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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空間:糙漢的穿書嬌氣小知青》 第143章 十六年往事沉冤昭雪

“你是誰?”陳繼芳看著周顧問的眼神充滿了懷疑和戒備。

這些天無比煎熬,心里覺得于問春雖然認定于承業是別人的兒子,但只要找不到那個男人,就可以一口咬定是于問春記錯了日子,說于承業就是他的兒子。

畢竟日期都過去那麼多年了,記不清也很正常,公安沒理由只相信于問春的說辭,而不相信的。

同時又極其害怕當初的夫被找出來,讓罪加一等。

陳繼芳其實心里虛得很,因為很清楚自己做得虧心事遠不止這些。

當初勾搭上于問春,一方面是覺得對方有錢,另一方面是為了趁機離開自己老家,以免第一個男人犯的罪牽扯到頭上。

那男人可是什麼都敢干,當初也是因為害怕被報復,才不得不跟了他,同流合污做了不缺德事,卻沒想到才了沒幾天福,對方就被抓走了。

要是那男人真被找到了,多出來的罪名可就遠遠不止騙婚一項了。

周顧問眼下還不知道自己找到的照片里還藏著一個驚天大瓜,只是按照計劃,說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陳同志,我是于問春同志聘請的法律顧問,今天要代替他向你提出賠償要求。由于我們目前已經找到了于承業的親生父親,所以于問春同志認為自己沒有養于承業的義務,委托我替他追討回于承業十幾年來的養費,以及你私自用其第一任妻子的嫁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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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繼芳聽見這話,臉一青,尖聲道:“讓我還錢?我和于問春還沒離婚呢!他養著我和我兒子天經地義!”

刺耳的聲音讓外面的公安都眉頭一皺。

陳繼芳的本其實就是這樣,平時能假裝溫小意,一旦涉及真正的利息,就會立刻暴真面目。

周顧問本來也不是真心替于問春追債的,聞言也不生氣,只是慢條斯理地向陳繼芳解釋,“你向我的當事人瞞了于承業的世,謊稱他是當事人的孩子,才得以結婚。按照現在的法律,我的當事人完全有權利申請婚姻不立,并追究你的責任。如果我是你,現在就不會發脾氣,而會積極思考解決辦法。”

“你說得輕松!你一個窮打工的,知道那是多錢嗎?”陳繼芳得知自己什麼都沒了,還要背負巨額債務,索一點也不裝了,說起話來也是尖酸刻薄到了極點。

“我當然是知道,這些債務折合人民幣是三萬兩千元整,你的上現在可是還有刑事案件,如果不能把債務轉讓,或者立刻還款,這些錢,足夠讓你在這里待上十幾年。”

周顧問語氣平緩,拋出的話卻像一道驚雷。

這時候不比后世,很多人四十多歲就當、外婆了。

陳繼芳今年三十八歲,要是坐十幾年牢,出來可就是老太太一個了!這輩子還有什麼盼頭?

迅速抓住周顧問話里的線索,急切又慌張地問道:“債務轉讓?你是說這債務轉讓給別人,我就可以坐十幾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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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是這樣的,我也是看你一個人,落得這樣的下場怪可憐的,才告訴你這些。不過我丑話可說在前頭,我的當事人在案件中是過錯更的一方,你的債務無論轉讓給誰,只要我的當事人出獄了,就還是會追債的。也是你兒子擔心你,找到我主懇求我幫忙,我才多事寫了一份轉讓合同。至于要不要簽……全看你自己。”

周顧問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反而讓陳繼芳去了幾分懷疑。

用自己不多的文化水平,讀了讀合同的容,轉念一想,瞇起了眼睛。

于靜姝那小賤人不過就是個手無縛之力的弱子,即便簽了這份合同,量也不敢把承業怎麼樣。

到時候錢拖著不還,除了名聲不好聽之外,問題也不大。

可要是于問春出來了,他戴了十幾年綠帽子,肯定恨不得弄死他們母子,催起債來還不是無所不用其極?

陳繼芳就于承業一個兒子,十月懷胎掉下來的,又是溺了十幾年的,哪里肯讓于承業后半輩子這種罪?

一咬牙,一狠心,心想著倒不如和于問春拼個魚死網破!

反正第一個男人如今還在潛逃,一張照片也說明不了什麼,可于問春害死葉知秋的事,卻是板上釘釘。

當時事發突然,也只是在一邊抱著孩子,說著風涼話,刺激了孕晚期的葉知秋幾句,然后在葉知秋和于問春起爭執的時候袖手旁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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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罪責,肯定是于問春更大。

只要于問春死在牢里,的承業后半輩子就能安穩了!

想到這,陳繼芳當即就簽了合同,想要給自己爭取減刑。

等周顧問走了之后,轉頭就要求見姜志剛,一五一十地把于問春當初害死葉知秋的經過都代了。

“我當時帶著孩子,和于問春幽會,沒想到被葉知秋撞破了。葉知秋和于問春爭吵起來,被于問春推了一下,倒地不起。我那時害怕極了,想帶去醫院,但于問春卻攔著不許我出去,他說葉知秋要是出意外死了,那帶過來的財產就……”

姜志剛和旁邊的同事一個審訊一個做筆錄,聽了陳繼芳代的事,都覺得遍生寒。

其實他們也見過不窮兇極惡的人,但這些人殺人基本不是仇殺,就是暴怒下的激殺人。

像于問春這種表面恩,私底下卻不得枕邊人去死的男人,才真的是讓人到人的可怕。

姜志剛把筆錄給上級,當天于問春和陳繼芳的案子就被重新定了。

局里領導都很重視這個案子,畢竟殺人案可不是小事。

當天晚上,于問春連覺都沒能睡,就被拎到審訊室審問,他和陳繼芳先是被分開審問了四五個小時,隨后又被到一起對質。

從被抓到現在短短幾天時間,兩人就從人變了仇人,當著公安的面互相揭短,恨不得把對方的底都給了,在審訊室里上演了好一出狗咬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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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審訊的公安里,有一個人是從鄉鎮派出所升上來的,審訊時無意間翻到周顧問來見陳繼芳時順手提供的新證據,頓時愣住了。

他看著陳繼芳另一個夫的照片,半晌突然說道:“這個人是鄉鎮分局追查了七八年的在逃犯!”

一群公安立刻圍了上來。

“他現在在哪個監獄?”

“這案子沒準還有別的事沒待,立刻打電話過去,問問他認不認識陳繼芳。”

原本還篤定自己不會吃花生米的陳繼芳聽見這句話,立刻癱坐在了審訊室的椅子上。

完了,全完了!

和于問春,一個都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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