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鎖辦公室之后, 某個人隔三差五就要讓余檀上去。
一回生,二回。
后來倒也沒有做什麼過分的事,特別是中午, 謝之煜是讓余檀上去和他一起用午餐。
只不過余檀想起那天一直到天黑, 整個辦公大樓幾乎人去樓空,還重新換了一套服才可以下樓, 就本不想再上樓。
這個辦公室里有太多不堪目的回憶, 沙發、書桌, 里面的休息室, 留下他們很多的痕跡。
以至于余檀一再強調,謝之煜必須換掉辦公室的那張的沙發。
這倒不是什麼難辦的事, 隔天謝之煜就讓人重新購置了一套真皮沙發。
余檀每天中午去謝之煜的辦公室, 不再和自己的同事一起用餐, 難免惹人好奇。不過借口要工作, 說要和其他人錯峰用餐, 也就沒人再說什麼。
做賊似的, 余檀只能等同事走得差不多了,才溜到十六樓。
謝之煜的小灶的的確確要比樓下的食堂好吃一些, 但小灶也是樓下食堂的大廚親自做的。
余檀記得自己之前還不知道謝之煜就是總裁時還默默吐槽過, 大致意思是他一個人單獨開小灶不好。
謝之煜自然要為自己解釋一番:“我要是去食堂了,你以為他們能安心吃飯?所以我還是不去他們面前晃悠, 讓彼此吃一頓輕松的午餐,你好我好大家好。”
余檀覺得謝之煜是狡辯:“別的企業老總都很親民, 為什麼你就是噴火龍?”
謝之煜:“別的企業老總是什麼樣我不知道,但我就是我。”
“你是不一樣的煙火。”
謝之煜:“什麼玩意兒?”
余檀唱出那句耳能詳的歌詞:“我就是我, 是不一樣的煙火。”
邊唱邊笑, 樂不可支。
余檀唱歌一貫走調, 這次也不例外,但沒事也喜歡哼哼幾句。
走調這件事沒辦法改。
還記得上學那會兒的音樂課,余檀每次唱歌都走調,一首歌曲從里愣是了搞笑劇。
有一次因為唱歌的事,余檀還氣呼呼地回家說自己跟同學吵架。原因也很簡單,因為同學嘲笑唱歌走調難聽。余檀不服氣,自己在家練同一首歌練了很久很久。久到謝之煜耳朵都要聽出繭子,可還是會走調。
不同的是,謝之煜的音樂樂非常不錯,他會彈鋼琴就算了,唱的歌也好聽。
余檀有一次無意間聽到謝之煜在哼一首粵語歌,著他唱給聽。
高三晚自習下課回家,他們兩個人并排走在路上,謝之煜不得已低低哼唱:
“追追趕趕,高高低低
深呼吸然后與你執手相隨
甜中不再畏高
可這樣跟你來去無畏無懼……”
謝之煜的聲線本就低沉,唱粵語歌更多了一分韻味。
能夠讓謝之煜展現歌的時候并不多,余檀是個例外。
那首歌是陳奕迅的《幸福天》,謝之煜難得分自己的。他說自己喜歡這首歌的歌詞,寫得有幾分憾,又有幾分浪漫。
余檀聽謝之煜唱歌,又聽他用普通話逐句翻譯歌詞,再聽他談對歌詞的理解和。
那時候余檀覺得,謝之煜還真是一個心思細膩的大男孩。別看他是個外型野蠻的人,可是他會記得喜歡吃什麼、不喜歡做什麼、會記得的鞋碼、知道最聽哪首歌……
到謝之煜的影響,有一段時間余檀的耳機里也一直在單曲循環那首《幸福天》。
后來時隔多年再聽這首歌,余檀的思緒似乎一下子回到當年的景。
也終于理解謝之煜口中對這首歌的理解。
余檀退婚之后心心念念要去坐天,不管不顧,就算游樂園已經關門了,還厚著臉皮讓謝之煜用一下鈔能力。
或許早在高三那個看似普普通通的晚上,的心里就埋下了一顆有關天的種子,就像歌詞里所唱的那般:“天荒地老流連在天,在高凝世界流,失落之仍然會笑著哭。”
說起當年的趣事,余檀笑個不停。
和謝之煜之間相有一點好,從來不會冷場。可能是從小就認識,有太多屬于彼此之間的回憶。好比今天中午聊著聊著,忽然就回憶起了當年,接著又是一堆說不完的話。
除開今天,以往很多時候也是這樣。
有一天晚上,余檀正在敷著面,忽然想到什麼,興致跑到謝之煜的面前問他:“你還記得我們初三的時候,有一次你跟人打架,差點把臉劃破嗎?”
謝之煜哪里記得這些小事:“怎麼?我的臉要是破相了,你就不要我了嗎?”
余檀嘖一聲:“你這人怎麼小人之心呢!我正想說,那時候如果你破相了,我就勉為其難收了你。”
謝之煜:“是麼?”
余檀:“是的呀!是不是很。”
謝之煜:“特別,所以我今晚可以好好報答你。”
余檀趕溜之大吉:“不用了,謝謝!”
余檀的話最多,謝之煜也會完全下意識地給回應和反饋。
分是最高級的浪漫。
余檀不知道,兩個人在一起,要的就是這份無拘無束和說不完的廢話。這些看似無關要的小事和聊不完的天,恰恰是最簡單卻又最不容易的小幸福。
笑容會傳染,謝之煜也不免跟著笑。自從和余檀領證結婚之后,其實邊的工作伙伴能夠明顯覺到謝之煜的不一樣。
以往多麼囂張跋扈的人,現在似乎有了某些羈絆,收斂了許多。
謝之煜從來不是一個被束縛或者被管教的人,就像他所說的那樣,他就是他,獨一無二的謝之煜。
可是現在,有老婆的男人,老婆說一,他不敢說二。
謝之煜將心肝寶貝擁在懷里,手掐一把細的臉頰,恨不得一口吞了。
怎麼辦呢?
好像怎麼都要不夠。
真是要命。
有關某件夫妻之間親的事,謝之煜倒也真真研究過。
第一次他就讓余檀生病發燒,后來也想著收斂一點。但是這種東西收斂不了,覺一上頭,人就跟著了魔似的,忍不住。
有句話說得好:沒有耕壞的田,只有累死的牛。
謝之煜也余檀,倒也沒有讓使什麼力氣。
轉眼到了整個冬天最冷的時候,新聞上說一來自西伯利亞的冷空氣席卷整個南方。
最先發現余檀和謝之煜之間有貓膩的,自然是那位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的書大人。
書大人名楊飛沉,別男,年齡三十有二,英文名,籍華裔,未婚。
楊飛沉是個外表紳士儒雅的男,鼻梁上架著一副有近五百度的無框眼鏡,平日里都是不茍言笑的形象。
他本人是斯坦福大學商學院畢業,后來繼續在芝加哥大學布茲商學院深造。
楊飛沉這位不可多得的人才,亦是謝之煜花費重金請來當自己的書,這位書每年的年薪數字驚人。
余檀第一次來找謝之煜簽字時,并沒有引起楊飛沉的任何懷疑。
可是,當余檀第二次從謝之煜的辦公室出來并且臉不自然時,敏銳的楊飛沉推了推自己的眼鏡框,瞇了瞇眼,發現了一些貓膩。
紙包不住火。
經過一段時間觀察,楊飛沉最終得出一個驚人的推理:那位不起眼的小職員就是總裁夫人!
原因有一下幾點:
一,謝之煜每次見過這位余檀之后心總會大好;
二,兩個人手上戴著款式類似的婚戒;
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楊飛沉和謝之煜公事已經有四年的時間,最是清楚自己這位老板的脾。雖然謝之煜對友善,但平日里他的辦公室并不會出現什麼閑雜人等。有什麼文件需要簽署,一般都是經過總裁辦,再到謝之煜的手上,除非一些急文件,員工才會主去找謝之煜。
當然,這其中不包括有些自以為能夠飛上枝頭變凰的居心不良人士。有楊飛沉把關,現在已經很有那些況發生。
就是在這種況下,這位余檀卻能夠隨意出謝之煜的辦公室!
可見關系有多不一般!
第四點,這才是最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每天中午謝之煜的辦公室里會有兩份午餐等待收拾。
楊飛沉有八卦卻不能說,捂著自己的,眼睛卻能看到總裁和總裁夫人旁若無人地眉來眼去。
好幾次總裁辦的同事在說起煜總的八卦時,楊飛沉選擇推一推自己的眼鏡,半個字也不多說。
更痛苦的是,每次楊飛沉偶遇到余檀時,還要裝作對的份一無所知。
一個合格的書,深藏功與名。
這天中午,楊飛沉再次被謝之煜支開。
不過,即便不用謝之煜多說,他本人亦十分有自覺,知道這個時候自己應該主離開不再出現。
午餐用到一半,忽然有急要的事要理。
楊飛沉不得不著頭皮敲了敲謝之煜辦公室的門。
此時的余檀正在謝之煜的辦公室里和他一起用午餐。
余檀是真的忙,自己搬了筆記本電腦來十六樓,一來是不想掃了謝之煜吃午餐的興致,二來也喜歡樓上開的小灶。
剛好余檀這邊還在和外部客戶對接工作,人家客戶都沒有吃飯,當然不好冷落人家。便讓謝之煜自己先吃飯。
謝之煜一個人不吃獨食,要等余檀忙完。
余檀肚子早就得咕咕,看到一旁澤人的糖醋里脊,自己拿起筷子夾了一塊口。倒也沒有忘記工作,放下筷子后手指立馬又在鍵盤上噼里啪啦。
不知道的,還以為余檀在談什麼幾億的大項目。
謝之煜覺得余檀工作起來的樣子也可,不打擾。見糖醋里脊吃得開心,便拿起筷子又夾了一塊放到邊。
余檀很自然地張口咬下,也沒忘記謝他:“好好吃,謝謝bb豬。”
一句謝謝bb豬,謝之煜的尾能翹到天上去。
一口飯一口菜才能吃得更香。
謝之煜就又用勺子舀了一勺飯遞到余檀邊,笑著哄:“吃吧。”
余檀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妥,況且肚子也是真的,一口吃了飯,還提示謝之煜:“我還想吃糖醋里脊。”
謝之煜依著:“要不要喝口湯?”
余檀雙眼盯著屏幕,點頭:“好呀。”
謝之煜又像個心保姆似的,再給余檀喂一勺燙。
被人喂飯的覺,總之不差。
夫妻之間的那點小趣,余檀總是不經意地在和謝之煜上演,并且完全沒有察覺。
敲門聲響起時,余檀正投工作也沒在意。
謝之煜看了余檀一眼,見沒反應,便讓人進來。
楊飛沉推開總裁辦公室的大門,看到的就是眼前這副場景。
一向高高在上且生人勿進的噴火龍,這會兒正用筷子夾著菜,滿臉意地喂老婆吃飯。
這場景讓楊飛沉有一瞬間不適,他推了推自己的眼鏡,甚至懷疑自己是否眼花。
眼前這個人還是謝之煜嗎?
不對,這人是傳說中的噴火龍嗎?
謝之煜不但不覺得不妥,還一副理所當然,見站在門口的人愣愣的,提醒:“什麼事?”
楊飛沉清了一下嗓子,這邊還投工作的余檀也一個激靈。
余檀抬頭,視線下意識向門口,原本里還在香香地咀嚼著糖醋里脊,忽然難以下咽。
謝之煜不不慢,又給夾了一筷子。
余檀和眼前人人敬畏的書大人面對面,只是一眼,立馬做賊心虛地推開謝之煜給夾菜的那只手。
明明沒有做錯什麼事,可是卻莫名對這位書大人有幾分懼怕,像是小學生上課吃零食被老師抓包,一不敢。
謝之煜見余檀這樣不自然,開口:“,有什麼事等我們吃完飯再說。”
楊飛沉的腳也才剛邁進總裁室一步,又緩緩推開,道了聲好,并自覺地關上總裁室的大門。
走出辦公室的人重重呼了一口氣,還有點緩不過來。
這畫面實在過于震撼,誰能懂?
人一走,余檀就要瘋了。
工作也不重要了,跑過去掐著謝之煜的脖子,不自覺地撒著:“你怎麼讓人進來了呀!”
謝之煜滿臉無辜且淡然:“我看過你,你沒反應。”
“啊啊啊!謝之煜,我沒臉見人了!”
剛剛都做了什麼呀!居然讓謝之煜給喂飯!這種事兩個人關起門來做倒是沒什麼,可是人看見了,真的沒辦法再直視這位不茍言笑的書大人了!
救命啊!
她閉眼不想看他,道:「你走開,我不想跟你有關係。」他低頭吻上她的唇:「你是我的,包括你的一切,這輩子逃不掉了。」人他瞇起危險狂野的眸,唇角帶笑,格外好看,「有你在真好。」她一腳踹飛了他:「你聽不懂人話,腦子有病?我不想跟你在一起,要點臉行不?」他微微一笑,又貼著臉皮上來,「老婆有臉就行,老公要什麼臉啊!」--情節虛構,請勿模仿
她是落魄的瘸腿千金,卻用卑鄙的手段嫁給了他。 一開始,他對她不屑一顧,冷嘲熱諷。 “嫁給我,你也配?” 可後來,望著被無數世家公子覬覦的小女人,他卻不禁亂了方寸。 “司太太,生娃的計劃,是不是該提上日程了?” 她勾唇淺笑,眼底的光卻毫無溫度。 “司先生今天看起來很閒,要不要把這份離婚協議簽了?” 然而下一刻,男人卻猩紅了眼眶,一把將女人按在了牆上。 “想離婚,先生十個崽再說!”
【1V1重生,甜寵,虐渣,娛樂,治愈】前世唐淺夏眼盲心瞎,錯把魚目當珍珠,作天作地,不僅將自己作死,反而連累愛她護她的老公。重來一次,唐淺夏發誓擦亮眼睛,抱緊老公大金腿,走上虐渣的道路。而前世清冷矜貴的男人,對于自家小嬌妻的轉變很是不適應。“唐淺夏,就算你親我我也不會讓你見那個男人的,唔......”話還未完,就被堵住嘴巴。男人臉上出現一抹薄紅,沒什麼出息的接受了來自小嬌妻的主動。 ...
秦苒覺得,三十歲還需要相親的男人,不是心里有問題就是身體有問題,可她怎麼也沒想到,坐她面前的是一位冷峻桀驁的男人。 走錯桌,想錯親,她原本打算道完歉就轉身,不曾想男人卻愿意將錯就錯跟她結婚。 明明是他處處提防,為何最終淪陷,主動要求辦婚禮的人是他? 新婚夜 陸陞撩起襯衫,露出健碩的身體。 “你不喜歡我的錢,難不成也不喜歡我的八塊腹肌?” 秦苒:“......” 她哪里不喜歡他的錢了? 當然,她也喜歡他的八塊腹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