市狀元”,真正是高考狀元遍地跑,多如狗。
但即使是這樣,也有大把大把的學生覺得:四年本科本學不完這麼多課程,更別說門門績都能達到優秀了。
這就是為什麼只有出類拔萃的人才,才可以走進北大的科研圣殿。
好在聰明之上,人類還有勤這一條路可以走,一分耕耘一分收獲,這個道理總歸是沒錯的。
林薇走的就是勤耕耘的路子,第一學年,第二學年……把大學里的每一年,都當做是高考的最后一年去過。
于是大學四年,始終沒有落下任何一門課程,門門都是A+的好績。還取得了一項輝煌的科研果——
用納米顆粒去攻克癌癥的難題。
***
時如白駒過隙,荏苒間,四年后的春天姍姍來遲。
林薇第一次跟著導師出國做學報告,目的地是國的哈佛大學和北卡羅萊納大學。
大四的畢業論文題目是:《納米顆粒結合癌癥免疫療法新研究》,研究的容是:用納米顆粒直接靶向腫瘤細胞,改變細胞的生存環境,從而發揮一定的抗癌作用。
為什麼要選擇這個研究方向?真要說起來,這跟上輩子的一段求醫經歷有關。
在的重生記憶里,自己不幸罹患腺癌以后,曾聽一位醫生說過:英國科學家最近在開發一種納米抗癌療法,這種療法對腺癌的治療效果最明顯。
但可惜的是,這種新型納米顆粒抗癌療法開發的太晚了,當時還沒通過三期臨床實驗,不能批量上市——意思是說,是活不到這種納米療法全面上市的那一天。
既然上輩子,沒等到這種抗癌療法上市,這輩子,就自己來研究這個抗癌領域,算是早些給全人類謀福祉。
于是乎,經過了數千個日夜的斗,的研究果新鮮出爐,證明了一種納米顆粒可以適用于特定癌細胞的治療。
的大學導師曾教授對的研究報告非常興趣。還將的論文推薦給了《Nature》和《Sce》兩本國際的學雜志,雙雙得以發表,引起了業界轟。
一般來說,本科生能在這兩本權威雜志上發表論文非常罕見。
要有學校+導師+運氣+資源的四重加護,才能得到這樣的榮幸——而林薇恰恰就有這樣的榮幸。
的本科院校是全國排名第一的北大藥學院,世界排名前二十。的大學導師曾榮明曾教授,是國排名前幾的藥學博士后,他在癌癥領域的研究果累累。
至于資源——香港的浚林白病研究所,是的研究報告產地。的每個研究步驟,幾乎都是在那里完的。
要做出這麼一份業界良心的研究報告,不要有最嚴謹縝的科研神,還要有大量的資金去支撐。
略一統計,在這份報告上花費的研究資金超過了2000萬。其中大部分的研究費用,都花在了天然衍生納米顆粒和合納米顆粒的購買上。
一盒相關的納米材料價格就超過了20萬——而做相關的抗癌實驗期間,每天都要用掉一盒這樣的納米材料。
當然,能這樣大手筆花錢,不是因為學校方面給的研究資金夠足,而是因為的背后金主是自家的霸總小老公。
某人其名曰:薇薇,你做學研究,想花多就花多,反正我賺的錢,都是給你花的。
結果大手一揮,他給批準的第一筆“科研經費”,就高達1000萬。
擁有了以上這三點——天時地利人和,至于第四點:運氣,那就已經無關要了。
一般來說,大學生能做出Nature這種級別的學論文,第一署名人都是自己的教授指導老師,為的是增加報告論文的權威和學。
但這一次,曾教授很罕見地將第一署名給了林薇——他覺得這份論文完全是學生的功勞,連科研資金都是自掏腰包,自己這個老師,都是沾了學生的。
因此,林薇也破了一項記錄——是北大藥學院院史上第一個收到哈佛大學邀請演講的本科生。才年僅22歲。
到了哈佛大學的講堂上,在一片掌聲中,這位來自中國的年輕學新秀站在了舞臺中央。
乍一看見,許多哈佛學生都覺得不可思議——這麼年輕漂亮的中國姑娘,看上去才二十出頭,居然是個做出Nature報告的藥學專家?!
——中國人這麼不可思議的嗎?!
確實是專家,因為林薇一上臺,上自有一種學人的嚴謹,用最樸實的語言解釋最權威的研究。
這是第一次向世界展示自己四年來的研究題目——
脂基納米顆粒(Lipid Nanoparticles, LNPs),這是一種有仿生結構,無毒、承載能力強大的納米材料,廣泛使用于FDA批準的臨床研究中,可以作為人的免疫調節載。①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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